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法律法规课件)第三篇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优质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 4.20世纪末制定的面向新世纪的重要教育政策。这种 重大政策决定主要有: 其一,发布了1998年12月教育部 制定,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 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教育振兴的“六大工程”,即: 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跨世纪园丁工程、跨世纪高层次 创造性人才工程、“211”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高校 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由此体现出面向新世纪的教育行 动方略。其二,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 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该决定深刻地阐释 了推进素质教育的强烈现实意义,对如何推进素质教育 作出了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为中国教育改革 发展的新理念、新目标、新追求。
民共和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的明确规定。《共同纲领》第
五章第四十一条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
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
府的文化教育工作者,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
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
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 其一,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其二,200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
• 其三,教育部2002年发布第12号教育部令, 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 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教育的政策预与法规防绪论与处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2024/8/27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课程简介
•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课程的框架(主要内容) •课程的教学要求与考核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教育政策法规培训-PPT课件
探讨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 容,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 教育方式、教育评价等方面的规 定。
总结词: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案例 分析旨在了解高等教育领域的政 策法规及其应用。
分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在实际应 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改 进建议和解决方案。
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总结词:职业教育政 策法规案例分析旨在 了解职业教育领域的 政策法规及其应用。
特殊教育政策法规
总结词
规定特殊教育的对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详细描述
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主要针对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规定了特殊教育的对象、办学条件、教 育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其全面发展。
04
教育政策法规的案例分析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总结词: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旨 在了解学前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及其应 用。
05
教育政策法规的未来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的发展趋势
数字化教育政策法规
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普及,如在线教育、 虚拟课堂等。
个性化教育政策法规
个性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如多元智能、 个性化学习等。
国际化教育政策法规
国际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如跨国教育、国 际课程等。
教育政策法规的创新与改革
创新教育政策法规
创新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 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如创新教育、创业教育 等。
改革教育政策法规
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改革现有的教 育体制和机制,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 评价制度改革等。
教育政策法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交流教育政策法规
交流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国际间的教育 交流与合作,如国际学术交流、跨国合作办 学等。
2015年国考申论文章“万能八条”对策详解——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制度(法律+制度,即法制角度)
第三篇: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制度(法律+制度,即法制角度)(1)根据“制度是于第一生产力”——好的规则和制度能够促进社会协调和整合;能够界定权利边界和行为空间;能够促进经济效率和实现资源分配;能够为物质资源和精神价值提供保障;制度还有利于人们在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环境下,形成稳定的预期和特定的认知模式,从而有利指导个人和组织行为。
依靠制度和规则能够很好地解决一些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规则一:专业分粥人士——权力导致腐败规则二:指定分粥人士和监督人士,从权力制约走向“权力合作”,分粥人士与监督人士分粥最多规则三: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
只有一天吃得饱而且有剩余,其余6天饥饿——资源浪费。
规则四:民主选举一人主持分粥——放任其腐化和风气的败坏规则五:民主选举分粥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形成民主监督与制约机制——效率太低。
规则六:对于分粥,每人一票否决权——恐怕谁也喝不上粥。
规则七:每个人轮流值日分粥,但分粥的那个人要最后一个领粥。
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一制度下,7只碗里的粥每次都是一样多。
规则至关紧要,比技术更重要。
规则对行为的约束作用:①警告性原则。
领导者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教育,以警告或劝戒不要触犯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惩处。
即时性原则。
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③公平性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具体措施举例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相关的权利、义务、责任及法律情形进行严格清晰的界定要制定和健全相关法律条例,修订现行的法律行规,填补……立法上的一些漏洞,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激励制度利益相关制度分工制度规则制度惩罚制度决策制度:包括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决策的论制和责任制(3)具体应用示例:1.建立健全各项措施,一是建立有效岗位制衡机制。
形成“统一法人、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总分行两级管理体制下的有效风险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强岗位间制衡机制,调整部门职能,同时增设独立的责任部门和岗位负责纪律审查。
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第3章 我国基础教育的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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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概述
• (五)社会监督
• 义务教育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关系到家庭和学生的希望,意义 重大,影响深远。为了维护和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义务教育法》 第九条规定:“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国家机 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并且进一步规定了责任人引咎辞职制度: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 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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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概述
四、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 (一)明确责任 • 1.政府责任 • 2.父母责任 • 3.学校责任
• 4.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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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概述
• (二)资源配置
•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大力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县 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师资力量,组织校长、 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其次,是要大力保障农 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再次,是大力保障家庭经济困 难的和残疾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国家出台各项政策, 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通过努力, 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地区、学校和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到良好的义务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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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概述
• (二)义务教育的特征
