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韩非子思想的非道德倾向阐释.doc
浅析韩非子的哲学思想
浅析韩非子的哲学思想作者:殷枫佳来源:《资治文摘》2016年第03期【摘要】韩非是韩国的宗族公子,“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
他是口吃的辩者,孤愤的智士;明知说难而赴难,成于己说,亦死于己说。
《韩非子》一书的核心思想就是批判地继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从而建立了自己较为完整的法治思想体系。
韩非除了注重法、术、势之外,还提出了许多属于哲学范畴的主张。
【关键词】韩非;哲学;辩证韩非,生年不详,是战国末期的政治理论家,是我国先秦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他曾与秦国的丞相李斯一同师从荀子,他目睹了韩国屡次败于秦国,虽数次向韩王提出建议,却得不到采纳。
失意之后,潜心研究古今历史和诸家学说,进行批判、吸收、借鉴,写成著作,可惜在本国无人理睬,后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后十分欣赏,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韩非到了秦国,取得了秦王的信任,却招来了李斯的记恨。
最终冤死狱中。
司马迁对韩非之死也是感慨万千,他说:“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
”《韩非子》共计五十五篇,其中透露出朴素的唯物主义观和辩证法,同时注重实际的态度。
主张人性恶是提倡君主专制思想的哲学基础。
一、韩非的性恶论韩非子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反对孟子的天赋“性善”论。
荀子的性恶起点是人的生理需求,如果任由这些需求发展下去就会变成各种恶;相反,如果能适当控制这些要求,就能成为善。
韩非的性恶起点是人是自利的,而且是有利可图的。
人与人之间都是利害关系。
《备内》中说到:“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
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
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意思是造车的人希望别人富贵,造棺材的希望别人早死。
不是造车的人仁德而造棺材的狠毒,而是别人不富贵车子就卖不掉,别人不早死棺材就没人买。
这些不是憎恨别人,而是因为死亡能带来利益。
包括举的儿子谋杀父亲、妻子谋害丈夫的例子,虽然比较极端,但是也是有其可能性。
韩非子刑法思想评析
韩非子刑法思想评析韩非子的法律思想,博大精深,且极富逻辑性。
在我看来,他的法学理论是近代法律科学的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历史地位堪比西方自罗马以来资产阶级的法学家。
从“韩非子之罪”到“五蠹”、“重刑”再到“韩非学说”、“法、术、势”等等,他都受到过多次批判,但却被后世奉为经典,尊为鼻祖。
纵观韩非子的一生,历尽坎坷,却是怀着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人生态度,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
这种心态很容易使他们一旦接触到君王统治就对其百般迎合,最终沦为权贵们的鹰犬爪牙。
然而,也正因如此,韩非子独特的法律思想才得以流传下来,让后世有所借鉴。
韩非子的刑法思想,涉及到社会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并强调前者应服务于后者。
首先,社会立法要符合实际需要。
既要注意其与社会总体利益的协调一致,又要考虑个别情况的具体差异。
而这些,与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方略是一致的。
韩非子把权势变成了主宰社会的最高意志,把君主作为国家政治统治的领袖。
韩非子主张尊重君权,限制王权,这本身就是民主的体现。
君主和臣民各守其职,各安其位,君臣相得,便可国泰民安。
韩非子反对墨守成规,要求创新,这更是民主意识的彰显。
可见,只有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社会立法才能充分体现出它应有的价值。
那么,法律怎样才算是完善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历朝历代的法律专家们。
韩非子指出,要达到一个社会稳定的目标,社会内部的利益关系必须调整好,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
至于调整的方法,他主张有法可依,依法治国。
可以说,法律既是保护人民的武器,也是人民保护自己的工具。
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公平、正义、秩序、效率,也才能使社会走上和谐发展的轨道。
与上述观点不同,韩非子的刑法思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探讨层面,更提出了若干具体的操作措施。
在他看来,只有对刑罚的执行力度加强,严厉打击犯罪,用严酷的刑罚来威慑犯罪,才能达到遏制犯罪的目的。
另外,在立法上,也应充分考虑到老百姓的需要。
诸子百家 韩非子思想浅析.
