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读后感
人性《洞穴奇案》读后感
人性《洞穴奇案》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法律著作《洞穴奇案》,引发了我对于法律问题的深思。
“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决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判处绞刑。”这就是我所读的,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xx年4月版《洞穴奇案》,书封上写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简要案情。
立法至上原则极其重要,从该原则引申出来法官有义务忠实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法律的平实含义来解释法律,不能参考个人的意愿或个人的正义观念。我非常怀疑谋杀是犯罪的法律条文是否确实有一种通常意义上的“目的”,最主要的是这样的法律规定反映了人们内心的确信,即谋杀是错误的,应惩罚犯有谋杀罪的人。人民不允许法官们适用自己的道德观点,法官的任务是解释立法机关的语词,这些语词反映了立法机关的道德观点,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道德观点。不能以正义之名,而置法律于不顾。
我认为虽然法律的完善可能更重要,但因为法律的局限性,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必定是合理的,否则让法律僵化且不具可操作性。我们不可能忽略以“转发”500次为例,此标准体现了可操作性,若无此种标准,则赋予裁决者的自由裁量权范围未免太宽泛。当然人们可以批评此标准是僵化的,正因为如此,制定标准应当做到科学、合理而免受质疑。
既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必须的,所以我认为不能限制法官仅使用平义解释。我也不同意最后一句话,因为没有一致的结论说明法官在本案的法律解释中,应当采用何种解释方法才是正确的。假如采用客观目的解释,又何谓客观目的呢?定然是谁也无法说服谁,此时自然会有人会去批判对方加入了自己道德上的观点,同时,绝对的、不抛
洞穴奇案观后感
洞穴奇案观后感
当我打开《洞穴奇案》这部影片的一瞬间,我完全没想到自己将会经历一场如此刺激的探险之旅。这部电影以其华丽的特效、扣人心弦的剧情和深入人心的角色描写,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本文通过该影片中的情节、道德探讨以及角色刻画等方面,重点阐述了个人对《洞穴奇案》的观后感。
情节的扣人心弦
《洞穴奇案》讲述了一群探险者进入一个未知洞穴,却遇到了意外陷入其中,并面临生死考验的故事。情节起伏跌宕,让我屏息连连。从探险队员们在洞穴中遭遇突如其来的地震开始,紧张和危机感就一直贯穿整个影片。尤其是在黑暗而狭窄的洞穴中,角色们身处绝境,探险任务变得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每一次他们试图离开洞穴或找到出口的尝试都伴随着新的困难和隐患,这增加了影片的紧迫感和刺激性。
影片的情节设计独特而精彩,不仅令我屏息凝视,还让我对人性的探索和道德的边界进行了思考。
对道德的探讨
《洞穴奇案》中的人物角色代表着不同的道德观念,使观众能够思考他们在面临生死选择时的道德决策。例如,团队领导者决定一起行动还是分头行动,不仅关系到他们生存的机会,更关系到他们互相之间的信任和团结。一些角色可能会选择只为自己谋求生存,而另一些人则会把团队的利益放在首位。这种道德抉择成为影片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主题,引发了观众对于自私与无私、团队与个人之间冲突的思考。
此外,在片中还有一个关于道德的重要问题,即在绝境中是否有权把他人的生命看作是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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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读后感(精选7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洞穴奇案》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洞穴奇案》读后感篇1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998年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个假设:在公元4300年,发生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讲述了五名探险队员因为山体崩塌被困在了一个洞穴之中。因为与组织者失去了联系,组织者立刻请求救援,但因为探险队员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设备无法进入,救援的进度十分缓慢。探险队员仅仅带了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险队员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并从救援人员处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获救。但是当时探险队员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询医疗专家后得知,他们不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到营救队的到来。