• 1.义务性 • 义务教育是一种以国家的公权力为强制武器的强制教育,义务教育是 免费教育,任何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因为义务教育 的义务性,所以政府、家庭、学校、社会都要履行职责。 • 2.权利性 • 我国宪法将受教育列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的立 法宗旨首先体现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政策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领域。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报告以一起典型的房地产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政策法律在房地产领域的应用。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市市民李某通过某房地产开发商购买的期房,在交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墙面裂缝、漏水、地面不平整等。
李某与开发商协商未果,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房屋质量问题、赔偿范围等进行了审理。
三、案例分析1. 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李某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成立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房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题中,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质量标准。
然而,在实际交付房屋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本题中,李某作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1)修复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买受人的要求,对标的物进行修复。
本题中,开发商应承担修复房屋的质量问题的费用。
(2)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赔偿损失。
本题中,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遭受损失,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法律法规政策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大气污染防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以某地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案例,分析我国《环境保护法》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实施与挑战。
二、案例分析1. 案例概述某地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尤其是冬季采暖期间,PM2.5浓度居高不下。
为改善空气质量,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包括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提高能源结构、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等。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2. 案例分析(1)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情况在《环境保护法》的指导下,某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包括:①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对工业污染源实施严格的环境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处罚,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
②提高能源结构。
鼓励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减少燃煤污染。
③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
对机动车实施尾气排放检测,对超标排放的车辆进行处罚。
(2)法律法规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①政策执行力度不足。
部分地方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大气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②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行《环境保护法》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困难。
③执法力度不够。
部分执法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不严,存在监管盲区,导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④公众参与度低。
大气污染防治涉及面广,但公众参与度较低,对政策实施的监督作用有限。
三、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挑战1. 政策执行难度大。
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多个领域,政策执行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但实际工作中,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2. 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行《环境保护法》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困难。
政策法规科室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政策法规科室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政策法规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1.政策法规制定与完善(1)积极参与起草、修订和完善各项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对全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决策、工作的合法性。
2.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组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3.依法行政监督与指导(1)加强对全局各科室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2)对全局各科室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4.法律法规咨询与服务(1)为全局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解决实际问题。
(2)协助全局各科室办理法律法规相关事宜,提高工作效率。
5.法治政府建设(1)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参考。
三、工作成效1.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2.政策法规制定与完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3.依法行政监督与指导工作得到加强,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4.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全局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四、存在问题1.政策法规制定与完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2.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工作覆盖面不够广,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仍需提高。
3.依法行政监督与指导工作仍需加强,部分科室依法行政工作仍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政策法规制定与完善工作,确保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加大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3.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与指导,推动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4.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3篇)【可编辑版】
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3篇)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3篇)农村政策法规宣传在农村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事关党群干群关系的好坏,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以下关于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三篇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我感觉收获很大,使我又一次净化了心灵,明白了努力方向。
现就个人的学习情况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一、注重学习,让廉政要求入心入脑以前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通过一个月的学习,使我说认识到,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都是从不加强学习,不注重思想改造开始的,学习教育是最有效的预防。
首先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
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其次要经常学习廉政规定,通过学习,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脑子里始终要有明确的界限。
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审视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第三,还要学习郑培民、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他们的事迹不断鞭策自己,查找差距,提高觉悟;第四,要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那些以身试法的人的问题就出在世界观、权力观上,出在缺乏自律意识上,正是由于少了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邪路。
二、严以律己,及时扫清思想灰尘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
稍有不慎,思想就可能被腐蚀,就会犯错误、栽跟头。
所以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在事非原则上泾渭分明,小节上时时刻刻从严把握,及时清扫思想的灰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干净净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
那些落马的贪官们,是怎么做上不归路的呢?翻开那些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腐败分子的履历,他们之中有些人也为党兢兢业业地工作过,做出过很大的贡献,有些人很有才华,他们也不是无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告诫。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课件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3.1 简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2 搜集材料,阐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 3.3 列举事例,阐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义。
1.通过学习本单元,引导学生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知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
③尊重和保障公 民权利?
