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公共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课后思考题答案知识产权法1、简述著作权的广义和狭义概念。
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2、作品区别于其他劳动成果的特征是什么?作品独创性的含义是什么?(1)首先,作品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其次,作品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最后,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是作品。
(2)独创性中的“独”是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是指劳动成果源自于劳动者本人,也即劳动成果是由劳动者独立完成的,而非抄袭的结果。
独创性中的“创”是指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
“创”并不意味着具有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
3、论述“额头流汗”规则的含义以及其在各国的运用。
在英国以及早期以英国版权法为立法参考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英美法系国家,即使劳动成果中没有体现出任何智力创造成分,只要该劳动成果包含了作者“独立的艰苦劳动”并具有实际价值,就可以满足版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
因为“额头流汗”规则并不符合《伯尔尼公约》将作者的智力创造成果作为保护对象的要求,目前坚守“额头流汗”规则的国家已经很少了。
4、论述发表权的含义和特点以及其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发表权是指作者享有的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于何时、何处公之于众,以及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与其他著作人身权相比,发表权有以下两个特点:(1)作者只要将作品公之于众,即完成了对作品的发表。
(2)如果作者已转让著作财产权或许可他人以特定方式行使著作财产权,通常可以视情况推定作者许可发表作品。
5、比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
概念: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它是一种双向作用的交互式传播。
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2012.1.doc
C、研究所不可以使用;印刷厂可以使用,研究所可以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D、研究所不可以使用;印刷厂可以使用,研究所不可以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D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定时间是专利权授权后的()
A、1年
B、2年
C、5年
D、不受限制
D
商标申请日,应为()
A、商标申请文件的直接递交日;
A、改编权和翻译权
B、表演权
C、摄制权
D、播放权
A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著作权属于:()
A、委托人
B、受托人
C、委托人和受托人共有
D、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无权享有
B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
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工业设计
B、《巴黎公约》
C、《马德里协议》
D、《TRIPs协议》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产生是从()。
A、国家版权局审查批准之日起
B、作品发表之日起
C、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著作权证书之日起
D、作品创作完成时起
D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办理续展的申请时间是()
A、只能在期满前6个月内
B、只能在期满前后各6个月内
C
下列哪些作品的著作权的经济权利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
A、法人的文字作品B、公民的文字作品
C、法人的电影作品D、公民的计算机软件
B
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侵权:()
A、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B、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C、报社、期刊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 试题及答案1
《知识产权法》试题一、填空(每空1分,共20分):1.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2.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到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3.根据我国和阿尔及利亚的提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从2001年开始,将每年的月日作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4.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依法取得的专有权利。
5.《》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具有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特点。
6.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的内容为准。
7.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发明或实用新型。
8.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9.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年费的计算是的。
10.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11.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12.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通常采取“”原则。
13.第一个世界性的著作权国际公约是《》。
1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5.按照《伯尔尼公约》,对于由可享有版权的作品构成的数据库,可以作为受到版权的保护。
1 6.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17.我国的企业要想在知识产权方面逐步建立自己的优势,一是要大力提倡创新,另一方面是要强调要有必要的。
18.技术创新成果,相当大的部分往往是以的形式转化为一种资产——无形资产。
19.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思考题第四章财产权——知识产权
▪ 3、简述税率的形式。
4、简述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 5、简述增值税的三种类型。6、简述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情形。
▪ 7、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8、简述税收保全措施和强执行措施。
▪ 9、简述税收优先权。
▪ 10、某旅行社4月份组织一个共30人的旅行团赴海南旅游,向每人收取 旅游费3000元,旅游期间由旅行社为每人支付住宿费1200元,餐费 1000元,交通费350元,门票50元。旅游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试 计算旅行社该项旅游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额。
▪
安全放在第一位,防微杜渐。20.12.2420.12.2417:16:3017:16:30December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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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0年12月24日 下午5时 16分20.12.24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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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因为相信而伟 大。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下午5时 16分30秒17:16:3020.12.24
谢谢大家!
▪ 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 ▪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件?
思考题
▪ 第四章 财产权——知识产权 ▪ 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 2、注册商标的取得? ▪ 3、商标权的保护? ▪ 4、专利权取得的实质条件? ▪ 5、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6、著作权的作者与作品
思考题
▪ 第五章 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1、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3、简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 4、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5、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内部关系?
