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部门2017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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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卫计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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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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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卫计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主要疾病防治规划;负责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街道、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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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完善生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殖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及规范;指导和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药具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7.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8.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9.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4─

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划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0.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全区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组织推广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组织管理医疗卫生技术准入。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办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工作。

11.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划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建设工作;编报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管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13.负责我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区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15.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登记发证工作的规划性文件;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登记发证的监督管理;承担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注册登记及有关证照的发放管理。

1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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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红十字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1个,包括:湾里区卫计委、湾里区红十字会、南昌市第四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区妇保所、招贤卫生院、梅岭卫生院、梅岭防保站、罗亭卫生院、太平卫生院。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0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96人;年末实有人数307人,其中在职人员301人,离休人员6人。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086.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68.19%;本年收入合计9086.81万元,较上年增长68.19%,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专项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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