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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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7•【字号】咸政发〔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咸政发〔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7日第一章总则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依据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咸阳市振兴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咸阳市商贸服务业“十二五”规划》等规划和政策文件,研究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15年-2020年。

第一节规划背景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互动发展的势头日益强劲,正深刻改变着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与现代商业融合催生的新兴经济活动,具有平台化、开放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普及,O2O、移动电子商务、社会化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和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商务模式不断涌现,有力地推动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带动了新兴产业的出现与发展。

电子商务正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年增长速度保持在17%以上。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势头也十分迅猛,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

2013全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到9.9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1.3%,连续五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及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陕信化办发〔2011〕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及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陕信化办发〔2011〕26号

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及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陕信化办发〔2011〕26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信息化及电子政务主管部门:为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政务公开及医疗卫生业务应用的建设和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要求,现决定全面启动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及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要按照《陕西省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和规范》,加快推进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对于建设方案已经通过评审的渭南、延安、榆林等市要加快进度,务必于2012年5月底前全面建设完成。

未启动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市,要加快成立省市联合编写组编制建设和实施方案,经省信息办统一组织评审后尽快启动建设, 并于2012年11月底前建设完成。

二、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要求,在开展2011年县(区)级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并于2012年11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

按照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试点》的工作要求,参与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52个县(区)(名单详见附件),要在2012年5月前全部建设完成。

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县级电子政务建设要求与技术规范》和《陕西省县级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方案》要求编制方案,经评审通过后开展建设,以便承载纵向部署的各项业务应用。

三、已经建设完成的市、县(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要尽快做好各项业务应用部署前的准备工作。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0•【字号】咸政办发[2007]171号•【施行日期】200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咸政办发〔2007〕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社会公众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好政府网站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网站建设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以电子方式无偿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工具,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

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我市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分部门已建起网站,政府网站在全方位宣传咸阳、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扩大政务公开、提供网上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总体来看,市县政府部门建站率低,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还不能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网站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下势推进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的平台。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0•【字号】咸政办发[2006]57号•【施行日期】200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06〕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4直属机构: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咸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重在内容,网上信息要及时更新并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05〕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5〕80号)和《咸阳市电子政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咸政办发〔2005〕63号)、《关于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05〕10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及时公布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促进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便于政府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31•【字号】咸政办发〔2018〕115号•【施行日期】201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行政许可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31日咸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度,按照《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标准》要求,特制定《咸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意见(试行)》。

一、总体思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目标,通过开展并联审批(即: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统一受理接件、按照职能分工由牵头部门与其他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审批、分别在承诺时间内做出审批决定并由联合审批窗口统一送达的审批方式),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全力为加快项目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二、适用范围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三、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分步推进。

以突破影响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工作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为出发点,按照合法合理,提升效能、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探索建立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咸政办发〔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3〕11号)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全面落实、统筹推进,协同联动、务实高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形成合力、提升效能”基本原则,全面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大力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奋力谱写咸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全面深入推进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

市、县两级所有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基础上,以“互联网+监管”系统为纽带,统一依托“陕西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组织实施,整合优化综合监管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由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配合,全面建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为依据、制度机制为保障、省级平台为载体,联合抽查检查为主要手段、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29•【字号】咸政办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9日咸阳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成,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通过咸阳市人民政府网()浏览。

一、概述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一)明确责任,开展培训印发了《咸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层层分解,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确定了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落实单位。

对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进行整合优化、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坚持把培训作为提升工作能力,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保障措施,分期分批、多形式的开展培训。

3月份,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进行了专题培训;8月份,组织市县两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全省政务公开培训班;10月份,举办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邀请省电子政务办、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专家就政务公开、政务网站建设进行专题培训。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147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147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按照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要求,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各项目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建成,经和有关部门协商,现将智慧城市九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咸阳市信息化基础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抓领导:李聚合副市长协助领导:曹琳平市政府副秘书长第一责任人:白秋生市政务信息办主任参建成员:王义川市政务信息办副主任吴继东市政务信息办副主任曾长青市财政局副调研员刘超产市政务信息办纪检组长侯勃峰市政务信息办总工程师董小昌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信息办,由白秋生兼任主任。

二、咸阳市社会管理与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包抓领导:赵润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聚合副市长协助领导:曹琳平市政府副秘书长第一责任人:白秋生市政务信息办主任参建成员:王义川市政务信息办副主任吴继东市政务信息办副主任侯勃峰市政务信息办总工程师曾长青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黄煜市人社局副调研员王水军市公安局副局长乔禄瑞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续生市民政局副局长陈志会市卫生局副局长沙石市住建局总规划师张荣智市农业局副调研员孙立波市教育局纪检组长李满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相彦刚市残联副理事长祝晓敏市邮政局副局长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信息办,由王义川兼任主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0•【字号】咸政办发〔2016〕86号•【施行日期】2016.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0日咸阳市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两年两步走”的思路,在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

我市作为全国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要求,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要求为指导,结合咸阳实际,坚持统筹设计,注重资源整合,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号”申请。

充分发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作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发放的咸阳惠民卡作为唯一标识,建成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等。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咸政办发〔2024〕37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4〕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9日咸阳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6号),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完成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1.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统筹市县两级同步划转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

科学设置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咨询服务、帮办代办等专业窗口服务能力,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

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办事站点原则上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对暂未整合或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一体化管理。

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五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五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五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08•【字号】咸政办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五个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咸阳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阳市党政机关信息化基础资源共享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咸阳市党政机关网络媒体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咸阳市党政机关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等五个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8日咸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促进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实施大数据战略,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中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如公交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天然气公司等,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整理、交换、共享、开发、利用和安全监管等活动。

