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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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备案操作流程

竣工验收备案操作流程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操作流程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前提条件:
(1)工程项目2015年1月1日监督申报审核通过后且在本系统中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
(2)至少一个单位工程在本系统中已处于“竣工”状态;
(3)当地主管部门已网上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第一步:登陆“项目监管系统”
第二步:输入建设单位的账号和密码
第三步:选择“项目日常监管”菜单底下的“项目完工、竣工管理”内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步:选择你要申报的工程点击“竣工备案”按钮第五步:根据需求选择要办理竣工备案的单位工程第六步:填写相关信息信息
第七步:填写完信息并保存,然后选择“必备条件"按钮上传附件
第八步:点击“盖章并保存提交按钮”盖好章~提交给相关管理机构,竣工备案流程申请完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1. 什么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必须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2. 竣工验收备案流程2.1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2.2 受理申请受理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现场审查。

如现场审查存在问题,应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现场审查。

2.3 发布备案结果当验收小组审核完毕后,行政主管部门将告知建设单位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明确告知备案结果。

验收合格的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竣工验收数据、有关技术资料及盖章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文件报市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归档备案。

3.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建设单位根据不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设计文件核实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记录等文书;•验收合格的业主和管理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4. 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总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建设工程完工后的重要程序,单位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以确保工程完工后的规范化和规范化,为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贡献。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筑⼯程管理)建筑⼯程竣⼯验收备案指南(建筑⼯程管理)建筑⼯程竣⼯验收备案指南服务指南之六6.1建设⼯程竣⼯验收备案指南(2010年3⽉修订)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和市政公⽤项⽬竣⼯验收合格后15⽇内,建设单位应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申请办理竣⼯验收备案⼿续。

房屋建筑项⽬、市政公⽤项⽬中包含的配套专业⼯程不单独办理竣⼯验收备案⼿续。

壹、申办条件(壹)房屋建筑项⽬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验收且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程);2.项⽬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3.项⽬包含电梯⼯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4.2003年10⽉1⽇起办理《建筑⼯程施⼯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1⽇起办理《建筑⼯程施⼯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市政公⽤项⽬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验收且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程);2.项⽬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3.项⽬包含消防⼯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4.污⽔处理、垃圾处理、排⽔等可能对环境产⽣重⼤影响的项⽬,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5.项⽬包含电梯⼯程的,已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办理程序第壹步:建设单位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站()下载或到我局业务办理中⼼领取《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竣⼯验收备案表》或《深圳市市政公⽤项⽬竣⼯验收备案表》,填写有关表格且加盖单位公章,且按本服务指南指引的申请资料清单,准备有关资料。

第⼆步:建设单位在我局业务办理中⼼递交申请资料,且领取办⽂结果:A.如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续,或业务办理中⼼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出具的竣⼯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整改或接受⾏政处罚后,到我局业务办理中⼼重新申请备案;B.如备案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续,业务办理中⼼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出具的竣⼯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验收备案收⽂回执。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是指在建筑物完成施工后,依法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

这一程序对于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文将对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的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的流程1. 资料准备:竣工验收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竣工报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等。

2. 验收部门组织:由相关建筑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对建筑物的结构、波动性能、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3. 缺陷整改:若在竣工验收中发现存在问题或不合格项,施工单位需及时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4. 竣工备案登记: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竣工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验收合格证明等资料。

5. 审核核准:建设主管部门完成竣工备案申请的审核,对合格的建筑工程发放竣工备案证书。

二、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的注意事项1. 依法备案: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是依法进行的程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必须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2.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的前提,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备案。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进行验收工作。

3. 资料完备:备案申请所需资料必须完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验收合格证明、竣工报告等。

任何资料的缺失或不完整都可能导致备案申请被驳回。

4. 审核认真: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备案申请时应认真核对资料,确保备案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时限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建设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手续,逾期未备案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三、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的意义1. 确保质量安全: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是对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备案程序可以确保建筑物达到安全、稳定、耐久的标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信息公示:备案完成后,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在备案系统中,并对外公示,使得社会公众可以获取建筑工程的基本信息。

