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X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16年12月发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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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恒大地产集团资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恒大地产集团资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恒大地产集团资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恒大地产集团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恒大地产集团内部资料管理,提高资料使用效率和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恒大地产集团内部所有部门、企业、子公司及其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管理制度由恒大地产集团董事会制定,并由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和颁布。

四、制度内容1.制度名称:恒大地产集团资料管理制度。

2.范围:(1)适用于所有涉及恒大地产集团业务的各类资料,包括电子文件、打印文件、录音文件、视频文件等。

(2)适用于所有资料的存储、传输、使用、删除等环节。

3.目的:(1)规范恒大地产集团内部资料管理,保障恒大地产集团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

(2)保护恒大地产集团的各类资料安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4.内容:(1)资料收集和存储1)收集资料:恒大地产集团的各部门应当在业务活动中积极收集必要资料,并将相关资料存储在专用的资料库中。

2)存储方法:资料库采取加密方式存储,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3)备份措施:定期对资料库进行备份,并把备份文件存储在另一台服务器上,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资料传输和使用1)资料传输:恒大地产集团在资料传输中采取密钥加密和数字签名等技术手段,保证资料传输的安全。

2)资料使用:恒大地产集团各部门在使用资料时,应当遵守业务流程,并在必要情况下进行审批。

(3)资料删除和销毁1)资料删除:资料应当在规定的保留期限到达后删除,删除操作需要审批并记录审批人姓名和时间。

2)资料销毁:恒大地产集团内部资料库销毁需要一定的记录和程序,资料销毁需要审批,并由指定的人员实施。

5.责任主体(1)资料收集和存储:由各部门负责。

(2)资料传输和使用:由使用资料的各部门负责。

(3)资料删除和销毁:由资料库管理员或指定的报废人员负责。

6.执行程序(1)所有部门应当在业务活动中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收集必要资料。

(2)收集到的资料应当根据要求存储在专用的资料库中。

恒大集团区域公司管理办法共5页

恒大集团区域公司管理办法共5页

汇城集团区域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人事管理1、各区域公司组织机构设置需要报集团审批;2、各区域公司定岗定编需要报集团审批;3、各区域公司薪资结构需要报集团审批;4、各区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必需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5、各区域公司之间的人事调动,必需报集团审批;6、被集团解雇的人员,各区域公司不得再录用;7、各区域公司必需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8、各区域公司四险一金方案必需报集团审批;9、各区域公司花名册应于每月28日报集团备案;10、各区域公司必需建立统一的人事档案;11、集团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转往驻地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1、财务由集团统一管理,对外提供财务报表,必需由集团审批;2、资金由集团统一管理,各区域公司应于本月25日前提交下月资金计划,集团应于当于1日前,将资金计划汇总完毕,报集团领导审批,并下发;3、贷款计划与方案,对外提供的报表及材料,必需报集团财务及董事局主席审批;4、贷款、还款、贷款安排费、贷款担保须由集团审批;5、各区域公司利息支出由各区域公司自行审批;6、各区域公司对外付款,1000万元以下由各区域公司审批;1000-2000万元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2000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7、超计划的付款,单笔超计划10%以内,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累计支付超计划1%以内,总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由各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超计划10%-20%,金额在100-200万元,累计支付超计划1%-2%,总金额在200-500万元,报董事局主管领导审批;超过以上权限,报董事局主席审批;8、费用报销与日常经营性支出审批由各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各区域公司只有一个项目的,年度招待费不超过80万元,每增加一个项目,增加年度招待费30万元;9、各区域公司人员借备用金,由各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单个公司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10、新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以内,由各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车辆无论金额大小,必需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11、各区域公司对外投资、捐赠、抵押、担保、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恒大地产管理制度范文

恒大地产管理制度范文

恒大地产管理制度范文恒大地产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恒大地产的管理行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恒大地产的员工,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恒大地产拥有制订和修改本制度的权利,并将制度的内容以适当的方式向员工进行公示和解读。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及后续修改和更新,将由企业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并向员工进行传达和解释。