韩非子思想浅析及其意义简析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人,自幼喜形名之学,后师从荀子,并深化和发展了荀子的思想。
提到韩非子,或许最先令人想到的是其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但是从深层面来讲,其思想才是他做为法家代表人物流传至今的最主要元素。
那么韩非子的主要思想是什么?韩非子的思想对当今的积极意义又有哪些?一、韩非子主要思想及其发展浅析在中国思想发展中,墨子是第一个系统地阐述了重法思想的思想家,但墨子重法的思想并没有深层次的理论论证。
中国思想发展中,经过韩非子之前的百家争鸣,墨子重法思想缺乏理论上的支撑更得到了充分的暴露,韩非子意识到墨子思想的这个弊端,说:“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
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而忘其直,以文害用也。
此与楚人粥,秦伯嫁女同类。
故其言多不辩。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韩非子清醒地意识到墨子重法思想的理论不足,一改荀子所坚持的儒家思想进路,而以道家思想为基础,并试图从理论上寻找墨子重法思想的基础,完成墨子重法思想的理论论证。
表面上看,韩非与墨子完全不同。
墨子代表着当时的庶民阶层(贱人)和劳动人民(农与工肆),为他们争取生存的权利;韩非则代表着新兴的地主阶级,帮他们维护统治的权力。
墨子书中,多言民间疾苦;韩非书中,则不乏帝王“南面之术”。
所以,后世便有人将墨子称为“平民哲学家”,将韩非称为“宫廷阴谋家”。
这当然并不准确,却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
大体上说,墨子比较“草根”,韩非比较“宫廷”。
墨子讲“兼爱”,韩非讲“权术”,他们是“两股道上跑的车”。
但是,韩非与墨子也有相通之处,即他们都讲“利害”,都不像儒家那样只讲“仁义”。
《墨子·非乐上》就说:“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可见墨子并不像孟子那样开口闭口“何必曰利”,他也是言“利”的。
只不过,墨子所言为“公利”,韩非所言为“私利”。
墨子讲“兴天下”,韩非讲“治天下”,这是他们的不同。
韩非言“利”,十分露骨。
韩非并非“非道德主义者”辨析
摘要:韩非提出“务法不务德”的理论,被学界普遍认为是“非道德主义者”,因而饱受争议。
实际上,韩非仅仅是反对腐儒的德化,并非完全否定道德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韩非务法不务德非道德主义者法治与德治之争,是先秦百家争鸣尤其是儒法之争的重心所在。
儒家主张“德治”“仁政”,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强调道德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法家与此相反,它反对以道德治理国家,班固讲“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汉书?艺文志》),提倡“法治”,至韩非而发展到极致,提出“务法不务德”的主张。
因此,韩非自古以来就被指为“刻薄寡恩”,诸多学者都认为他属于“非道德主义”者,其思想理论一直饱受争议。
对此,本文不敢苟同。
一、韩非为什么提出“务法不务德”儒家推行“仁政”,强调“为政以德”,即用道德和礼法规范人们的行为。
虽然儒家并没有否认法治的作用,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但从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来说,儒家是重德治而轻法治的,这是因为,儒家认为,仅仅依靠法治无法达到道德的完善这一人生最高目标,因此需要“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论语?为政》),只有通过推行德政,才能建立高尚的道德,可见德治最重要。
与儒家的看法不同,韩非认为,人性是自利的,它无法成为道德和德治的依据,于是,他明确提出“务法不务德”的主张。
其理由如下:1.仁政效率低下“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圆之木,千世无轮”。
(《韩非子?显学》)自直之箭,自圆之木,虽不多见,为什么人有车可坐,有矢可射?这是因为,人们懂得用“隐栝之道”对木材进行加工。
韩非举例说:“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
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
”(《韩非子?难一》)舜去纠正弊病,一年纠正一个错,三年纠正三个错。
像舜这样的人才有限,舜的寿命也是有限的,可是,天下的过错却没有尽头,以有限克服无限,其效果毕竟轻微。
这表明德治是劳而功缓,法治则不然,“赏罚,使天下必行之。
浅谈韩非子思想的非道德倾向阐释
浅谈韩非子思想的非道德倾向阐释非道德主义一词,源于古希腊怀疑论和某些诡辩论者的伦理思想。
经过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利及以后的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发挥,使非道德主义成为一种反对道德及其作用的系统理论。
但随着一股进口西方哲学某些概念来研究中国哲学的热潮到来,这种被称为反向格义的研究方法变得普遍起来。
那么,本文就从非道德主义的视角来反向阐释韩非子,力图洗尽韩非子是非道德主义者的嫌疑,以此证明韩非子具有严重的非道德倾向,而绝非是曾界定的非道德主义者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内核在于法而非道德,因其思想体系本身的复杂性与矛盾性,所以在道德问题上一直存在着分歧与异议。
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道德本身及其与法的关系展开,有人认为是以法代德,是对道德的彻底否定;有人主张是道德无用论,对道德本身进行否定;另有观点认为,韩非之说仅仅是否定儒家这一特殊道德,而非否定一切道德。
这些观点在其思想体系中都有所反映,且是在道德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尝试。
郭沫若认为,韩非子的术毁坏了一切伦理价值。
这说明韩非子的道德已经脱离道德本身,被驱逐于道德范式之外。
第一,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新编诸子集成《韩非子集解显学》,以下仅注篇名)这句话是把韩非子思想定性为非道德主义的突出论点和铁证。
持此观点者忽略了这句话的主体和对象,主体是为治者对象是众。
韩非子也说过仁、义、礼、智、信皆为乱国之术也,孔墨乃愚诬之学。
但韩非子是站在为治者,即称王为君为民主的立场上来用众。
用众就是寻求一种外在普遍的规定性一法也;舍寡即是指一种内在特殊的个体性一圣人孔者,所以不务德而务法。
作为君主,应行众者之事,道德修养是寡者圣人之行,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韩非子集解显学》),为王者必须舍德务法。
第二,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则可以王矣(《韩非子集解外储说右下》)。
意思是说君不仁,臣不忠,那么霸王之业可行矣。
君臣之间的关系不是道德上的人情关系,而是人性恶而导致的自私自利的冷酷的政治关系。
《韩非子》人物分析:韩非子的思想特点
《韩非子》人物分析:韩非子的思想特点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军事家。
他的思想深刻而独特,对中国古代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韩非子的思想特点,来深入了解他的思想观点和贡献。
一、强调人性本恶韩非子的思想以人性本恶为核心观点。
他认为人的本性都有着恶的一面,人都是自私自利的。
在韩非子看来,人性的恶是不可避免的,人们之间的争斗和冲突源自利益的追求。
他强调了一种现实主义的观点,即政治的本质是争夺和竞争,王者必须通过严厉的法律和严惩来维护国家的秩序和稳定。