南宁市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南宁市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一、办理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报建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办理地点南宁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地址: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1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窗口,咨询电话:5502213。

三、相关条例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四、办理备案所需材料(一)、建设单位需提交的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2、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有效凭证(后附具体说明)3、环保部门验收准用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6、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二份)(含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意见书各一份)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9、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10、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11、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12、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13、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一式二份)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市政开工单(核原件收复印件)15、工程质量保修书16、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二)、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材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五、具体要求1、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及复印人。

上述材料未注明提交份数的,均为提交一份。

2、所有表格须为原始表格,规格应与公文用纸规定相符,涂改处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理管理条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各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政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第六条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第十条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发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县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办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年月日住建部第号)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一)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二)建设项目通过规划、环保、消防、防雷等部门竣工验收;(三)涉及建筑节能的项目,节能审查已通过;(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政务服务管理局交通方式:可乘坐县内下新民至上寨方向公交车直达六、申请材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材料目录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业务的办理期限为个工作日。

.初审: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签定初审意见,交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复审,办理时限为个工作日。

.复审: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时限为个工作日。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精)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青建质字【2000】280号第九条;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渣土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09]24号;5.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养老保险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发[2010]52号。

条件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备案网上核查;7.建设工程规划单体验收意见书(纯单体工程需提交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排水工程验收意见;11.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3.房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渣土处置报告表;14.建筑企业养老保险金已缴纳证明;15.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16.住宅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1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供;18.有卫生防疫、环保要求的需提供其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流程受理并审核—批准—办结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三楼城乡建设委窗口联系电话8591655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程序和操作流程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程序和操作流程图

3
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如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
审查备案材料
01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查。
02
对工程质量进行复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 计要求。
03
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实,确保合法合规。
备案完成
01 通过审查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
02 将备案信息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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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住宅小区工程验收及备案案例
总结词
严格遵循验收程序
详细描述
某住宅小区在工程竣工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地方规定,严格遵循验收程序,对住宅小区的各项设 施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在验收过程中,特别注重细节,如对防水、电气等关 键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同时,该 小区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备案工作,及时提 交相关资料,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和备案。
案例三:某桥梁工程验收及备案案例
总结词
注重质量安全
详细描述
某桥梁工程在竣工后,将质量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备案工作。在验收过程中,该桥梁 工程特别注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方面的检测,对桥梁的 承载能力、防震性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为 了确保质量安全,该桥梁工程还委托了第三方机构进行 检测和评估,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备 案过程中,该桥梁工程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及 时提交相关资料,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和备案。
03
完成备案后,工程可正式投入使用。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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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常见问题及解决 方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二、行政审批条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已获得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3.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4.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5.工程验收过程合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五、禁止性要求:无六、受理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八、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九、申请材料(一)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规定,工程预验收申请单位应填写《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3份,并提交以下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要求的材料: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2.监理文件。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4.竣工验收文件;5.建设工程档案。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施工图报审单及建筑面积审定单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包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业主);5.工程竣工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施工企业);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监理单位);7.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8.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设计单位);9.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0.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11.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12.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13.工程质量保修书;14.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含节能措施、围护结构热工指标等节能使用说明);1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的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6.提供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效凭证材料。

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办事指南(建筑、市政工程)

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办事指南(建筑、市政工程)

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办事指南(建筑、市政工程)••••事项办理所在位置:事项名称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办事指南(建筑、市政工程)事项类别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申报(公共服务)(市质安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行政监督检查)(市规划委)、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市消防支队)、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人防办)、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人防办)、建设项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市政园林局)、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绿地率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市政园林局)、新建(改、扩建)项目通信配套建设竣工验收(公共服务)(市通信管理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气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共服务)(市水利局)、建设项目竣工土地复核验收(行政监督检查)(国土房产局)、建设工程档案认可(行政确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共服务)(市建设局)审批单位市质安站、市规划委、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市政园林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国土房产局、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设局审批条件(一)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申报 1.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2.竣工预验收提出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3。

