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子公司高管人员任免制度
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8页
文件编号:T03103-003A**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控制度之三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控股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专有名词定义:(一)公司:统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各子公司。
(二)**控股: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各子公司。
(三)子公司: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及**公司。
(四)中高层管理人员:指**控股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其他职能部门总监、职能部门经理和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其它部门经理。
第二章任用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四条任职人员的任用应填写《干部任免提名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干部管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任用管理权限表1中高层管理人员任用管理权限表第六条任免程序(一)**控股总裁职务,由**控股董事长根据职务要求提名候选人,并填写《干部任免提名表》,董事会安排面谈,对候选人背景资料进行考察与核实,了解任职资格、胜任能力及其任职意向,征求**控股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后,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
有关决议及职务任免通知抄送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办理干部管理相关手续。
(二)**控股副总裁职务,由**控股总裁根据职务要求提名候选人,并填写《干部任免提名表》,董事会安排面谈,对候选人背景资料进行考察与核实,了解任职资格、胜任能力及其任职意向,征求**控股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后,由总裁向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
有关决议及职务任免通知抄送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办理干部管理相关手续。
(三)**控股财务总监职务,由**控股总裁根据职务要求提名候选人,并填写《干部任免提名表》,董事会安排面谈,对候选人背景资料进行考察与核实,了解任职资格、胜任能力及其任职意向,征求**控股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后,由总裁向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
公司领导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任命工作,确保公司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高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命。
第三条公司领导人员任命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任命条件第四条任命领导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3. 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熟悉公司业务;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7.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领导职务: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的;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期限的;4.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5. 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第三章任命程序第六条领导人员任命程序分为提名、考察、公示、决定、任命五个阶段。
第七条提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提出领导人员任命建议名单。
第八条考察: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第九条公示:将考察报告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条决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考察报告和公示情况,作出任命决定。
第十一条任命:公司董事长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宣布任命。
第四章任职期限与考核第十二条领导人员任职期限一般为三年,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公司对领导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领导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在任职期间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人员,给予处罚。
公司高管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任免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高效、有序,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高管人员的任免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二章任免条件与程序第四条高管人员任免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3. 工作表现优秀,为公司发展做出显著贡献;4. 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高管人员任免程序如下:1.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董事会根据提名情况,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董事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任免名单;4. 董事会正式发布任免决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三章免职与辞职第六条高管人员因以下原因需要免职:1. 因年龄、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3.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务;4.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免职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高管人员因以下原因可以提出辞职:1. 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2. 被依法免职;3.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辞职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与评价,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表现;2. 责任履行;3. 团队协作;4. 创新能力;5. 绩效成果。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任免、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集团子公司核心人事任免制度
集团子公司核心人事任免制度企业管理人员任职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符合岗位的要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集团公司总部和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以及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和人事人员。
第二章任用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任用程序如下:一、董事会1.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二、集团公司总部1.集团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集团公司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三、子公司1.子公司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2.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董事会备案;3.子公司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4.子公司采购人员——由集团公司业务监控中心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5.子公司人事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6.以上人员的任用最终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议方式通过。