二、主张法治统治韩非子主张通过法律和制度来约束人的自私行为,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他相信只有通过刚正的法律制度才能约束人的恶行,并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他提出了“法者,治之纲纪也”这一观点,认为法律是社会治理的纲领和规范。
他还主张以刑罚威慑的手段来惩罚犯罪,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三、注重权谋思维韩非子的思想鲜明地表现出他作为政治家和军事家的身份特点。
他注重权谋思维,主张国家应该尽可能地追求自身的利益和安全。
他强调了国家的实力和军事力量的重要性,认为唯有国家强大才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他强调了发展农业、工商业和国防的重要性,以提高国力。
四、重视教育和道德尽管韩非子强调了人性本恶,但他也非常重视教育和道德的力量。
他认为通过教育和道德规范,可以对人性进行积极的引导和塑造。
他强调君主要通过德行和道德榜样来影响民众,倡导了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管理方式。
他提出了“为善者天报善,为恶者天报恶”这一观点,认为道德行为会得到天道的回报。
五、追求变法改革韩非子追求变法改革,主张通过君主的绝对权力来实现法治和改革。
他认为国家需要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以便推动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
他提出了“得法从上,成法从下”的理念,主张在政治改革中实现君主与臣民的紧密配合。
他提倡了废除世袭制、推行择贤任能等一系列改革方案,为后来的统治者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综上所述,韩非子的思想特点主要体现在强调人性本恶、主张法治统治、注重权谋思维、重视教育和道德以及追求变法改革等方面。
韩非子思想矛盾性浅析
韩非子思想矛盾性浅析韩非子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史上独树一帜的创新型思想家。
他实践思想的影响力已超越了春秋时期,在后世被尊为传统思想的哲学鼻祖。
尽管他的思想非常独特,他的观点也充满了矛盾性。
本文旨在浅析韩非子思想的矛盾性,以体现他思想的复杂性与丰富性。
首先,韩非子通过“礼法”作为一种道德行为来促进人们的道德素质的提高。
他的礼法坚持以“仁”为核心,即立足于“仁义礼智”的基础上,一般而言,“仁”是指人们要互相尊重、爱护他人;“义”是指旨在维护公平正义;“礼”则强调崇尚礼节;“智”则是强调理性思考。
但是,他的“礼法”也充满着矛盾性。
韩非子能够明确指出“仁义礼智”应该为“制度”提供“礼仪”支持,但他却又强调“制度”只应以“智”为支持,并强调“仁义礼智”之间的矛盾性。
他主张“智”可以指导“仁义礼”,但是“智”又可能出现矛盾。
这使得他的礼法具有矛盾性:一方面,“智”是制定“仁义礼”的基础,另一方面,“智”又可能变得混乱,甚至颠覆“仁义礼”。
其次,韩非子对统治者和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也有着矛盾性的观点。
韩非子强调“仁”,但他也毫不吝啬地回应政治实践,认为正当政府可以运用“智”来取得政治目的,以此来增进统治者的利益。
他的这种观点可以看作是一种“秘密自利”思想:政府可以采取各种智略,如宣传,收买,恐吓等,来控制民众,以此来巩固统治者的权力。
另一方面,他也认为政治实践应当基于“仁”,这种观点强调统治者应当尊重与爱护民众,以确保政治稳定与民众合法权益。
这种“秘密自利”与“仁”的矛盾使得韩非子的政治观充满矛盾性。
最后,韩非子的思想也深受古代“天命”观的影响,尤其是他的“天命论”。
“天命论”的核心观点就是,任何一个帝王的统治都是“天命所赐”,即统治者的合法性不来自于人主权,而是来自于“天”的授权。
根据“天命论”,统治者应当接受“天命”,从而被赋予了“仁”的责任,即尊重与爱护民众。
然而,他也认为,“密切自利”是统治者最重要的政治优先级,这也给“天命论”带来了矛盾性。
韩非子观后感思想的探寻与反思
韩非子观后感思想的探寻与反思韩非子观后感:思想的探寻与反思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其名字代表了一部重要的思想著作。
阅读韩非子的著作,我深感其中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政治治理有着重要的启示。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韩非子的思想,并对其进行深入的反思。
第一部分:韩非子的思想探索韩非子著作的核心思想围绕着政治治理和人性行为展开。
他主张以法治为基础,倡导严明的法律制度来管理社会。
他强调权力的集中和统一,并认为统治者应当以明断力行的方式去治理国家。
韩非子提出了“刑法双全”的观点,即刑罚与法律相结合,以维持社会秩序和稳定。
在韩非子的思想中,他对于人性的本质持有一定的看法。
他认为人性本恶,指出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往往会忽视道德伦理,导致社会的不公与混乱。
他主张通过法律的强制和威慑来纠正人性的恶,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他还提出了“法术”思想,即通过说服和教育来改变人们的行为和思想。
第二部分:对韩非子思想的反思韩非子的思想在对待人性和社会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反思的地方。
首先,韩非子的“人性本恶”观点可能过于悲观。
虽然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受利益驱动,但并非所有的行为都是出于恶意。
人性也具备善良、同情心和合作精神等积极因素。
因此,在治理社会时,我们不应仅仅依赖法律和刑罚,也应该注重人性的教育和培养,引导人们向善。
其次,韩非子过于强调了统治者的权力集中。
权力集中易导致腐败和失职,给人民带来负面影响。
相比之下,在治理国家时,应该实行一种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以保持政府的公正与透明。
最后,韩非子提出的“法术”思想也需要衡量其效果与合理性。
法律可以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但它并不能完全改变人们的思想和价值观。
在社会发展中,除了依赖法律的威慑,我们也应该注重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和自我约束能力。
第三部分:韩非子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尽管韩非子的思想在古代就已提出,但其思想依然对现代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
韩非子的思想总结评述
韩非子的思想总结评述韩非子,春秋战国时期杂家思想家,他对于政治、伦理、军事、法律等方面做出了独到的思考和发展,被誉为杂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韩非子的思想观点丰富复杂,包括法家思想、实用主义思想、唯利是图等等,这些思想对于中国古代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是其最为重要也是最为著名的思想之一。
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而法律可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
他主张制定法律,强调法律的统治、严厉的刑罚和严格的法律执行。
他认为只有通过强制手段,才能够约束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他主张完全依法治国,强调国家权力的绝对性和统一性。
