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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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全院各科室:

根据海卫〔2007〕88号《海宁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海宁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及《海宁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提高全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患者、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海宁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请执行。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院务公开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内部职工监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

2、基本原则:以注重实效、简捷方便和客观全面为原则。

3、工作目标:详实院务公开内容,落实社会公众和医院职工的知情权;规范院务公开程序,完善医院管理的基本制度;提高院务公开效率,畅通医院与社会、与患者、与单位职工之间的沟通渠道。

二、院务公开目录:

主要按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三个方面编制目录,详见附件一;科务公开工作详见附件四。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负责

1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具体包括制定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审核院务公开的内容、考核评价院务公开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2 、各职能科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院务公开工作,具体包括院务公开的内容的确定、报审、更新,并协助维护。

3 、办公室和工会办负责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包括院务公开的形式确定,按照审批的内容和公开的范围组织实施公开,并负责公开内容的维护。

4、建立院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

⑴医院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管理事项公开文件起草小组,院办主任为责任人。

⑵医院财务预决算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起草小组,财务科科长为责任人。

⑶职工继续教育和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起草小组,科教科科长为责任人。

⑷医院改革方案和改革实施汇报文件起草小组,分管副院长为责任人。

⑸医院重大基建情况公示文件起草小组,基建科科长为责任人。

⑹医院重大医疗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公示文件起草小组,设备科科长为责任人。

⑺医院重要药事工作公示文件起草小组,药剂科科长为责任人。

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中层干部任聘情况公示文件起草小组,党办主任为责任人。

⑼医院人事、人才工作公示文件起草小组,人事科科长为责任人。

⑽医院劳动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公示文件起草小组,保卫科、公共卫生科科长为责任人。

⑾医院职工福利、困难职工补助和社保基金交纳情况公示文件起草小组,工会主席为责任人。

⑿医院职代会各类报告,工会主席为责任人。

四、院务公开的方式:

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医院院务公开。

(一)对社会公众和病人公开的主要形式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

2.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通过单位局域网或政府官方网站、传播媒体公开;

4.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5.为门诊、住院病人提供收费"清单",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

(二)向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1.医院内部院务公开栏;

2.院周会或院情发布会;

3.党政工联席会;

4.职工座谈会;

5.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6.医院内局域网;

7.文件、院刊等。

五、院务公开的时限:

根据院务公开目录,公开时间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对外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做到准确及时、集中张贴(显示)、定时更换和方便醒目易懂,便于职工、病人和群众查阅和了解。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六、院务公开内容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1. 各责任部门根据院务公开的计划安排及实际工作需求,在规定时间内,

向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

2.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各项院务公开内容,进行预审并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对公开的时间、方式及承担部门进行具体安排。

3. 院务公开后,具体责任部门要及时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答复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对大多数职工不满意的事项必须认真研究,妥善处理。该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并公布整改结果。

4. 每次公开的内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及处理结果等有关资料,应由具体责任部门整理存档,并复印一套交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院务公开的管理监督和奖惩措施

1. 各职能部门每月将本部门的公开情况、公开内容及形式填表上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格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详见附件三)。

2. 院工会要坚持每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3. 各责任部门执行院务公开的情况,纳入对各责任部门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院行风建设管理,作为纪委书记每月一次的行风检查必查内容之一。详见附件二:海宁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年终考核细则

4. 院务公开工作检查监督小组从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环节和效果5个方面,对院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相关情况反馈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责任部门,并予以公布。

5、年终对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优秀科室给予表彰;未按《海宁市人民医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完成公开工作的科室,按行风管理有关规定扣科室管理奖,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刻意弄虚作假,欺瞒群众的事件一经发现,纪委应联合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八、海宁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信息审核、更新、维护制度,详见附件五。

九、本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本管理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海宁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目录

2、海宁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年终考核细则

3、海宁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情况登记表

4、海宁市人民医院科务公开目录

5、海宁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信息审核、更新、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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