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 达权和监督权等。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在法治国家, 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并通过执法和司法加以保障。
④规范国家权力 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
的运行? 在法律之下运行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法的本质
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 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法的决定因 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素
①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法的特征 可的社会规范;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
建议 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推理与论证的能力,调动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主干 知识
第 三
治国理 政的基 本方式
单
我国法治建设的 1.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历程 追根溯源
2.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3.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①②③④
全面依法治国的 1.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如
总目标与原则
-三前提(核心要义)? 具体要求? 何
明确目标 2.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5)
法律相关面试题目(3篇)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与基本概念题目1:请简述法律的定义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解析: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具有以下作用:1.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2.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4.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5.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题目2:什么是行政赔偿?请举例说明。
解析: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例如,行政机关违法拘留公民,造成公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公民有权依法要求行政赔偿。
题目3:什么是民事权利?请举例说明。
解析:民事权利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与民事义务相对应的权利。
例如,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民事权利。
题目4:什么是犯罪预备?请举例说明。
解析: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例如,某甲为了杀害某乙,购买了一把匕首,这是犯罪预备行为。
题目5:什么是辩护?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提出证据、理由和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活动。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包括:1. 知悉权: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2. 辩护权:提出证据、理由和意见;3. 证人调取权:申请调取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4. 请求回避权:申请回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5. 申请延期审理权:因特殊情况,请求延期审理。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与应用题目6:某公司因欠款纠纷被诉至法院,公司法定代表人认为该案涉及商业秘密,拒绝出庭作证。
请分析此案例,并提出解决方案。
解析:1. 案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出庭作证,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2. 解决方案:- 法院可以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商业秘密存在;-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其出庭作证;-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法院可以采取不公开审理、保密等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政策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这直接影响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案例以一起因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引发的诉讼案为例,探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8年,我国某省A市B县C镇D村的小明(化名)因不满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资源匮乏,教学质量低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地政府对其所在村小学进行整改,提高教育资源配置,保障其受教育权利。
经调查,D村小学位于偏远的农村地区,学校设施陈旧,师资力量薄弱,学生人数较少。
与此同时,周边乡镇的某些小学却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充足的师资力量,教育资源配置明显优于D村小学。
这导致D村小学的学生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明显落后于其他学校的学生。
三、法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义务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设施、师资力量、教育经费等条件,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 D村小学作为一所农村小学,其教育资源配置明显低于周边乡镇的某些小学,侵犯了小明等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3. 当地政府作为教育行政主体,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小学的教育资源配置。
根据以上因素,法院认为当地政府存在过错,判决如下:1. 当地政府应立即对D村小学进行整改,包括改善学校设施、提高师资力量、增加教育经费等。
2. 当地政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D村小学调配优秀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3. 当地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案例反映了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以及政府在解决这一问题中的责任。
1. 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原因(1)历史原因: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2)政策原因:长期以来,我国教育政策偏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导致农村地区教育资源匮乏。
(3)资金投入不足: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偏低,导致教育资源不足。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公平,尤其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旨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案例以某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实施为例,分析政策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二、案例概述某省地处我国中部,经济发展水平中等。
近年来,该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实施了一系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包括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等。
以下是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实施的具体案例。
三、政策实施措施1.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
同时,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硬件设施。
2. 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对学校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进行改造和更新。
同时,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同时,加强对农村教师的支持,通过城乡教师交流、支教等方式,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打破城乡教育壁垒,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
通过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四、政策实施效果1. 教育经费投入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2. 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得到显著改善,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3. 师资队伍素质提升:教师培训计划有效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4.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共享。
五、存在问题1. 经费投入不足:虽然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2. 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资源配置仍存在一定差距。
3. 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农村地区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教师待遇有待提高。
教育法律政策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教育法律政策是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法律政策也在不断完善。
本文将以一起教育法律政策案例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教育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因教师歧视学生而引发的争议。
该校一名教师因学生成绩不佳,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了言语侮辱,导致学生心理受到严重伤害。