这使得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与儒家的仁政思想形成对比,他的思想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其次,韩非子的实用主义思想也是韩非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韩非子强调实用和功利性的价值观,认为一切行为都应该追求自己的利益。
他坚信人只有追求自身利益,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他提出了“唯利是图”的观点,主张人应该通过谋求利益来推动自己的行动。
他认为实际效果和结果是衡量一切行为好坏的标准,因此,道德行为和社会规则应该以实际效果为准绳,而不是以道德规则或者传统观念为准绳。
进一步地,韩非子还开创了一种新的军事思想,他认为战争是一种持久的斗争,不能凭借战术和勇气来取胜,而是应该通过战略的谋划和高超的指挥来获得胜利。
他主张进行兵符、阵法、兵器的研究和改进,提出了“用兵矩形之道”,即将队伍排列成矩形状以达到最大杀伤力。
他还提出了以攻代守的战略思想,强调进攻和进取的重要性。
他的军事思想对于后世的军事理论和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然而,虽然韩非子的思想开拓了中国古代哲学的新境界,但是他的思想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例如,他强调法律与威权的关系,使得法律的权威性过于突出,忽略了法律的公正性和社会公平性。
另外,韩非子的实用主义思想过于重视个体的利益追求,忽视了社会共同利益的重要性。
他的思想有时也被人们认为过于功利和唯利是图,缺少了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的思考。
韩非子的思想总结评述
韩非子的思想总结评述韩非子是战国时期的一位重要思想家,他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韩非子》中。
他的思想以法治和实用主义为核心,强调统一的政治权力、厉行法治、重视实践经验。
他的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理念和法治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韩非子强调政治权力的统一和集中。
他认为,一个合理有效的政治体制应该由一个统一的君主来掌权,而不应该分权给不同的贵族或官员。
他认为只有君主能够凭借权力和威严来实施法律,稳定国家,保护人民利益。
他主张“一人而已”即只有一人可以拥有最高权力和控制权,以确保政府的权力不会被他人滥用或侵犯。
这种思想为后来中国的帝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其次,韩非子强调实践经验和实用主义的重要性。
他认为政治和社会制度的设计应该基于实践经验,而不是凭空臆断。
他强调政策和法律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主张以实际效果来衡量政策和法律的好坏。
他认为一个好的政策不应该仅仅是符合道德标准,而应该能够实际解决问题,使国家和人民获益。
这种实用主义思想为中国古代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借鉴。
另外,韩非子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他认为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保障,可以减少人与人之间的争斗,维护社会秩序。
他主张君主应该依法治国,以法律作为约束和指引,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安定。
他还主张建立严厉的法律制度和明确的刑罚,以威慑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正义与秩序。
这种法治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总体而言,韩非子的思想强调了政治统一、实用主义和法治的重要性。
他的思想以君主集权为政治核心,注重政策和法律的实际效果,强调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他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与法制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后来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论述韩非子的道德思想
论述韩非子的道德思想韩非子(约公元前280-233年)是一位中国哲学家,以其对中国古代法家哲学传统的贡献而闻名。
法家是一个强调严格法律和有效治理对实现社会秩序和繁荣的重要性的学派。
韩非子的著作被编入《韩非子》一书,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形成产生了影响。
韩非子道德思想的一个关键主题是秩序和稳定的重要性。
韩非子认为,实现社会秩序的最佳途径是实施严格的法律和建立有效的治理体系。
他认为,统治者应该专注于维护秩序和稳定,而不是试图仁慈或道德。
根据韩非子的说法,试图保持道德的统治者往往会导致混乱和混乱,因为他们将自己的道德价值观置于国家需求之上。
韩非子思想中的另一个关键主题是“王道”,即“王之道”。
这个概念指的是统治者在决策时应该遵循一套原则和规则,而不是依靠个人喜好或欲望。
韩非子认为,遵循“国王之道”的统治者将能够有效治理,并为臣民带来繁荣。
韩非子在其思想中也强调了任人唯贤的重要性。
他认为,应该根据人们的能力和资历,而不是社会地位或家庭关系,来选择具有权力和影响力的职位。
他认为,统治者应该身边有称职的顾问和官员,他们可以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定。
尽管有这些想法,韩非子的思想经常因强调严格的法律和明显缺乏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关注而受到批评。
一些评论家认为,他的思想被用来为中国古代的压迫和专制政权辩护。
然而,重要的是要记住,韩非子的思想是由他那个时代的政治和社会背景塑造的,他的思想应该在这个背景下考虑。
总之,韩非子是中国古代法家哲学传统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他的道德思想以秩序、稳定和有效治理的重要性为中心,他强调了“王道”的思想和任人唯贤的重要性。
然而,他的想法也受到了批评,因为他们强调严格的法律,并且明显缺乏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关注。
韩非之道德观
韩非之道德观第一篇:韩非之道德观韩非之道德观韩非主张治国“不务德而务法”。
有些论者据此便认为,他唯法为务,完全否认道德的作用。
其实,韩非在主张以法治国的同时,认为道德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韩非主张以法治国,是从他那个时代的治国原则和方略上说的。
道德不作为治国的原则,但可以作为治国的辅助。
韩非说:“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故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
”(《五蠹》)显然,这既突出地反映了韩非的法制思想,也体现出他对道德在治国作用中的认知。
韩非在强调厚赏重罚、信赏必罚的同时,主张用“誉”、“毁”来辅助赏罚,即是用道德的力量来促进法制的施行。
韩非的根据是:其一,毁誉与赏罚合则赏罚更有效。
他强调:“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
”(《八经》)奖赏的目的是鼓励民众和官吏去做事,因此一定要给予对国家有贡献的人,荣誉也一定要给予替君主效劳的人。
另一方面,“赏誉同轨,非诛俱行”(《八经》),即赞誉和奖赏一致,贬斥和处罚同行。
对奖励的行为以荣誉相辅,以示肯定和提倡;对惩罚的行为以恶名相加,以示否定和杜绝。
在韩非看来,如果法律支持的得不到道德上的称誉,那么奖赏将起不到鼓励人们守法的作用,如果法律反对的得不到道德的谴责,那么惩罚将起不到禁止犯罪的作用。
“誉所罪,毁所赏,虽尧不治。
”其二,毁誉与赏罚相悖则乱。
“夫上所以陈良田大宅,设爵禄,所以易民死命也。
