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票据管理自查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我公司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

管理的自查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在接到《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通知的要求,有质管部牵头财务部、采购部、业务部配合对我公司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经过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统计和全面的了解,我公司中有23.56%的供货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随货清单随货同行,71.23%的供货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货物验收以后一个月内到达,5.21%供货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结账时送到.而下游单位的客户我们已经全部开具有关票据,所有公司的票据清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税票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相对应,金额相符。

通过以上分析统计,所有单位的商品清单随货同时到达,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型商业公司的税票能随货同行;

2.小型商业公司及工业单位的税票不能及时到达;

3.造成税票不能随货同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供货方担心货物在下家验收不合格退货,造成税票与货不符;

4.还有一个原因是每到月底时,税票用完,必须等到下个月才能开

具。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采取如下措施:

1.采购员在报计划时,要求对方必须税票与货同行;

2.如有特殊原因不得做到税票随货同行的,由财务内勤登记,督促。

由于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我公司在票据管理中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按照通知的要求及市局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去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单位名称

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