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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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资金管理制度

公益组织资金管理制度

公益组织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益组织的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切实保障捐赠者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来源1. 捐赠:公益组织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的捐赠,包括个人、企业、政府等各种形式的捐赠。

2. 政府补助:公益组织可能获得政府的一定资金支持。

3. 项目收入:公益组织开展的项目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收入。

4. 其他合法来源: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还包括其他各种合法渠道。

三、资金管理机构1. 理事会:公益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和审批资金的使用。

2. 董事会: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协助理事会履行其职责。

3.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支、管理、监督等。

4. 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资金使用1. 受益对象:公益组织的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益对象,确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2. 公开透明:公益组织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节约勤俭:公益组织应当合理利用资金,杜绝浪费现象。

4. 防范风险:公益组织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防范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资金监督1. 内部监督: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2. 外部监督:公益组织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捐赠者和受益人的监督。

3. 定期审计:公益组织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六、资金归集和分配1. 资金归集: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归集制度,确保资金的来源清晰、合法。

2. 资金分配:公益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最需要的地方。

七、违规处理对于公益组织内部人员和外部捐赠者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公益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八、附则1. 本资金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益组织理事会所有。

2. 本资金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益组织资金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自主管理、用于公益事业的基金。

为了更好地设置和管理慈善基金,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一、慈善基金设置1. 慈善基金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经合法登记注册。

2. 慈善基金可以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备案,并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 慈善基金可以代表捐赠人或接受来自公众的捐款,同时也可以自行募集资金。

4. 慈善基金设立时必须明确基金的用途和管理方式,并在其章程中规定。

5. 慈善基金的资产必须经过保护,妥善管理,不得挪用。

6. 慈善基金的运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慈善基金管理1. 慈善基金的管理者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规定管理并传达慈善基金的宗旨,保护捐赠者利益,优化管理效率。

2. 慈善基金的运作需要建立清晰的执行机构和规范的业务流程。

3. 慈善基金在筹集资金时必须遵守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募捐计划以及捐赠信息公示。

4. 慈善基金必须保障捐赠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不被非法使用,并将捐赠记录及时、真实、准确地记载,接受公众监督。

5. 慈善基金的资产必须通过科学、全面、稳健的投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及持续发展。

同时,慈善基金还应该明确资产的任何变化,及时向捐赠人和社会进行披露,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6. 慈善基金的管理要建立制度性、规范化的文化,为业务运作建立完整而健全的服务体系,树立诚信、公平、公开、专业的形象。

三、慈善基金评估慈善基金的评估是评估管理者的能力和基金投资收益的水平。

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 2。

公司基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基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基金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基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基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基金是指由公司从利润中划拨出来,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改善员工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基金应当依法合规、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安全可靠、保障合理使用。

第四条公司基金管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五条公司基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公司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基金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基金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与员工和社会的沟通交流。

第八条公司基金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

第二章公司基金的来源和用途第九条公司基金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润、捐赠款、资产处置收益等。

第十条公司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一)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投资与生产相关的设备、技术、人才等;(二)改善员工福利,提高员工生活水平,增加员工福利待遇等;(三)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支持教育、环保、慈善等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求,经过合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效益优先、风险可控、合规合法的原则。

第十三条公司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员工和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三章公司基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四条公司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部门等。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基金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批基金管理政策和计划。

第十六条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基金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部门是公司基金的具体执行单位,负责具体编制和实施公司基金的使用计划。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基金管理政策和计划;(二)审议和批准公司基金的使用计划;(三)监督和评估公司基金的使用效果。

公益基金管理制度范文

公益基金管理制度范文

公益基金管理制度范文公益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基金的管理,保障公益基金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立公益基金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公益基金是指用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捐赠资金或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资助教育事业、扶助贫困人群、支持环保项目等。

第四条公益基金应遵循公正、透明、合规的原则,依法保护捐赠人的权益,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公益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益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益基金的发起人或捐赠人组成,设置主席、副主席,并设立秘书处。

第七条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益基金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审议和决定公益基金的年度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三)监督和评估公益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四)公布公益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相关信息。

第八条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面履行职责,确保公益基金的稳定运作和有效管理。

第三章公益基金的设立与管理第九条公益基金的设立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地位;(二)有明确的公益目的和项目,并制定相关计划和策划书;(三)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并明确捐赠人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条公益基金应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和公益事业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益基金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公益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一)来自个人、企事业单位的捐赠;(二)来自政府的资助和补助;(三)来自社会募捐活动的筹款。

