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穴奇案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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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观后感

洞穴奇案观后感

洞穴奇案观后感
当我打开《洞穴奇案》这部影片的一瞬间,我完全没想到自己将会经历一场如此刺激的探险之旅。

这部电影以其华丽的特效、扣人心弦的剧情和深入人心的角色描写,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本文通过该影片中的情节、道德探讨以及角色刻画等方面,重点阐述了个人对《洞穴奇案》的观后感。

情节的扣人心弦
《洞穴奇案》讲述了一群探险者进入一个未知洞穴,却遇到了意外陷入其中,并面临生死考验的故事。

情节起伏跌宕,让我屏息连连。

从探险队员们在洞穴中遭遇突如其来的地震开始,紧张和危机感就一直贯穿整个影片。

尤其是在黑暗而狭窄的洞穴中,角色们身处绝境,探险任务变得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每一次他们试图离开洞穴或找到出口的尝试都伴随着新的困难和隐患,这增加了影片的紧迫感和刺激性。

影片的情节设计独特而精彩,不仅令我屏息凝视,还让我对人性的探索和道德的边界进行了思考。

对道德的探讨
《洞穴奇案》中的人物角色代表着不同的道德观念,使观众能够思考他们在面临生死选择时的道德决策。

例如,团队领导者决定一起行动还是分头行动,不仅关系到他们生存的机会,更关系到他们互相之间的信任和团结。

一些角色可能会选择只为自己谋求生存,而另一些人则会把团队的利益放在首位。

这种道德抉择成为影片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主题,引发了观众对于自私与无私、团队与个人之间冲突的思考。

此外,在片中还有一个关于道德的重要问题,即在绝境中是否有权把他人的生命看作是。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读后感最近有幸阅读了著名法律学者富勒所著的《洞穴奇案》一书,对于书中所述法理哲学,深深拜服。

现就该虚拟案例,将自己所读所思所想写出,以供自娱自乐:一、案例回顾洞穴奇案是一个虚拟假想案例:五名洞穴探险者被困于洞穴之中,并得知无法在短期内获救。

为了维生以待救援,五人约定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让另外四人杀死后吃掉他的血肉。

成员之一的威特莫尔是当初最早提出此一建议的人,却在掷骰子前决定撤回同意。

但另四人仍执意掷骰子,并且恰好选中威特莫尔作为牺牲者。

获救后,此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

他们该被判有罪吗?(注:有兴趣的读者可在百度上搜索本案例)二、个人观点及依据案例中,富勒假想了五位主审法官的判决意见,代表了当时法律界五种不同的法律哲学思考。

笔者并非法律专业人士,也未曾学过法律专业知识,仅从个人爱好及所看法律书籍角度出发,假设自己为主审法官之一,支持判处被告有罪。

具体判决理由如下:(一)道德永远是法律的基础。

法律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共同生活的人们为了规范彼此的社会行为,把大家理应共同遵守的部分规则形成法律条文用于约束人们的行为。

在法律产生之前,人们更多的是依靠道德来约束自身行为和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

法律相对于道德而言,其所包含的内容要小得多,一些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的道德观点并未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如乘车要给老弱病残让座、尊老爱幼等等。

而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既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又是道德上无需言明的必然规则。

所以说,道德是法律的基石,在面临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的,或法律不能解决的事宜上,就要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去对自身予以要求。

本案中有法官提出被困者处于一个封闭空间内,他们可以脱离所处的现实社会,自然形成一个新的社会,由所有成员共同决定所有事宜,包括生死在内。

在此笔者认为,就算被困人员共同组成一个小社会,其在共同研究制定社会的共同准则或宪法时,也不应将人的生命权予以随意剥夺。

因为如果人的生命权可以随意剥夺,没有保障,人也就不能称着为人了,社会也必将陷入混乱。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相关推荐《洞穴奇案》读后感(精选7篇)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

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洞穴奇案》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998年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个假设:在公元4300年,发生了一起案件。

这起案件讲述了五名探险队员因为山体崩塌被困在了一个洞穴之中。

因为与组织者失去了联系,组织者立刻请求救援,但因为探险队员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设备无法进入,救援的进度十分缓慢。

探险队员仅仅带了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

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险队员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并从救援人员处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获救。

但是当时探险队员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询医疗专家后得知,他们不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到营救队的到来。

又过了八小时后,其中一名探险队员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员询问营救队员,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营救队长虽然不愿回答,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肯定回答。

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尔的队员提议抓阄决定吃谁,但在临抽签时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继续抽签,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签,而威特莫尔也未对此举表示反对。

最后在事发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头被营救队员凿开,映入营救队员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体无完肤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威特莫尔,他不幸被抽中,成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

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四人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而这本书就是在写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决意见。