第三章任期待补充第四章离任待补充第五章附则待补充第三章任期根据本章规定,董事会秘书、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财务、采购、人事人员的任期为一年。
任期结束后,可以续聘,但在一个单位最多只能连任两届。
第四章离任本章规定了离任的程序和要求。
离任包括调任他职、辞职、解聘等情况。
离任审计是必须的,如果审计结果正常,就可以准予离任。
如果审计结果异常,就要追究责任。
被调任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门就职。
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人员,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集团公司总裁或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与总经理任免制度
董事长与总经理任免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免公正、透亮、有效,提高公司整治水平和决策效率,特订立本董事长与总经理任免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选拔、任免和解聘。
3. 任免流程3.1 选拔候选人1.董事会在确定董事长或总经理职位空缺后,成立选拔委员会负责候选人的招募和评估。
2.选拔委员会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和需求,确定招募广告发布渠道,并组织相应的招聘活动。
3.招聘流程包含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选拔委员会依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综合评估候选人的履历、本领和个人素养。
3.2 职位任命1.选拔委员会依据综合评估结果,供应候选人名单给董事会。
2.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作为职位的人选,董事长任期为三年,总经理任期为五年。
3.选举结果需经过董事会通过,并发布公告,宣布候选人当选。
3.3 上报与批准1.选举结果经董事会通过后,将候选人的料子上报给相关政府机构(如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相关政府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给出批准看法。
3.注册机构批准后,公司将候选人的选举结果报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4. 解聘流程4.1 提交解聘申请1.任一董事或股东,可提出解聘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申请,需供应申请理由和证据料子。
2.提交解聘申请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解聘提案。
4.2 召开股东大会1.董事会将解聘提案提交给股东大会,定期或临时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并表决解聘提案。
2.解聘提案获得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即决议通过。
4.3 公告解聘结果1.公司应依据解聘决议,及时发布公告,对解聘结果进行公示。
2.公告内容应包含解聘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决议、解聘生效时间等信息。
5. 其他事项5.1 协议商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正常选拔和任免情况。
如公司与董事长、总经理签订了特定商定,应依照相应的特定商定执行。
5.2 制度修订本制度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内部广泛宣传,对制度的修订需经董事会的讨论和表决。
高管任免与激励管理制度
高管任免与激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有效管理企业高管人员的任免和激励事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激发高管团队的乐观性和创造力,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高管人员的任免与激励管理,包含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
第二章高管任免管理第三条岗位设定1.企业设立相应的高管岗位,依据公司业务需要订立高管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2.高管岗位的设置和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公示。
第四条高管招聘和选拔1.公司依据人才需求,编制高管招聘和选拔计划。
2.高管招聘和选拔过程应公平、公正,采用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3.担负高管岗位的候选人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高管考核和评估1.公司对高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和本领水平。
2.高管考核和评估结果将作为职业发展、激励嘉奖、晋升与调整等依据。
3.考核和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告知被考核人员,并与其进行沟通和反馈。
第六条高管任免程序1.高管任免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有权对高管人员做出任免决策。
3.高管人员的任免应及时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高管调整和解聘1.高管人员工作调整或解聘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高管人员工作调整或解聘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并通知被调整或解聘人员。
3.高管人员解聘后,应与其签订解聘协议并结清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高管激励管理第八条激励方案订立1.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订立相应的高管激励方案。
2.高管激励方案应考虑高管个人工作表现、团队业绩、市场竞争力等因素。
第九条薪酬和福利激励1.高管薪酬应与其岗位职责和绩效成绩相匹配,具体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订立并予以公示。
2.公司可依据高管绩效情况,予以相应的奖金、股权激励、福利待遇等激励措施。
第十条职业发展和培训1.公司应为高管人员供应良好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帮忙其提升专业本领和管理水平。
2.高管参加培训和学习期间,公司应予以其相应的休假和费用支持。
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制度
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制度1. 前言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绩效,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在人员任免与考核方面的引导性文件,适用于全部高层人员的任免与考核工作。
2. 任免程序2.1 任免范围高层人员任免包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关键管理层岗位。
2.2 任免提名任免候选人的提名可以由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董事会成员或其他合适的人员提出。
提名应供应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履历、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料子,并注明任免的具体岗位。
2.3 任免审批任免提名经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审议,依据候选人的综合素养、工作成绩、管理本领等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是否任免。
任免决策应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确保任免人员具备胜任所任岗位的本领。
2.4 任免通知公司将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后,书面通知被任免人员,并明确新任岗位和就职日期。
同时,停止被调换岗位人员的原有岗位。
2.5 任免备案任免决策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任免备案手续,并更新相关系统和档案。
3. 考核制度3.1 考核周期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2 考核指标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个人目标和团队目标两个方面。
—个人目标包含个人工作业绩、本领提升、创新本领、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团队目标包含团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协作本领、沟通本领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3.3 考核流程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流程如下:—目标设定:上级与被考核人员明确绩效目标,订立绩效考核计划。
—绩效评估: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包含自评、上级评价、下级评价、同级评价、客户评价等多方面的行为绩效评估。