今上贵轻物重生之士,而索民之出死而重殉上事,不可得也。
……夫吏之所税,耕者也;而上之所养,学士也。
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不可得也。
……夫斩首之劳不赏,而家斗之勇尊显,而索民之疾战距敌而无私斗,不可得也。
国平,则养儒、侠;难之,则用介士。
所养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养,此所以乱也。
……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乱王之道也。
”(《显学》)在韩非看来,受到奖赏却得不到舆论的赞誉,而得到赞誉的又不是为国家出力的人,那就会发生混乱。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_韩非的政治主张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_韩非的政治主张韩非(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君主韩王的儿子,也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论家、思想家、哲学家,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著有《韩非子》一书。
那么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是什么?政治主张又是什么?下面是店铺为你搜集韩非子的思想主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法家的代表人韩非子主张的思想就是“依法治国”,这也成为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独霸中原的一个关键点,自秦国开始,就已经实行了唯一的君王制,后来逐渐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民主社会体系,建立了中央集权制。
他认为推广仁义都是在空谈,他的“法治思想”反对着“儒家思想”,君主应该采用手段统一自己的权利,将所有的权利统一起来,治理国家应该制定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也因为他的轻罪重罚思想,导致了后来因为滥用权利的暴政,秦始皇在政时非常的重视并且重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并且推广实施韩非子的政治政策,不幸的是,韩非子在收到重用后,也遭到了同门师兄弟李斯的嫉妒羡慕,李斯与韩非子出师同门,因此密谋毒死了韩非子。
但是也不得不说韩非子的“法治”也成就了现在我们的中国,法家思想成为了法律的起源点,它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了国家政权,人口,环境之间的关系,但同时他也认为在追求利益的社会中是没有道德可言的,两千年的法治社会也和我们现在追求的法治有着很大的区别,在刚建立起的法律下还不是很成熟,很难做到人人平等,虽然说法治的思想跟本是“公平公正”。
因此,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有利也有弊!法律成为了当时统治国家的一种重要工具,不过秦国虽然因统一六国而强大,也因为了他的暴政走向了改朝换代。
韩非的政治主张首先,说一下他最主要的政治主张,即法治。
他提出了“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项政策,虽然严苛,但同时,他也主张“法不阿贵”,即君子于庶民同罪。
韩非还喜欢研究历史,他对于历史的态度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也就是说在制定一些政策时应该因时制宜,不能循规蹈矩。
对于君主,他主张君主必须握有绝对的权利才能统治好国家,并主张清除封建奴隶主的势力,取而代之的是选拔一些封建官吏。
论韩非子的“道德”观
论韩非子的“道德”观韩非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以其严谨的思辨方式、独特的思想贡献成为后人学习的对象。
在韩非子的有关著作中,他对“道德”观进行了深入阐述,认为:“食色,性也;衣服,形也;住处,势也;人民,用也”。
他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按照道德规范去行事,在人际关系中要遵循“用者必复”的原则,让自己变得更好、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一、道德的重要性在韩非子的著作中,他对道德的重要性进行了极力的强调。
韩非子认为,道德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道德作为一个整体,包括了很多方面,比如人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道德良心等等。
这些东西都使人们在社会中能够有一个更好的行为规范,从而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谐和进步。
二、人类行为的高下在韩非子的看来,人类行为的高下,不仅取决于社会规范,也和个人的道德思想有关。
人的个人品质是道德行为的保障,也是其恰当行为的必要前提,他们可以使人们正直道德,行为无可指责;而如果一个人品德卑劣,他的行为就会变得恶劣。
在这里,我们可以拿斯大林、毛泽东这样的政治家或领袖作为例子,他们虽然能够带领人民走向成功,但是他们也是道德上的罪人,尤其是在人权方面,他们残暴的行为令人抓狂。
三、道德修养的重要性韩非子认为,道德修养是人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他认为,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人,只要是重新住人们就应该注重道德修养。
在韩非子看来,道德修养不仅能够使人们变得更加有品位和高贵,还能够使人们的人际关系更加和谐,让自己成为一个更早的人类。
四、道德作为一种习惯韩非子认为,道德作为一种习惯可以被养成。
对于个人或者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的提高,韩非子认为,建立一种良好的道德习惯非常重要。
良好的道德习惯能够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获得跟多积极的人际关系,而且扩大我们的社交圈。
五、形式与实质韩非子在道德方面的思想也强调了形式与实质的差别。
在韩非子的看来,道德的实施不仅是形式,更是实质。
浅析韩非 以法代德 的伦理思想
浅析韩非以法代德的伦理思想论文关键词:自利自为以法代德论文摘要:韩非、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通过对当时社会各种矛盾现象的冷静观察,激烈抨击儒家学说,在继承并发展荀子人性论及早期法家“法”、“术”、“势”的基础上,建立了以法代德的完整的法治思想体系,为当时社会的统一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并对当今“以法治国”战略提供了借鉴价值。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人,新型地主阶级激进派的思想代表,先秦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
《史记》说他“喜刑名法术之学,其归木于黄老。
”(《史记·老庄中韩列传》)他目睹了当时社会的尖锐矛盾,亲历了韩国的政治斗争,数次书谏韩王建议变法,但均未见用,他因韩国变法不彻底,政治腐败,而自己又不能见用,于是“观往者得失之变”(《史记·老庄中韩列传》),总结以往变法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创立了一个法、术、势三者结合的法治理论,也正是这一理论,包含了韩非所特有的伦理思想。
一、韩非的法治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
韩非生活于战国末期,铁器的使用,牛耕的推广,标志着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己经有了很大发展,产生了新兴的地主阶级。