这些法官所提出意见每一个都蕴含着十分浓厚的法理气息以及实证主义的理论。

关于洞穴奇案的观点

关于洞穴奇案的观点

关于洞穴奇案的观点案例:洞穴奇案观点:无罪原因有如下三点对被告的判罪有违法律的目的与意义法律应当维护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应当守护的是社会的秩序。

而汉迪法官的调查显示,九成的人都认为被告所做出的行为应当被判为无罪。

这说明被告所做出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社会的普遍认可,而对于处罚的结果上,对被告的判罚并不会阻止其他公民在相同情况下做出同样的事,因而对被告的判罚是无意义的。

此时反方可能会认为,对于被告的判罚可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因而具有意义。

或是认为目的与结果不应影响判决,以下将对此种论点进行反驳。

1,恶法非法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本身具有不正义性,那么作为法官,也应拒绝依照此法律进行判决。

人应首先作为人,之后才应作为法官。

如果这项法条文所导致的结果是不义的,那么作为法官,也应拒绝对此判决。

法律最终保障的是人的权益,导致恶的法律也自然就丧失了它的法律效力。

2,适当的酌情权并不会影响法律效力我们必须要承认的是,法律并无法囊括所有的不义,用有限的法律条文一定无法涵盖无限的社会现象。

因而我们才拥有了对于法律的解释,而事实上,对于法律的诠释则一定会带有对于事实的倾向,适当的解释权是法官所应拥有的。

因而并不用担心对此案的解释会破坏法律的效力,我们所应讨论的也应是对此案的酌情判决是否合理,而对于此点,之后也会进行解释。

3,法律一定要伴随着目的与意义法律不是公式或者定律,法律本身的存在必须要拥有意义,如果法律可以违反目的和不具有意义的进行使用,那么法律本身就成为了浮于社会上的一张准则,那么对于法条文的修改与解释也就失去了意义。

如果判决的结果违反了法律的目的,那他又怎能被法律所接受?如果判决的结果没有意义,那么因无意义的事情而使被告受罚岂不是荒唐可笑?被告的行为违反自身的意志在我国的胁从犯中,有这么一项规定:行为人如果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情况下的行为。

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

而放在此案中,被告人显然是受到了饥饿的强制而做出了违反其意志的决定,被告并非是食人族,若将这些人放在正常的情况下,没有理由相信他们还会选择通过抽签来杀死其中的任何一人,因此被告不应构成犯罪。

《洞穴奇案》读书心得

《洞穴奇案》读书心得

《洞穴奇案》读书心得美国作家萨伯所著《洞穴奇案》的灵感来源于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洞穴探险奇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

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

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

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书中十四位法官基于不同的立场对该案例得出了不同的又具有说服力的观点。

长久以来学者们对此案件也始终争执不休,各持己见。

再读《洞穴奇案》引发深思,从该案例涉及的法律与人性出发,分析自身所想所悟。

人性使个体具备了一定的道德和伦理观念,以便与他人和社会和谐相处。

法律则是社会中明确规定和执行这些规范的手段,以确保秩序和公正。

然而司法判例却往往体现二者的差异与冲突,在洞穴奇案中其他四人基于人类存活的本性趋势,他们寻求自我保护和自身权益的维护便吃掉了威特摩尔,这一行为基于人性考虑并无不妥之处。

然而书中第一种观点的提出者,特鲁派尼法官认为被告四人确实触犯了“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判处死刑”的法典,尽管同情被告,但不允许有例外,因此被告有罪。

在这一观点中,恰恰体现了法律通过法院和法律程序来保护了个体即威特摩尔的权益。

此时,同样拥有社会规范和秩序维护功能的人性与法律,出现了极大的矛盾点,在实例发生出现时,如何打破二者的对立,如何进行适用便成了值得讨论与深究的问题。

法律是一种制度化的规则体系,有时可能与个体的道德观念存在分歧,因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考虑到社会多样性和不同文化背景的观点。

此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通常需要政府机构和法律体系的介入,而人性是每个人天生具备的特质。