第十三条公益基金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透明:确保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二)合规合法: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科学高效: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资金,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四)风险防范: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公益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公益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益产业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益事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益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政府财政资金、社会资本以及其他合法资金组成,专门用于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投资基金。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专款专用:基金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和基金章程规定的用途使用。

3. 高效运作:基金运作应高效、规范,确保资金安全。

4. 科学决策:基金决策应科学合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管委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 政府代表:由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发改委等部门代表担任。

2. 社会资本代表:由基金投资者代表担任。

3. 专业机构代表: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代表担任。

4. 公益组织代表:由公益组织代表担任。

5. 其他相关代表:由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等代表担任。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基金筹集第七条基金的筹集方式包括:1. 政府财政资金: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

2. 社会资本: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捐赠的资金。

3. 其他合法资金:国内外政府间、国际组织、基金会等提供的资金。

第八条基金的筹集应遵守以下规定:1. 基金的筹集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基金的筹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 基金的筹集应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基金投资第九条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1. 公益事业项目: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环保、扶贫等领域。

2.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包括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等领域。

3. 公共服务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市**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做好**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切实维护基金会、捐款方和受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资助项目的范围是:(一)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三)资助和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四)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五)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四条基金会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作为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理事会以及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项目决算与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立项与审批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类别项目按形式分为以下类别:(一)合作项目:1.省、市基金会、县(区)**公益协会合作项目;2.市内外各类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团体,本市具有**工作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的合作项目;3.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与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1.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2.社会公益组织申报的项目;3.捐赠方推荐或指定的项目;4.基金会推荐的项目;5.面向社会定向募集的项目;6.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项目。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20•【字号】天政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天政规〔202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天门市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20日天门市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天门市国有企业参与投资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门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包括国有全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各出资主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私募基金包括各出资主体以政府直接出资、政府委托出资、政府通过注资形式委托国有企业出资、国有企业自有资金等为资金来源,以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基金。

各出资主体对外参与投资设立的私募基金在本办法中称为“目标基金”。

第四条各出资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得有以下情形:(一)以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地方融资平台出资设立基金;(二)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基金;(三)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回购投资本金、承担本金损失或最低收益;(四)以设立基金名义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五)违规出借资金;(六)以基金支付应当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款项等。

第五条各出资主体参与投资设立的私募基金要充分考虑财政及资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规模与投资范围,加强对出资参与设立的私募基金的全过程监管。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公益基金的管理,进一步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社会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中,企业公益基金是指企业为支持公益事业,捐助或者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资金来源企业公益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愿捐赠、招募社会捐赠、收益转化等方式。

第二章设立管理第四条申请设立企业应向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并申请设立企业公益基金。

第五条管理机构企业公益基金由企业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基金管理企业公益基金的管理应经过管理机构明确,并在审慎、透明、合理的原则下进行。

第三章捐赠开支第七条捐赠对象企业公益基金的捐赠对象应为依法合规、符合捐赠目的的公益组织、项目或者事业。

第八条捐赠方式企业公益基金的捐赠方式可以是现金捐赠、实物捐赠、项目投资、设立特定基金等方式。

第九条捐赠申请企业应向管理机构提交捐赠申请,经管理机构审批允许后,才干进行捐赠。

第十条捐赠开支管理企业公益基金的捐赠开支应当由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法,捐赠效果明显。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企业公益基金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第十二条评估企业公益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公益捐赠项目的效果进行及时评估并公开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法行为企业公益基金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办法由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社会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旨在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2. 公益组织:非营利性组织,专门从事公益活动,如救助贫困人群、教育医疗等。

3. 项目投资:将资金投入到符合企业公益基金要求的社会事业项目中去。

公司公益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公益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益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益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的所有公益基金,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基金、扶贫基金、环保基金等。

第三条公益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公开透明原则:公益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专款专用原则:公益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高效原则:提高公益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公益项目取得实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公益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管委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社会人士和专业人士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管委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益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二)审核公益基金的使用计划,监督公益基金的使用情况;(三)评估公益项目的实施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四)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益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益基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第三章基金筹集与使用第八条公益基金的筹集方式包括:(一)公司内部员工自愿捐赠;(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三)政府、基金会等资助。

