水泥搅拌桩施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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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搅拌桩施工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明确水泥搅拌桩施工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
准,指导、规范水泥搅拌桩作业施工。
2、编制依据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客货共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
《XX线路基工程设计专用图》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适用范围
适用于XX路淤泥与淤泥质土、松软土、粉土、素填土、粘性土以
及无流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土等地基水泥搅拌桩施工。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黏土以及天然含水量大于70%或地下水PH 直小于4的地基土均不宜采用水泥搅拌桩处理。
4、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布桩图上应标明线路中线、加固区边界线和宽度、断面里程、桩
长范围、每桩编号。桩编号按照设计桩间距采用正三角形在搅拌桩加固区平面布置图上布桩并编号n i-n2 (编号顺序n i由小里程向大里程排列,n2由左向右排列)。备齐施工机械机具和材料,接通电力,施工劳力进场。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1原地面处理
查明地下线路管道情况后进行场地平整,清除表层腐殖土以后平整场地,当地基表层有淤泥或软弱层时,清淤后回填普通土,场地
做好排水坡,挖设排水沟,保证场内不积水。
4.2 测量放样
根据平面布桩图测量放样,定出每根水泥搅拌桩的桩位、原地面标高、孔口标高等有关测量放样工作,在桩位处必须用白石灰标识地面钉设不易更改的竹签标记,在竹签用红漆上编号,每隔五行(列)应插木制行列牌,桩间距误差控制在50mn以内,并进行妥善保护,方便在施工中迅速确定桩位。
4.3 机具定位将钻机安置在设计的桩位上。使钻杆头对准桩位的中心, 桩位对中偏差不超过5cm钻机就位后对钻机进行水平校正,使其钻杆轴线垂直对准钻孔中心位置,施工时钻杆的倾斜度不大于1%。
4.4 预搅下沉
启动搅拌桩机,使搅拌机沿导向架搅拌切土下沉,下沉的速度可由电机的档位控制。如果下沉速度太慢,为了防止堵塞钻头上的喷射口、钻进过程中适当喷浆,同时可减小负载扭炬,确保顺利钻进,严禁带水下钻。进入持力层判定标准:发现钻杆摇晃且难以钻进或工作电流达到70A 时,表明已进入到持力层,应当放慢钻进速度持续钻至设计深度且进入持力层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4.5 喷浆、搅拌、提升作业
水泥搅拌桩施工采用二喷四搅工艺。下沉到达设计深度后,开启灰浆泵,通过管路送浆至搅拌头出浆口后,应喷浆搅拌30 秒,再水泥浆与桩端土充分搅拌后,再开始反转匀速提升搅拌头。按桩机搅拌头规
格确定的提升速度(0.7〜0.8m/min )边喷浆搅拌边提升钻杆,使浆液和土体充分拌和。
4.6 重复搅拌下沉
搅拌钻头提升至桩顶以上500mm高后,关闭灰浆泵,重复搅拌下沉至设计深度,下沉速度( 1.0〜1.2m/min)。
4.7 喷浆重复搅拌提升
搅拌下沉到达设计深度后,喷浆重复搅拌提升,一直提升至地面。最后一次提升搅拌宜采用慢速提升。当喷浆口到达桩顶标高时,宜停止提升,搅拌数秒,以保证桩头的均匀密实。
施工中值班技术人员跟班作业,时刻检查浆液初凝时间、注浆压力、钻进与提升速度、喷停浆时间、钻进持力层时孔底电流值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并且随时做好记录。
4.8 机具移位
上一根桩施工完毕,清除叶片及钻杆上泥浆,钻机移位,进行下一根桩施工。
4.9 桩头处理
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人工对搅拌桩的桩头超灌部分进行凿除,并清除现场余土层,确保达到场平要求。在清运现场余土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搅拌桩体的保护。
4.10 施工工艺流程
一泥 浆 排 泄 处 理
5、施工质量控制
5.1所有施工机械均应编号,应将现场技术员、钻机长、现场负 责
人、水泥搅拌桩桩长、桩距等制成标牌悬挂于钻机明显处,确保人 员到位,责任到人。
5.2水泥搅拌桩开钻之前,应用水清洗整个管道并检验管道中有 无堵塞现象,待水排尽后方可下钻。
5.3为保证水泥搅拌桩桩体垂直度满足规范要求,在主机上悬挂 一吊锤,通过控制吊锤与钻杆上、下、左、右距离相等来进行控制。
5.4每一根桩开钻必须连续施工,检查水泥用量、水泥浆拌制的 罐
数、压浆过程中是否有断浆现象、严格控制喷浆及停浆时间及复搅 次
数,不得间断。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以确 保搅拌桩质量和长度。
5.5为了确保桩体每米掺合量以及水泥浆用量达到要求,每台机 械均应配备电脑记录仪。同时现场应配备水泥浆比重测定仪, 以备监 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质检人员随时抽查检验水泥浆水灰比是否满 足设计要求
5.6 水泥搅拌配合比:水灰比 0.5 ,水泥浆比重 1.8 ,每米掺灰量
钻
机
就
位 jt
拌钻进至设计深 喷 浆 搅 拌 、 提 升 提升至停浆面
复 搅 至 设 计 深 度 提升搅拌至桩顶 钻 机 移 位
不小于50kg。选用P.O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当地下水具有侵蚀
性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原材料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进场检验。已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拌制水泥浆液的灌数、水泥用量以及泵送浆液的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泵浆量及搅拌深度必须采用经国家计量的部门认证的检测仪器进行自动记录。
5.7 施工机械搅拌头翼片的枚数、宽度与搅拌轴的垂直夹角、搅拌头的回转数、提升速度应匹配,保证加固深度范围内土体的任何一点均能经过20 次以上的搅拌。
5.8 水泥搅拌桩施工采用二喷四搅工艺。第一次下钻时为避免堵管可带浆下钻,喷浆量应小于总量的1/2 ,严禁带水下钻。第一次下钻和提钻时一律采用低档操作,复搅时可提高一个档位。每根桩的正常成桩时间应不少于30 分钟,喷浆压力不小于0.5MPa。
5.9 为保证水泥搅拌桩桩端、桩顶及桩身质量,第一次提钻喷浆时应在桩底部停留30 秒,进行磨桩端,余浆上提过程中全部喷入桩体,且在桩顶部位进行磨桩头,停留时间为30 秒。
5.10 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喷浆时间和停浆时间。每根桩开钻后应连
续作业,不得中断喷浆。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5.11 如遇停电、机械故障原因,喷浆中断时应及时记录中断深度。在 3 小时内采取补喷处理措施,并将补喷情况填报于施工记录内。补喷重叠段应大于50cm超过3小时应采取补桩措施。
5.12 现场施工人员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
6、质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