—绩效总结:总结绩效评估结果,形成绩效总结报告。
—奖惩措施: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对高层人员实施嘉奖或惩罚措施。
3.4 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高层人员晋升、任免、奖惩、薪酬调整等方面的紧要依据。
优秀绩效可以作为晋升、岗位调整、奖金发放的紧要参考,劣绩绩效可能面对调整、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任免程序及权限
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副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关于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摘要)
领导人员
类别
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Hale Waihona Puke 主要依据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非职工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股东会选举董事(非职工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选举监事(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必要时,上级党组织也可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纪委书记
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组织也可调动或者指派下级纪委的负责人。
高管任免及回避管理制度
高管任免及回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高管的任免程序,保障高管的公正性、透亮度和专业性,并防止利益冲突和潜在的道德风险,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任免程序第一条高管职位空缺当企业高管职位显现空缺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启动任免程序。
第二条高管任免程序1.人力资源部门将依据公司战略需求、职位要求和候选人条件,订立高管人选提名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
2.董事会依据提名计划进行讨论和评估,并形成初步认可名单。
3.人力资源部门将初步认可名单内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调查和背景审查,确保其履历、声誉和过往行为无任何欠妥行为。
4.经过深入调查和背景审查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候选人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开展面试环节。
5.董事会依据面试结果和综合评估,决议最终任命候选人为高管。
第三条候选人回避1.候选人在高管任命程序中应如实披露与公司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任何利益关系或潜在利益冲突。
2.针对存在利益关系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候选人,公司将组织独立的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提出回避看法。
3.候选人如被评审委员会认定存在利益关系或潜在利益冲突,应立刻回避,并由其他董事会成员决议是否接受其回避。
第三章高管回避管理第一条利益冲突的定义1.高管应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可能影响其在公司职责履行中的决策或行为的利益。
2.利益冲突可能包含但不限于高管个人的经济利益、个人与企业有关的投资、家族成员的经济利益、其他企业的经营利益等。
第二条高管利益冲突申报制度1.高管应在接受任命或发现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及时向董事会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报。
2.高管利益冲突申报应包含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财务情形、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其他企业利益、高管任职期间可能显现的利益冲突等具体内容。
3.董事会及人力资源部门接收到高管的利益冲突申报后,应对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作出相应处理决议。
第三条高管利益冲突处理措施1.对于高管申报的利益冲突,董事会和人力资源部门将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一)董事会秘书(二)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监(三)省级/城市公司总经理第二章任用第三条任用程序:(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二)副总裁、总监、省级/城市公司总经理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高管人员的选拔坚持“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基本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二)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四)吸食____者;(五)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六)被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七)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第三章任期第八条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监、分/子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四章离任第九条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辞职、解聘。
第十条离任必须经过离任审计。
若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若审计结果异常,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十一条离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
第十二条集团总裁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报告。
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集团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集团副总裁、总监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总裁提交辞职申请报告,在征求集团总裁的意见之后,报董事会审批,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集团正常经营。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做出免职和解聘:(一)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者;(二)违反集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四)其它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
高管任免和绩效考核制度
高管任免和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高管任免和绩效考核流程,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充分激发高管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本制度订立。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和绩效考核。
第二章高管任命第一条岗位设置1.公司高级管理职位由董事会确定,并依照职能、责任以及需求设立。
2.公司高级管理职位设立、调整或取消需经过董事会的决策,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
第二条高管选拔与任命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原则上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应符合以下条件:–充分了解公司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具备杰出的领导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由董事会依据候选人的综合素养和本领进行评估和决策。
第三条高管任期和续聘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原则上不超出三年。
2.任期结束后,高级管理人员如需连续担负同一职位,需经过综合评估和董事会决策,达成重新续聘协议。
3.续聘协议应明确续聘期限、续聘条件以及绩效考核的相关指标。
第四条高管革职1.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因以下情况面对革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道德准则;–严重失职或渎职;–绩效表现不达标;–其他严重不符合公司利益的行为。