又过了八小时后,其中一名探险队员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员询问营救队员,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营救队长虽然不愿回答,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尔的队员提议抓阄决定吃谁,但在临抽签时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继续抽签,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签,而威特莫尔也未对此举表示反对。最后在事发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头被营救队员凿开,映入营救队员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体无完肤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威特莫尔,他不幸被抽中,成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四人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最近有幸阅读了著名法律学者富勒所著的《洞穴奇案》一书,对于书中所述法理哲学,深深拜服。现就该虚拟案例,将自己所读所思所想写出,以供自娱自乐:
一、案例回顾
洞穴奇案是一个虚拟假想案例:五名洞穴探险者被困于洞穴之中,并得知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五人约定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让另外四人杀死后吃掉他的血肉。成员之一的威特莫尔是当初最早提出此一建议的人,却在掷骰子前决定撤回同意。但另四人仍执意掷骰子,并且恰好选中威特莫尔作为牺牲者。获救后,此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他们该被判有罪吗?(注:有兴趣的读者可在百度上搜索本案例)
二、个人观点及依据
案例中,富勒假想了五位主审法官的判决意见,代表了当时法律界五种不同的法律哲学思考。笔者并非法律专业人士,也未曾学过法律专业知识,仅从个人爱好及所看法律书籍角度出发,假设自己为主审法官之一,支持判处被告有罪。具体判决理由如下:
(一)道德永远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共同生活的人们为了规范彼此的社会行为,把大家理应共同遵守的部分规则形成法律条文用于约束人们的行为。在法律产生之前,人们更多的是依靠道德来约束自身行为和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法律相对于道德而言,其所包含的内容要小得多,一些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的道德观点并未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如乘车要给老弱病残让座、尊老爱幼等等。而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既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又是道德上无需言明的必然规则。所以说,道德是法律的基石,在面临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的,或法律不能解决的事宜上,就要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去对自身予以要求。
人性《洞穴奇案》读后感
人性《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由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所著的小说,该小说以独特的叙事风格和深刻的人性思考引起了我的关注。
故事发生在法国一个小村庄的一个洞穴中,洞穴里有四个人:法官、神父、记者和修女。他们在洞穴中被困了一段时间,而他们的困境所引发的思考和争议成为了整个小说的核心。
首先,小说通过四个人物的角度揭示了个体与集体、自由与约束之间的矛盾。在洞穴中,每个人都希望尽快逃脱,但他们在选择行动时却常常牺牲了个人利益,为了整个群体的安全而决定等待援助的到来。这种牺牲个体利益的行为引发了对自由与约束的思考,使我思考到底何为真正的自由,个体应该如何在集体中寻求自由。
其次,小说通过描述四个人的行为和心理变化,表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在洞穴中,他们每个人都暴露出自己的弱点和矛盾,贪婪、自私、懦弱、虚伪等人性的阴暗面被无情地揭示出来。而在他们生死关头的时刻,小说表现出了人性的真实和深刻的一面,他们愿意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表现出了人性中的善良和仁爱。这种对人性的深刻挖掘给我带来了对于人性的思考和反思。
在整个小说中,我最为震撼的是小说所提出的生命的价值。四个被困的人,在洞穴中经历了各种痛苦和挣扎,但他们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等待着援助的到来。他们对于生命的珍视和对未来的期许让我想起了自己对于生活的热爱与坚持,同时也让我反思了自己对于生活的态度。
最后,小说以一个开放的结局收尾,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这也让我进一步思考了人性和生命的意义。生命是一场旅程,每个人的旅
程中都充满了各种选择和抉择,面对困境和困难时我们该如何抉择?人性是否真的能够克服自身的弱点和阴暗面?这些问题无法简单回答,但是正是这些问题给予了我们面对困境和矛盾时的思考,让我们不断地探索和前行。
读《洞穴奇案》后感