符合GB50300-2013、GB50141—2008、GB50268—2008、CJJ1-2008、CJJ2—2008规定的验收条件。

(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1。

规划部门出具验线意见的《厦门市建设工程±0。

00验线报备表》; 2.规划部门出具验线意见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验线检查表》;3.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或《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

消防设施经检测合格;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出具《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详解.pdf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详解.pdf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详解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15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序号备案所需文件提交文件指引1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中下载备案表(GD-E1-916)①表中的“竣工验收意见”是指“竣工验收备案意见”,请五方责任主体加备案意见“同意竣工验收备案”并盖公章,勘察单位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注册结构、建筑工程师、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和监理公司的项目总监签名并盖有效的执业章;②表中的时间请填提交备案资料的时间;③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如有变更,请提供变更批准文件(工商登记);④建造师和总监如有变更请提前到建设局变更施工许可证信息;⑤同一项目所有不同参建单位(有单独施工许可证的,例如桩基础,装修、钢结构,幕墙等)也必须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总监签名盖有效的执业章。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每一施工许可证原则上要求整体备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分批备案,由建设方提出申请,填写《分期竣工验收备案说明表》和《各期竣工验收备案情况汇总表》。

备案提交的所有资料(表格和文件)所包含的信息内容必须与施工许可证相符。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省统表GD-E1-914,五方责任主体盖公章,总监和建造师盖有效的执业章。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只需要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不需要附件。

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原件各一份)①工程验收报审表省统表GD-E1-91,施工、监理单位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盖有效的执业章。

②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省统表GD-E1-99,监理公司盖公章,总监盖有效的执业章。

如有多个监理单位应各出具质量评估报告。

③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省统表GD-E1-97,GD-E1-98,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盖公章,执业注册章。

竣工验收备案的业务流程

竣工验收备案的业务流程

竣工验收备案的业务流程一、啥是竣工验收备案呀。

竣工验收备案呢,就是工程竣工之后,要向相关部门报告一下这个工程已经完成了,而且各项指标都合格啦,可以正式投入使用啦。

这就好比咱们做完了一件超级大的手工,得让老师(这里就是相关部门啦)看看是不是真的达到标准了,然后在小本本上记录一下,表示认可了呢。

这可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哦,如果没有这个备案,那这个工程就像没有“身份证”一样,是不可以合法使用的哟。

二、开始准备材料啦。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这个报告可重要啦,它就像是这个工程的“成绩单”,里面详细记录了工程的各个方面,比如说工程是不是按照设计图纸来施工的呀,施工过程中有没有出现啥问题呀,这些问题又是怎么解决的呢。

它得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一起签字盖章,就表示大家都认可这个工程完成得还不错呢。

2. 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咱们盖房子也好,做其他工程也好,得按照规划来呀。

这个规划许可证就像是这个工程的“准生证”,说明这个工程的出生是合法合规的。

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呢,就是工程完成之后,看看是不是真的按照当初的规划来做的,就像孩子长大了,看看是不是和小时候预想的一样呢。

3.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这个报告是质量监督部门给出的。

质量监督部门就像一个严格的裁判,一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盯着呢。

他们会检查工程的质量是不是符合标准,从建筑材料到施工工艺,都要检查。

这个报告就是他们对工程质量的一个评判,要是这个报告不过关,那竣工验收备案可就难喽。

三、提交备案申请。

当咱们把这些材料都准备好之后呢,就可以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啦。

这时候就像把自己精心准备的作业交给老师一样,心里还怪紧张的呢。

提交申请的时候呀,要确保材料都齐全,要是少了啥,那可就像去考试忘带笔一样,多麻烦呀。

四、部门审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呢,就会开始审核啦。

他们会仔细检查每一份材料,看看是不是真实有效,工程是不是真的达到了可以备案的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近年来,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由于房子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建筑工程的验收和消防备案显得格外重要。