▪ 6、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思考题
▪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 1、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 ▪ 2、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 3、公司资本三原则 ▪ 4、股份的概念与特征 ▪ 5、股份公司分权与制衡的组织结构 ▪ 6、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在当今社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领域。
以下是一些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的答案,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四大类: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技术方案、新型的工业设计和新品种植物的独占权。
它的主要作用是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2.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字、音乐、美术、摄影、电影等各种创作作品的独占权。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很广泛,包括了文学、艺术、科学等多个领域。
3.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的独占权。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形式,用于区分不同厂商的产品或服务。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客户秘密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通过保密协议和商业秘密法律进行。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鼓励创新和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1. 注册: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可以通过注册来获得法律保护。
注册可以确立权利人的权益,防止他人侵权。
2. 许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来获得经济利益。
许可可以是独占许可或非独占许可,根据双方的协议来确定。
3. 诉讼:当他人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诉讼程序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进行。
4. 技术保护措施:在数字时代,技术保护措施变得越来越重要。
比如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可以防止盗版和非法传播。
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为了促进国际合作和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以下是几种国际保护机制: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WIP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和保护。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思考题答案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思考题答案66页思考题第一题1、答: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这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仍属于画家。
这是因为,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时,只是将其美术作品原件的物权转让给了某甲,并未将其著作权一并转让,美术作品原件的转移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2、答:该美术作品出版后,如果原件不慎毁坏,画家仍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这是因为,该美术作品原件的灭失,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丧失,也就是说,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法定的,著作权的存在,不以作品原件物质载体的存在为前提。
3、答:如果画家将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了画院,不一定应将美术作品原件一并移交给画院。
不将美术作品原件移交给画院,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这是因为,著作权的转移,不意味着作品原件物权的转移,如同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其物权的转移不等于其著作权的转移一样。
所以美术作品原件不移交,并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题二1、答:在此种情况下,我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一个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应按照该成员国版权法的规定。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德国作者的作品已经超过法定版权保护期,不再受到版权保护。
因此,出版社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2、答:如果将该翻译出版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已构成侵权。
这是因为,德国的《版权法》规定的作品的版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作者去世60年,作品的保护期尚未超过,所以,我国出版社若将该翻译出版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构成侵权。
3、答:在此种情况下,德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德国出版发行中国作者的作品。
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一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多于其来源国的版权保护期。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第一、二篇复习思考题1、知识产权的概念2、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3、知识产权客体的种类及特征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主要内容。
5、知识产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法律体系。
6、著作权的概念及特征。
7、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分与联系。
8、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分与联系。
9、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条件及类别。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11、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及其主体的种类。
12、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认定。
13、著作权内容及保护期限。
14、邻接权的概念及种类。
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
15、著作权的限制种类及情形。
16、著作权转让与许可使用的概念和特征。
17、制止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执行措施《知识产权法》第三篇复习思考1、可能会承担行政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2、专利权的概念和特征。
3、专利权的客体种类。
4、发明的概念、特征及其专利种类。
5、实用新型专利的概念、特征及与发明的区别。
6、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7、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8、专利权主体的概念。
9、我国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确定原则及规则。
10、职务发明的概念、条件及其权利归属认定。
11、合作完成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认定。
12、简述专利的授权条件。
13、简述发明专利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14、专利的申请原则。
