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仲裁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在我国不服具有劳动关系咋办
Management is about doing countless small detail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在我国不服具有劳动关系咋办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这种事情多数都是由员工向劳动仲裁能力委员会提起的,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可能在接到仲裁结果以后,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不服,还是觉得公司和员工之间本身就不属于劳动关系,这就出现了公司不服具有劳动关系的仲裁结果书。
那么,在我国不服具有劳动关系咋办?一、在我国不服具有劳动关系咋办?第四十八条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划分主要体现在下列法律法规中: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工伤公司不认怎么办
工伤公司不认怎么办当你遭遇工伤而公司不认怎么办呢?这是一个让人感到困扰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收集所有与工伤有关的证据。
这包括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伤势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相关的医疗证明、医疗账单和病历等。
确保你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其次,了解公司的工伤认定程序。
每个公司的工伤认定程序可能不同,因此你需要了解你所在公司的政策和程序。
在许多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要求你填写一份工伤报告或申请表格,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相关部门。
遵守公司的认定程序是获得认可的第一步。
第三,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局取得联系。
向他们详细说明你的工伤情况,并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他们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在与公司沟通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包括电话记录、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等。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你主张权益的证据,以防止公司在后期否认你的申诉。
此外,你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你感到自己无法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他们能够帮助你理清你的权益和法律程序,并在必要时代表你与公司进行谈判或代表你提起诉讼。
最后,尽量与公司保持合作和积极的态度。
与公司对峙可能会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与公司的合作和沟通通常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总之,当你遭遇工伤而公司不认时,你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相应的措施。
收集证据、了解公司的认定程序、与相关部门沟通、保留沟通记录、寻求法律援助以及保持与公司的合作,这些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
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We cannot choose our origin, but our future is changed by ourselves.(页眉可删)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一是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
二是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三是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四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劳动合作之前,我们需要和单位企业或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合同能够证明我们与雇佣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一些关键时候劳动合同的作用还是非常巨大的,当中间环节出现问题时我们可以使用这些合同来帮助自己和雇佣者之间的合作关系,但如果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我们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呢?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杜绝这类问题的关键,当然是事前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上,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以下三种:一是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
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这也要求劳动者必须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二是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但要注意除非同事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或者具有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同事必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三是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四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可以通过供给工资支出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劳动关系。
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布置的有酬劳的劳动;(三)劳动者供给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出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聘请“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公司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1、搜集有用的证据劳动者肯定要保管证据,特殊是证明本身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聘请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
2、保护公司生产资料劳动者得知老板跑路后,应第一时间保护好厂里的设备等相关生产资料,等待政府部门来查封,切莫被老板偷偷运走;若老板真抓不回来,那这些设备拍卖所得会用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3、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仲裁遭逢欠薪的,应尽快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准备证据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适时足额支出劳动酬劳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出;逾期不支出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仲裁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仲裁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关系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不承认劳动关系,那么仲裁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仲裁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3、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
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4、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一)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不承认劳动合同怎么办赔偿
不承认劳动合同怎么办赔偿一、不承认劳动合同的情况不承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拒绝承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不承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1. 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工资支付报酬。