读《洞穴奇案》后感
一个人既可以深思熟虑地忠于自己的选择,也可以不假思索地忠于自己的心。
--题字
阅尽诸子散文,看遍百家妙语,我只想读懂你——《洞穴奇案》。这本奇书是我翻阅
了两遍依旧没有充分理解的经典之作,也是让我第一次看到手持怀疑和批判的利剑,癖好
寻根问底,秉持理性,挑战权威,不懈地探索真理,揭示本质的一群人;犹如一桌法哲学
盛宴,让读者得以品味精彩动人的深邃思辨。在这本书中富勒虚构了五位大法官的五份判
决意见,各不相同,萨伯又假设五十年之后重审此案,并且虚构了另外九位大法官的陈词,又都完全不同,十四位虚拟大法官的意见代表了不同的法律学派。每位大法官都提出观点
并佐以充分的论证。洞穴奇案的假想来源于两个真实的案例:霍尔姆斯案、杜德利案。霍
尔姆斯案中的水手将船上的人一个接一个地抛下海中央只求保全更多人的性命,陪审团将
其认定为非预谋故意杀人罪成立,鲍尔温法官对水手处以六个月的监禁和20美元的罚金,最后水手只服了六个月的监禁,20美元的罚金被泰勒总统赦免了;杜德利案中四人幸存,其余三人将年龄最小,身体最虚弱的见习船员帕克杀死,食其血肉维生,三人获救后被以
杀人罪逮捕收监并被判处绞刑,最后被维多利亚女王赦免。洞穴奇案是作者萨伯延续著名
法律学者富勒的一个假想案例:五名洞穴探险者被困于洞穴之中,并得知无法在短期之内
获救。为了维持生命以待救援,他们约定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杀死他让另外
四个人食其血肉维生。成员之一的威特莫尔是最早提出这个建议的人,但是掷骰子之前他
决定撤回同意,另外四人却仍执意掷骰子,且恰好选中威特莫尔为牺牲者,于是杀掉并且
读《洞穴奇案》有感
读《洞穴奇案》有感
导读:本文是关于读《洞穴奇案》有感,希望能帮助到您!
思辨求索永无止境
——读《洞穴奇案》有感
陈璐周口检察
今天的读书分享要从一个故事讲起。故事发生在一个石灰岩洞穴之中,五名探险人遭遇山崩,受困山洞,洞中没有食物,没有水源,甚至,没有希望。在被困20天后,他们终于通过无线电与外界取得联系,得知最快也要至少十天才能获救。然而,医疗专家告诉他们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再活十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无奈之下,他们共同决定,抽签选出一名牺牲者作为食物。直到第32天营救终于成功了,人们才知道,其中一位探险者已经被同伴杀掉吃了,其余四人虽然获救,却以谋杀罪被告上法庭。同志们,如果您是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这个将情、理、法的矛盾展现的淋漓尽致的案件就是法理学上著名的“洞穴奇案”,该案例是美国的法理学家富勒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法律虚构案,因其引发了数十年经久不衰的探讨而被誉为法理学史上永恒的“洞穴”,是西方法学院的必读文本。在《洞穴奇案》这本书中,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本案的罪与非罪作出了14种不同回答。目的不仅在于求得结论,更在于将各法理学派无比精妙却又相互对立的观点融入争论之中,在思辨中启迪智慧、碰撞思想,向读者展现出一场华山论剑般的抗辩盛宴。
就拿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来说,我们都知道紧急避险作为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它的客观特征就是,当一种合法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一种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从无罪的角度,作者认为在水尽粮绝的洞穴中,在被困20天之久的情况下,杀掉1人的替代选择就是5人全部饿死,这难道不是最强烈意义上的不得已吗?同时,人们总是希望有更多的人从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就如同英国的法学家边沁所言“所谓正义就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所以牺牲1人来挽救4人当然保护了较大的合法权益。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悬疑小说,作者以其独特的笔
触和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在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深深被其情节的曲折、人物的丰满和故事的深
刻所吸引,不禁对小说中的一些细节和情节产生了深深的思考。
小说以一个充满谜团的洞穴为背景,展开了一系列扣人心弦的
事件。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勇敢而聪明的青年,他在一次探险中偶
然发现了这个洞穴,并决定探寻其中的秘密。然而,当他进入洞穴后,却发现了一连串的离奇事件,包括神秘的失踪、古老的宝藏和
诡异的声音。在这个充满危险和未知的环境中,主人公面临着重重
考验,他的勇气和智慧被不断挑战,最终他能否成功解开洞穴的秘
密呢?这一切都让人无法预料,也让人对小说的情节充满了好奇和
期待。
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是非常丰满和立体的。主人公勇敢而聪明,他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和勇气让人钦佩,而他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
的冷静和果断也让人印象深刻。另外,小说中还有一些神秘的角色,他们的出现和行为总是让人捉摸不透,这让故事的情节更加扣人心弦。作者通过这些人物的塑造,成功地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充满神秘