15、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16、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及修改规则。
17、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
18、、我国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19、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及原因。
20、专利权无效的事由、宣告部门及法律后果。
21、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22、专利权限制种类及相关法定情形。
23、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认定。
24、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种类。
25、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法律责任。
26、专利权的民事保护措施。
27、可能涉嫌刑事责任的违反专利法行为。
《知识产权法》第四篇复习思考1、商标的含义、功能及分类。
知识产权基础思考题(付搜索结果)
知识产权基础思考题1.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何特征?知识产权的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指的是智力创造成果,使知识产生了创造力,才是智慧的体现,这种智慧成果是可以转化为财富的,并且也是受到国家保护的。
国家保护的目的是原有的智慧成果可以带动更多的智慧成果出现,从而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专利、版权以及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权力,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可以买卖、质押等。
2.知识产权有哪些具体类型?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商业。
3.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有哪些?对知识创造的激励作用,具有调节公共利益的作用,具有保护投资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4.国际上主要的知识产权公约有哪些?5.什么是知识产权战略?为什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战略根据权利主体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业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三个类别。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是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时,运用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有关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获得、保护、实施和管理等所做的总体安排和统一谋划,是企业从自身条件、技术环境和竞争态势出发做出的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为实现创新目标而采取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根本对策。
意义1.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构建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创新成果的大量涌现和广泛运用。
2.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知识产权制度是当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必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还将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2022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课后习题答案
2022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课后习题答案一、不定项选择:1、以下无形资产中不属于知识产权类的是(C)A、专利B、商标C、营销网络D、软件著作权2、以下不属于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区别的是(C)A、专有技术具有保密性,而专利技术则是在专利法规定的范围内公开的B、专利技术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期限,专有技术没有明确法律保护期限C、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保护D、专有技术的内容范围相比专利技术更广3、关于知识产权评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A、知识产权评估是投资决策,资产经营的必要前提B、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
需先对知识产权的价值作出评估,以使侵权诉讼的审理有所根据和参考C、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D、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其评估作价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4、在公认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选择中,目前条件最不适用的方法是(A)A、市场法B、成本法C、收益法D、专家鉴定法5、下面可以作为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是(B)A、专利许可使用权B、专利权C、著作改编权D、连锁经营权6、以下需要省级工商管理部门认定的商标是(D)A、驰名商标B、知名商标C、名牌商标D、著名商标7、专利实施许可的主要种类包括(ACD)。
A、普通实施许可B、常规实施许可C、独家实施许可D、独占实施许可E、共享实施许可8、以下无形资产中属于知识产权类的是(ABCD)A、专利B、商标C、专有技术D、软件著作权E、营销网络9、以下无形资产中可质押的是(ABD)A、专利B、商标C、专有技术D、软件著作权E、营销网络10、专利资产评估在涉及如下哪种行为必须进行登记簿副本查询(BCE)A、经济合作B、法律诉讼C、质押融资D、破产清算E、投资入股11.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思考问题第一编总论1 什么是知识产权?其范围如何?2 为什么说知识产权是一项新型的民事权利?3 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利的根本区别在那里?4 简述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5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二编著作权法第1章1 什么是著作权?其性质如何?2 简述著作权法的形成与发展?3 我国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4 试述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第2章1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有哪些?2 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有哪几种情况?3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4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5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6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第3章1 作品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应具备什么条件?2 作品有哪些种类?3 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4 计算机软件有哪些特殊保护措施?第4章1 著作人身权有哪些权能?2 著作财产权有哪些权能?3 著作权是如何取得的?4 著作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第5章1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哪些区别?2 出版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3 表演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4 录音录像制作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5 广播组织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第6章1 哪些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2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有哪些情形?3 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第7章1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2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3 侵犯著作权应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 为保护著作权,著作权法增加了哪些司法救济措施?5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意义?第三编专利法第8章1 专利有哪些含义?2 专利制度有哪些特点?3 专利法第二次修订有哪些内容?4 试述专利制度的意义。