这对于我们一直关注城市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程序,这一过程是在建筑工程完成后,由工程建设单位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的。

经过正式验收后,工程才能进行投入使用。

竣工验收需要提交相关准备材料,具体验收标准是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

在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建设单位需要向消防部门提交有关消防方面的材料,包括消防安全规划、建筑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施验收报告、消防设施操作规程等文件。

建设单位应该配备相关的消防设施以保障消防安全,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泵、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施配套材料等。

提交的消防材料应该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同时在验收过程中,消防部门将会使用专业的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需要在完成建筑工程后,及时提交相关的消防资料,并且在验收过程中耐心协助消防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及时解决验收中产生的问题,确保建筑工程完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消防备案办理消防备案是指建筑物(结构)内部的消防设施通过验收合格后,需要向地方消防部门进行备案的程序。

备案后,消防部门将会制定消防计划,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建筑物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状态。

进行消防备案需要完成的程序包括两个,分别是建筑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

建筑消防验收是保障建筑安全的过程之一,消防备案则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序。

在完成建筑消防验收后,建筑业主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地方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备案申报,及时办理消防备案手续,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在消防备案申报中所需要提交的消防材料包括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消防设施分布图、消防设施说明书、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消防检查报告、建筑使用性质证明等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第一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一、备案方式网上备案二、备案范围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四、申报材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管辖分工支队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0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5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5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指引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指引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指引
一、备案前准备工作:
1.资料准备: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结果告知书、竣工样板等。

2.备案申请:填写备案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缴纳备案费: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备案费用。

4.组织人员:确定备案负责人和备案工作小组。

二、备案材料的提交:
1.备案申请的递交:将备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建设主管部门。

三、备案意见的出具:
2.备案意见的出具:审核通过后,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备案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备案结果的公示:
1.备案公示:建设主管部门将备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2.备案结果的查询:建设单位或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网站查询备案结果。

五、备案证书的颁发:
1.备案证书的颁发: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备案意见,颁发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书。

2.备案证书的管理:建设单位需妥善保管备案证书,备案证书为建筑工程竣工的有力证明。

六、备案后工作:
1.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按照备案意见进行竣工验收。

2.使用管理: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进行建筑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如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如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如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性在完成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中,竣工验收备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通过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仅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还可以规范工程的使用流程,确保工程达到使用标准并符合相关规定。

以下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流程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首先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

2.向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准备完申请材料后,需要将申请材料递交给主管部门。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主管部门可能包括市政府、建设局、住建委等。

递交申请时,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将所有材料一并提交。

3.现场验收提交申请后,主管部门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人员将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检查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还需要核对相关证明文件和报告的真实性。

4.验收结果审批验收结束后,主管部门将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批。

如果工程符合验收标准,主管部门会批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如果工程存在问题或不符合标准,主管部门将指导申请人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5.备案及公示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主管部门会将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或建议。

公示结束后,备案结果将正式生效。

三、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注意事项1.准备材料要完整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准备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任何虚假材料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备案结果被撤销。

2.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如果违规操作,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甚至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核心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指南一、流程图二、提交资料清单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复印件核对原件)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填制)35、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申请表(施工、监理单位填制)3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填制)27、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填制)28、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填制)2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填制)3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复印件核对原件,仅市政建设项目需提供)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证(规划部门出具,复印件核对原件)1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安消防部门出具,复印件核对原件或提供网上备案号和验证码)13、建筑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文件(环保部门出具,复印件核对原件)14、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施工单位填制)315、《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单位填制,仅商品住宅需提供)16、人防验收意见书(区人防办出具)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安监站出具,原件)318、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或招标办免标文件复印件)119、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120、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燃气公司出具,复印件核对原件)21、电梯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质监站出具,复印件核对原件)22、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民用建筑工程需要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23、经工程发包、承包双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认可的工程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证明(原件)24、预拌砂浆使用报告、预拌砂浆购销合同、有效发票、厂家的产品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使用报告原件、其余为复印件核对原件区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出具,办理地点:市桥东环路工程监督大楼,联系电话:84896283。