和惊险的世界,也让读者对这些人物的命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除了情节和人物,小说中的一些细节和描写也让我深深着迷。作者对洞穴的描写非常生动细致,让人仿佛置身其中,感受到了洞穴的幽深和神秘。另外,作者还通过一些细节和描写,成功地为故事增添了一些悬念和神秘感,让读者对故事的发展产生了更多的联想和想象。这些细节的处理不仅让故事更加生动,也让读者更加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总的来说,读完《洞穴奇案》后,我对小说中的情节、人物和细节都产生了深深的思考。作者以其独特的笔触和丰富的想象力,成功地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也让读者对故事的发展充满了好奇和期待。这部小说不仅让我度过了一段充实的阅读时光,也让我对文学作品的魅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希望以后还能看到更多类似的精彩作品,让我能够继续感受到阅读的乐趣和魅力。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一篇惊悚短篇小说,它是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中,两个小男孩偷偷地钻进了一条洞穴,结果却引发了意料之外的恐怖事件。在阅读《洞穴奇案》之后,我深刻感受到了人类的探索精神和人性的脆弱。
我独自走在一条清幽的小路上,夕阳余晖把整个大地染成了金黄,微风吹拂,吹动着我内心已经被震撼的神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我的好奇心被引起,立即把它拿出来阅读。整篇小说通篇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氛围,我不由得被吸引了进去。故事开始的时候,我被两个孩子无忧无虑的玩耍场景深深吸引了进去,在我思考他们的玩耍背后,产生了一丝微妙的不安。
但是,当两个孩子发现了那条洞穴以后,故事的氛围就变得不同了。作者运用了各种暗示、意象、成语等修辞手法,生动的描绘了洞穴内部的画面,我仿佛置身其中,几乎感觉到了那些黑暗门洞内部的温度。随着洞穴越来越深,我越来越不安,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感受到洞穴里面的神秘。两个孩子开始遇到越来越多的危险,而我则开始惊恐,随着故事的发展,在我内心深处激起了强烈的恐惧和紧张情绪。
此书的重要性,在于其对人类探索和个体生命的思考。在一些文学作品中,作者经常通过对自然环境和人类行为的描绘,表达对生命本质的深刻思考。《洞穴奇案》是有关过程的小说。通过童年游戏将女性气质和野性紧密结合,使故事情节扑朔迷离,巧妙的将人类本质的复杂性体现出来。这也是其不可替代
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让读者更加深入地思考人类所面对的挑战,人类面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时候,其丰富的、多样化的思考和反应方式,以及其生命力的脆弱性。
此书也对文学探究产生了启示性的影响。通过这篇小说,我们能够思考文学创新的思维方式。作者的胆识和创造力令人惊叹,在文学传统中,小说本身就是展现人类生命的方法。在托马斯·哈代的笔下,他的创新思路让这篇小说成为了进一步
洞穴奇案心得体会
洞穴奇案心得体会
篇一: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王一贺
31XX0170
《洞穴奇案》读后感
读了《洞穴奇案》,并没有因为那一位法官的思考态度和判决方向,而对本案有一个完全独立定向的判断。就一个研究方向作出判断是草率的,但想要集合整理所有观点,又好像是不可能的,对案件的审判,不仅仅是对法条本身的一种研讨,更是对立法目的,造成的损害,主观目的和客观事实的种种不同因素的整合,我就针对以下几个方面,以《洞穴奇案》为案件基础,对案件的审判结果做一下讨论。
1.平等与自由
平等指出不因为更多人的利益而损害少数人的权利,平等更像是社会的义务,就像本案中,不能因为五个人的生命价值就高于一个人的,生而平的,生命的价值是不可以用数量衡量的,不能因为为了保护一部分人的价值就,就去损害另外一部分(非侵权人)的生命财产名誉安全。自由:每个人都有在自己的权利遭受到侵犯时做出合理的抗争,然而针对自由,它更像是一种个人的权利,他更强调个人利益中心,法律保护个人合法利益,个人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可能是
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基础如何在平等与自由之间取得合法利益最大化,就是法官所要掌控的自由裁量权(后面会有论述)。
平等的拥护者否定紧急避难,饥饿不能构成紧急避难,饥饿(在没有达到截至死的情况下)不能成为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的权利,换言之,不能用更大的侵害取维护小利益,每个人的生命权是平等的。而讨论到使用的方法时,并且针对自由,威特摩尔有权不选择掷骰子,这时平等反而成了否定威特摩尔行为的根据,相当于在一个与文明社会隔绝的小环境下,其他人已经达成一种类似于社会契约的新社会秩序,当他是普适性的,首先这种新秩序的建立,是在意志自由而且不针对某个人的时候,而是针对将来的事情作为一种标准,他将具有普遍约束力,正是这种普遍约束力,致使对威特摩尔的侵犯成为一种符合当时情况的合法行为,而关于当时情况的合法性,就要讨论紧急避险的情况(后面讨论)。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一部让人惊心动魄的悬疑小说,作者以其精湛的想象力和扎实的文学功底,将读者带入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中。在这个故事中,作者巧妙地将神秘的洞穴、离奇的失踪事件和谜一般的线索融为一体,构成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悬疑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侦探,他接到了一桩离奇的失踪案件的调查任务。在调查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个隐藏在山洞深处的秘密基地,而这个基地似乎与失踪案件有着莫大的关联。在这个基地中,主人公发现了许多线索,这些线索似乎都指向了一个神秘的组织。而在追查的过程中,主人公也陷入了一系列危险的境地,他不仅要面对神秘组织的追杀,还要解开一个个谜团,揭开一个个秘密。