2.高级管理人员革职需经过董事会决议,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一条绩效目标及指标订立1.公司依据年度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订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2.绩效目标和指标应具体、可衡量、可以验证,与公司的战略和业务发展紧密相关。
第二条绩效考核方法和周期1.公司采用综合考核的方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
2.绩效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3.绩效考核方法包含:–日常工作考核:评估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目标考核:评估高级管理人员在设定目标的基础上的完成情况;–行为考核:评估高级管理人员的领导本领、团队合作本领以及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XXX集团高管任免管理制度(试行)
XXX集团高管任免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X集团高管团队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高管任免管理体系,强化高层管理者的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免的类型主要包括直接任免和先试用后任免。
第二章审核批准权限第三条(控股)集团公司(一)董事局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由董事局选举产生。
(二)总裁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批准后产生。
(三)副总裁、总裁办公会成员及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局批准后产生。
(四)各中心总监(含)级别经营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局主席批准后任免。
(五)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监提名,总裁批准任免。
第四条各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一)总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所在板块执行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提名,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审核、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批准通过后,由(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发布聘任和解聘决定。
董事局主席、分管执行董事长、(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对其的考核权重分别是1:1:1;没有分管执行董事长的,由董事局主席、控股集团公司总裁按1:1的权重进行考核。
(二)副总裁(或副总经理)(不包括财务负责人),由各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总裁(或总经理)提名,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及所在板块执行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审核、并经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通过后,授权(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发布聘任和解聘决定。
(三)财务负责人,由(控股)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并取得该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总裁(或总经理)的无异议意见后,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审核、并经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通过后,委托授权(控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布聘任和解聘决定。
控股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总裁(或总经理)对该财务负责人的考核比重分别为2:1。
关键岗位财务人员的任免等事宜,参照本款类似原理执行。
除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财务人员之外的其他财务人员,由所在板块的财务负责人及总裁(或总经理)自行决定任免。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办法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岗位人员的人事任免。
第三条人事任免原则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人事任免权限(一)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包括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监级以上人员及财务经理的人事任免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不在本办法之内;总经理助理、总监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则按本制度执行。
(三)凡涉及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总监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
(五)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由董事长任命。
(六)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备案。
第五条人事任免程序(一)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二)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件上报董事会,由董事长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二章人事任免条件第六条升职、升级(一)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二)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门经理承担。
第七条降职、降级、免职、撤职公司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有权对其作出降职、降级、免职或撤职的决定。
(一)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工作严重失误,导致重大事故、业主投诉以及管理水平及能力未达到所任职位的要求,不能胜任工作者。
(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刑律者。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例文(五篇)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建立和完善____集团公司的人才培养机制,本制度旨在通过制定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及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构建公司人才梯队,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资本支撑。
本制度中,_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子公司指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各独立法律实体。
第二条原则本制度遵循“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集团公司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同步实施专业培养与综合培养,旨在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才和具备全面管理能力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技术人才是指掌握特定工作领域内高技术水平的专业人才,而综合型管理人才则是指具备全面知识、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体系集团公司建立“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的人才培养体系。
职能中心、子公司及各事业部作为人才培养基地,负责初步甄选人才培养对象及具体实施人才培养计划。
集团人力资源部作为人才培养的协调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与程序、确定培养对象以及统筹安排培养计划。
第五条主要内容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2. 岗位轮换;3. 内部兼职;4. 人才调配;5. 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6. 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7. 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第七条目的通过科学测评和慎重甄选,选拔具备领导潜力的后备人才,树立集团公司的人才选拔与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一)知识经验与工作业绩。
基于“知识全面、经验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具有较强综合素质,易于得到同事认可”的理念。