2.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承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不承认劳动合同的证据收集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的存在和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1. 劳动合同文本: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将其妥善保管,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用人单位。
2. 工资条:工资条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也是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据。
3. 工作证、工作服、名片等:工作证、工作服、名片等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
4. 同事证言:同事的证言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
5. 视频、音频、照片等:视频、音频、照片等可以记录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
四、不承认劳动合同的维权途径1. 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解决合同纠纷。
2.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单位否定劳动关系农民工该如何应对
关 键 .当然 是事前 签订 劳动 合 同 。 五 十 五 条 之 规 定 处 理 ,即 : “ 人 险或 者 委托 银 行 向劳 动 者 代 发 工 证 在 没 有 劳 动 合 同 的 情 况 下 . 可 以 应 当 出 庭 作 证 . 接 受 当 事 人 的 质 资 的 .农 民 工 可 以 申请 法 院 向社
是 一 个 难 题 经 常 上 网 的 人 . 会 保 险 起 见 . 林 稔 专 门 去 了 一 趟 广 息 的 特点 :创业 门槛 低 .具 有诱
发 现 网 上 有 很 多 创 业 信 息 . 那 些 州 考 察 . 看 到 对 方 是 一 家 不 小 的 惑 力 : 事 先 收 取 一 定 的 费 用 ,把 图 文 并 茂 的 宣 传 和 刨 业 前 景 极 具 公 司 . 考 虑 再 _ .与 该 公 司 签 订 风 险 全 部 转 嫁 给 投 资 人 .项 目提 = 诱 惑 力 . 给 苦 苦 寻 找 创 业 门 路 的 了加 工 油 笔 的合 同 .还 交 了 近 供 人或 中介人 却不 负任 何责 任。 人 带 来 希 望 不 过 . 事 实 表 明 . 针 对 这 种 现 象 .有 关 人 士 指
项 目:广州 某贸 易公 司招 加盟 商 ,
问 : 我 们 三 个 农 民 工 从 2 0 动 的 其 他 材 料 如 加 盖 用 人 单位 位 的 名 义 向其 提 供 过 服 务 四是 申 09 年 1 月 起 在 一 家 公 司 任 职 至 今 . 公 章 的 业 务 授 权 委 托 书 、代 签 的 请 法 院 调 查 取 证 。 《 高 人 民 法 最 但 公 司 以 种 种 借 1 一 直 没 有 与 我 业 务 合 同 、上 班 记 录表 、进 } 崩 人 院 关 于 民 事 诉 讼证 据 的 若 干 规 定 》 7 : 1 J 们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而 我 们 担 心 失 单 位 的 门 卡 、饭 卡 、工 资 条 、工 作 第 十 七 条 规定 : “ 合下 列 条 件 符 去 工 作 . 也 没 太 在 意 近 日 , 公 服 、暂 住 证 、评 定 员 工 等 级 证 明 、 之 一 的 .当事 人 及其 诉 讼 代 理 人 司 要 我 们 在 一 周 内 离 岗 对 我 们 表 彰 或 处 罚 决 定 等 等 . 平 时 尽 可 可 以申请 人 民法院调 查 收集证 据 : 给 予 经 济 补 偿 的 请 求 。 公 司 不 仅 能 收 集 、保 存 相 关 物 品 。二 是 请 同 ( 1 申 请 调 查 收 集 的 证 据 属 于 国 一 拒 绝 . 甚 至 对 外 拒 绝 承 认 与 我 们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请 问 遭 遇 这 种 情 事 提 供 证 人 证 言 但 要 注 意 除 非 同 家 有 关 部 门 保 存 并 须 人 民 法 院 依 事 有 年 迈 体 弱 或 者 行 动 不 便 无 法 职 权 调 取 的 档 案 材 料 : ( )涉 二 况 .应 当怎 么 办 ?
【法律常识】仲裁庭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吗
仲裁庭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可以。
如果公司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可以再次申请仲裁索要仲裁生效至第二次申请仲裁期间的工资。
要做的是每天去上班,至于安不安排工作那是公司的事,公司可以不安排工作,但是应支付工资。
我只能说,这种公司很傻。
但是出于解决问题的角度,如果公司不情愿,即使恢复劳动关系双方还是会引发二次纠纷、多次纠纷,建议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协商补偿方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上写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可以是哪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要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要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签订不符合规定,比如实习或者临时工。
这类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各方面都是没有得到保障的,当发生劳务纠纷时,▲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就此问题介绍了相关的内容。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如下证据来认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何为“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在法律层面上,至少包括这样三层意思:第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第二,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予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其主张;第三,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后单位不执行怎么办-
Don't rely too much on friends, human nature basically has a bad sid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后单位不执行怎么办?导读: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后单位不执行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应的赔偿。
一般来说仲裁结果中的的恢复劳动关系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只需要按照仲裁书执行即可,如果相关单位不执行,那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单位要求赔偿或者经济补偿金。
一、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后单位不执行怎么办?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后单位不执行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应的赔偿。
一般来说仲裁结果中的的恢复劳动关系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只需要按照仲裁书执行即可,如果相关单位不执行,那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单位要求赔偿或者经济补偿金。
二、恢复劳动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仲裁或诉讼中可以在两项请求中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而该选择权在劳动者。
三、恢复劳动关系如何执行以及不执行如何补救(一)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
很多当事人认为恢复劳动关系一定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单位不同意,那么劳动关系就不能恢复,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在这里要分清楚劳动关系的恢复和劳动关系的履行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恢复了并不代表劳动关系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就一定会得到双方的贯彻履行。
因此就如本案中讲到的,仲裁裁决恢复了劳动关系,但是由于用人单位一方的态度,造成劳动关系的履行再次出现困难,但是这并不改变双方仍然具有劳动关系这一事实。
用人单位不认可劳动关系,赔偿十多万
用人单位不认可劳动关系,赔偿十多万导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还是有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责任,利用劳动者不懂法律的空子,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一旦劳动者出现工伤或者其他情况需要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时,维权之路却困难重重,那么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应怎样证明劳动关系?基本案情:2008年,刘先生在同乡的带领下,来到深圳一家表业公司上班,主要工作内容是表带组装,由于刘先生在老家也跟师傅学过基本的组装,加上勤奋好学,很快就能独立进行工作,工资也越来越高。