小说通过丰富的想象力和精湛的叙事技巧,将读者带入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中。作者在故事中设置了许多悬念和谜团,这些悬念和谜团不仅让故事更加引人入胜,也让读者更加投入其中。在故事的高潮部分,作者巧妙地描绘了主人公与神秘组织的斗争,这段描写不仅紧张刺激,还充满了悬念和惊喜。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作者巧妙地解开了所有的谜团,让读者在最后的时刻得到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
通过阅读《洞穴奇案》,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的想象力和叙事技巧。作者通过精彩的叙事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读者不仅可以感受到故事的紧张刺激,还可以体会到作者对于人性和命运的思考。在故事中,主人公不仅要面对神秘组织的追杀,还要解开一个个谜团,这些情节不仅让故事更加引人入胜,还让读者对于人性和命运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总的来说,我非常喜欢《洞穴奇案》这部小说。作者通过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读者不仅可以感受到故事的紧张刺激,还可以体会到作者对于人性和命运的思考。我相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一部令人毛骨悚然的悬疑小说,作者通过巧妙的情节设置和丰
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带入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惊悚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充满了谜团和未解之谜,每一个转折都让人捉摸不透,让人屏息以待。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考古学家,他对洞穴和古代文明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发现了一个隐藏在山脉深处的神秘洞穴,于是决定前往探险。然而,当他进入洞穴后,却发现了一连串离奇的事件,似乎有着无法解释的力量在操纵着这一切。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事件似乎与古代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不禁产生了一种神秘的联想。
小说的情节设置非常巧妙,作者通过对洞穴内部的描写,营造出一种阴森恐怖
的氛围,让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其中。而主人公的探险过程也是扣人心弦,每一个转折都让人捉摸不透,让人屏息以待。尤其是在揭开了一层又一层的谜团后,读者对于这个洞穴的真相更是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除了情节设置,小说的人物塑造也是非常成功的。主人公勇敢而坚毅,他的执
着和勇气让人为之动容。而在他的身边,还有一群充满个性和魅力的角色,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和命运,给整个故事增添了不少色彩。
在整个故事的发展过程中,作者还巧妙地融入了对古代文明的描写,让整个故
事更加丰富和有深度。通过对古代文明的描写,读者仿佛能够感受到古代文明的辉煌和神秘,也更能够理解主人公对于洞穴的执着和痴迷。
总的来说,小说《洞穴奇案》是一部非常成功的悬疑小说,它不仅仅是一部普
通的冒险故事,更是一部充满了想象力和深度的作品。通过对洞穴的描写和对古代文明的探索,作者成功地营造出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惊悚世界,让读者在其中流连忘返。希望作者能够继续创作出更多精彩的作品,让读者能够继续享受到他的惊喜和感动。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悬疑小说,作者以其丰富的想
象力和紧凑的叙述手法,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小说以一个神秘的洞穴为背景,讲述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引人入胜。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年轻的探险家,他对洞穴的探索充满了热情
和好奇心。然而,当他进入这个洞穴后,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
信的秘密。在洞穴深处,他发现了一座古老的城市遗迹,而这座城
市竟然与现代社会有着莫大的联系。同时,他还发现了一些神秘的
符号和线索,这些线索似乎在暗示着什么重大的秘密。于是,主角
开始了一场惊险的冒险之旅,他不仅要面对洞穴深处的种种危险,
还要解开这个古老城市的秘密。
小说的情节紧凑,扣人心弦。作者通过巧妙的叙述和丰富的想