第九条公益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资助贫困地区教育、扶贫项目;(二)支持环保、公益事业;(三)开展公司社会责任活动;(四)其他符合公益基金宗旨的用途。

第十条公益基金的使用程序:(一)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公益基金使用申请;(二)管委会审核申请,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三)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资助项目和金额拨付资金;(四)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五)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评估和总结。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益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公益基金的安全和合规。

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一、慈善基金的设立目的集团公司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提升企业社会形象,特设立慈善基金。

慈善基金旨在支持教育、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助力社会繁荣和进步。

二、慈善基金的来源1. 集团公司每年将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慈善基金。

2. 集团公司员工自愿捐款,作为慈善基金的一部分。

三、慈善基金的管理机构1. 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项目审批。

2. 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慈善基金的日常运作和项目执行。

四、慈善基金的使用范围1. 支持教育事业:资助贫困地区学校建设、助学金发放等。

2. 环境保护项目:支持环保组织开展环保活动,推动可持续发展。

3. 扶贫济困项目:资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士等群体,改善其生活条件。

五、慈善基金的项目申报和评审1. 项目申报:各部门或员工可提出慈善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预算、实施方案等。

2. 项目评审: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效益。

六、慈善基金的监督和公示1. 慈善基金使用情况需定期向集团公司领导和员工公示,接受监督。

2. 集团公司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对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慈善基金的宣传和效果评估1. 集团公司将慈善基金项目和慈善活动进行宣传,提升企业形象。

2. 定期对慈善基金的效果进行评估,调整策略,确保慈善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社会效果。

八、慈善基金的年度报告集团公司每年将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整理成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和员工公开。

以上为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希望能够有效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回馈社会。

公司内部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关心员工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特设立公司内部爱心基金(以下简称“爱心基金”)。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基金的使用公开、透明、合理,发挥爱心基金在帮助困难员工、促进员工和谐共处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爱心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愿捐赠、员工捐款、企业社会责任基金拨款及其他合法途径。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爱心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管委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管委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爱心基金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2. 审核爱心基金的使用申请;3. 监督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4. 定期向公司领导和员工公布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5. 其他与爱心基金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管委会下设爱心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爱心基金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收集、整理爱心基金捐赠资料;2. 受理员工申请,审核申请材料;3. 负责爱心基金的资金收支管理;4. 向管委会报告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5. 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基金使用第九条爱心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帮助因疾病、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2. 帮助因家庭困难导致子女失学的员工子女;3. 资助公司举办的文化、体育、公益活动;4. 支持公司员工的健康体检、医疗援助等;5. 管委会认为其他需要资助的项目。

第十条申请使用爱心基金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生活困难证明;3. 病历证明(如有);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爱心基金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爱心基金的使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第四章监督与审计第十三条管委会对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

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及下属各单位。

第三条对外捐赠是指各单位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联关系的公益事业。

第四条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无偿。

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二)量力而行。

捐赠应与单位财力状况相适应。

严重亏损或对外捐赠后影响到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职工切身利益的,不得对外捐赠。

(三)备案管理。

各单位对外捐赠必须报批准,财务部负责报国资委备案。

第五条对外捐赠类型:(一)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或慈善机构、红十字会、见义勇为促进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少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或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二)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和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出于弘扬人道主义或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目的,向其它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六条对外捐赠方式:(一)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进行;(二)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三)国资委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七条各单位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八条各单位与在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不得作为捐赠对象。

基金会管理规定(4篇)

基金会管理规定(4篇)

基金会管理规定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为了保证基金会的正常运作和有效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基金会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针对基金会管理的规定,内容大致包括基金会的目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力、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基金会的目的1.1 基金会的主要目的是为公益事业的开展和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1.2 基金会的具体目标和方向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二、基金会的组织结构2.1 基金会设立董事会和理事会。

2.2 董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或代表组成。

2.3 理事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

2.4 董事会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理事会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和日常运作。

三、基金会的职责和权力3.1 基金会负责筹集和管理基金,为公益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3.2 基金会可以组织和参与公益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

3.3 基金会有权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制定合理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3.4 基金会有权了解和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基金会的资金管理4.1 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捐赠和投资收益。