第9章1 什么是发明?包括那几种形式?2 实用新型有哪些特点?3 如何理解外观设计的特征?4 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10章1 发明专利有哪些条件?2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条件?3 外观设计专利有哪些条件?4 如何判断新颖性标准?第11章1 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哪些?2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是如何规定的?3 优先权及其种类?4 发明专利的审查制度是如何规定的?5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程序如何?第12章1 专利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2 专利权终止有哪几种情况?3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及程序?4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第13章1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2 专利年费制度的意义?3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专利权实施强制许可?4 哪些行为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5 国家计划许可的对象是什么?第14章1 各种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如何规定的?2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3 专利法规定了哪些专利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措施?4 专利侵权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编商标法第15章1 商标及其特征是什么?2 商标有哪些种类?3 商标的作用有哪些?4 我国商标法2001年在哪些方面作了修改?第16章1 哪些人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2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符合什么条件?3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什么?4 商标申请如何审批?第17章1 商标注册无效的理由有哪些?2 商标注册无效应如何补正?3 如何解决注册商标争议?第18章1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2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哪些规定?3 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4 如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5 商标的使用许可有什么意义?第19章1 商标管理的机关以及商标管理的意义是什么?2 对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3 对未注册商标使用应如何管理?4 应如何加强商标印制管理?第20章1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2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3 商标侵权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 对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规定了哪些司法救济措施?第21章1 什么是驰名商标?2 驰名商标如何认定?3 我国关于驰名商标有哪些特殊的保护措施?4 试述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的意义。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一、选择题1.下列哪个属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A. 商标名称– B. 商品名称– C. 商号–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组合以及商号等。
2.著作权产生效力的条件是:– A. 完成创作– B. 登记– C. 颁发证书– D. 发表解析:A. 完成创作。
著作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是作品的完成创作,不需要登记或颁发证书。
3.以下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是:– A. 发明创造– B. 技术方案– C. 生物遗传资源–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4.以下属于商业秘密的特点的是:– A. 不公开性– B. 实用性– C. 非注册性–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商业秘密的特点包括不公开性、实用性和非注册性。
二、判断题1.著作权无需登记,只需创作即可产生效力。
(√)解析:正确。
著作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是作品的完成创作,不需要登记或颁发证书。
2.发明创造必须经过专利审查才能获得专利权。
(×)解析:错误。
发明创造可以通过专利审查获得专利权,但也可以通过简化审查或其他特殊程序获得。
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续展。
(√)解析:正确。
商标权的初始保护期限为10年,但可以在期满后无限次地进行续展。
4.商业秘密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注册或授权的秘密。
(×)解析:错误。
商业秘密是指经过合理保护且未公开的商务信息、技术信息等,不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注册或授权。
三、问答题1.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保护原则、排他性原则、保护期限原则、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等。
•平等保护原则:知识产权法应平等保护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不偏袒任何一方。
•排他性原则:知识产权的授权权利人有权对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行为提起诉讼,并享有排他性的权益。
•保护期限原则:知识产权享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在保护期限内,他人不得侵犯其权益。
知识产权知识重点及思考题
知识产权知识重点及思考题《知识产权》复习资料一、各章节的知识点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论第一节知识产权1、知识产权定义(P14):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名词解释)(1)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WTO(世界贸易组织)(P18):前者对知识产权的定义外延更宽一些,后者对知识产权的定义强调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至于“与贸易无关的”知识产权则没有涉及。
2、知识产权的分类(P20):狭义的分类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大类;广义的分类包括三部分,即工业产权、版权、对“边缘保护对象”的保护权。
3、知识产的基本性质(P21---25):(1)无形性,是一种新型的无形财产权;(2)专有性,具体唯一性和排他性;(3)地域性,即除签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知识产权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4)时间性,有法定的保护期限,超过保护期限权利终止;(5)可复制性,又称为工业再现性,是指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可以固定在有形物上,并可以重复再现、重复利用的特性。
