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防范(最新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防范(最新版)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防范(最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一、煤矿职业病、职业禁忌症及有关规定
1.煤矿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同其它疾病相比,职业病有如下特点:(1)病因明确。职业病一般是由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
(2)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
(3)具有群体性发病的特征
(4)具有临床特征
(5)职业病可以预防或减少
煤矿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噪声聋、职业中毒等。
2.煤矿职业禁忌症
《煤矿安全规程》对从事煤矿作业的职业禁忌的规定如下:
(1)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①活动性肺结核病
及肺外结核病;②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③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④心、血管器质性疾病;⑤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工作的其他疾病;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①以上所列不得从事接尘作业的病症;②风湿病(反复活动);③严重的皮肤病;④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3)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二、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及其防范
(一)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二)煤矿主要职业危害防范措施
1.煤矿粉尘危害防治
(1)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限值判定标准:粉尘种类
游离SiO2
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
煤尘
≤5
5.0
岩尘
5~10
2.5
10~30
1.0
30~50
0.5
≥50
0.2
水泥尘
<10
1.5
(2)粉尘危害防范措施
①定点采样:应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锚喷、转载点等主要产尘点根据相关规定布置测尘点定点采样。
②定期检测:根据不同检测地点和检测种类,粉尘要进行定期检测。不同种类粉尘监测周期如下:
监测种类
监测地点
监测周期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
采、掘(剥)工作面
3个月1次
其他地点
6个月1次
定点呼吸性粉尘
1个月1次
粉尘分散度
6个月1次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6个月1次
③个体防护。从业人员要带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做好个体防护。
④洒水防尘
⑤减少产尘
⑥回风降尘。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2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
2.煤矿噪声危害防治
(1)煤矿作业场所噪声危害判定标准
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小时的,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
3dB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最高不得超过115dB。
(2)噪声的监测
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年至少监测1次
(3)噪声的防治
①在通风机房室内墙壁、屋面敷设吸声体;
②在压风机房设备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室内表面做吸声处理;
③对主井绞车房内表面进行吸声处理,局部设置隔声屏;
④在巷道掘进中使用液动凿岩机或凿岩台车;
⑤在采煤工作面使用双边链条刮板输送机等措施控制噪声。
3.煤矿高温危害防治
(1)煤矿高温的判断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2)煤矿高温的监测
进行高温监测时,作业场所无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个测点,取
平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5个测点,取平均值。
常年从事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夏季最热月测量;不定期接触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工期内最热月测量;作业环境热源稳定时,每天测3次,取平均值。
(3)煤矿高温的防范措施
①实行通风降温。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风量和缩短入风线路长度,从而降低到达工作面风流的温度。
②制冷机组进行局部降温。对局部热害严重的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制冷机组进行局部降温;非空调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温度的,应采用空调降温。
4.煤矿主要化学毒物防治
(1)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化学毒物浓度限值:
化学毒物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