4.2 基金会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的正常流转和使用。

4.3 基金会有责任对捐赠人和公众进行透明的财务报告,公开基金会的收支情况。

五、基金会的评估和监督5.1 基金会应该定期进行自身的评估和监督,评估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

5.2 在评估和监督的基础上,基金会应该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策略,提升管理水平和效果。

六、基金会的扩大和发展6.1 基金会应该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扩大基金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6.2 基金会可以与其他组织和机构合作,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以上只是对基金会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程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同时,基金会的管理规定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日常运作中与其他组织进行合作和交流,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慈善基金的设置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慈善基金的合法、公正、透明及高效运作。

慈善基金的设立是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需求。

2. 慈善基金的设立程序2.1 设立慈善基金的目的和原则慈善基金的设立需要明确其目的和原则,目的通常是为了促进社会福利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涉及基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合法性等方面。

2.2 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信誉,同时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3 设立慈善基金的程序设立慈善基金需要按照法律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中包括提交设立申请、审核评估、登记备案等步骤,必要时还需公示并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审核。

2.4 慈善基金的命名和标识慈善基金的命名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含有违法、不道德或误导性的词语。

慈善基金可以设计专属的标识,但需要注明其公益性质,以充分展示其慈善属性。

3. 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3.1 慈善基金的财产管理慈善基金的财产来源主要包括捐赠、遗赠、赋予等,管理办法应当规定合法有效的捐赠方式和程序。

慈善基金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确保慈善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及透明运作。

3.2 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管理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用于符合公益性质的项目和活动。

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和决策程序,避免滥用和浪费。

3.3 慈善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慈善基金应当设立慈善项目申报和评审机制,接收社会各界的慈善项目申报,并按照一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确保优质项目得到资助和支持。

3.4 慈善项目的跟踪与监督慈善基金在资助慈善项目后,应当建立跟踪与监督机制,定期评估项目进展和效果,并接受相关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5 慈善基金的年度报告和公示慈善基金应当每年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金的资产状况、收支情况、资助项目情况等,以保证基金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增强企业的公益意识,提高员工的公益参与度,公司决定设立公司爱心基金。

该基金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资金支持,资助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基金管理机构1. 公司爱心基金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公司成立公益委员会来管理基金的具体事务。

公益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基金使用政策、审批项目申请、监督项目执行情况等工作。

2. 公益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基金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请审核、资金发放、项目执行情况跟踪等。

第三章基金来源1. 公司爱心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捐款、员工捐款、合作伙伴捐款等。

公司每年将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基金支持。

2. 公司员工可以通过工资自愿捐款的方式向基金捐款,捐款数额不限。

3. 公司可以与合作伙伴合作,共同捐款支持公益项目。

第四章基金使用政策1. 公司爱心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社会公益事业,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帮扶贫困群体、环保等领域。

2. 基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3. 每年公益委员会将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和项目申请指南,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助。

4. 基金使用必须经过公益委员会审批,资金发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章项目管理1. 公益委员会将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申请、审核、执行等工作。

2. 项目申请必须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进行,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项目方案、经过公益委员会审核等。

3. 项目执行过程中需定期向公益委员会提交执行报告,详细说明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等。

4. 项目执行完毕后需要进行项目总结报告,详细分析项目的成效和不足,为今后项目申请和执行提供参考。

第六章审计监督1. 公益委员会将设立专门的审计团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2. 审计团队将定期向公益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最新完整版】公司国企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最新完整版】公司国企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最新完整版】公司国企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树立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对外捐赠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捐赠是指自愿无偿地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行为。

第三条对外捐赠工作采取“统一管理、预算控制、分级负责、逐笔审批”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对外捐赠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依法捐赠。

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量力而行。

除定点帮扶项目和紧急性自然灾害捐款外,原则上不安排其他各类对外捐赠项目。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

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数或大幅减少的,对外捐赠规模应压缩;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安排对外捐赠。

(三)诚实守信。

经审批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捐赠的,必须诚实履行,维护公司形象。

(四)注重实效。

对外捐赠应当为受赠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并以此促进企业在当地的发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形式和途径第六条对外捐赠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无形资产等。

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不合格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七条公司根据需要,可以在如下范围内开展对外捐赠:(一)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者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二)公益性捐赠,即向教科文卫体事业、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员工健康保障意识的提升,企业员工互助基金越来越受到关注。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是以企业员工个人自愿加入、共同帮助企业员工解决意外伤病的公益性基金。