因此,法律和人性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多层次的。

法律面临的人性发起的第一个挑战就是道德困境与伦理冲突。

《洞穴奇案》读后感600字

《洞穴奇案》读后感600字

《洞穴奇案》读后感600字
书里讲的是一群人被困在洞穴里的故事。

他们没有东西吃,快要饿死了。

这时候,有人提出来,咱们抽签吧,抽中的人把自己的肉给大家吃,这样也许能多活几个人。

真的有人被抽中牺牲了,其他的人靠着他的肉活了下来。

当这些人被救出来后,却面临了一个大难题。

他们到底有没有做错事呢?有人觉得他们是杀人犯,毕竟他们杀了人。

可是又有人觉得,他们是为了活下去才这么做的呀。

这就像我们在玩游戏的时候,有时候会面临很艰难的选择。

比如说,在玩大富翁游戏的时候,如果走到一个地方,必须要放弃自己一半的钱才能继续走,那我们就会很纠结,到底是放弃钱还是不走了呢。

这些被困在洞穴里的人,他们也是在极度艰难的情况下做的决定。

我觉得这个故事让我想了很多。

如果是我在那个洞穴里,我可能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也许会害怕得哭起来。

可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生命都是很宝贵的,不管是谁的生命都不应该被轻易夺走。

就像我们看到小动物的生命也不能随便伤害一样。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一会儿觉得这个人说得对,一会儿又觉得那个人说得也有道理。

这就像我们在学校里讨论问题的时候,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想法。

有的同学说应该遵守规则,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能杀人。

有的同学又说,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有对和错那么简单。

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就像看一幅画,从正面看是一个样子,从侧面看可能又是另一个样子。

这也让我在以后遇到问题的时候,不会那么快就下结论,而是会多想想,多听听别人的意见。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悬疑小说,作者以其独特的笔触和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

在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深深被其情节的曲折、人物的丰满和故事的深刻所吸引,不禁对小说中的一些细节和情节产生了深深的思考。

小说以一个充满谜团的洞穴为背景,展开了一系列扣人心弦的事件。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勇敢而聪明的青年,他在一次探险中偶然发现了这个洞穴,并决定探寻其中的秘密。

然而,当他进入洞穴后,却发现了一连串的离奇事件,包括神秘的失踪、古老的宝藏和诡异的声音。

在这个充满危险和未知的环境中,主人公面临着重重考验,他的勇气和智慧被不断挑战,最终他能否成功解开洞穴的秘密呢?这一切都让人无法预料,也让人对小说的情节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是非常丰满和立体的。

主人公勇敢而聪明,他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和勇气让人钦佩,而他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的冷静和果断也让人印象深刻。

另外,小说中还有一些神秘的角色,他们的出现和行为总是让人捉摸不透,这让故事的情节更加扣人心弦。

作者通过这些人物的塑造,成功地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也让读者对这些人物的命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除了情节和人物,小说中的一些细节和描写也让我深深着迷。

作者对洞穴的描写非常生动细致,让人仿佛置身其中,感受到了洞穴的幽深和神秘。

另外,作者还通过一些细节和描写,成功地为故事增添了一些悬念和神秘感,让读者对故事的发展产生了更多的联想和想象。

这些细节的处理不仅让故事更加生动,也让读者更加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总的来说,读完《洞穴奇案》后,我对小说中的情节、人物和细节都产生了深深的思考。

作者以其独特的笔触和丰富的想象力,成功地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也让读者对故事的发展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度过了一段充实的阅读时光,也让我对文学作品的魅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希望以后还能看到更多类似的精彩作品,让我能够继续感受到阅读的乐趣和魅力。

人性《洞穴奇案》读后感

人性《洞穴奇案》读后感

人性《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是由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所著的小说,该小说以独特的叙事风格和深刻的人性思考引起了我的关注。

故事发生在法国一个小村庄的一个洞穴中,洞穴里有四个人:法官、神父、记者和修女。

他们在洞穴中被困了一段时间,而他们的困境所引发的思考和争议成为了整个小说的核心。

首先,小说通过四个人物的角度揭示了个体与集体、自由与约束之间的矛盾。

在洞穴中,每个人都希望尽快逃脱,但他们在选择行动时却常常牺牲了个人利益,为了整个群体的安全而决定等待援助的到来。

这种牺牲个体利益的行为引发了对自由与约束的思考,使我思考到底何为真正的自由,个体应该如何在集体中寻求自由。

其次,小说通过描述四个人的行为和心理变化,表现了人性的复杂性。

在洞穴中,他们每个人都暴露出自己的弱点和矛盾,贪婪、自私、懦弱、虚伪等人性的阴暗面被无情地揭示出来。

而在他们生死关头的时刻,小说表现出了人性的真实和深刻的一面,他们愿意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表现出了人性中的善良和仁爱。

这种对人性的深刻挖掘给我带来了对于人性的思考和反思。

在整个小说中,我最为震撼的是小说所提出的生命的价值。

四个被困的人,在洞穴中经历了各种痛苦和挣扎,但他们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等待着援助的到来。

他们对于生命的珍视和对未来的期许让我想起了自己对于生活的热爱与坚持,同时也让我反思了自己对于生活的态度。

最后,小说以一个开放的结局收尾,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这也让我进一步思考了人性和生命的意义。

