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值班员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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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控运行全能值班员培训方案

批准:

综合管理部审核:

生产管理部审核:张志军

编制:赵永乐、张洋、王伟、殷方勇

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使用说明

1. 本方案仅供运行管理部机、炉、电专业值班人员使用。

2. 本方案设计培训周期为6个月/每个专业,个人根据自身条件对培训进度适当进行调整。

3. 各值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订每月具体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最快半年新进厂员工达到全能巡岗值班员水平。

4. 考核人按照培训计划、集控运行全能值班员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记录表格的要求,根据考核成绩实事求是地记录。

5. 每阶段结束后,被考核人认真进行培训小结,小结中至少包括:主要收获、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改进等内容。

6. 培训过程结束后,被考核人将结果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7.鉴于化水值班员工作的特殊性,目前仅限于垃圾吊培训。

8. 注意保存,涂改无效。

目录

1 编写依据 (4)

2 培训目标 (4)

3 培训对象 (4)

4 培训方式 (4)

5 培训的实施及管理 (4)

5.1 培训的管理 (5)

5.2 岗位的晋升 (5)

6 培训程序 (6)

6.1 新职工入厂阶段培训 (6)

6.2 电气设备巡检员培训 (6)

6.3 汽机设备巡检员培训 (9)

6.4 锅炉设备巡检员培训 (12)

6.5 巡操的培训...................................................................................................................

6.6 副操的培训 (16)

6.7 主操的培训 (26)

6.8 值长的培训 (32)

7 附表 (35)

集控全能值班员培训方案

1 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集控值班员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书》

电力行业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标准》

公司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2 培训目标

目前,生产管理部值班员虽然进行技术考试、技术问答等培训,但所学知识比较片面,离公司要求的实际操作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此方案就是从公司要求集控运行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合理的培训安排和考核,有针对性的完成7.5MW机组集控全能值班员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培训,达到原部颁电业生产工作技术岗位等级标准和“三熟三能”的要求(三熟: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三能:能正确地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状态;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使被培训者最终达到机组集控全能值班员的水平。化水值班员具有两项技能。

3 培训对象

目前生产管理部机炉电专业所有值班人员。其中包括新入厂职工,且已经过入厂教育程序,了解电厂生产经营管理概况,完成了生产部门的见习实习,对全厂的发电设备及发电过程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的人员。

4 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结合现场班组、专业的集中授课进行。

本方案以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7.5MW机组岗位序列、机组设备现状和目前运行管理模式为依据制订了晋升各级岗位的培训标准及建议课时,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可以是结对子签订师徒合同现场讲解、集中授课,但是必须通过相应的考核,并履行相应的手续。通过这些内容的培训,在熟悉设备的基础上,也将目前的管理思想融合到各运行岗位要求上,使技术业务水平均达到符合全能值班员合格上岗的目的。

从机组集控人员的岗位要求来看,集控设备中机、电、炉专业部分相关技术内容的掌握必须在全能巡岗员岗位培训已完成,考虑到目前化学运行相对独立,所以考主操岗位时才要求熟悉化学系统的设备构成、工作原理及运行控制,以达到指挥协调外围岗位所需的要求。根据系统设备管辖权归属,值长岗位要求掌握35kV线路设备的有关内容和相关的运行知识,熟悉有关的调度规程及规定,以便协调与调度人员的关系,接受调度命令,管好有关的网管和厂管设备。

各岗位的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系统组成、设备工作原理、系统设计的联锁保护、设备启停监视操作要求、系统设备常规试验、一般异常处理原则、设备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包括岗位日常的管理要求、日常工作注意事项等。

5 培训的实施及管理

5.1 培训的管理

5.1.1在满足上一级或另一级岗位培训资格条件后,并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以后,本年度未发生被考核的个人责任事件,可以申请启动有关的岗位培训程序。如果在培训期间考核未达到称职或发生被考核的个人责任事件,自动中止培训程序,半年后在条件合格后方可重新申请启动培训程序。

5.1.2主值及以下岗位在具备培训资格后自选师傅签订师徒培训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 个月。如培训合同已终结但被培训者没有通过考试取得上岗资格,应根据原合同内容对薄弱环节继续进行培训指导。培训合同样张见附页。

5.1.3主值及以下岗位的培训一般为跟班或带岗培训,即有岗位的人员一边顶岗一边安排其他岗位的培训,无岗位的人员则跟班培训。

5.1.4培训考试合格后转见习岗位,见习期为3个月,若胜任岗位要求给予转正。见习副值、见习主值的岗位见习,必须在这个岗位人员的监护指导下进行操作或发令等,不能独立行使见习岗位的职权。

5.1.5值长的培训由部门统一安排,并且在岗情况下进行,在相应培训内容完成后,考试合格者重新确认其值长岗位任职资格,不合格者免除值长资格。

5.1.6师徒培训合同中的培训指导者(老师)必须在规定的培训期限内完成所有的培训教程,并完成相应岗位培训记录卡的登录。被培训者(徒弟)报名参加上岗资格考试时应将培训记录卡交上。各岗位培训记录卡见附页。

5.1.7师徒培训合同终结后,如果被培训者获得上岗资格,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培训指导者按被培训者人数的倍数按照相关规定发放一次性的培训费补贴。

5.2 岗位的晋升

5.2.1 岗位晋升必须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笔试、实操及考评分的综合成绩来决定排名,一般笔试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50%,考评分占20%。

5.2.2 巡岗员上岗资格的考试一般由各专业专工负责出笔试卷和实操题,笔试时间由部门统一安排,各专业专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操考试,并把笔试和实操成绩汇总到生产管理部,再结合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定,一般确认综合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具备岗位任职资格。

5.2.3 副操的资格考试由几个专业的专工负责出笔试卷和实操题,实操考试由部门有关领导、有关运行专工参与,最后结合综合考评分给出综合成绩排名,一般综合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具备副操资格。

5.2.4 主操、值长的资格考试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考试时间由部门安排,结合给出综合成绩排名,一般根据实际需要录用前几名或者确认综合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具备该岗位资格。见习结束后针对岗位的应知应会内容再次组织一次笔试或实操考试,合格后确认其上岗资格。

5.2.5 考评表内容及打分标准见附表。

5.2.6 如果未通过某次上岗资格考试,见习岗位的人员自动延长见习时间,所有落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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