该基金由企业设立,由企业员工和企业共同参与,旨在解决员工意外伤病等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

设立企业员工互助基金对于企业和员工具有双重意义。

一方面,企业员工互助基金有利于促进员工之间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的组织认同感;另一方面,员工自身也能够通过参加互助基金获得一定的保障,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可以得到集体帮助。

二、基金管理机构企业员工互助基金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基金的日常运营及资金管理。

基金管理机构应由公司内部成立,主要由企业管理人员和代表员工自愿参加组成。

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1.负责监督基金的资金流入和流出情况;2.维护基金参与人员的权益,定期向基金参与人员公示基金的运营情况;3.制定和发布基金管理规章制度;4.研究基金制度不足之处和风险控制,提出处理方案。

三、基金的运营1. 参与资格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的参与应自愿、公开、平等、有偿缴纳。

参与基金的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职员工:拥有雇佣关系,每月应缴入基金规定的金额;2.离职员工:可以选择退出基金,但应提前向基金管理机构申请;3.中途加入员工:须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加入。

2. 费用缴纳基金参与人员应按照基金规定的金额支付基金的费用,基金管理机构应及时公示基金的运营情况并进行费用公示。

若某个员工的缴纳金额不足,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提醒其补足费用。

3. 基金资助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基金参与人员在意外事件中产生的损失,如医疗费用、救援费用等。

资助标准和范围应由基金管理机构提前规定并向基金参与人员公示。

4. 基金运营监督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为基金参与人员及时公示基金的运营情况,并就基金的投资方向、资产估值、净资产等方面进行披露。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市**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做好**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切实维护基金会、捐款方和受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资助项目的范围是:(一)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三)资助和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四)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五)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四条基金会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作为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理事会以及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项目决算与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立项与审批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类别项目按形式分为以下类别:(一)合作项目:1.省、市基金会、县(区)**公益协会合作项目;2.市内外各类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团体,本市具有**工作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的合作项目;3.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与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1.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2.社会公益组织申报的项目;3.捐赠方推荐或指定的项目;4.基金会推荐的项目;5.面向社会定向募集的项目;6.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项目。

公益性公司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司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公益性活动,提高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 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保护环境资源,支持公益事业。

二、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公益事务部门,负责公司公益性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公益事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接受公司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三、公益活动1. 公司应每年制定公益计划,明确年度公益目标、项目、预算等内容。

2. 公司可开展以下公益活动:(1)支持教育、扶贫、环保等公益事业;(2)关爱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3)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家园;(4)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资金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项公益基金,用于支持公司的公益活动。

2. 公益基金的来源包括:公司拨款、员工捐赠、社会捐赠等。

3. 公益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的原则,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的地方。

五、考核与激励1. 公司应将公益活动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对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公司可设立公益之星、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鼓励员工参与公益活动。

六、信息公开1. 公司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的计划、进展、成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2. 公司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发布公益信息,提高公司的公益形象。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由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进一步弘扬企业文化,增强职工凝聚力,使员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时得到救助,真正营造团结互助的工作环境和人文氛围。

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特成立公益基金,公益基金具体管理办法如下.2制度内容2.1基金来源2.1.1员工认缴:正式被公司录用的入职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委托公司在每月工资中按下列标准扣款作为基金经费。

2.1.2公司补贴:公司每月根据当月员工认缴的基金总额,补贴相同金额作为基金经费,最高补贴10000元。

2.1.3基金产生的收益。

2.1.4其他个人捐款。

2.2基金使用的类别和标准(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帮扶)2.2.1医疗帮扶:2.2.1.1员工本人、配偶、未婚子女遇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医疗费数额较大,扣除保险报销后(包含城镇职工社会统筹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等其他非个人的机构承担的医疗费用),个人一个年度内承担费用5000元以上的,基金一次性帮扶个人承担额的5000元以上部分的40%,缴费每满一年增加1%的帮扶比例,最高帮扶个人承担额的5000元以上部分的50%。