生命是一场旅程,每个人的旅程中都充满了各种选择和抉择,面对困境和困难时我们该如何抉择?人性是否真的能够克服自身的弱点和阴暗面?这些问题无法简单回答,但是正是这些问题给予了我们面对困境和矛盾时的思考,让我们不断地探索和前行。

《洞穴奇案》是一部充满哲理和思考的小说,让我不禁思索起生命和人性的意义。

通过描写四个人在困境中的选择和行为,小说提醒了我们要珍视生命、坚守信念,并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态度。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是一篇惊悚短篇小说,它是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之一。

小说中,两个小男孩偷偷地钻进了一条洞穴,结果却引发了意料之外的恐怖事件。

在阅读《洞穴奇案》之后,我深刻感受到了人类的探索精神和人性的脆弱。

我独自走在一条清幽的小路上,夕阳余晖把整个大地染成了金黄,微风吹拂,吹动着我内心已经被震撼的神经。

当我看到这本书时,我的好奇心被引起,立即把它拿出来阅读。

整篇小说通篇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氛围,我不由得被吸引了进去。

故事开始的时候,我被两个孩子无忧无虑的玩耍场景深深吸引了进去,在我思考他们的玩耍背后,产生了一丝微妙的不安。

但是,当两个孩子发现了那条洞穴以后,故事的氛围就变得不同了。

作者运用了各种暗示、意象、成语等修辞手法,生动的描绘了洞穴内部的画面,我仿佛置身其中,几乎感觉到了那些黑暗门洞内部的温度。

随着洞穴越来越深,我越来越不安,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感受到洞穴里面的神秘。

两个孩子开始遇到越来越多的危险,而我则开始惊恐,随着故事的发展,在我内心深处激起了强烈的恐惧和紧张情绪。

此书的重要性,在于其对人类探索和个体生命的思考。

在一些文学作品中,作者经常通过对自然环境和人类行为的描绘,表达对生命本质的深刻思考。

《洞穴奇案》是有关过程的小说。

通过童年游戏将女性气质和野性紧密结合,使故事情节扑朔迷离,巧妙的将人类本质的复杂性体现出来。

这也是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让读者更加深入地思考人类所面对的挑战,人类面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时候,其丰富的、多样化的思考和反应方式,以及其生命力的脆弱性。

此书也对文学探究产生了启示性的影响。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能够思考文学创新的思维方式。

作者的胆识和创造力令人惊叹,在文学传统中,小说本身就是展现人类生命的方法。

在托马斯·哈代的笔下,他的创新思路让这篇小说成为了进一步反映儿童生命内核和人性本质的高峰。

总之,《洞穴奇案》是一篇非常好的文学作品,它给了读者极大的启发和启示。

洞穴奇案心得体会

洞穴奇案心得体会

洞穴奇案心得体会篇一: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读后感王一贺31XX0170《洞穴奇案》读后感读了《洞穴奇案》,并没有因为那一位法官的思考态度和判决方向,而对本案有一个完全独立定向的判断。

就一个研究方向作出判断是草率的,但想要集合整理所有观点,又好像是不可能的,对案件的审判,不仅仅是对法条本身的一种研讨,更是对立法目的,造成的损害,主观目的和客观事实的种种不同因素的整合,我就针对以下几个方面,以《洞穴奇案》为案件基础,对案件的审判结果做一下讨论。

1.平等与自由平等指出不因为更多人的利益而损害少数人的权利,平等更像是社会的义务,就像本案中,不能因为五个人的生命价值就高于一个人的,生而平的,生命的价值是不可以用数量衡量的,不能因为为了保护一部分人的价值就,就去损害另外一部分(非侵权人)的生命财产名誉安全。

自由:每个人都有在自己的权利遭受到侵犯时做出合理的抗争,然而针对自由,它更像是一种个人的权利,他更强调个人利益中心,法律保护个人合法利益,个人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可能是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基础如何在平等与自由之间取得合法利益最大化,就是法官所要掌控的自由裁量权(后面会有论述)。

平等的拥护者否定紧急避难,饥饿不能构成紧急避难,饥饿(在没有达到截至死的情况下)不能成为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的权利,换言之,不能用更大的侵害取维护小利益,每个人的生命权是平等的。

而讨论到使用的方法时,并且针对自由,威特摩尔有权不选择掷骰子,这时平等反而成了否定威特摩尔行为的根据,相当于在一个与文明社会隔绝的小环境下,其他人已经达成一种类似于社会契约的新社会秩序,当他是普适性的,首先这种新秩序的建立,是在意志自由而且不针对某个人的时候,而是针对将来的事情作为一种标准,他将具有普遍约束力,正是这种普遍约束力,致使对威特摩尔的侵犯成为一种符合当时情况的合法行为,而关于当时情况的合法性,就要讨论紧急避险的情况(后面讨论)。