家长得知后,向学校提出了投诉。
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后,对涉事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
然而,家长认为学校的处理结果不够公正,遂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教育局在接到投诉后,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对涉事学校和教师进行了进一步的处理。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中的教育法律政策本案涉及的教育法律政策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1)教育法规定,国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公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3)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 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教师违反教育法律法规。
涉事教师对学生进行言语侮辱,违反了教师法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2)学校管理不到位。
学校在接到家长投诉后,虽然对涉事教师进行了处理,但处理结果不够公正,未能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3)教育法律政策执行不力。
本案中,涉事学校和教师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导致学生权益受损。
3. 案例启示(1)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银行法律案例培训课件(3篇)
第1篇一、课程背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日益复杂,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本课件旨在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帮助学员了解银行法律风险,掌握应对措施。
二、课程目标1. 了解银行法律风险的基本概念和常见类型。
2. 分析典型银行法律案例,掌握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和处理方法。
3. 提高银行从业人员在业务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4. 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三、课程内容第一部分:银行法律风险概述1. 银行法律风险的定义及特征- 定义: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合同履行、操作失误等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的风险。
- 特征:不确定性、复杂性、连锁性、潜伏性。
2. 银行法律风险的类型- 合同风险- 贷款风险- 操纵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 侵权风险第二部分:典型银行法律案例分析1. 案例一:贷款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某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用途、利率、还款期限等。
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且逾期还款。
银行起诉借款人,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 法律问题:贷款合同的有效性、贷款用途的合法性、逾期还款的处理。
- 处理方法:审查贷款合同,确认合同有效性;调查贷款用途,确认合法性;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追偿。
2. 案例二:金融诈骗案- 案情简介:某银行客户经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被诈骗分子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贷款。
银行发现后,立即采取措施追回部分损失。
- 法律问题:诈骗罪的认定、银行在防范诈骗方面的责任。
- 处理方法:加强客户身份审核,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公安机关合作,追查诈骗分子,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3. 案例三:侵权责任纠纷- 案情简介:某银行在营业场所内发生客户受伤事故,客户起诉银行要求赔偿。
- 法律问题:银行在安全保障方面的责任、侵权责任的承担。
- 处理方法:调查事故原因,确认银行是否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年度总结执行法规情况(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逐年加大。
本年度,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执行法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对本年度执行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二、法规执行情况概述1. 政策法规出台情况本年度,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法规,涵盖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
这些法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等。
2. 法规执行力度加大本年度,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法规执行方面加大了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强化执法检查。
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2)提高违法成本。
通过加大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应。
(3)加强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法规执行。
3. 法规执行成效显著本年度,我国法规执行取得了以下显著成效:(1)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简化企业注册、审批流程,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2)保障民生福祉。
通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规,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3)推动绿色发展。
通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规,加强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了绿色发展。
三、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 部分法规执行不到位尽管本年度法规执行力度加大,但仍存在部分法规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执行环保法规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对本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姑息迁就。
2. 部分法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法规在宣传过程中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导致民众对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影响了法规的执行效果。
3. 部分法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部分法规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如部分法律法规的条款过于宽泛,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把握。
四、对策建议1. 加强法规执行监督(1)建立健全法规执行监督机制。
政策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房价持续上涨,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策法规的执行仍存在诸多争议。
本文将以某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问题为例,对政策法律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公司提交了相关资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然而,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甲公司提供的资料不全为由,拒绝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公司认为,其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甲公司遂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地人民政府经审查,维持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决定。
甲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资料虽然基本符合要求,但部分资料存在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分析(一)政策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建筑规模和规划要求,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建设。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5)其他相关材料。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2)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6)其他相关材料。
(二)争议焦点1.甲公司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2.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拒绝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做法是否合法?(三)案例分析1.关于甲公司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材料。
(法律法规课件)河南省政策法规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建投资体制改革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通知2、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3、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意见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建投资体制改革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通知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面貌大大改观。
但是我省城镇数量少、规模小,城市化水平不高,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人均水平仍比较低,与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置极不相称。