新兴地主阶级为保证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不断地运用自己的实力和权利,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社会观念、经济制度,使封建生产关系日益巩固和发展。
政治上,西周时期周天子大一统的宗法统治开始动摇。
各诸候国、封建领主之间为扩大领土、掠夺财富和建立霸权而展开激烈的兼并战争,各自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立王国。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己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所取代。
礼制己不能治理天下,法治观念逐渐兴起,并被各诸侯国所实行。
随着封建大一统局面的逐步形成,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最尖锐而集中的则是建立、巩固封建制同维护、复辟奴隶制的矛盾。
它在政治上集中表现为各国的变法改革和夺权斗争。
在这种急需加强君主集权,巩固封建制度的社会客观历史条件的呼唤下,韩非法治思想应运而生。
非道德主义的道德——评韩非子的政治道德观
非道德主义的道德——评韩非子的政治道德观韩非子是中国先秦时期出色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他的思想代表了中国政治哲学和法家思想的一部分。
他提出了非道德主义的道德观,即以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为导向,主张为达到政治目的而采取任何手段。
韩非子的非道德主义的道德观是建立在对人性本源的认识上的。
他认为,人性的本质就是竞争、争权夺利,这与儒家的仁爱道德相背离。
因此,他主张用法律制度和威严来控制人性的本能,从而达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实现治理的目的。
在韩非子看来,政治领导者必须是人才,必须有良好的性格和道德操守,但这种道德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他主张在规则和制度的监督下,实现国家的繁荣和发展。
因此,韩非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强化国家管理,例如加强律法制度、实行奖励和惩罚等政策。
然而,韩非子的非道德主义的政治道德观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人的道德标准,因为它强调了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人的情感和道德伦理。
同时,他所主张的政治手段实际上危及了受害群体的权益。
可以说,尽管韩非子的政治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秦统一战争的胜利,但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道路上,他的观点明显是站不住脚的。
综上所述,虽然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取得了一定成功,但是他的非道德主义的道德观并不符合当今社会的伦理标准和人性的价值。
韩非并非“非道德主义者”辨析
韩非并非“非道德主义者”辨析韩非是中国战国时期的著名思想家,他被认为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之一,是一位非常重要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哲学家。
在他的思想体系中,他提出了许多与法律、政治和道德伦理有关的理论,他的许多看法也影响了后世的学术研究。
然而,尽管韩非的思想被广泛地接受和研究,但是有些人认为他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
究竟他是否真的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辨析。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道德主义”。
道德主义是一种伦理哲学,强调道德原则和道德价值观念在行为决策和行为经验中的重要性和优越性。
在道德主义观念中,个人需要遵守某些道德规范以实现全面的发展和幸福的生活。
这些规范包括尊重他人、对他人负责、诚实正直、公正等等。
然而,韩非的思想并没有将道德规范作为他的哲学基础,他强调的是政治权力和法律的重要性。
在他看来,法律和政治规则是社会秩序的基础,这些规则必须被强制执行,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他强调了行为的结果和目的,而不是行为本身的道德性质。
他认为,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带来了好的后果,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好的。
相反,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带来了消极的后果,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好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韩非不是一个纯粹的道德主义者。
他强调的是政治权力和法律的重要性,而不是个人的道德或伦理观念。
他认为,社会应该建立在稳定和秩序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个人道德观念的基础之上。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韩非完全不关心道德。
在他的一些著作中,他提到了一些道德问题,例如:“君子以道德御人,小人以法律御人。
小人贪利畏祸,罪不可逭;君子忠厚诚实,仁义也。
君子保卫道德,小人守护法律。
”这段话表明他认为个人品德对于社会建设也有一定的作用。
此外,韩非也倡导“以刑罚代表神明”的思想。
这意味着他认为,法律和刑罚可以让人们遵守社会规则,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人道德观念。
这一思想反映了韩非对于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视。
总之,韩非的思想强调政治、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的道德主义有所不同。
解读韩 非子的法治哲学
解读韩非子的法治哲学《解读韩非子的法治哲学》在先秦诸子中,韩非子以其独特而深刻的法治哲学思想独树一帜。
他的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对后世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韩非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期。
周室衰微,诸侯纷争,传统的礼制和道德规范已经无法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
在这样的背景下,韩非子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试图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寻找一条新的出路。
韩非子的法治哲学强调“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他认为,“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准则,必须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和强制性。