2.民情(道德)和法律(法条)道德原则是法律基础,但应区别法律与道德。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是一部让人惊心动魄的悬疑小说,作者以其精湛的想象力和扎实的文学功底,将读者带入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中。

在这个故事中,作者巧妙地将神秘的洞穴、离奇的失踪事件和谜一般的线索融为一体,构成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悬疑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侦探,他接到了一桩离奇的失踪案件的调查任务。

在调查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个隐藏在山洞深处的秘密基地,而这个基地似乎与失踪案件有着莫大的关联。

在这个基地中,主人公发现了许多线索,这些线索似乎都指向了一个神秘的组织。

而在追查的过程中,主人公也陷入了一系列危险的境地,他不仅要面对神秘组织的追杀,还要解开一个个谜团,揭开一个个秘密。

小说通过丰富的想象力和精湛的叙事技巧,将读者带入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中。

作者在故事中设置了许多悬念和谜团,这些悬念和谜团不仅让故事更加引人入胜,也让读者更加投入其中。

在故事的高潮部分,作者巧妙地描绘了主人公与神秘组织的斗争,这段描写不仅紧张刺激,还充满了悬念和惊喜。

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作者巧妙地解开了所有的谜团,让读者在最后的时刻得到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

通过阅读《洞穴奇案》,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的想象力和叙事技巧。

作者通过精彩的叙事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奇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读者不仅可以感受到故事的紧张刺激,还可以体会到作者对于人性和命运的思考。

在故事中,主人公不仅要面对神秘组织的追杀,还要解开一个个谜团,这些情节不仅让故事更加引人入胜,还让读者对于人性和命运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总的来说,我非常喜欢《洞穴奇案》这部小说。

作者通过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奇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读者不仅可以感受到故事的紧张刺激,还可以体会到作者对于人性和命运的思考。

我相信,这部小说一定会成为一部经典之作,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启发和感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第一篇:《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观后感看完萨伯的《洞穴奇案》,我真真被它所感动。

它所说的大部分角度都是我们能想到的。

但是却是无法用如此精炼的语言这么全范围,多角度的论述出来。

当然陈福勇、张世泰的英语、法律功底可谓是功不可没。

萨伯说富勒的洞穴探险者案是史上以来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

(1)洞穴探险者案确实是很吸引人。

我看后也是思虑万千。

对威特莫尔我表示同情。

但是要我赞同对余下的5位幸存者判处死刑。

我真是于心不忍。

他们也很是无奈。

一方面是对生的渴求,另一方面是对杀害威特莫尔和食人肉的罪恶感。

海伦法官认为人在那种条件下,食人肉是无可奈何的。

认为即使是品德高尚的人也会这么做。

但是。

特朗派特法官却认为,人们食人肉自保是必须的。

宁肯一起饿死,也不能再夺取他人生命的条件下活下来。

因为生命是绝对价值。

没有5人的生命价值高于1人生命价值这种说法。

我不知道我在那种情况下会怎么做。

我想着是大多法官判决此案的瓶颈吧。

我看完这本书,整整花了三天。

之前开始看的时候可能是太随意了点。

没看懂。

而且是那种看了就忘了的那种。

后来我明白这并不是一本让人娱乐的小说。

它是一本14名法官精心分析的结果。

出于对这些智慧的尊重。

我重新很认真地看了一遍。

虽然仍有很多地方是我看不懂得。

但在我看懂的部分。

出现了很多令我感动的句子和论点。

福斯特法官认为案发时他们不再联邦法律管辖下。

有句法律谚语说“当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而刑法的目的是促进和改善人的共存状态,调节共存状态下相互间关系的公平正义。

而当威特莫尔的生命被剥夺时,他们并非处于“文明社会的状态”,而是处在“自然状态”。

所以说,他们应该使用自然法。

这是我听过适用自然法的最有意思的一种说法。

之前,认为在法律规则,原则没用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自然法。

很抽象。

同时。

福斯特法官认为法律精神比法律文字更重要。

而基恩法官则有着与之完全相反的观念。

他的观点有种恶法亦法的味道。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是一部令人毛骨悚然的悬疑小说,作者通过巧妙的情节设置和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带入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惊悚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充满了谜团和未解之谜,每一个转折都让人捉摸不透,让人屏息以待。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考古学家,他对洞穴和古代文明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发现了一个隐藏在山脉深处的神秘洞穴,于是决定前往探险。

然而,当他进入洞穴后,却发现了一连串离奇的事件,似乎有着无法解释的力量在操纵着这一切。

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事件似乎与古代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不禁产生了一种神秘的联想。

小说的情节设置非常巧妙,作者通过对洞穴内部的描写,营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氛围,让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其中。