要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必须加快城市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为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大城建投资体制改革力度,多渠道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一)要逐步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投入、城市基础设施有偿使用(有偿服务)、公用事业合理计价,吸引社会资金和引进外资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二)各市应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本级城市建设的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城建资金的筹集,承担债权债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国外资本投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有条件的要大胆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逐步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也可以采取资产收益抵押、股份合作等融资方式筹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四)对已建成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经营权、股权,经批准可以进行出让、转让。
出让、转让的范围和形式由各市政府自行决定。
(五)遵循“级差地租”原理,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要走以地生财、以地兴城的路子,在盘活城镇国有土地资产上作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收益用途,要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已出台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城市绿化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等要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政策法律化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为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文将以《劳动合同法》为例,分析政策法律化的过程。
二、政策法律化过程1. 政策制定阶段在《劳动合同法》制定前,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如《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条例》等。
然而,这些政策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等。
为此,政府决定制定一部更加完善的劳动合同法。
2.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政府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
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政府充分了解了社会各界的诉求,为《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提供了有力依据。
3. 法律草案审议阶段《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多次审议,不断完善。
在审议过程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对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了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 法律通过阶段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
这部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劳动关系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5. 法律实施阶段《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宣传、贯彻落实,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同时,政府还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1. 政策背景《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是在我国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进行的。
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充分考虑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力求制定一部既能规范劳动关系,又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初一上册第二单元第一节课优质课了解中国的体制与治理
初一上册第二单元第一节课优质课了解中国的体制与治理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国家,其体制与治理方式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包括政治体制、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等,全面讨论中国的体制与治理,并探索其独特之处。
一、政治体制中国采用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政治体制。
这种体制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分为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
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立法权、监察权、决定国家发展方向等重要权力。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则代表地方人民行使相应的权力,促进地方的发展。
二、行政管理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组成。
国务院是中国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部长组成。
国务院负责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决策,并管理员工。
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和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管理与自身领域相关的事务,如财政、经济、教育、农业等。
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政府管理与治理。
三、法律体系中国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被视为治理社会的重要工具。
中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
宪法是最高立法,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中国的法律实施由司法机关负责,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司法体系的最高机关,负责监督和审理各类案件,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四、治理方式中国的治理方式注重协调、稳定和发展。
中国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旨在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治理方式还包括社会管理和服务。
中国广泛推行社区治理,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自治组织,调解矛盾、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的体制与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完善的体系。
在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以及法律体系的支撑下,中国的治理方式注重协调发展、稳定社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全面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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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课件)第三篇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年4月出台。
另外,为了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计算机2000年问题法律对策座谈会”,讨论研究相应的司法和行政对策。
(六)开展了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有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统一要求,宣布废止了《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两件规章和35件与WTO规则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在此基础上,经部领导批准,又组织成立了专门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对建国以来邮电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地清理,到2002年底提出第一阶段清理成果报告。
二、电信行政执法和电信行政执法监督成效显著《电信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规颁布实施以来,行政执法已成为实现电信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因此,为了保证电信行政执法合法有效,部开展了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首先,2001年4月发布了《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通信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其次,部政策法规司专门编写了培训教材《通信行政执法手册》,并举办了三期“全国通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500余名执法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取得了信息产业部通信行政执法证;2002年又完成了部机关有通信执法职能的司局执法人员的培训与发证工作。
第三,部发布了《关于公布获得信息产业部通信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单的通告》,并将获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名单在信息产业部网站上公布,以便社会各界对通信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总结和交流通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提高通信行政执法质量。
2002年7月和9月,分别在哈尔滨、西宁组织召开了全国通信执法工作和通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题研讨会,对通信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并根据两个会议的精神制定了《通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第五,从2002年10月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电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活动。
