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SOP简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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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RT-SOP简化版-不同疾病状态CRRT规范

一、C RRT指征:

1.液体过负荷-保持水平衡

2.代谢产物堆积(氮质血症)-清除代谢产物

3.严重的酸碱/电解质失衡-恢复电解质/酸碱失衡

4.容量治疗受限-营养支持,补充胶体

5.严重的组织器官水肿

6.炎症反应-清除或吸附炎症介质

7.中毒-清除毒物或药物

8.恶性高热-降温

二、不同疾病时的CRRT:

1. 急、慢性肾功能不全合并循环动力学不稳定或其他严重疾病时:

1). 模式:CVVHDF

2). 血泵速度:引血时:80mL/h;正式开始后:150-200 mL/h

3). 剂量:

透析液速度:2000ml/h

置换液速度:35mL/kg·h

标准体重:男性=(身高cm-80)×70﹪;女性=(身高cm-70)×60﹪

4). 前/后稀释:常规选择后稀释。若患者存在高凝状态、管路不通畅、进行无抗凝RRT等

情况时,为延长滤器使用寿命可选用前稀释。

后稀释时必须FF<30%

后稀释FF=(置换流速+除水速度)/ [血流速度×(1-HCT) ×60]

5). 抗凝及抗凝监测:见后。

6). 监测指标及频率:根据合并疾病不同,监测生命体征、肾功能及内环境情况的同时应着

重监测血流动力学及相关脏器功能情况。严重血流动力学紊乱应进行PiCCO监测,并根据PiCCO监测结果应用CRRT进行第3级液体管理,每小时监测、调整1次。

液体分级管理及调整标准见后。

7). 结束时机:

单次:根据液体分级管理的第一级标准确定脱水目标,单次治疗时间应>8h。是否进行持续性治疗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决定。如患者病情趋于稳定,评估两次治疗间期生命体征可保持平稳,则可间断治疗;反之需持续进行。单次持续最长时间应<72h。

最终:患者最终停止CRRT治疗的标准为:①病情好转,肾功能恢复;②生命体征稳定,能承受规律透析治疗。

2. 单纯急、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并其他严重病理生理状态:

1). 模式:CVVHD

2). 血泵速度:引血时:80mL/h;正式开始后:200 mL/h

3). 剂量:透析液速度:2000ml/h

4). 抗凝及抗凝监测:见后

5). 监测指标及频率:由于为单纯肾功不全,可只监测生命体征、肾功能及内环境情况。详

见后。

6). 结束时机:

单次:液体出入量达平衡,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恢复正常范围。

最终:肾功能恢复或可开始进行规律透析。

3. 感染性休克:

1). 模式:CVVH

2). 血泵速度:引血时:80mL/h;正式开始后:150-200 mL/h

3). 剂量:置换液速度:35mL/kg·h

标准体重计算见前。

4). 前/后稀释:常规选择后稀释。若患者存在高凝状态、管路不通畅、进行无抗凝RRT等

情况时,为延长滤器使用寿命可选用前稀释。

5). 抗凝及抗凝监测:见后。

6). 监测指标及频率:常规监测生命体征、肾功能及内环境,同时着重监测血流动力学变化,

应行PiCCO监测,根据PiCCO监测结果应用CRRT进行第3级液体管理,每小时监测、调整1次。

液体分级管理及调整标准见后。

7). 结束时机:

单次:根据液体分级管理的第1级标准确定脱水目标,单次治疗时间应>8h。是否进行持续性治疗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决定。如患者病情趋于稳定,评估两次治疗间期生命体征及血流动力学可保持平稳,则可间断治疗;反之需持续进行。单次持续最长时间应<72h。

最终:感染控制,停用血管活性药后循环动力学稳定,自主尿量>0.5mL/kg·h。

4. 高容量性心功能不全(急性肺水肿):