而主人公的探险过程也是扣人心弦,每一个转折都让人捉摸不透,让人屏息以待。

尤其是在揭开了一层又一层的谜团后,读者对于这个洞穴的真相更是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除了情节设置,小说的人物塑造也是非常成功的。

主人公勇敢而坚毅,他的执着和勇气让人为之动容。

而在他的身边,还有一群充满个性和魅力的角色,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和命运,给整个故事增添了不少色彩。

在整个故事的发展过程中,作者还巧妙地融入了对古代文明的描写,让整个故事更加丰富和有深度。

通过对古代文明的描写,读者仿佛能够感受到古代文明的辉煌和神秘,也更能够理解主人公对于洞穴的执着和痴迷。

总的来说,小说《洞穴奇案》是一部非常成功的悬疑小说,它不仅仅是一部普通的冒险故事,更是一部充满了想象力和深度的作品。

通过对洞穴的描写和对古代文明的探索,作者成功地营造出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惊悚世界,让读者在其中流连忘返。

希望作者能够继续创作出更多精彩的作品,让读者能够继续享受到他的惊喜和感动。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关于《洞穴奇案》读后感范文《洞穴奇案》读后感1这是一本意外的书,最初在开卷八分钟听到,后来是要送给某人呢,没来的及送就送不出去了,在出差的时候看了一半,后来另一半看完之后,深深的发现,只要你思考,人就是不同的动物,你我都不一样,因为观点也因为观念,或者本身我们就不一样。

要理解也要开解,最好站在别人的角度替别人想想,或许长久些。

前提是:做自己。

英文名叫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可以直译为洞穴探险者案例,讲的是作者虚拟的一个案例的分析。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

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

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

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

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

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

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必读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

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

他们真的有罪吗?请看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

”第一位:认为法律有条文:“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都必须被判死刑”,认为被告有罪,但应获得行政赦免。

第二位:认为被告完全无罪。

理由有二:第一,案发时被告们处在“自然状态”而非“社会文明状态”,现行法律对他们不起作用。

第二,正如假定自我防卫而致施暴者于死地则自我防卫者犯了谋杀罪并不会威慑自我防卫者那样(因为人被置于生死的险境,根本不会考虑这么多),本案的被告也处于那样的境地,所以实定法的效力是退隐的。

第三位:弃权,在法律与道德的两难中选择回避。

第四位:维持原告有罪,认为法律不能参考个人意愿与个人的正义观念。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悬疑小说,作者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和紧凑的叙述手法,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

小说以一个神秘的洞穴为背景,讲述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引人入胜。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年轻的探险家,他对洞穴的探索充满了热情和好奇心。

然而,当他进入这个洞穴后,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秘密。

在洞穴深处,他发现了一座古老的城市遗迹,而这座城市竟然与现代社会有着莫大的联系。

同时,他还发现了一些神秘的符号和线索,这些线索似乎在暗示着什么重大的秘密。

于是,主角开始了一场惊险的冒险之旅,他不仅要面对洞穴深处的种种危险,还要解开这个古老城市的秘密。

小说的情节紧凑,扣人心弦。

作者通过巧妙的叙述和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

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会不断地猜测和推测,试图解开小说中的种种谜团。

而当真相最终揭晓时,读者也会感到一种强烈的满足感和震撼感。

除了情节的精彩之外,小说还蕴含了深刻的思考。

通过主角的冒险之旅,读者可以看到作者对于人性、历史、文明等问题的思考。

同时,小说还对现代社会进行了一定的批判,通过对古老城市的描写,作者似乎在暗示着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

这些深刻的思考使得小说不仅是一部普通的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文学作品。

总的来说,《洞穴奇案》是一部精彩的小说,它不仅情节扣人心弦,而且蕴含了深刻的思考。

通过对古老城市的描写,作者似乎在暗示着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

这些深刻的思考使得小说不仅是一部普通的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文学作品。

通过主角的冒险之旅,读者可以看到作者对于人性、历史、文明等问题的思考。

同时,小说还对现代社会进行了一定的批判,通过对古老城市的描写,作者似乎在暗示着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

这些深刻的思考使得小说不仅是一部普通的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文学作品。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一部极具想象力的小说,作者通过生动的描写和惊险的情节,将读者带入了一个神秘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有着无数的宝藏和危险,让人不禁为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考古学家,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发现了一个古老的洞穴。

在探险的过程中,他发现了许多神秘的宝藏,也遭遇了许多危险。

在这个过程中,他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成功解开了洞穴的秘密。

这部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

作者通过巧妙的安排,让主人公在洞穴中遭遇了种种危险,让读者不禁为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