(简答题)第二节WTO与知识产权1、如何理解知识产权与WTO的关系(P26):WTO和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是密切相关的,一定意义上讲,WTO本身就是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反过来又大大地推进了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知识产权问题与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把它纳入WTO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了WTO的三大支柱。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1、知识产权法的定义(P30):知识产权法是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什么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P32--34):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分三类,知识产权的国内保护、知识产权的涉外保护和知识产公的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国际公法调整范围内的法律关系,它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国家、独立关税获其他国际实体,客体是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及成员相应的国内法,为知识产权国内保护和涉外保护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标准;知识产权国内保护和涉外保护是国内法调整范围内的法律关系,它们的法律关系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客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础和具体实践。
近几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产权公共教程》历年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2-2013年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产权公共教程》考试题与答案“五套”、2011年真题、2010年真题、单选《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测试题(一)一、判断题:(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本部分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版权又称为著作权。
(√)2.无形性是知识产权最基本的性质。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独占性。
(√)4.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
(√)5.知识产权法只是国内法。
(×)6.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属于专利法保护的范围。
(×)7.商标的标识对象是商品或服务。
(√)8.按照保护客体分类,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9.商号就是厂商名称。
(√)10.商誉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
(×)11.驰名商标认定遵守“个案处理,被动认定”原则。
(√)12.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
(√)13.署名权是版权的经济权利。
(×)14.版权因注册而产生。
(×)15.版权只包括财产权利。
(×)16.版权可以依法合理使用。
(√)17.“盗版”是一种性质严重的侵犯版权的行为。
(√)18.我国刑法规定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19.创新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必要条件之一。
(√)20.未经许可,将网上传播的作品“下载”会构成侵权。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1.知识产权主要包括( D )。
A、商标权B、专利权C、注册商标D、商标权、专利权、版权2.对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
A、独占性B、排他性C、经济性D、垄断性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人们可以推断知识产权的保护时间B、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长C、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期限法定D、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根据高层决策确定4.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 D )。
A、商标权B、专利权C、版权D、工业产权和版权5.关于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错误的说法是(C )。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知识产权法思考题篇一: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一、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指人的智力的创造物,是与知识财产紧密相关的各种各样的信息的总和,它属于民事权利,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
2、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是基于创作行为或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著作权的人,作者作为创作作品的原始主体,享有全部的著作权。
3、著作权:即版权,指作者或其它著作权人依法对其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4、著作权的继受主体:指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依法从原著作权人那里取得著作权的人,包括作者以外的其它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国家。
5、职务发明创造:指本单位的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6、著作权许可使用: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许可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或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7、委托作品:指作者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创作的作品。
8、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合理使用: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既不必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10、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指为了有效地实现著作权,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这种民间团体而对著作权实施的管理。
11、邻接权:又称传播者权,是一切传播作品者享有的专有权利。
狭义的邻接权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的权利,录制者对其制作的音响制品的权利,广播组织对其广播组织节目的权利;广义的邻接权指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12专利权人: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或者其它组织。
13、共同发明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发明创造共同构思,并对其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绪论】第一讲1、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种是概括式,即下定义的方法,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自己创造性智力活动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传统)另一种是列举式,即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方法表达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重要国际公约:《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TRIPS 协议。
2、如何正确理解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
3、如何全面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著作权第二讲1、什么是作品及其构成条件?作品是作者基于表达思想、情感、理论、学说而创作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构成条件①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即作品往往是作者为表达其学术观点、情感而创造,其目的并不直接用于工业上的应用和商业上的使用。
