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常识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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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本法律常识问题汇总
一、关于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何时签订?
劳动合同是入职就必须签订的。法律上要求单位必须在劳动者入职1个月内签订合同,否则即违法。不管员工是不是在试用期,只要去工作,在1个月内,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如何计算入职时间?
入职,是单位对你进行工作安排之日开始计算。
包括岗位介绍、岗前培训等均属于单位进行工作安排之日。
3·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为没有固定的合同期,相当于过去的终身录用。
如果入职超过1年,单位还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在法律上,是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如果主张权利,可以主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关于试用期
1·试用期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定的。也就是说,没有签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已完成一定劳动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关于离职赔偿的相关问题
(一)双倍工资
1、入职1个月内,单位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个月的时间在法律上叫做“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单位需要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违法的惩罚。法律最多只支持11个月。法条可以参见《劳动合同法》10、14、82条。
2、双倍工资的追偿时间
是从当事人应知或已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一般来说,是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员工离职之日起算。
3、如何追要双倍工资
可以直接向单位主张,协商解决;或是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
(二)关于主动辞职和被迫离职的问题
1·单位有没有权利开除员工
单位无权擅自开除员工,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是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所谓的“代通金”。
2·即使是单位做到了上述行为,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恢复劳动关系或是恢复不能,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2*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
四、关于加班
1·只要员工加班,公司都要支付加班费吗?
不是所有的加班都有加班费,你自愿留下的,非单位要求的加班,是可以没有加班费的;只有单位要求的加班,才会有加班费;员工可以拒绝加班,但是要考虑后果。
2、工作时间和加班的相关规定
我国实行的标准工时制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加班不超过3小时。
领导分配的工作,明显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的,看工种和岗位等,确定劳动定额。劳动定额没有理想不理想之说,是根据行业、工种和工作内容等恒定的。
除了标准工时制度外,还有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3、加班费的种类
延长工作时间,即延长8小时;延长工作时间,单位需要支付至少是150%的加班费。
法定休息日,即周休两天《劳动法》规定的是,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法定休息日(周休两天),单位需要支付至少是200%的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单位需要支付至少是300%的加班费。
以上三种加班,只有法定的休息日,单位可以采用补休等方式,其他两种,不能用补休代替。也就是说即使给你安排了补休,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
4、可以在离职之后,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吗?
可以,不过要在离职1年之内提出仲裁申请。
5、如何证明加班
加班时间的证据,同样因工种和工作内容而不同。比如营业员,售货小票就可以作为加班的证据。
一般来说,只要能证明自己加班的事实,单位是不会以非领导要求为由抗辩的。
6、单位会不会用实行别的工时制度为由,不支付加班费呢?
那是很少的见得情形,因为这两种例外的制度,单位需要在当地劳动局备案后才可以实施。没有备案、没有许可,就只能是按照标准工时制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等。
五、关于培训协议和服务期
1·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单位只有在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培训以后,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一般单位自身的入职培训等,均不属于专项培训。至于违约金数额的约定,不得超出单位因为培训支付的相关培训费用,还要减去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所分摊的部分。法条可以参见《劳动合同法》22条。(例:单位因为专项培训,支付了各种费用共计1w元,与员工约定了2年的服务期。劳动者工作了1年半就要离职,此时就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2500元。)
2·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是指在单位离职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法律规定了最长的协议期限为2年。而且,单位需要在协议期限内支付补偿金。如果单位未支付补偿金,则协议自动终止。不管是何种离职,要看是否有此协议。还应注意一点,这个补偿金是离职以后支付的,在职期间支付无效。
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就可以随意挑选工作,不受此协议限制。
无论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保守公司的秘密都是劳动者的义务。如果泄露,给单位造成损失,都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所谓的单位秘密,包括客户名单等。行为严重的,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只有保密协议里,有竞业禁止条款的,才有补偿金。同时,在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里,可以约定违约金。
六、关于劳动争议
1·劳动争议的维权途径
一般来说就2个,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如果是拖欠工资、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可以去劳动监察,这个在离职后的2年内都是可以主张的。如果是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可以去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1年。过了时效,仲裁不予受理,只能去法院。
2·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是举证责任倒置。劳动者只需要初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即可。但是最好是劳动者自己有证据,可以证明工作的期限。
工装、工资条、打卡记录等、银行发工资的转账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但是要注意,工资条之类的,要有单位的公章,或是领导签字。否则也是伪造容易,证明效力较低;名片,同样证明效力低,原因同前。
录音、摄影摄像等也可。但是要注意取证的合法性,否则,非法取得的证据没有证明力。3·何时进行劳动仲裁和举报?
劳动问题的举报和仲裁,是随时都可以提出的。但是考虑到后果,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在离职后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4·劳动争议受理费用
目前,为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动仲裁和监察举报都是免费的。劳动争议的诉讼费只有10元。
七、关于劳务派遣
1·什么是劳务派遣
所谓劳务派遣,就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即现在的工作单位工作。
2·劳务派遣注意事项
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是至少两年;如果合同期限少于2年,不影响合同效力。一般来说,如果主张权利,则可以主张自然延期到2年期满。
八、其他相关问题
1·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进行工伤的认定。
没签合同,尤其是做销售行业的,首先要分析和单位是何种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代理关系。
如果是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负责;如果是劳务关系等,则需要看详细的情况,包括致伤原因等。具体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14 15 16条的规定。
交通意外,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先请求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然后再申报工伤。工伤是补充赔偿责任。
2·如何判断员工遭遇交通事故是否在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路上,要看是不是必要的回家路程的范围,必要的上下班时间等。
交通意外,还要求非本人主要原因。
以上内容的由lauryl(491179989)撰写、补充,★£ove敏☆(444***61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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