第五条:恒大地产鼓励员工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完善本制度,并对员工合法提出的建议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一条:所有新进员工必须按照恒大地产的规定,递交入职手续,包括填写入职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新进员工在入职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和公司制度,通过岗位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新进员工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遵守岗位要求,严禁擅自超越权限从事与岗位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新进员工在入职后,必须接受一段时间的试用期,期间需要经过公司的考核评估,达到规定要求才能正式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但不享受正式员工的权益,公司有权终止其合同。

第六条:新进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财产、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第三章绩效管理第一条:绩效管理是恒大地产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对绩效优秀的员工予以奖励和提升,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辅导。

第二条:绩效考核基于恒大地产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以员工的工作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第三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临时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主要用于评估员工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临时绩效考核用于评估特定任务或项目的完成情况。

第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将成为员工升职、调薪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优秀的员工将给予奖金、晋升以及其他相应的奖励措施。

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范文

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范文

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范文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恒大房地产公司的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恒大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实施机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恒大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框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五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营销部、开发部、物业管理部、财务部等机构,明确职责和权责。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合作和沟通,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营销部负责开展市场调研、策划开发项目、销售推广等工作,协助公司实现销售目标。

第八条开发部负责项目规划、土地收购、设计施工等工作,确保项目的按期交付。

第九条物业管理部负责房地产项目的后期服务管理,包括物业维护、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维修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控制等。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规范第十一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决策流程,确保项目的科学合理。

第十二条项目决策流程应包括项目申报、论证评审、审批决策、实施执行和效果评估等环节,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十三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控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控制。

第十四条项目管控制度应包括项目计划编制、资源配置、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环节,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十五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与业主、供应商等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签订、履约管理、争议解决等环节,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四章人才培养和激励第十七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注重人才的培养和激励,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人才培养机制应包括员工培训、轮岗交流、晋升选拔等环节,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各地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方案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并发文执行。

第二条各地区公司制定、调整本单位薪资结构体系以及工资调整方案,须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各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干部的入职、任免、工资、奖惩、解聘等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其领导班子分工及调整须报集团高层会议于每月上旬研究后实施。

第四条各地区公司中层干部及一般员工的入职、任免、工资、奖惩及离职等由各地区公司决定并按章办理,不符合公司入职及提拔晋升条件的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与集团系统各单位之间的人事调动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并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办理。

第六条凡在集团系统被辞退、开除以及自行离职的人员,各地区公司一律不得录用,特殊情况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七条各地区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案须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各地区公司须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版本须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地区公司均须按照集团规定由专人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编制花名册,并于每月28日前将花名册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十条各地区公司员工入职、离职办理时间及转正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每月1日。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外派员工的人事关系由当地公司负责,确需申请继续在广州购买社保的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集团驻地直管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其考勤由当地公司负责,每月30日中午12:00前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管理模式财务由集团统一管理,统一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报表须经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模式1、资金由集团统一计划管理。

各地区公司在每月最后三天申报下月月度及周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中心最迟于次月一日前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并下发。

财务必须严格执行资金计划,资金中心负责对地区公司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恒地司人字[2008]第07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理顺培训管理关系, 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打造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系统的培训主要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部门业务培训、专题培训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中心为集团系统培训归口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集团系统各类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入职培训、集团专题培训及工程硕士班统筹安排等;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地区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作为集团系统培训业务的具体协作部门,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统一培训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业务培训及专题培训等。

第二章培训需求与计划第四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培训需求调研及培训效果总结反馈工作,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1、集团总部各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将《部门详细培训计划》(见附件一)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中心汇总。

年度培训计划最终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中心于每年12月31日前下发;2、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每年12月15日将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公司详细培训计划》(见附件二)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3、集团各单位每年6月30日前结合本单位整体工作部署及本制度要求,可对本单位下半年培训计划予以调整,调整计划须报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提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第五条集团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各类培训计划协调、准备、落实会议场地和培训设备等。

第六条集团各组织培训责任部门在申报培训费用前,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财务中心据此列支费用。