其次,小说中的角色形象栩栩如生,他们各自有着鲜明的个性和动人的情感,让人对他们的命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最后,故事的结尾十分出人意料,让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通过这部小说,我深刻体会到了探险的乐趣和挑战。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或许无法亲身体验洞穴探险的刺激和危险,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阅读这样的小说,感受到其中的乐趣和挑战。

同时,小说也
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洞穴探险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但是有着志同道合的伙伴们相互帮助,最终才得以成功。

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力量。

总的来说,《洞穴奇案》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它不仅给人以刺激和惊险,更让人感受到了探险的乐趣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我相信,这部小说会成为许多读者心中的经典,也会激发更多人对探险的热爱和向往。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洞穴奇案》是一部充满悬疑与惊悚的小说,作者通过巧妙的情节安排和细腻的笔触,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未知和危险的世界。

在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深深被故事中的情节所吸引,也对人性和命运产生了深刻的思考。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他在一次探险活动中意外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

这个洞穴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也引发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

在洞穴中,主人公遇到了一些神秘的人物,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目的和秘密。

在洞穴中,主人公不断面临着生死考验,同时也不断揭开了洞穴背后的真相。

整个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让人不禁为主人公的遭遇捏一把汗。

小说中的情节设计非常巧妙,作者通过不断的反转和疑云,让读者难以猜透故事的发展方向。

每一个细节都被安排得丝丝入扣,让人不得不一直紧张地关注着故事的发展。

同时,作者也通过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描写,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每一个角色的性格和动机。

这种细腻的描写让人不仅对故事本身感到好奇,也对人物的命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除了情节的吸引力,小说中对人性和命运的思考也让我深有感触。

在洞穴中,主人公面临着种种考验,他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也不断思考着自己的选择。

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与自己的内心进行对话,也不断面对着自己的恐惧和挑战。

这种对人性的探讨让我深深地思考了自己的生活和选择,也让我对命运和人生产生了更深刻的理解。

总的来说,读完《洞穴奇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人物性格丰富,对人性和命运的思考也让我受益匪浅。

这部小说不仅是一部优秀的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对人性和命运的深刻思考。

我相信,这部小说会一直留存在我心中,也会一直激励着我对生活和命运的思考。

洞穴奇案读书分享

洞穴奇案读书分享

洞穴奇案读书分享《<洞穴奇案>读书分享:一场思维的深邃漫游》当我翻开《洞穴奇案》,就仿佛踏入了一个幽深而迷幻的洞穴,在那里,道德、法律、人性相互交织,如同一团混沌却又散发着强烈吸引力的迷雾。

我的思绪开始在书中的情节里流淌,如同涓涓细流在崎岖的洞穴壁上蜿蜒。

那被困在洞穴中的人们,他们面临着饥饿与死亡的威胁,就像我自己也置身于那暗无天日的绝境之中。

他们的恐惧、绝望,像冰冷的水滴,一滴一滴地打在我的心头。

我能感受到他们目光中的挣扎,在生存本能与道德律之间来回摇摆。

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是一个无比尖锐的难题。

法律条文如同洞穴中的岩石,冰冷、坚硬且似乎不可撼动。

按照条文,杀人者应当受到惩处,可是,当我深入到那个洞穴的情境中时,我的思维开始抗拒这种简单的判定。

那些被困者所处的特殊环境,像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扭曲着我对法律的固有理解。

我的意识像是一个不安分的精灵,在法律的边界上跳跃,试图寻找一个能容纳人性与道德考量的空间。

随着阅读的深入,各种观点就像洞穴中的岔路,不断地在我眼前展开。

我仿佛在这些观点的迷宫里穿梭,一会儿被这个观点吸引,觉得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黑暗;一会儿又被另一个观点所触动,它像是一阵清风,吹散了之前看似确凿的结论。

这些观点之间的冲突,像是洞穴中的回声,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回荡、激荡。

富勒构建的这个案例,就像一面镜子,反射出我们内心深处对于法律、道德、人性的真实看法。

我发现自己的思维不再是一条直线,而是像一条在洞穴中蜿蜒流淌的地下河,时而湍急,时而舒缓,不断地探索着那些隐藏在深处的真相。

那些支持判处有罪的观点,像是一阵凛冽的寒风,吹打着我对人性宽容的一面。

我看到了法律尊严的维护者们坚定的身影,他们站在秩序的高地上,绝不允许任何对法律条文的亵渎。

他们的观点像尖锐的石笋,直插云霄,让我不得不仰望并思考法律至上的绝对意义。

然而,那些主张无罪的观点,又像是从洞穴缝隙中透出的温暖阳光。

他们考量着人类的极限、道德的多元性以及特殊情境下的无奈之举。

洞穴奇案观后感

洞穴奇案观后感

我对“洞穴奇案”的看法
洞穴奇案讲的是一个关于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税金粮绝,无法在短期间内获救为了维持生命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他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者,但是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