2009年6月26日前开工的项目不需提供)25、地名命名审核批复(单体1000平方米以下不需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地点:区政府东副楼二楼地名办联系人:郑月利联系电话:84693490)三、注意事项1、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集齐备案应提交的所有资料方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服务指南.doc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服务指南.doc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服务指南1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服务指南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规划等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到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大厦301室)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存原件,大庆建设网上下载,盖公章)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存原件,网上下载,盖公章)3、大庆市建设局建设规费缴纳(减免)通知单;(审原件,存复印件,二楼计划科办理)4、大庆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联办单;(二楼监察支队办理)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原件,存复印件,需经规划验收)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原件,存复印件);7、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审原件,存复印件,特殊工程需要)8、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及移交书;(审原件,存复印件)9、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审原件,存复印件,工业项目提供环保验收文件,民用建筑工程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10、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及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审原件,存复印件)11、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合同中附件3,承发包双方盖公章),住宅建设工程项目还需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填写完整,存复印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记录》(存原件)社会评审意见书(审原件,存复印件)及质量保证金缴纳凭证(审原件,存复印件);1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存原件,监督站出具)13、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登记表;(审原件,存复印件,二楼建经站办理)14、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存原件,质量检查报告网上下载,盖公章)15、建筑节能专项备案表;(审原件,存复印件)16、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17、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一个温暖和谐永盛的家,一定有位胸怀大志,豁达大度,认真负责有担当的好男人。

一定有位温柔体贴,善良贤惠,尊老爱幼的好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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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壹、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且联审批试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办理事项
主办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协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三、承办部门
主办部门:市建委
协办部门: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
市环保局
四、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份(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1份(复印件);
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1份(原件);
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1份(原件);
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8、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9、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复印件);
10、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1份(原件);
11、《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原件)
12、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1份(原件);
13、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1份(复印件);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仍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份(复印件)。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且联验收项目)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筑竣工平、立、剖面图及竣工总平面图)2份(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1:500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附验线回单、含电子文档)1份(原件);
5、市政管线工程提交经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绘资料(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三)公安消防部门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1份(原件);
2、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2份(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2份(复印件);
4、《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1份(复印件);
5、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质量合格承诺书》、《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质量合格承诺书》、《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合格承诺书》、《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合格承诺书》)1份(原件);
6、《消防产品选用清单》,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1份(原件);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1份(复印件);
8、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1份(复印件);
9、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施工图或经中介审图X公司审查同意的施工图(总平面图、标准层及非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防排烟系统图)1份(原件)。

注:(1)第3条限2006年1月1日前已通过消防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消防设计的建设项目。

(2)第4条限2006年1月1日后经中介审图X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消防设计的建设项目。

(3)第8条应注明“此件和原件核对无误”,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环保部门所需材料
1、环保预验收(试生产):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保预验收(试生产)申请表3份(原件)。

2、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4种形式)5份(原件);
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污染物排放申请表(适用于以污染物排放为主的建设项目);
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2)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或环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验收调查报告2份(原件)(填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申请人不提供此项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主办部门政务办理中心提交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材料及专项验收材料。

2、主办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且在5个工作日会同协办部门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办部门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壹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主办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3、协办部门自接到受理书面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意见回复主办部门。

4、主办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决定,决定备案登记的,作出备案登记决定,核发《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决定不予备案登记的,作出不予备案登记决定,且说明理由。

主办部门因特殊情况未能在20个工作日内完
成审批的,经批准,能够延长5个工作日。

5、办理主办事项依法需要进行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估等事项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

七、网上下载表格
1、备案申请书: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2、规划验收表格:
4、环保验收表格:
申报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5号窗口
窗口联系电话:63672120
承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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