②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它是作品的首要构成条件。
独创性的基本含义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成果。
无论是作品的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是作者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而不是对他人已有作品的复制、抄袭或者剽窃。
③作品的可复制性,是指作品必须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为第三人所感知。
2、简述作品的分类(新旧著作权法比较)①普通作品。
a 文字作品b 口述作品c 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d 美术、建造作品。
e 摄影作品。
f 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g 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②特殊作品。
a 计算机软件。
b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第三讲1、什么是作者及如何认定?作者是指基于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依法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定:普通原则:本法有规定的除外,著作权属于作者2、论述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超星知识产权导论课后及考试答案完整版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1.11【单选题】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意义不包括()A、有效降低知识产权公开带来的负面影响B、有利于国际交流C、鼓励权利人积极申请知识产权D、便于知识产权的交易、转移和扩散我的答案:C2【单选题】下列哪个不是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知识产权客体()D、动物新品种3【填空题】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专有性、地域性、。
我的答案:第一空:期限性4【判断题】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无限期的。
我的答案:×5【判断题】智力成果传播的便捷有利于智力成果更好的向公众传播,对其拥有者来说是有益的。
我的答案:×1.21【多选题】下列哪些知识产权具有独有的排他性()A、专利权B、作品C、商标D、设计我的答案:ACD2【填空题】知识产权的价值是通过产品或服务的来实现的我的答案:第一空:额外利润3【判断题】知识产权的价值提取主要由权利人决定。
我的答案:×4【判断题】知识产权资产组合产生的全部效益是可持续的。
我的答案:√5【判断题】专门进行技术和知识产权贸易的市场已经非常完善,发展空间有限。
我的答案:×1.31【单选题】著作权不包括那一项权利()A、署名权B、发表权C、传播权D、出版权我的答案:C2【单选题】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征不包括()A、国家授予B、可触性C、时间性D、地域性我的答案:B3【填空题】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我的答案:第一空:排他4【判断题】民法总则中罗列的七种知识产权已经可以涵盖所有知识产权。
我的答案:×5【判断题】保护知识产权会促进知识垄断,不利于公平竞争。
我的答案:×1.41【填空题】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共同立法目标是,促进社会进步。
我的答案:第一空:保护合法权利2【判断题】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合法垄断,它的使用不会造成不正当竞争。
我的答案:×3【判断题】在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任意干涉他人行使权利。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答案 题库剖析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考试复习资料(一)第一章练习题:一、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2.知识产权法: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填空题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英文即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为(WIPO)。
2、在WTO当中一共设置了三个理事会,这三个理事会是(“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3、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或著作权)法等及相关的法规。
三、选择题1、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是(C)A.《巴黎公约》B.《海牙协定》C.《伯尔尼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尼斯协定》2、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可分为( A B D)A. 国内保护B. 涉外保护C. 区域保护D. 国际保护四、简答题1、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有哪些?答: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2、目前对世界各国影响最大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有哪些?答:目前对世界各国影响最大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是《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等。
五、案例分析例:某甲觅到一根天然树根,就其原形制成一根雕作品,拟申请外观设计,能否得到外观设计权?为什么?答:用天然树根制作的根雕作品,不能申请外观设计,即使申请也得不到批准。
这是因为,根雕作品不具有工业再现性或可复制性(即不能以工业方式重复生产),因此不符合外观设计的基本条件,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第二章练习题:一、名词解释1.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2.专利权客体:指专利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按照专利法规定,可以授予专利权给予保护的发明创造。
0234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
(0234)《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是()的成员国,因此我国单位和个人在这些国家享有国民待遇,可以向该公约有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并可以要求优先权。
A、《专利合作条约》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C、《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D、《保护工业产权巳黎公约》2、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
A 5年B 10年C 15年D 20年3、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之日起产生。
A、首次发表B、首次出版C、创作完成D、首次公开4、在专利许可证贸易中,专利许可证贸易的许可方只能是()。
A、先用权人B、专利申请人C、优先权人D、专利权人5、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一项权能是()。
A、复制权B、发行权C、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6、署名权的保护期限( )。
A、为50年B、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C、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D、不受限制7、从世界范围来说,知识产权基本上采用()的立法体例。
A、法典B、综合法C、单行法D、判例法8、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知识产权基本类别同于()。
A、《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D、《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9、狭义邻接权最初仅仅包含()A、出版者权B、表演者权C、录音录像制作者权D、广播组织权10、在众多类型的出版者中,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只有()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
A、报纸出版者B、期刊出版者C、图书出版者D、多媒体出版者1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取得采用()原则。
