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条红线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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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主持人: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水利局副局长

胡生国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突出瓶颈,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节约、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践行科学发展,4月中旬至下旬,市水利局党委组织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以后发展思路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现状

在解放后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30年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为主,基本没有提水资源管理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今30年我市水资源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87年,为探索阶段。开展水资源的一些基础工作,重点是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评价,水资源管理内容还较少。

第二阶段1988-1997年,起步阶段。1988年第一部《水法》颁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水资源管理有了法律依据。1993

年国务院又出台了113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是水资源管理的具体手段。

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治理、节约、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部门才真正开始把水当作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引入管理的范畴,对水资源管理给予了应有的关注,水资源管理工作才有了长足的发展,真正开启了水资源的全面、系统和规范管理。这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新思维、新理念、新方法不断出现,服务城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公众的功能更加突出。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提出,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从水资源的保护到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从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到涉水事务统一管理,水资源的管理理念不断更新,工作领域不断拓展。

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主要取得了如下成绩:

(一)取水许可制度全面实施。1991年襄樊市政府根据原《水法》制定了《襄樊市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全省取水许可试点工作。1993年国务出台《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利部相继颁布了《取水许可审批程序规定》、《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1994年全市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并且对农业取水也发放了取水许可证。最高年份发放取水许可证2200多套。目前全市共发放取水许可证1627套,其中工业418套、生活467套、农业678套、水力发电68

套;许可水量1020029万m3,其中工业112626万m3、生活27713万m3、农业185802万m3、水力发电693888万m3。

(二)取水计量工作逐步规范。从1994年开始在全市取水户中推行计量设施安装,实行计量管理和计量收费,先后组织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情况进行了普查,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要求工业、生活用水必须安装计量设施。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取水方式、不同取水规模,认真做好计量设施的选型,多方考察取水计量设施生产企业,指导取水单位安装合适的计量设施。对取水单位同样要求做好取水记录,加强设备管理。全市共安装取水计量设施857处,安装率达82%,其中生活取水240处,工业取水617处,计量设施统计取水量9.7亿m3,占工业、生活总取水量的95%以上。正在建设的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对重点取水单位实行在线监测已开始投入运行。

(三)全面开征了水资源费。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是国家调控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和有效保护水资源的需求。1991年襄樊市政府制定并发布了襄樊市水资源费收费试行标准,开始试点征收水资源费工作。1997年《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由省政府颁布,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

征水资源。2006年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水资源费征收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湖北省政府根据新《水法》重新制订了《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提高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了征收范围,水行政主管部门也提高了对无理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征收水资源费有了大幅提高。全市累计征收水资源费已达8000多万元,为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水资源保护得到加强。一是划定了襄樊市水功能区划,是全市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全市共登记入河排污口76个,主要集中在汉江及其支流蛮河、唐白河、滚河、南河、小清河两岸,每年对退水水质进行监测。三是制定了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了水资源保护目标和防治措施以及各排污口污染物削减方案,为全面开展水资源保护打下了基础。四是实施了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从2001年开始,对汉江襄樊市城区段7个供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旬报,并在《襄樊日报》等媒体上发布监测结果。五是加强了水源地和江河源头水源保护区保护。编制了襄樊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并在保护区内设立警示标志,建立保护区巡查制度,定期对保护区进行巡查,查处制止污染破坏水源的行为。五是开展水库水质保护行动,对大中型水库实施水

质监测。一些水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大量投放化肥进行养鱼,水库水体呈现富营养化,部分水库水质降到Ⅴ类、劣Ⅴ类,针对这一情况,出台水库水质管理办法,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水库水质安全。

(五)地下水管理逐步规范。在全市划分地下水超采区和禁采区。对超采区内不再审批新的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压缩取用地下水量,有条件改为城市自来水的做好工作,改为自来水。编制了襄樊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通过几年的治理,襄樊市地下水开采秩序明显好转,部分超采区的水环境得到改善、水位恢复。宜城、谷城、老河口逐渐关停了城区地下水源。

(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经常化、制度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是水资源管理的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基础工作,是取水许可审批的依据,是全市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环节。近年,我市小水电项目增多,对水电开发项目重点审查河流脱水段的保护,保证最小生态流量,维护河流生态平衡。全市共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20个,其中自来水厂项目1个、热电类3个、水泥类1个、水电类8个、地温空调类7个。

(七)节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有了突破发展。建设节水型社会是缓解我市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出现的水资源短缺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提高水资源承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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