1). 模式:CVVH

2). 血泵速度:引血时:80mL/h;正式开始后:150-200 mL/h

3). 剂量:置换液速度:35mL/kg·h

标准体重计算见前。

4). 前/后稀释:常规选择后稀释。若患者存在高凝状态、管路不通畅、进行无抗凝RRT等

情况时,为延长滤器使用寿命可选用前稀释。

5). 抗凝及抗凝监测:见后

6). 监测指标及频率:常规监测生命体征、肾功能及内环境,同时着重监测心功能情况,每

小时评估患者血压、肺部啰音变化,每2-4小时监测血BNP水平,可联合应用PiCCO 监测,每周查胸片、UCG。

7). 结束时机:

单次:心功不全症状缓解,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前提下,每日液体总出量多于总入量至少500mL。

最终:应用利尿剂可保证出入量平衡,心功能恢复至NYHA分级I-II级,胸片无明显肺水肿表现。

5. ARDS:

1). 模式:CVVH

2). 血泵速度:引血时:80mL/h;正式开始后:150-200 mL/h

3). 剂量:置换液速度:35mL/kg·h

标准体重计算见前。

4). 前/后稀释:常规选择后稀释。若患者存在高凝状态、管路不通畅、进行无抗凝RRT等

情况时,为延长滤器使用寿命可选用前稀释。

5). 抗凝及抗凝监测:见后

6). 监测指标及频率:常规监测生命体征、肾功能及内环境,着重监测肺功能情况,每小时

评估患者肺部体征变化,每2-4小时复查血气,每日复查胸片。

7). 结束时机:

单次:氧合恢复,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前提下,每日液体总出量多于总入量至少500mL。

若同时应用PiCCO监测则血管外肺水指数下降至正常范围。

最终:自主呼吸可保持平稳,氧合指数>300,无明显二氧化碳潴留,胸片无明显肺水肿表现

6. MODS:

1). 模式:包含有肾功能损伤时应用CVVHDF模式;无肾功能损伤时应用CVVH模式。

2). 血泵速度:引血时:80mL/h;正式开始后:150-200 mL/h

3). 剂量:

透析液速度:2000ml/h

置换液速度:35mL/kg·h

标准体重计算见前。

4). 前/后稀释:常规选择后稀释。若患者存在高凝状态、管路不通畅、进行无抗凝RRT

等情况时,为延长滤器使用寿命可选用前稀释。

5). 抗凝及抗凝监测:见后

6). 监测指标及频率:根据脏器功能受累数量及程度不同,监测生命体征、肾功能及内

环境情况的同时应着重监测受累脏器功能情况。

7). 结束时机:

单次:根据液体分级管理的第一级标准确定脱水目标,单次治疗时间应>8h。是否进行持续性治疗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决定。如患者病情趋于稳定,评估两次治疗间期生命体征可保持平稳,则可间断治疗;反之需持续进行。单次持续最长时间应<72h。

最终:原发病得到控制,自主尿量恢复,各脏器功能稳定。

7. 严重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1). 模式:CVVHD

2). 血泵速度:引血时:80mL/h;正式开始后:200 mL/h

3). 剂量:透析液速度:2000ml/h

4). 抗凝及抗凝监测:见后

5). 监测指标及频率:常规监测生命体征、肾功能情况,每2-4小时查血气监测内环境。详

见后。

6). 结束时机:

单次:液体出入量达平衡,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恢复正常范围。

最终:原发病得到有效控制,内环境保持稳定。

8. 尿毒症性心包炎:

1). 模式:CVVHD

2). 血泵速度:引血时:80mL/h;正式开始后:200 mL/h

3). 剂量:透析液速度:2000ml/h

4). 抗凝及抗凝监测:见后

5). 监测指标及频率:监测生命体征、肾功能及内环境情况。详见后。

6). 结束时机:

单次:症状好转,液体出入平衡,内环境无明显紊乱。

最终:症状缓解,UCG证实心包炎吸收

9. 肝功能衰竭:

模式:血浆置换(PE)、血液灌流(HP)、血浆吸附(PA),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方法单独或联合使用。(各模式的详细说明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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