A、自动取得B、注册取得C、登记取得D、发表取得1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A、5年B、8年C、10年D、20年1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在申请专利时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A、说明书摘要B、权利要求书C、请求书D、申请书14、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
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思考题
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思考题第一次作业:(本次作业要求初级职称学员答1、2、3、4题,中高级职称学员答3、4、5、6题)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答: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
它将促进科技工作者有更多的科学发现和发明创造,使科技投入获得应有的回报,促进科技事业的持续发展。
同时,国际合作的发展使各国法律制度在大方向上日益趋同,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在世界范围内已经逐步纳入有关国际协议的框架之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合作。
2.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商业秘密的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如何规定的?答: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实践中,权利人还可依照合同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约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要求制裁。
此外,我国刑法还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位罚金;照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什么诱助侵犯专利权?答:诱助侵犯专利权就是指通过一定方式,教唆、引诱、帮助他人对专利权所实施侵害的行为。
我国司法实践中往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将诱助侵犯专利权人按照共同侵权人来处理的。
应该说在很多情况下,诱助侵权行为可以构成共同侵权,但这仅仅是诱助侵权行为的一种情况。
诱助侵权实际应包括三种情况:第一,诱助侵权行为人与被诱助侵权行为人存在意思联系,也就是事先有过沟通,这属于共同侵权;第二,诱助侵权行为人与被诱助侵权行为人不存在之间不存在意思联络,属于无意思联系的数人侵权行为;第三,尚没有或者难确定被诱助侵权人时诱助侵权行为人独立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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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思考题一:某画家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了某甲。
1、这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画家还是属于某甲?2、该美术作品出版后,原件不慎毁坏,画家是否还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3、如果画家将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了某画院,是否需要将原件一并移交给画院?如果不移交,是否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1、答: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这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仍属于画家。
这是因为,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时,只是将其美术作品原件的物权转让给了某甲,并未将其著作权一并转让,美术作品原件的转移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2、答:该美术作品出版后,如果原件不慎毁坏,画家仍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这是因为,该美术作品原件的灭失,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丧失,也就是说,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法定的,著作权的存在,不以作品原件物质载体的存在为前提。
3、答:如果画家将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了画院,不一定应将美术作品原件一并移交给画院。
不将美术作品原件移交给画院,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这是因为,著作权的转移,不意味着作品原件物权的转移,如同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其物权的转移不等于其著作权的转移一样。
所以美术作品原件不移交,并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思考题二: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德国的《版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
1、假如某德国作者已去世60年,我国一出版社拟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作品,是否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的继承人的许可,方可在我国出版发行?2、如果我国出版社将该翻译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是否构成侵权?3、某中国作者已去世60年,一德国版社拟在德国翻译出版其作品,是否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的继承人的许可,方可在德国出版发行?1、答:在此种情况下,我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一个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应按照该成员国版权法的规定。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德国作者的作品已经超过法定版权保护期,不再受到版权保护。
因此,出版社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2、答:如果将该翻译出版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已构成侵权。
这是因为,德国的《版权法》规定的作品的版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作者去世60年,作品的保护期尚未超过,所以,我国出版社若将该翻译出版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构成侵权。
3、答:在此种情况下,德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德国出版发行中国作者的作品。
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一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多于其来源国的版权保护期。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该作者已去世60年,超过了我国《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在德国也不再受版权保护。
所以德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德国出版发行该中国作者的作品。
思考题三:某日本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技术合作,合同约定使用1件日本专利(均获得批准并在有效期内),该项技术未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申请专利,请回答下列问题:1、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2、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果返销日本,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3、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果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销售,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4、该专利有效期满后,该项技术是否还有使用价值?1、答: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不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这是因为,该日本公司未在中国申请该专利,不受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因此,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不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2、答:需要。