其余四人仍然执意抽签,并替维特摩尔抽,恰好选中了维特摩尔做牺牲者。

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的案例。

在我看来,我觉得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并且独一无二的。

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夺取他人生命。

那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生存的权力,他人是无法代替我们去行使的,要不然任何人都能随意地决定他人生死,那么到时候这个社会就会一团乱,或许走在街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这绝对不是我们想要的适合人类生存的社会,尚且撇开是否文明。

但是如果是在案例中的绝境下,选择牺牲一人来救活其他人也算不上是十恶不赦的罪行,毕竟当时已经别无选择了,要不然五个人都会死。

所以这五人的罪行在道德面前也算不上是大错特错,正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
但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主观意见,很难判断出其余探险者是否有罪,并且许多时候法律与道德都会纠结在一起。

至少对于我来讲,是很难下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可是,毕竟被杀掉的是一条人命,凶手也不可以逍遥法外,但是依我所见被判处绞刑又太没人情了,毕竟当时情况也是迫不得已的。

因此,不管是怎么样的判决都会有不同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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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与审判实务课堂案例再思考
一、洞穴奇案
案例1:“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为了生存,大家约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一个以救活其余四人。

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提议人,不过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它四人却执意坚持,结果恰好是威特摩尔被抽中。

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


观点:我认为该案中被起诉的四个人应该判决有罪。

原因:生命是无价的,每个人都有自由活下来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应该以任何形式去剥夺它,即使是自己也不能。

生命的价值无法用计量单位来进行计算,因为它是无价的,一个人的生命是生命,二个人的生命也是生命,四个人的生命同样是生命,此时一等于二,也等于三,也等于千千万万,生命的价值不能用数量的多寡来压倒另外的生命。

法秩序不允许将人的生命作为手段,因此通常情况下杀死其中一个而保全其他人的做法仍然是违法的。

但是这也不能绝对化,因为在洞穴奇案的境况下,如果不能牺牲一个人的生命那么换来将是五个人全都饿死,那也就是说我们在呼吁珍视生命的同时反而坑害了更多人的生命。

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这是种极端的做法。

如果在此种境遇下,我们不允许以一个人的生命拯救四个人的话,那很难得到国民的接受。

杀害其中一个人然后吃掉他,这是违背伦理道德的,放在一般情况下,这是典型的犯罪同时也是违背伦理道德的,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但如果在非得牺牲一个人而保全多数人生命的窘况下且他又是自愿的情况下而杀人取食的这种做法应该得到允许,此时应该按照超法规的紧急避险处理,但其条件应该更加的严格。

在本案中,维特摩尔在抽签前已经反悔通过抽签决定杀谁的决定,此时可以看出,他担心被抽中,他并不想死,而其他四个人却执意为之,这就违背了维特摩尔本人的意愿,其余四个人没有任何理由去剥夺一个无辜的生命从而来维持自己的生命,这对维特摩尔是不公平的。

剩下的四个人应该被判决为有罪接受刑事处罚。

案例2:甲在公交车上安防了定时炸弹,被警方抓获后逼说出定时炸弹安防哪一辆公交车上。

甲之后起诉警方存在刑讯逼供而使得他招供。

观点:我认为该案例中警方的做法并不构成刑讯逼供。

原因: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甲在公交车上了安防了定时炸弹,这一行为危害着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其社会危害极其紧迫(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采取非常手段就要危害法益),而负有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安全的警方对甲实施紧逼,其手段不管达到什么程度,这都不为过(因为本案的保护的法益之大),理应按照正当防卫处理。

但若安防的定时炸弹是虚假的信息,那么由于不存在现实的危险,警方的行为构成假想防卫,警方的做法应该负相应的责任,但也不能说就构成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是故意(犯罪),而这里警方的做法是出于保护公众安全而对不法分子做出的的手段异常的行为,其主观上并不存在故意的刑讯逼供罪的故意的责任要素,即便是炸弹是假,但仍然不能认为警方的做法就是刑讯逼供行为。

但是警方在明知炸弹是假等虚假信息的情况下,则警方的行为可能
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或者根据严重程度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里警方的紧逼甲的行为区别于刑讯逼供之逼取口供的行为。

警方的行为是一种正当的排出不法侵害的非常手段,其也没有逼取口供的主观故意,而刑讯逼供罪的行为在于对法益已经受到犯罪嫌疑人的迫害之后的非正当的逼供行为,其主观上存在恶意并且是刑法所不允许的恶性,是一种社会危害行为。

因此该案例中的警方行为不构成刑讯逼供行为,即便是假的炸弹等情形下,也不是刑讯逼供,更不构成刑讯逼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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