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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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44560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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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贯彻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标准,明确集团总部、区域公司、项目部对工程安全的责任,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安全、质量、设备检查流程》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区域公司工程安全管理的

监督、指导,负责对项目部工程安全的抽查。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对项目部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

3.项目部:负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遵守各项与安全相关的规定。

第二章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第5条安全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6条安全目标。集团公司领导制定出年度安全目标;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进行量化,并分解到各个区域公司;各区域公司接到下发的安全目标,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策划方案,将目标落实到各项目部;各项目部是安全目标的实施者,负责在项目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方案,最终完成下达的安全目标。

第7条指导原则。安全目标的达成过程要做到层层落实,集团工程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管理监督,策划完成集团公司的安全目标,区域公司主要负责生产监督,策划完成本区域公司的安全目标,项目部主要负责生产实施,在区域公司

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项目的安全目标。

第三章项目开工

第8条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每个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项目结构、施工环境、施工条件,项目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和工地安全员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区域公司对“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核准后,上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批准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开工。

第9条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第10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项目部负责制订每一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开工前把编制好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送交区域公司进行审批,所有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经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和总工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可以实施。

第11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合格后再上岗。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针对施工实际和安全操作规程,既有总体交底又要交底到班组及特殊作业人员。具体规定可参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12条建立安全应急预案。项目部负责建立应急预案机制,落实应急措施责任人员、相关联络机构、应急措施费,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改进。

第四章安全检查

第13条检查的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区域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对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抽查。

2.区域公司:负责对所属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3.项目部: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的保证与自查。

第14条检查的频度。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实施每季度大检查,检查范围全年覆盖集团公司所有区域公司,抽查部分项目部。

2.区域公司:对所属所有项目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同时组织不定期的各项专项检查。

3.项目部:对建设中的工程实施经常性的自检。项目负责人组织一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安全员负责每日安全巡查。

第15条检查的方法。现场安全检查、文件、资料检查。

第16条检查的内容。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的检查内容:

①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

②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支持性文件的实施和各种专项检查;

③岗位职责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④对整改要求的落实。

对区域公司的安全管理实施检查,包括区域公司对所属项目部安全检查的频次和整改记录,以及区域公司对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

2.区域公司对项目部的检查内容:

①项目安全管理策划结果的实施;

②对本企业、发包方或监理方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的

落实;

③合同的履行情况;

④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安全整改

第17条安全问题识别。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第18条安全问题整改。一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问题,检查方向被检查方开具《安全整改单》,并留存记录,作为整改回复的依据。

第19条安全整改原则。按三定(定员、定时、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

第20条安全整改流程。参照质量整改流程。

第21条责任明确。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监督区域公司的安全管理行为。

2.区域公司:督促项目部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安全整改的封闭以及安全问题的总结和后续预防措施监督实施。

3.项目部:落实安全整改措施,保证安全整改的完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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