(二)关键资质。
基于“在各个岗位上,表现出色者通常具备与他人不同的工作方式,这种差异源于他们拥有独特的关键特质,这些特质决定了他们的高绩效”的理念。
股份子公司高管人员任免制度
xxx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高管人员任免制度xxx股份子公司高管任免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任用 0第三章任期 (2)第四章离任 (3)第五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xxx股份公司,子公司是指xxx股份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1.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第二章任用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四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五条任用程序:1.子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2.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总部总经理聘任,报董事会备案;3.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部财务中心总监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公司总部总经理聘任,报董事会备案;第六条选拔:(一)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二)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提交上级直属单位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结果,由任免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2.外部招聘:如果公司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公司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征集;通过公司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委托猎头公司物色等等;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1.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3.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5.吸食毒品者;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其他经董事会认定不予任用的情况。
人员任免权限及任免程序管理办法(阅读)
人员任免权限及任免程序
一、任命权限
1、总部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局任命;
2、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经理提名,由总裁任命,报董事局备案;
3、控股公司董事会成员由总部董事局派出;
4、控股公司总经理由总部提名、控股公司董事会任命;
5、控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人事负责人由控股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总部资格审查后,由控股公司董事会任命;
6、控股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名,由控股公司总经理任命,报总部备案
二、任命程序:
呈报部门备齐以下资料:
1、拟定调整人员的职务或工作;
2、员工绩效考核表;
3、主要领导对其所做的全面鉴定;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其他有关资料;
6、拟升副总以上人员需进行晋升述职或综合
能力问卷调查
人力资源部审核资料,组织述职会或问卷调
查,报相关领导审批
拟晋升员工填报《员工晋职(级)审批表》
人力资源部发文任命
三、人员免职程序:
所在部门或上级提出拟免职的建议人力资源部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人力资源部发布免职通知。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部
门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3、被辞退的;
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五、被免职后,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高管任免制度
高管任免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和要求,确保高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评估公正、公平、公开,提升企业管理效能,促进企业可连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评估工作,包含公司董事、总裁、副总经理以及其他紧要职位的任命和革职。
三、任免程序1. 职位空缺确实定当高层管理人员因辞职、退休或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时,应由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并供应具体的空缺职位描述。
2. 选拔程序(1)内部选拔:首先,人力资源部门将内部候选人名单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并组织面试和综合评估。
评估内容包含候选人的工作表现、本领、领导潜力和团队合作本领等。
董事会将依据综合评估结果和公司的战略需求,在充分讨论和决策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候选人。
(2)外部选拔:假如内部没有适合的候选人,公司将开展外部招聘。
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并负责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并与招聘渠道合作。
招聘流程包含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和综合评估等环节。
最终,人力资源部门将供应招聘报告,并由董事会依据招聘报告进行评审和决策,确定最终候选人。
3. 任免决策公司董事会依据候选人的综合评估结果和公司战略需求,进行任免决策。
决策过程需要公正、公平、公开,并经过董事会多数成员的同意。
4. 任命程序公司董事会将发布正式的任命通知书,并指定候选人正式上任日期。
人力资源部门将帮助候选人完成入职手续,并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引导。
5. 革职程序(1)自动辞职:如有高层管理人员自动辞职的,其须提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与公司董事会进行沟通,董事会将依据具体情况决议是否接受辞职申请。
(2)绩效评估不达标:公司将定期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假如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不达标,董事会将进行认真调查,并依据评估结果决议是否革职。
(3)其他原因的革职:高层管理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失职、严重失职、行为失当或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依据情况决议是否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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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中捷股份公司
下属子公司
高管人员任免制度
服务单位: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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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股份子公司高管任免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任用 0
第三章任期 (1)
第四章离任 (1)
第五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中捷股份公司,子公司是指中捷股份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2.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四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五条任用程序:
1.子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2.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总部总经理聘任,报董事会备案;
3.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部财务中心总监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公司总部总经理聘任,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选拔:
(一)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二)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提交上级直属单位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