法律应该公开透明,让民众知晓,并且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因其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这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当时是具有开创性的。
韩非子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意思是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
法律施加于人的时候,聪明的人不能逃避,勇敢的人不敢抗争。
惩罚罪过不避开大臣,奖赏善行不遗漏平民。
这充分体现了他对法律公正性的追求。
同时,韩非子认为“法”应该与时俱进,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他指出,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如果法律不能随之调整,就会失去其有效性。
因此,立法者必须根据时代的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民众。
韩非子的法治哲学还重视“术”的运用。
“术”是指君主统治的手段和策略。
他认为,君主应该善于运用权术来驾驭群臣,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行为,防止他们滥用权力、结党营私。
但需要注意的是,韩非子所讲的“术”并非阴谋诡计,而是一种合理的管理方法。
例如,通过考核、监督等手段,激励官员尽职尽责,为国家效力。
“势”也是韩非子法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威和地位。
韩非子认为,君主必须掌握绝对的权力,才能有效地推行法治。
没有强大的权力作为支撑,法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他说:“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
韩非子的伦理思想人性自私说
韩非提倡人性自私说的目 的,在于论证推行法制的
合理性,如同荀况一样,
讲人性恶是为了论证礼义 等社会规范的合理,如同 荀况一样,讲人性恶是为 了论证礼义等社会规范的合理性。总之,韩非的人性自私说, 其理论是错误的,但在封建制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有其积极 意义。因此从伦理学的领域看,还不能将韩非人性自私说归 之为个人利己主义。他同近代的资产阶级的人性自私说是有 区别的。他的社会伦理不是主张唯利是图,恰恰相反,而是 以“去私心,行公义”为其道德和法律的基本原则。
韩非继承了前期法家“废私立公”的思想,认为公和私 是对立的,二者不能并存。韩非以个人的私利和君主、 国家的公利,解释公私的区别,这是法家功利主义的基 本原则。依据这一原则,他认为,为公的行为则是善的,
2.明与公私之分 韩非认为法治就是建立在区分公私的基础上的。法律的 作用就在于禁止为私的行为和思想,用来保护公的利益。 韩非不仅以立功去私解释法治,而且以此作为评价道德 行为的准则。他认为忠孝仁义,礼义廉耻等道德规范和 道德观念同样要建立在为公去私的基础上,否则就是虚 伪的,甚至是奸邪的,不能认为是道德的。 3.三常顺则天下治 韩非为了表明他的道德观同儒家的区别,他写了《忠孝》 一文,尖锐地抨击了孔孟提倡的忠孝。他说臣事君,子 事父,妻事夫,乃是天经地义,而孔孟所赞扬的忠孝之 人,都违背了三常。三常被汉朝的儒家阐发为三纲。韩 非是封建等级制度的忠实维护者,也是封建时代的忠孝 之道的倡导者。从维护君主的利益出发,以循公废私为 原则,为封建伦理规范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一、人性自私说
韩非的伦理学说也是以其人性论为基础的。齐国法家提 出“人心悍”的观点,荀况发展为人性恶的理论。韩非依据 荀况的性恶论,又提出人性自私说。“人无毛羽,不衣则不 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 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 韩非观察了当时的社会生活,从许多方面论证了他的观点。 他将前期法家的趋利避害的人性论引向私心说。这种私心说 仍旧是抽象人性论的一种形式,即将人的欲望的满足归之为 个人生理上的需要,从而引出人性自私的理论。欲和私即有 联系又有区别。欲可以流为私,但欲望并非都是自私的,欲 变为私是社会的产物。韩非自己就认为,远古时代的人,其 行为并非追求个人的私利。在上古时代,人多物少,人与人 相亲相爱,互相推让,所以在政权问题上实行禅让制度。
解析韩 非子中的法治与道德
解析韩非子中的法治与道德《解析韩非子中的法治与道德》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学说对于中国古代的政治治理和社会秩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韩非子的思想体系中,法治与道德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相互关联又存在着一定的张力。
韩非子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在他看来,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准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法的存在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法律应当明确、具体,不偏袒任何一方,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通过严格执行法律,可以遏制人们的私欲和恶行,使社会成员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
例如,韩非子主张对犯罪行为予以严厉的惩罚,以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这种法治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然而,韩非子所倡导的法治并非是绝对的、机械的。
他也认识到了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一定作用。
道德虽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但它可以通过人们内心的自觉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来规范行为。
一个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往往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从而减少社会治理的成本。
但是,韩非子对于道德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
他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仅仅依靠人们的道德自觉来实现社会的治理。
因为人性本恶,人们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违背道德规范。
如果过分依赖道德,很容易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礼崩乐坏,传统的道德规范难以有效地约束人们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强调以法律来规范社会秩序,能够迅速建立起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
然而,从现代的视角来看,韩非子的法治与道德观念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过于强调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可能会忽视人的尊严和权利。
而且,如果法律过于严苛,缺乏人文关怀,可能会导致社会的压抑和不满。
同时,完全否定道德的作用也是不恰当的。