一个自然年度最高帮扶不超过10000元。

针对一个员工医疗帮扶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2.2.1.2员工父母、已婚子女遇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医疗费数额较大,扣除保险报销后(包含城镇职工社会统筹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等其他非个人的机构承担的医疗费用),个人一个年度内承担费用5000元以上的,基金一次性帮扶个人承担额的5000元以上部分的20%,缴费每满一年增加1%的帮扶比例,最高帮扶个人承担额的5000元以上部分的30%。

一个自然年度最高帮扶不超过5000元。

针对一个员工医疗帮扶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2.2家庭特殊人员的帮扶2.2.2.1帮扶对象:员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残疾,按残疾等级进行帮扶2.2.2.2帮扶金额:按帮扶对象的残疾等级进行帮扶,最低等级500元/人/年,每高一个伤残等级增加500元/年,最高3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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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总则:为了进一步弘扬企业文化,增强职工凝聚力,使员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时得到救助,真正营造团结互助的工作环境和人文氛围。

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特成立公益基金,公益基金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制度内容2.1基金来源2.1.1员工认缴:正式被公司录用的入职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委托公司在每月工资中按下列标准扣款作为基金经费。

2.1.22.1.32.1.4公司补贴:公司每月根据当月员工认缴的基金总额,补贴相同金额作为基金经费,最高补贴10000元。

基金产生的收益。

其他个人捐款。

2.2基金使用的类别和标准(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帮扶)2.2.1医疗帮扶:2.2.1.1员工本人、配偶、未婚子女遇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医疗费数额较大,扣除保险报销后(包含城镇职工社会统筹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等其他非个人的机构承担的医疗费用),个人一个年度内承担费用5000元以上的,基金一次性帮扶个人承担额的5000元以上部分的40%,缴费每满一年增加1%的帮扶比例,最高帮扶个人承担额的5000元以上部分的50%。

一个自然年度最高帮扶不超过10000元。

针对一个员工医疗帮扶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2.2.1.2员工父母、已婚子女遇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医疗费数额较大,扣除保险报销后(包含城镇职工社会统筹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等其他非个人的机构承担的医疗费用),个人一个年度内承担费用5000元以上的,基金一次性帮扶个人承担额的5000 元以上部分的20%,缴费每满一年增加1%的帮扶比例,最高帮扶个人承担额的5000元以上部分的30%。

一个自然年度最高帮扶不超过5000元。

针对一个员工医疗帮扶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2.2家庭特殊人员的帮扶2.2.2.1 2.2.2.2帮扶对象:员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残疾,按残疾等级进行帮扶帮扶金额:按帮扶对象的残疾等级进行帮扶,最低等级500元/人/年,每高一个伤残等级增加500元/年,最高3000元/人/年。

每个人享受总额不超过10000元。

2.2.3 2.2.4大额损失帮扶:因雷电、火灾、水灾等非规模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致员工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较大损失,折合人民币2—5 万的,一次性帮扶5000元;损失严重,折合人民币5—10万元的,一次性帮扶10000元。

具体灾害造成损失的界定由委员会成员评议确定。

对社会捐助2.2.4.1 2.2.4.2每一个自然年度内各项社会捐助为1.5 万元。

主要资助烟台及周边地区学习优秀的贫困学生(不限年级)。

具体帮扶对象由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评议确定。

2.3资料提供2.3.1 2.3.2 2.3.3医疗帮扶:申请书、住院病历原件、住院结算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配偶住院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子女、员工父母住院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家庭特殊人员的帮扶:残疾证书原件、复印件,子女、父母与员工关系证明。

大额损失帮扶:提供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构或其他中立的权2.4 2.5威机构出具家庭财产损失金额证明。

基金管理:基金由公司财务代为保管。

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支出公示、账务公开、定期审计。

基金收益按年计入。

当基金不足时,则根据申请时间排队延期发放。

公司内部员工享受的权利、义务2.5.12.5.22.5.32.5.42.5.5凡入职三个月以上员工,承认本制度,均可加入公司互助团体。

对基金工作进行监督,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按基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和规定,按月认缴基金经费。

当员工出现规定的特殊困难时,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经审核确认的,按本制度规定予以申报,享受相应的救助和帮扶。

员工自公司停薪及任何情况的离职之日起,不再享受公益基金规定的权利,互帮责任结束,离职前认缴公益基金款不予退还。

2.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本基金权利2.6.1 2.6.2 2.6.32.6.42.6.52.6.6 2.6.7申请补助员工在申请补助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欺诈行为者。