象力,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险的世界。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会不断地猜测和推测,试图解开小说中的种种谜团。而当真相
最终揭晓时,读者也会感到一种强烈的满足感和震撼感。
除了情节的精彩之外,小说还蕴含了深刻的思考。通过主角的
冒险之旅,读者可以看到作者对于人性、历史、文明等问题的思考。同时,小说还对现代社会进行了一定的批判,通过对古老城市的描写,作者似乎在暗示着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这些深刻的思考使得
小说不仅是一部普通的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文学作品。
总的来说,《洞穴奇案》是一部精彩的小说,它不仅情节扣人
心弦,而且蕴含了深刻的思考。通过对古老城市的描写,作者似乎
在暗示着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这些深刻的思考使得小说不仅是一
部普通的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文学作品。通过主角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关于《洞穴奇案》读后感范文
《洞穴奇案》读后感1
这是一本意外的书,最初在开卷八分钟听到,后来是要送给某人呢,没来的及送就送不出去了,在出差的时候看了一半,后来另一半看完之后,深深的发现,只要你思考,人就是不同的动物,你我都不一样,因为观点也因为观念,或者本身我们就不一样。
要理解也要开解,最好站在别人的角度替别人想想,或许长久些。前提是:做自己。
英文名叫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可以直译为洞穴探险者案例,讲的是作者虚拟的一个案例的分析。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必读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他们真的有罪吗?请看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
第一位:认为法律有条文:“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都必须被判死刑”,认为被告有罪,但应获得行政赦免。
第二位:认为被告完全无罪。理由有二:
第一,案发时被告们处在“自然状态”而非“社会文明状态”,现行法律对他们不起作用。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一部极具想象力的小说,作者通过生动的描写和惊险的情节,将读者带入了一个神秘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着无数的宝藏和危险,让人不禁为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考古学家,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发现了一个古老的洞穴。在探险的过程中,他发现了许多神秘的宝藏,也遭遇了许多危险。在这个过程中,他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成功解开了洞穴的秘密。
这部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先,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作者通过巧妙的安排,让主人公在洞穴中遭遇了种种危险,让读者不禁为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其次,小说中的角色形象栩栩如生,他们各自有着鲜明的个性和动人的情感,让人对他们的命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最后,故事的结尾十分出人意料,让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通过这部小说,我深刻体会到了探险的乐趣和挑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或许无法亲身体验洞穴探险的刺激和危险,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阅读这样的小说,感受到其中的乐趣和挑战。同时,小说也
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洞穴探险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但是有着志同道合的伙伴们相互帮助,最终才得以成功。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力量。
总的来说,《洞穴奇案》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它不仅给人以刺激和惊险,更让人感受到了探险的乐趣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我相信,这部小说会成为许多读者心中的经典,也会激发更多人对探险的热爱和向往。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是一部充满悬疑与惊悚的小说,作者通过巧妙的
情节安排和细腻的笔触,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未知和危险的世界。在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深深被故事中的情节所吸引,也对人性和命
运产生了深刻的思考。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他在一次探险活动中意外