第六,根据《行政复议法》制定了《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截止到2002年底,向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2件,经审查决定正式受理的有17件,其中经审理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的5件。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一)1999年是“三五”普法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为了适应部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9月23日,部政法司会同机关党委举办了有部机关司局级以上领导和在京直属单位局以上干部参加的法制讲座,请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讲授了“公司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法律问题”。
而后在8至9月份,部政法司又会同有关司局举办了有部内部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司局人员参加的“行政法制系列讲座”,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朱维究教授等专家进行讲授。
7月至8月份部为了学习贯彻新《合同法》,部委托云南省邮电管理局举办了“合同法培训班”,全国有近300名通信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
另外,为了指导和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部政法司在9月至10月间,分别在宁夏和山西召开了“普法依法治理座谈会”。
总结和交流了各地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的情况和经验。
(二)全面启动“四五”普法工作。
2001年7月部制定了《信息产业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01年底部普法办公室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四五”普法教材编写会。
福建、、江苏、青海、、内蒙古等通信管理局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局领导担任组长;国家邮政局结合邮政系统的特点,制定了《全国邮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等企业转发了部普法规划和国家经贸委普法规划,要求所属电信公司注重学用结合,把学法、用法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起来。
2001年部组织了全国电信条例知识大赛等多种形式活动,广泛宣传电信条例。
按照部“四五”普法规划,2002年部政策法规司组织编写并出版了《电信法律知识读本》,该书的编写工作得到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吴基传部长为该书题了词,张春江副部长为该书写了序言。
2002年按照普法工作计划,部普法办举办了两期全国电信业“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暨电信法律知识培训班,约有200人参加培训。
(李国斌)【通信立法工作】从1998年起中国通信领域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成立了信息产业部,实现了政企分开、邮电分营、电信重组。
国家为保障通信改革和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可以说,这五年是中国通信立法史上最辉煌的五年,使通信管理走上了法制轨道。
主要的立法有:1、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这是目前中国电信领域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
2、为了加强电信市场的管理和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2001年12月11日颁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333号)等一系列行政法规,为中国电信领域的管理和开放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
3、信息产业部十分重视通信法制建设,并取得显著成就:一是启动《电信法》起草工作。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电信法》列入九届人大的立法规划。
信息产业部按此规划,抓紧进行《电信法(草案)》起草工作。
在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起草任务并经国务院通过颁布后,信息产业部及时启动了《电信法》起草工作。
2001年4月成立了《电信法》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
为保证电信法起草的科学、民主,还成立了《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了国内著名经济、法律、电信专家担任咨询委员会成员。
之后,电信法起草工作小组起草了《电信法(草案)框架》。
起草中充分考虑了立足中国国情,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符合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与国际规则衔接等原则。
2001年10月底,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门研究《电信法(草案)框架》,并提出重要的修改意见和立法建议。
2002年3月电信法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关于〈电信法〉(草案)框架的咨询报告》,并送各起草部门修改《电信法》草稿框架参考;8月在已有《电信法》草案框架的基础上,修改提出新的《电信法(草案)》框架;10月组织相关起草单位按照新框架开展起草工作。
围绕电信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召开相应的《电信法》起草专题座谈会。
同时,围绕电信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国外电信法比较和跟踪研究等工作。
二是完成《邮政法》修改上报工作。
现行《邮政法》是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邮政法》一些规定已越来越不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因此修改邮政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1999年国家邮政局开始进行〈〈邮政法〉〉修改前期工作。
经过大量调查研究、论证,反复修改,2001年信息产业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改稿草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再次修改后,于2002年4月将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邮政法(修改稿草案)》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之后,又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进行邮政法修改的调研工作。
三是制定了一系列通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年间,信息产业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通信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邮政和电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邮政方面主要有:《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等。
电信方面主要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信服务标准(试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电信建设管理办法》(与国家计委联合发布)、《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通信统计管理办法》等等,这些规章的出台,为规范电信市场秩序,促进电信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无线电法制建设方面,制定了《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高楼高塔高山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管理规定》、《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等。
规范部规章的制定程序方面,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2000年4月12日制定了《信息产业部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对信息产业部规章的年度计划、规章起草程序、规章内容及表述方式、规章审查、审议和发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汇编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规范通信行政执法活动方面,为实现依法行政,规范通信行政执法行为,信息产业部制定了《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通信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
四是清理了不符合WTO和新形势要求的法规和文件。
信息产业部已明文废止了2件与入世要求不符的规章。
2002年12月11日公布废止了35件不适应新的形势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通信规章和文件。
(杨少丽)【邮政法修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于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邮政法》实施十几年来,对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证邮政通信工作正常进行,促进邮政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邮政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邮电分营,邮政独立运行后,现行《邮政法》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要求。
遵照国务院领导“建议尽快修改邮政法”的批示,国家邮政局于1999年成立了邮政法修改工作小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及论证工作,对邮政法作了初步修改。
从2001年2月份开始,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与国家邮政局多次开会研究,进一步确定了修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作了数次修改。
2001年5月16日,部政策法规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由国家邮政局及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邮政局代表参加的《邮政法》修改工作座谈会。
根据此次座谈会代表所提意见,又进行了修改。
2001年10月10日,信息产业部致函国务院各部委及相关直属机构(共43个单位),征求对《邮政法(修改稿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截至2001年12月10日,有40个单位反馈意见。
根据各部委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和研究讨论,并在进一步听取国家邮政局意见的基础上,对《邮政法》修改稿进行了再次修改后,于2002年3月14日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4月16日报请国务院审议。
邮政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解决中国加入WTO后如何有效保护邮政专营权及邮电分营后怎样保证邮政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以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