道德作为一种内在的约束力量,能够培养人们的善良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中,法律和道德应当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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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韩非子思想的非道德倾向阐释-
非道德主义一词,源于古希腊怀疑论和某些诡辩论者的伦理思想。
经过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利及以后的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发挥,使非道德主义成为一种反对道德及其作用的系统理论。
但随着一股进口西方哲学某些概念来研究中国哲学的热潮到来,这种被称为反向格义的研究方法变得普遍起来。
那么,本文就从非道德主义的视角来反向阐释韩非子,力图洗尽韩非子是非道德主义者的嫌疑,以此证明韩非子具有严重的非道德倾向,而绝非是曾界定的非道德主义者
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内核在于法而非道德,因其思想体系本身的复杂性与矛盾性,所以在道德问题上一直存在着分歧与异议。
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道德本身及其与法的关系展开,有人认为是以法代德,是对道德的彻底否定;有人主张是道德无用论,对道德本身进行否定;另有观点认为,韩非之说仅仅是否定儒家这一特殊道德,而非否定一切道德。
这些观点在其思想体系中都有所反映,且是在道德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尝试。
郭沫若认为,韩非子的术毁坏了一切伦理价值。
这说明韩非子的道德已经脱离道德本身,被驱逐于道德范式之外。
第一,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新编诸子集成《韩非子集解显学》,以下仅注篇名)这句话是把韩非子思想定性为非道德主义的突出论点和铁证。
持此观点者忽略了这句话的主体和对象,主体是为治者对象是众。
韩非子也说过仁、义、礼、智、信皆为乱国之术也,孔墨乃愚诬之学。
但韩非子是站在为治者,即称王为君为民主的立场上来用众。
用众就是寻求一种外在普遍的规定性一法也;舍寡即是指一种内
在特殊的个体性一圣人孔者,所以不务德而务法。
作为君主,应行众者之事,道德修养是寡者圣人之行,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韩非子集解显学》),为王者必须舍德务法。
第二,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则可以王矣(《韩非子集解外储说右下》)。
意思是说君不仁,臣不忠,那么霸王之业可行矣。
君臣之间的关系不是道德上的人情关系,而是人性恶而导致的自私自利的冷酷的政治关系。
作为王者,要维护自己的霸业与统治,实行非道德的政治策略,这是术的一种体现。
这是赤裸裸地揭示君臣之间纯粹的利益算计关系,君尚威尚法尚术,臣等平民皆为其自上而下的对象。
尽管站在为治者的角度,君不仁,臣不忠,可以王矣,但作为统治术的一种,并未排除其它多种统治的可能性。
反之,若站在被统治者的角度,一开始是没有办法,他要遵守法律,要服从法律的暴力,但在经过暴力的教训或者说是威吓一最初是害怕犯法,长此以往他会意识到法制是为了每一个人能变得更加道德。
只不过韩非把他的严刑峻法思想推向极端,导致法术势统治集团的破产,所以韩非子所谓君不仁、臣不忠是在以利益实现为核心的商卖原则基础上的法治范畴内的概念,是特定语境中的特定内涵,这其中既有通权逻辑的利弊权衡,又有维护客观制度公平运作的理性考量,不能简单笼统地将其定性为否定道德价值的非道德主义。
由此可见,韩非子是在特定语境中反对旧道德,具有严重的非道德主义倾向。
韩非子把所谓的仁、义、礼、智、信斥为五蠢的乱国之学,他说: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
(《韩非子集解五蠢》)这说明仁义辩智只是不能持国而已,作为持国者来说,他提倡的是反身外求的人性恶的外在规范,一种形而下的仅仅作为统治的动机法。
但他并没有否定特殊个体之间的内在道德,所
以不能认为这种伦理思想是绝对的非道德主义,只能说它具有严重的非道德主义倾向。
但由于非道德主义思想是其整个理论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充分自觉和独树一帜的。
韩非子恰恰相反,他固执于为君者,承着君者,众也的思想立场,视个人私领域的道德于不顾。
在他看来,个体道德与公共道德没有什么关系,公共领域只有政治,没有道德。
从韩非子《五蠢》篇里的楚之有直躬、鲁人从君战就可见出不能以私废公,反之则私行立而公利灭矣(《韩非子集解五蠢》),由此而求致社翟之福,必不几矣(《韩非子集解五蠢》)。
很显然,韩非把公私两者看成是绝然对立和矛盾的关系,那么两者在韩非眼里为什么又是他所说的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
公私之相背也(《韩非子集解五蠢》)呢?依此逻辑,他把政治看成纯粹的政治,在政治公共的舞台上容不得半点个人领域的道德人情,这就形成韩非子铁面无私,公正廉明残酷苛严的冷血政治。
诚然,他为公共政治而反对私人仁义并非就价值理性和伦理道德的层面反对仁义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相反,本篇明确表示仁义道德在私领域的重要性:布衣相与交,无富厚以相利,无威势以相惧也,故求不欺之士。
然而,一旦处于政治公领域,各种利害纷争异常激烈,单纯依靠道德修养及仁义措施是无法治理好国家的。
因此,韩非子对于仁义的反对亦仅仅停留在政治公领域,对于私领域的道德伦理并未全盘否定,而且他对孔子及其弟子的阐述也充分说明,他批判仁政说的出发点在于政治领域的实用性,而非伦理领域的合理性。
所以,在个人私领域,韩非子没有反对道德,他提倡且承认忠臣与孝子,圣人或法术势士是有道之人。
只是个人道德要限制在个体范围之内,不能用于公共的政治领域,否则造成人主者
治国不专。
其实,公与私是相互统一的,为治者可把个体道德作为工具运用于公领域。
在韩非子这里,公私不仅不能相统一,反而消极错误地混淆相背了。
从君者,众也的思维厘路出发,韩非子的思想体系只会带来道德的专政与道德的霸权主义;再者个体道德与公共道德也不可能人为地彻底割裂,这两者是有机统一的。
若要人为地在理论上和现实中把两者彼此分离,恐怕是很难取得成功的,历史上秦的兴亡已证明这一点。
从韩非子思想体系的整体着眼,他一方面在公领域反对道德,认为道德是祸乱之蠢,另一方面在私领域提倡道德,认为道德是圣人及法术势者的必备之能。
产生矛盾的原因是韩非子的思想渊源要追溯到老子,且他俩的思想之间存在一条鲜为人知的暗流。
蔡元培在评价《道德经》时就指出,老子固精于处世之法者。
虽然老子的处世之法与韩非子所讲的法大相径庭,但可知老子的处世之法与法家的法术确有源与流的关系。
法术之起源可以追溯到老子的处世之法,而法术的形成也受到老子《道德经》的莫大影响。
正如蔡先生所说:此所以为权谋术数所自出,而后世法术家皆奉为先河也。
韩非子的思想体系是法术势的结合与统一,他的著述里有《解老》、《喻老》两篇,足见老子对韩非子的影响非同一般。
道、法两家之思想虽有一条互相沟通的暗流,但不能忽视他们的区别与差异。
老子重内在道德和无为,最终走向消极遁世之路,目的是重建一种形而上的道德自然王国;韩非子重外在规范和维护统治,最终走向积极入世之途,目的是实现一种形而下的法治。
形而上的动机作为理想或信仰,只能思考但不可知;形而下的动机不能思考但可知,历史上的秦朝便是如此。
秦统一后,还自以为是子孙万世之业也,可二世而亡,原因究竟何在?贾谊
在《过秦论》中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可见法家思想作为一剂治理乱世的猛药自然有其合理价值,然而只承认其治理乱世的功能,否认其治世价值,所谓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
总之,从韩非子思想体系的历史演变轨迹可知,他为了实现其形而下的统治动机时走向极端,不免在公领域有严重的非道德倾向,但对私领域的道德他并未反对和摒弃,所以他的思想不能妄斥为是非道德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