2016年底,因为经营成本太高,公司商议要搬去东莞,对于老员工,也鼓励随公司一起走,开始刘先生认为公司给自己的待遇很好,自己也会一门技术,跟着公司走,待遇不变的话,也没什么问题,后来得知去的员工都要签公司给的补偿协议,意味着公司要买断工龄,且每年只有500元,不去就一分钱都没有,这才意识到自己去或不去,都很被动,就主动找公司老板谈能不能多点赔偿,但公司老板的意思非常模糊,要刘先生再等等。
过了几天,刘先生再去公司,发现公司已经搬空,这倒好一分钱都没有了,自己又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进展:仲裁阶段,公司不认可与刘先生之间的劳动关系,认为刘先生并非公司的正式员工,仅仅提供劳务,因刘先生无法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明,最终驳回了刘先生的请求。
刘先生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并起诉、上诉,提交了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合同,且他们的工作模式、工资发放方式均是相同的,通过一系列证据链,最终认定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得到了一份公正的判决。
文律师点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就有逃避法律责任的嫌疑,不能将此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同时劳动者也要多了解法律知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也要留意自己提供劳动的证据。
【法律常识】仲裁判决公司不接受可以上诉吗
仲裁判决公司不接受可以上诉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机构作出仲裁后,如果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接受的,是不能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1、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
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机构作出仲裁后,如果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接受的,是不能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工伤后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 ) @ z h a n g x ia n m in
h m o r s s . g o v . c n
你 说 我说 『来 言去 语 』
编辑 同志 :
半年 前我 到 某餐饮 集 团 下 属 一 家餐馆 工 作 。 一 天 , 我 在 洗 碗 时 不 慎 摔伤 , 要 求餐馆 为 我做 工 伤 认 定 。 但 餐馆 经 理 说 我是餐饮 集 团的人 , 不 是 餐 馆 的 员工 , 拒 绝 为 我 向 劳动 部 门提 起 工 伤认 定 。
或者职 业 病诊断证 明书 ( 或者职业 病诊断鉴定书 。
因此 , 你可 以凭借 以上 材料直接 向劳动保 障行政部 门提请 工 伤认 定 。
如 果你提 交 的材料不 足 以证 明你与 用 人 单位 之 间存在劳动关 系 , 可 以 向
劳动仲裁委 员会提起仲裁, 若对裁决不 服还 可 提起诉讼 , 由法院依法作
起 日
一
年 内, 可 以直接 向用人 单位所在地
统 筹 地 区 劳 动 保 障行 政 部 门 提 出 工 伤 认 定 申请 。 第 十 八 条 对 提 出 工 伤 认
定 申请 应 当提 交 的材 料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 即 需 要 提 交 工 伤 认 定 申请 表 、 与
用 人 单位存在 劳动关 系 ( 包 括事 实劳动关 系 ) 的证 明材料 、 医 疗诊 断证 明
这 种情况 下 我该 怎 么 办? 李某
李同志 :
《工 伤 保 险 条例 》第十 七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 用 人 单位 未按 规 定提 出 工 伤
认 定 申请 的 , 工 伤 职 工 或 者 其 直 系 亲 属 、 工 会 组 织 在 事 故 伤 害 发 生 之 日
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哪些呢,劳动关系的定义是什么呢,劳动关系的存在什么是最重要的标准呢,我整理了“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这一规定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工才是唯一标准。
只要有了用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了,这种劳动关系就是合法的,就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据此,今后再也不存在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5年专门发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本通知明确规定(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保存这些资料为证据作准备,否则就要承担对本单位不利的后果。
劳动保障部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种种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运用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来逃避责任的空间已经非常狭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还托延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更加沉重的法律后果。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同时。
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后果
一、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后果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取决于公司是否承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法律上认定的结果。
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定要件,便属于劳动关系,跟公司是否承认是无关的。
在公司全盘否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申请仲裁这是非常合理的一个选择,但是仲裁庭没有确切的证据也不可能很好的去维护好职工个人权益的。
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拿出相关证据来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后果二、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这就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试用期内受工伤公司否认双方劳动关系拒赔,怎么办
试用期内受工伤公司否认双方劳动关系拒赔,怎么办试用期内受工伤公司否认双方劳动关系拒赔,怎么办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企业越来越注重人才的培养和管理,试用期也成为很多企业招聘人才的常规步骤,但是,试用期内的员工依然可能会遇到工伤问题,而公司又拒绝承认劳动关系和赔偿,试用期内受工伤公司否认双方劳动关系拒赔,对于员工来说,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一、先要知道劳动法规定在一份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双方相互试探和考察的时间段,试用期内如果发生工伤应该是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试用期内的工伤是由企业进行赔偿的,企业不得拒绝承认劳动关系和赔偿。
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先去医院治疗试用期内如果出现了工伤,首先要第一时间去医院接受治疗,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为后续的赔偿工作做好了准备。
在治疗过程中,要尽可能详细地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尽量收集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与企业进行协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了解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员工应该与企业进行协商,告知企业其权利和责任,并口头或书面向企业提出要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应该在协商时诚实、准确地向企业说明事实情况,尽可能地提供证据材料,以防企业以其拒绝履行责任。
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在与企业协商之后,如果企业仍然拒绝承认劳动关系和赔偿,员工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追求赔偿。
但是这需要费用和时间,诉讼风险较大,在选择时需要考虑周全。
五、加强自我保护,提高工作安全试用期内遭遇工伤可以说是员工的一种“悲剧”,但是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强自我保护和调整劳动方式,尽可能降低工伤的发生率,保障自身权益和工作安全。
总之,在试用期内受工伤公司否认双方劳动关系拒赔的情况下,员工应该尽快了解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与企业进行协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要怎么办?