这是因为,这件专利已在日本获得批准,因而受到日本专利法的保护,中国企业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要在日本销售,则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3、答:中国企业不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这是因为,该日本公司未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并获得批准,依照这件专利生产的产品在这些国家和地区销售,得不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保护,因此中国企业不需要向该日本公司支付这件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4、答:该件专利有效期满后,该项技术仍然可能具有使用价值。
这是因为,专利权的失效,意味着权利人的权利失去了法律保护和该项技术进入了公有领域,并不意味着该技术本身失效。
依据其技术生产的产品只要市场需要,该项技术仍然具有使用价值,只是不需再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思考题四:某甲觅到一根天然树根,就其原形制成一根雕作品,拟申请外观设计,能否得到外观设计权?为什么?答:用天然树根制作的根雕作品,不能申请外观设计,即使申请也得不到批准。
这是因为,根雕作品不具有工业再现性或可复制性(即不能以工业方式重复生产),因此不符合外观设计的基本条件,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第二章思考题一:中国的甲公司仿制了一种乙公司取得A国(WTO成员)专利权的产品a, 乙公司没有在中国和B国申请产品a的专利,也已经超过了12月的优先权期限,回答以下问题:中国的甲公司仿制了一种乙公司取得A国(WTO成员)专利权的产品a, 乙公司没有在中国和B国申请产品a的专利,也已经超过了12月的优先权期限,回答以下问题:(1)甲公司是否可以在中国就产品a申请专利?(2)甲公司未经乙公司的许可,在中国生产销售产品a是否合法?(3)甲公司未经乙公司的许可,将在中国生产的产品a出口到B国,是否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害?是否应当承担对乙公司损失赔偿的责任?(4)甲公司未经乙公司的许可,将在中国生产的产品a出口到A国,是否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害?是否应当承担对乙公司损失赔偿的责任?1、答:不能取得专利权,因为不具备新颖性。
2、答:合法。
专利权受地域性限制。
3、答:不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害。
4、答:一般情况下会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进口权)的侵害,如果已经给乙公司造成损失,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思考题二:中国的甲公司生产产品a,需从市场上购买关键部件b作为产品a的配件。
乙公司已经取得关键部件b的中国发明专利权,并许可丙公司生产关键部件b,但未许可丁公司生产关键部件b。
问题是:1、甲公司从市场上购买丙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作为配件生产产品a,是否需要经过乙公司的许可?2、甲公司从市场上购买丁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作为配件生产、销售了产品a,被乙公司发现,乙公司是否有权制止甲公司使用丁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在什么条件下,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予损害赔偿?3、如果甲公司确实不知道丁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是未经乙公司许可的侵权产品,而从市场上购买了丁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作为配件生产、销售了产品a,是否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害?是否应承担对乙公司损害赔偿的责任?1、答:不需要经过乙公司的许可,依据是《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丙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是经过乙公司许可的合法产品,该产品出售以后,乙公司作为专利权人对该产品的专利权已经“用尽”。
2、答:丁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未经乙公司许可,属于侵权产品。
对于侵权产品不存在专利权“权利用尽”的问题。
因此,乙公司有权制止甲公司使用丁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
甲公司的行为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中的“使用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在购买、使用丁公司生产的关键部件b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予损害赔偿。
3、答:甲公司的行为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害。
侵害专利权的认定,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作为认定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
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甲公司能证明其购买的关键部件b有合法来源的,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思考题三:中国的甲公司生产产品a,需使用关键部件b作为产品a的配件,乙公司取得关键部件b的A国专利权,但是没有在B国申请关键部件b的专利。
问题是:1、甲公司从A国购买b,是否需要经过乙公司的许可?2、如果乙公司没有在中国申请关键部件b的专利,甲公司从A国购买、进口合法生产的关键部件b,是否需要经过乙公司的许可?3、如果乙公司已经在中国取得关键部件b的专利,甲公司从A国购买、进口合法生产的关键部件b,是否需要经过乙公司的许可?4、如果乙公司已经在中国取得关键部件b的专利,丙公司未经乙公司的许可,从A国购买、进口了合法生产的关键部件b。
甲公司利用从丙公司购买的关键部件b生产了产品a,乙公司是否有权制止甲公司使用从丙公司购买的关键部件b?在什么条件下,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对乙公司损害赔偿?5、如果乙公司已经在中国取得关键部件b的专利,甲公司未经乙公司的许可,从B国购买、进口了在B国生产的关键部件b,生产了产品a,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害?是否应承担对乙公司损害赔偿的责任?1、答:甲公司从A国购买合法生产的关键部件b,不需要经过乙公司的许可。
2、答:不需要经过乙公司的许可。
3、答:如果乙公司已经在中国取得关键部件b的专利,甲公司从A国购买、进口合法生产的关键部件b,也需要经过乙公司的许可,否则会侵害乙公司专利权中的“进口权”。
4、答:乙公司有权制止甲公司使用从丙公司购买的关键部件b。
丙公司未经乙公司的许可,从A国购买、进口合法生产的关键部件b,侵害了乙公司专利权中的“进口权”。
如果,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在购买、使用丙公司进口的关键部件b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予损害赔偿。
5、答:甲公司的行为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害,侵害了乙公司专利权中的“进口权”和“使用权”,如果已经给乙公司造成损失,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章思考题一:M国作为wto成员,但不是巴黎公约的成员,M国的A公司所拥有的A商标为世界范围内的服装品牌,在中国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但是未在中国注册。
中国境内的甲公司受Y国B公司委托,以A商标进行定牌加工服装。
如果B公司使用A商标并未取得A公司的许可,(1)甲公司的加工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2)A公司要求中国海关插口甲公司准备出口的一以A商标进行加工的服装,这一要求等否得到中国海关的支持?(3)A公司要求中国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处理甲公司以A商标进行定牌加工的服装,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是否支持这一要求?(4)A公司向中国当地法院提出诉讼,指控甲公司假冒、侵权,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能否胜诉?为什么?答:1、侵权,因为根据TRIPS协议第1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所有者享有独占权,以防任何第三方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在商业中对于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采用有可能导致混淆的相同或相似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