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反诉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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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反诉答辩状

劳动仲裁反诉答辩状

劳动仲裁反诉状范本(劳动者反诉)【1】

反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 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5 现住址:XXX市XX路XX大厦1309 联系电话:***** 被诉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市XX号小区XX 大厦XX室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XX8

仲裁请求:

1、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2X年8月1日至202X年8月22日的工资及加班工资,计8459.63元;

2、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2X年3月9日至202X年7月30日加班工资*****.07元;

3、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2X年4月9日至202X年8月22日期间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2元;

4、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000元;

5、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所克扣的202X年3月9日至202X 年7月30日部分工资共计5600元,及所克扣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400元;

6、裁决被诉人为反诉人补交202X年3月9日至202X年8月22日的社保。

以上1-5项合计:*****.02元。

事实和理由:

反诉人于202X年3月9日入职,担任投资发展部经理职务。入职时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自入职以来,被诉人未与反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反诉人购买社保,强行要求反诉人法定节

假日及周六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因被诉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反诉人于202X年8月22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法定代表人XXX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因被诉人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请贵委依法裁判支持反诉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XXX

20XX年11月16日

劳动仲裁反诉状范本【2】

反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 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5 现住址:xxx市xx路xx大厦1309 联系电话:xx28xx7 被诉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市xx号小区xx大厦xx室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xx8

仲裁请求:

1、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工资及加班工资,计8459.63元;

2、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7月30日加班工资*****.07元;

3、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期间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2元;

4、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000元;

5、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所克扣的20xx年3月9日至20xx 年7月30日部分工资共计5600元,及所克扣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400元;

6、裁决被诉人为反诉人补交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社保。

以上1-5项合计:*****.02元。

事实和理由:

反诉人于20xx年3月9日入职,担任投资发展部经理职务。入职时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自入职以来,被诉人未与反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反诉人购买社保,强行要求反诉人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因被诉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反诉人于20xx年8月22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法定代表人xxx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因被诉人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请贵委依法裁判支持反诉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xxx

20xx年11月16日

附:反诉请求计算依据

1、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工资计8459.63元。此期间正常上班时间15天,休息日加班(即周六加班)4天,休息3天。正常上班时间的工资为15*8000/21.75=5517.15元,休息日加班工资为:8000/21.75*4天*2倍=2942.48,两项合计:8459.63元。

2、20xx年3月9日至7月30日的加班情况如下:法定节假日加班3天(五一节加班一天,清明节加班一天,端午节加班一天),休息日(周六)加班19天(3月份3天,4月份至7月份每月4天,共计19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8000/21.75*3=3310.29元,(2)休息日加班工资:19*8000/21.75*2=*****.78元,两项合计:3310.29元+*****.78元=*****.07元。

3、反诉人自20xx年3月9日入职,被反诉人应自20xx年4月9日起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支付的另一倍工资为:自20xx 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9日共4个月,计算为8000元*4=*****

元,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2日期间,属于正常上班时间为10天,休息日加班2天,休息1天。故正常上班的工资为10*8000/21.75=3678.10元,休息日加班工资为2*8000/21.75*2=1471.24元,故20xx年8月10日至22日的工资为:3678.10+1471.24=5149.34元。综上,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共计:*****.34元。

4、反诉人自入职至离职工作年限为半年,故被反诉人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000元;

5、从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5月30日期间,每月克扣工资总额的10%,共计2400元,20xx年6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每月克扣工资总额的20%,共计3200元,合计:2400+3200=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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