Everyone has inertia and negative emotions. Successful people know how to manage their own emotions and overcome their inertia, and illuminate and inspire those around them like the su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要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签订不符合规定,比如实习或者临时工。
这类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各方面都是没有得到保障的,当发生劳务纠纷时,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就此问题介绍了相关的内容。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如下证据来认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何为“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不承认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劳动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甚至引发劳动纠纷。
那么,遇到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应对呢?一、了解原因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了解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合同的原因。
这可能是由于劳动者对合同内容有误解、合同签订时存在强迫、欺诈等情形,或者是劳动者对合同外的因素有异议。
了解原因后,用人单位可以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查阅合同用人单位应认真查阅劳动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合同中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等事项。
如果合同存在不明确、不合法之处,用人单位应及时整改。
三、沟通协商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沟通,了解其不承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
在沟通时,用人单位要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激化矛盾。
同时,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解释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劳动者认识到合同的严肃性。
四、证据收集用人单位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劳动者签字确认劳动合同的事实。
这包括签订合同的现场照片、视频、签字笔迹鉴定等。
同时,用人单位要保存与劳动者相关的招聘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五、法律咨询用人单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及处理程序。
根据律师的建议,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六、申请仲裁或起诉如果劳动者仍然不承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要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行为及合同的合法性。
七、注意合同履行即便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注意合同的履行。
在劳动者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
八、预防措施为了避免劳动者不承认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用人单位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有劳动合同仲裁不受理咋办
当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劳动者通常会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劳动仲裁申请可能会遭遇不受理的情况。
对此,劳动者应如何应对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了解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1.超出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劳动者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未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只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于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的问题,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刑事犯罪等,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缺乏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证据劳动者提出的仲裁申请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仲裁请求、事实和证据。
如果申请内容模糊不清,缺乏事实和证据支持,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
4.已经提起诉讼或者调解在同一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劳动者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已经经过劳动调解组织调解,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5.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受理的其他情形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受理的其他情形,如涉及国家机密、社会稳定等因素,也可能导致仲裁申请不被受理。
二、应对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措施1.依法延长仲裁时效如果劳动仲裁申请超出时效,劳动者可以尝试依法延长仲裁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此,劳动者在申请仲裁前,可以积极与对方沟通,收集证据,以延长仲裁时效。
2.调整仲裁申请内容如果仲裁申请内容不明确,缺乏具体事实和证据支持,劳动者应当重新整理申请内容,明确仲裁请求,补充相关事实和证据。
在申请书中,要详细陈述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实、仲裁请求及法律依据等。
3.选择合适的仲裁委员会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应选择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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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
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
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3、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
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
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4、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二)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
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三)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四)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
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三、劳动争议仲裁风险提示
1、申诉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诉。
"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超过60日提出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案件经查明超过60日且无正当事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驳回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2、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必须是实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承受其权利义务依法参加仲裁活动的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如因工死亡劳动者的遗属等。
申诉人不适当或被诉人名称不符、地址不清等导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法寄送法律文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案件经查明有上述情况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驳回申诉。
3、申诉人提出申诉时,所提出的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有经济内容的,必须载明具体金额;同时有多项请求的,应当逐一列明。
申诉书中的请求事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通知其补充修改;拒绝修改的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案件经查明有上述情况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驳回不符合要求的申诉。
4、当事人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地提出自己的请求。
对于没有事实依据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的请求以及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请求,当事人应当承担败诉责任。
5、申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预缴仲裁费用。
申请减缓免仲裁费用的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并书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预缴或者在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仍未预缴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6、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在庭审中途擅自退庭的,对申诉人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仲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