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这个洞穴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也
引发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在洞穴中,主人公遇到了一些神秘的人物,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目的和秘密。在洞穴中,主人公不断面临
着生死考验,同时也不断揭开了洞穴背后的真相。整个故事情节扣
人心弦,让人不禁为主人公的遭遇捏一把汗。
小说中的情节设计非常巧妙,作者通过不断的反转和疑云,让
读者难以猜透故事的发展方向。每一个细节都被安排得丝丝入扣,
让人不得不一直紧张地关注着故事的发展。同时,作者也通过对人
物内心世界的描写,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每一个角色的性格和
动机。这种细腻的描写让人不仅对故事本身感到好奇,也对人物的
命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除了情节的吸引力,小说中对人性和命运的思考也让我深有感触。在洞穴中,主人公面临着种种考验,他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
也不断思考着自己的选择。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与自己的内心进
行对话,也不断面对着自己的恐惧和挑战。这种对人性的探讨让我
深深地思考了自己的生活和选择,也让我对命运和人生产生了更深
刻的理解。
总的来说,读完《洞穴奇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情
节扣人心弦,人物性格丰富,对人性和命运的思考也让我受益匪浅。这部小说不仅是一部优秀的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对人性和命运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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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读后感
政管院08 公事郝克威2008302430036 得知《洞穴奇案》这本书是通过足球队里一个法学院的同学,我问他老师要求我们读一本法学的基础书有什么推荐,他当时没有想起来,我说像《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这样的书怎么样,他说太晦涩难懂了,于是答应回去帮我想想。当天晚上他给我发短信推荐我看《洞穴奇案》这本书,我当时听到书名的时侯我还以为这只是一本描述一个案例的简单书籍,看过之后才明白它的意义之深远。
下面一段文字是对案件事实的基本概括:1949 年,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
L. L .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上提出了一个虚拟的人吃人案件,这个名为“洞穴探险”的案例后来被称为“史上最伟大的虚拟案例” :4299年5月上旬,在纽卡斯国,五名洞穴探险人不幸遇到塌方,受困山洞,等待外部的救援,其中,威特莫尔(男性,30 岁),杰克(男性,22 岁),丹尼尔(男性,34 岁),凯特(女性,20 岁),露西(女性,28 岁)。十多日后,他们通过携带的无线电与外界取得联络,得知尚需数日才能获救水尽粮绝;为了生存,大家约定通过投骰子吃掉一人,牺牲一个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提议人,不过投骰子之前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劝他如果不这样,团队中体力最差的凯特很有可能活不下去了,威特摩尔妥协了。结果恰好是威特摩尔被选中,在受困的第23 天维特摩尔被同伴杀掉吃了。在受困的第32天,剩下四人被救,随后他们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而根据《刑法典》规定:“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人都必须被判处死刑。”
我不想再重复书中14 位法官对这个案件的判罚,而是希望能够阐述我对这个案例的理解。
1.生命处置权的问题我觉得这个案件中的重点就在于被杀者是否是自愿牺牲的,因为如果是自愿的,那么就不存在“故意剥夺”这一行为了。我的理解是被杀者是自愿的,毕竟投掷骰子之前每一个人都没有表达对掷骰子选出一个人来保证其他人生命的异议,那么我认为他们都认同这样的一个社会契约。而我一直坚持“契约神圣论” 我认为在法律没有规定的范围内,社会契约应该是不可侵犯的,这五个人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来帮助其他人渡过难关,这个契约在我看来不应该是非法的,更不应该是违背道德的。这个契约中有的是每个人对人性的关爱。《独立宣言》中有这样一句: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赐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既然每个人都被
赐予了生命权,那么他们理所应当拥有生命权的处置权,即以何方式对待自己的生命应
该是每个人的自由,在当时的情景下,大家接受了威特摩尔的提议,认定了一种效益最大化的方法,并且予以实行,我认为这一切都是他们自愿结下的社会契约,他们把自己的自己的生命处置权出让给别人。所以故意杀人罪我认为是不存在的。
2.法官是应该严守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还是应该对法律条文做出自己的解释?