冒用他人身份资料入职或虚构个人身份资料入职者。

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酒后驾驶、犯罪行为而造成残、亡或由于员工受益人故意行为造成残、亡者。

申请员工所申报的情况在公示期间,有员工投诉,经核实与实际不符或伪造资料者。

因不可抗力的灾害造成众多人员严重伤亡,互助基金无力承受时,暂停互助基金申报。

其他因违法活动致使员工本人及亲属伤亡的情况。

出现上述骗领公益基金情况的,除追缴骗领的公益基金外,取消该员工认缴公益基金并享受帮扶的权利,以前认缴的基金不予退还。

2.7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2.7.1基金管理的常设机构是基金管理常务委员会,其中总部一人,每个分公司各一人。

主要负责基金的统筹、管理、调配;基金制度的修订、完善;每季度对基金收益、使用情况等账目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定期无条件接受费用审计。

2.7.2 2.7.3基金管理监督委员会由员工选举组成:负责对基金进行监督委员会成员:2.8支付时限2.8.1申请补助时限:申请员工自住院治疗终结之日起或相关事故发生之日起30 日内(含),凭有效证明办理补助事宜,逾期当弃权处理。

2.9资金支付时限:从公司确认员工的申领手续齐全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含)内,公司予以确认,按审批发放日期发放。

3公益基金流程3.1员工申领公益基金流程3.2社会捐助流程实3.3员工申领公益基金基本流程说明3.3.13.3.23.3.3 3.3.4申请人填写《公益基金申请表》,连同上述第2.3 条规定的资料,报公司公益基金管理管理常设人员初审核,若提报资料齐备的,由基金常设人员发起公益基金支付流程,同时转至7个委员审批,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人补充资料,或说明原因不予受理。

委员会全票通过后,向全公司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人提出异议的,则需提出异议人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经查异议成立的,公司将拒绝向申请人支付基金,并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人骗取公益基金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若委员会成员有有异议的,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集体评议确定。

委员会成员无异议,且公示期无人提出异议的,流程转至财务部支付相应款项。

3.4社会捐助公益基金基本流程说明3.4.1 3.4.2 3.4.3公益基金委员会常设人员根据需要或领导要求每年提报两次社会捐助申请,申请内容包含捐助对象、被捐助人基本情况、建议捐助金额。

提交全体委员审批。

若委员会成员有一个以上有异议的,则需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评议确定。

委员会成员无异议,将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无人提出异议的,流程转至财务部支付相应款项。

3.5财务付款:公益基金支付流程经全体委员审批通过并公示后,流转至财务部,财务部无需审核单据或证明资料的情况即可付款。

支付金额在5000 元以下的,当事人直接到财务部领款或财务部通过银行打款。

支付金额超过5000 元的,人资部从财务部支取相应款项,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协同受助人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经理将救助款项送至员工手中。

4检核内容5权责5.1 5.2 5.3 5.4申请员工所申报的情况在公示期间,若有员工投诉,经核实与实际不符或伪造资料骗领公益基金情况的,取消该员工认缴公益基金资格,及享受帮扶的权利,以前认缴的基金不予退还。

申请人领取公益基金后被发现骗领公益基金情况的,除退还骗领的公益基金外,再给予骗领金额10%的处罚。

委员会成员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审核责任的给予50 元/次的处罚,出现两次不认真履行职责情况的取消委员资格。

委员会成员与当事人合谋骗领公益基金的,除取消委员资格外,给予骗领金额610%的处罚。

传阅范围7其他规定7.1 7.27.3委员会每次会议要求有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以存档备查。

员工申领公益基金,未给予审批的、或全体委员审批同意,公示期内员工提出异议,以及帮扶款项已经支付后出现异议的,将进行委员会针对申报资料进行实质审查阶段。

即深入证明资料提供部门或机构进行调查核实。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经全体委员会会议决议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8附件8.1 8.2 8.3委托书公益基金申请表社会捐助申请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订部门:人资部文件编号:RZB-00机密程度:保密文件类型:Ⅰ类状态:修订0次是否生效:有效传阅范围:各分公司店长、片区经理及所有后勤员工公益基金申请表说明:1、此表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组长存档备案。

2、申请表未能详述的可另附说明书,并同时附上相关资料。

社会捐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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