本办法适用的信息数据资源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提供和共享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条市政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关的重大问题。

市大数据管理局是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主管部门。

负责政务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共享交换、存储备份、综合开发和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建设并管理维护市数据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不动产、证照及其他共享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共享交换体系,制定数据共享交换的相关制度和办法,推进我市大数据综合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办和考核。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检测评估情况的通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检测评估情况的通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检测评估情况的通报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检测评估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第三方动态评估的要求,8月22日至31日,市政务公开办、市信息办组织有关技术支撑和评测机构,采取软件检测、网上提交办事流程测试、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随机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测评估。

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从检测评估情况看,各县市区总体情况较好,对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建设了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设备,网上访谈、在线调查、意见征集等活动不断深入,网民留言、领导信箱、投诉建议办理等政民互动渠道不断拓宽,群众网上办事方便度明显提高。

此外,按照中、省、市关于加强网站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大网站监测监管力度,完成了12个县市区网站迁移和政务网站普查工作,对无专人、无场地、无预算、无设备的网站加大关停并转力度,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检测评估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不健全。

大多数县市区没有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流动性大。

三原县信息办领导班子长时间空缺,严重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个别县市区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准确。

礼泉、旬邑等县公开指南及制度多年未修订,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规范,存在栏目及内容缺失。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17•【字号】咸政办发〔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3〕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11月13日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17日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陕法办发〔2023〕3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树立新时代政务公开示范市建设标杆,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就做好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创建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决策和省、市开展“三个年”活动部署,以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为引领,通过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着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企业群众满意的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

二、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向社会通俗化、公开化解读政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公开效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高标准建成全市统一、系统完备、管理规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政务公开体系;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打造政务公开咸阳品牌,争创全国一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1•【字号】咸政办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1日咸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咸阳”门户网站()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咸阳市乐育北路3号,邮编:712000,电话:************转8025)。

一、概述2015年,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2号)精神,着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公开载体,严格依程序、依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1•【字号】咸政办发[2011]40号•【施行日期】201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咸政办发〔201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中国移动陕西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按照市政府与中国移动陕西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信息化进程,推进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无线城市”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无线城市”是基于高速宽带无线技术,提供方便快捷无线网络接入和应用服务,覆盖城市行政区域的新型信息网络技术,是城市化与信息化高度融合的体现,是传统城市管理方式的创新,也是当今世界城市化、信息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无线城市”是衡量城市运行效率、信息化、国际化程度及城市竞争力水平的重要标志。

目前,我国经济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快速崛起的川渝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都已建成了“无线城市”。

建设无线城市对于完善我市信息基础设施、提升信息化应用服务水平、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县市区、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高度出发,树立战略眼光和国际化思维,切实增强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创新举措,全力推进“无线城市”建设。

二、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紧扣发展、民生、和谐主题,以服务民生、提升城市化应用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总体规划、分类推进,突出重点、协调发展,服务社会、带动产业”的原则,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以信息化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共享和普遍服务为核心,拓展无线数字应用领域,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与运行效率,建设智能化、数字化“无线城市”。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8•【字号】咸政办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8日咸阳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成,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通过咸阳市人民政府网()浏览。

一、概述2018年,我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精心安排,夯实责任。

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了县市区及市级部门公开目录,制定下发了《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咸阳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05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8〕117号),夯实了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各重点领域公开牵头部门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工作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工作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4•【字号】咸政办发[2011]126号•【施行日期】2011.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工作的意见(咸政办发〔2011〕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了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网络问政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问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已成为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也成为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民情、改进工作、接受监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

加强网络问政,有利于畅通民情民意渠道,帮助群众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利于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汇聚民力,形成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强大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网络问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网络问政的新特点,积极打造网络问政的新平台,主动上网与网民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知民情、达民意,不断增强利用网络服务群众、开展工作的本领,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把网络问政工作当作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明确分管人员,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

二、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增强网上服务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在党务政务公开上的重要作用,推动党务政务工作不断深化,促进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创新,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市门户网站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网络互动功能,拓宽群众与政府沟通交流渠道,主动为公众和社会服务,使之真正成为网络问政的第一平台。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8•【字号】咸政办发[2013]42号•【施行日期】2013.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8日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精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及时协调解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6月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工作日在中心窗口现场办公活动。

内容如下:一、进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对象和时间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安排本单位领导到中心现场办公。

按照每个部门和单位每月安排一名领导在中心现场办公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原则,每月10日前向中心报送下月现场办公的领导和时间,中心备案后统一安排并提前在《咸阳日报》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二、考勤办法现场办公领导在中心实行本人签到制度,每次进入和离开中心均实行签到,签到地点设在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引导台。

三、工作职责1、现场协调、办理、审签本单位窗口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督查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办事、合规收费;2、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服务窗口运行情况,处理和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接待办事群众的现场咨询和来访,及时解决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投诉,制定整改措施;4、参与中心组织的并联审批,处理中心涉及多个部门审批事项中需要本部门解决的有关事宜;5、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的沟通,主动征求中心对窗口建设的意见,并对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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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
台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2]9号
【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07
【实施日期】2012.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步伐,提高我市政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和《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及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陕信化办发〔2011〕26号)的精神,现就加快我市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事业,建设智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市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已经建成,实现了省市两级电子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公文传输等应用系统开通运行。

省市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应用迫切要求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步伐,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作为县级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为县级及以下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提供基础网络和服务,为县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之间提供网络互联、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是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公文传输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信息直报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化等纵向应用系统的载体。

各县市区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提高县市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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