在我看来,这也许是整本书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由特鲁派尼法官首先提出,其他法官也都多多少少对此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只有回答了这个问题,才有可能对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自然法用与实定法的问题,比如说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作出解答。理论上来说,如果法律条文非常明确的话,那么法官们当然是应该忠实于法律条文的,但问题就在于,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条文往往并不是那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法官对法条做出自己的阐释则无可厚非。那么,在本案中,法条足够清楚明确吗?在本案中,故意这个词的意义明确吗?这个词究竟意味着什么意思呢?你可能会发现这个词的意义可能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在我看来,法官们尝试着对这个词作出自己的解释我认为是合适的。判例法的作用也正在于此,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判例,我们得以对那些原本不甚清晰的法条作出明确的界定。当然,你也可以通过修改法条来做到这一点,但这并不像你以为的那样容易。事实上,法条的不确定性可能是内在的,立法者们不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情况,在我们制定法律的时候,我们当然应该把法条制定的尽可能的明确,但总的来说,法条注定了只能是大而化之的规则,其中的不甚明确之处,只能通过其他的手段来进行弥补。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本杰明?卡多佐曾经说过:“法官不应该机械地适用制定法或先例中的规则,不应该去想立法者和先例创设者是如何想的,而应该去推测立法者和先例创设者遇到当前的情况会怎么想。”这样的阐释告诉我们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能够对法律作出自己的解释,并且要
保证自己的法律知识和道德水平足够对法律作出解释。
书中的第十五位法官是这样说的:在面对如何忠实履行法官职责以及法律的精神与法令文字孰轻孰重如此尖锐的问题之时,坦率是我唯一能够呈现给您的。我始终认为,作为法官,我不仅代表法律,也代表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以及信仰。所有这一切,才组成了真正的我,完整的我,一个运用法律以及自己内心信仰的价值观作出判决的联邦大法官。我无意在此标榜我有多么的公平、公正以及严守法官的职责就是忠诚于并且只忠诚于法律。如果我那样说,那也只不过是一个谎言。
3.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本案实质上是一个有关法官良心和法律遵守的问题,如果强硬遵守法条将会导致审判对社会一般道德的扭曲,那么法条将被弹性使用,然而这样并不利于民众对法律威信
的树立,而且法官的自由裁量的标准和限度也是一个争论很大的领域。法官遵守的法律是客观存在的,不分善恶的,而要想把握好判罚过程中自由裁量的限度,我个人认为真的很难。但是后来我查到了关于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这个定义是在《布莱克法律词典》中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是存在两种可供选择的具有适用力的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其中任何一种规定行事”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
4.行政赦免的问题
说实话我很少接触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只是隐约记得60 周年国庆的时候有人提议要赦免一些罪犯,但是我从内心十分反感这种事情。毕竟现在不是皇权社会,为什么有人下令赦免就可以赦免了,至少也要通过人大的审议吧。
5.一个人的生命重要还是五个人的生命重要
毫无疑问,生命的价值不能用数量来判断,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五个人,他们的生命同样重要。没有什么理由认为多数人的生命就要比少数人的生命重要。
6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伯纳姆法官回答了这个问题:“对立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不可分离,对司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立法机关禁止谋杀有其道德动机:它认为谋杀是错误的,因此禁止它。没有人怀疑这一点,也没有人会出于别的原因而禁止谋杀。但是,人民不允许法官们适用自己的道德观点。法官的任务是解释立法机关的语词,这些语词反映了立法机关的道德观点,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道德观点。”当然,我个人很赞同这句胡:“法律不应让一个善良的人,面临抉择的困境。”就是说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应该把道德标准确定在一个恰当的水平上,如果不能这样的话,恐怕这样的法律难以服众。
7 本案牵扯紧急避险吗?
被选出来的那个人并未对其他几个人作出威胁生命的行为,他们受到的威胁是来源于缺少食物带来的饥饿,这样的情形下说其他几个人杀掉威特摩尔是为了紧急避险似乎不符合法律条文上对紧急避险的定义,但是这种情况的确是在紧急状况下遭遇危险,而他们所有人(包括威特摩尔)的做法也的确是为了躲避危险,所以我觉得可以应用积极避险来为被告抗辩。
以上几点是我在看了本书以及豆瓣上很多同学的讨论之后想到的几点问题,由于缺乏法律学习的基础,其中必然会有一些不妥和幼稚的地方,但是大概意思应该表达的明白了。《洞穴奇案》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内涵十分丰富的书,其中这样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最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