第三章员工入职培训第七条集团总部、建筑设计院、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的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1、入职培训对象为集团总部、建筑设计院、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前两个月的所有新入职员工;2、入职培训原则上安排在偶数月的首个周末;3、入职培训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0小时(不包含培训考核及评估时间);4、培训授课讲师原则上为集团总部中层及以上领导;5、入职培训试卷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编订;6、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总部(含直属人员)、建筑设计院入职培训试卷评阅工作;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负责本单位入职培训试卷的评阅工作。

XX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

XX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

XX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理顺、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管理,规范、完善下属公司的内部运作,为集团系统的持续、快速、稳健发展奠定基础,经集团董事局研究决定,对原《恒大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进行重新制定如下。

注:下属公司指地产集团中非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各广州地区公司,包括荆州建筑设计院、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金碧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广州力拓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佛山恒大金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各下属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如需调整,其调整方案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经集团公司执行总裁、总裁签署意见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二条各下属公司定岗定编方案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经集团公司执行总裁、总裁审批后实施(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定岗定编,定岗定编方案须在每年12月上报审批)。

第三条各下属公司须参照集团公司工资结构制定本公司工资标准,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总裁签署意见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各下属公司年度工资调整方案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经集团公司执行总裁、总裁签署意见后,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各下属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干部的入职、任免、工资、奖惩及解聘等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总裁审批后执行,总经理需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各下属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入职、任免、工资、奖惩及离职等由各下属公司决定、办理,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不符合公司入职条件的须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审批。

第七条各下属公司与集团系统其它公司之间的人事调动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总裁审批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办理调动手续。

第八条凡在集团系统被辞退、开除以及自行离职的人员,所有下属公司一律不得录用,特殊情况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审批。

恒大房地产开发集团管理制度汇编

恒大房地产开发集团管理制度汇编

恒大房地产开发集团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部份房地产组织系统及定岗定编和职位说明书第二部分房地产企业文化系统第三部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第四部份房地产培训系统第五部份房地产绩效考核系统第六部份房地产激励系统第七部份房地产工资福利待遇系统第八部份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第九部分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第十部份房地产财务管理系统第十一部分房地产文具用品定额发放管理办法第十二部分房地产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三部分房地产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第十四部分房地产印章管理规定第十五部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种类及相关规定第十六部分房地产关于公文程序的管理办法第十七部分房地产公司采购管理管理办法第十八部分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九部分房地产招标评标标准第二十部分员工行为规范手册第二十一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部分房地产开发管理细则第二十三部分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工地例会制度第二十四部分房地产工程施工图管理制度第二十五部分房地产工程现场施工图审制度第二十六部分房地产工程施工图设计交底制度第二十七部分房地产施工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部分房地产工程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二十九部分房地产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第三十部分房地产工程施工控制程序第三十一部分房地产工程变更控制程序第三十二部分房地产工程监理管理程序第三十三部分房地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第三十四部分房地产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三十五部分房地产工程合同制定管理第三十六部分房地产工程合同执行管理第三十七部分房地产工程工程成本监测及核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部分房地产工程工程计价管理规定第三十九部分房地产工程计量管理规定第四十部分房地产工程经营资料管理规定第四十一部分房地产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第四十二部分房地产工程项目开工基本条件规定第四十三部分房地产施工标准间及施工工艺样板管理办法第四十四部分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风险与环境因素识别程序第四十五部分房地产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质量控制程序第四十六部分房地产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四十七部分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八部分房地产销售价格折扣控制程序第四十九部分房地产营销费用控制程序第五十部分房地产招商管理细则第五十一部分房地产招商客户开发工作规范第五十二部分房地产招商租赁谈判工作规范第五十三部分房地产招商部品牌主力店对接管理办法第五十四部分房地产招商租赁售后服务工作规范第一部份组织系统一、房地产公司组织机构图4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定岗定编和职位说明书管理体制是一种严密的、合理的、形同机器那样的社会组织,它具有熟练的专业劳动、明确的职权划分、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及金字塔式的等级服从等特征,从而使其成为一种系统的管理技术体系。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项目公司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房地产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目标是:通过科学的管理和高效的运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部、开发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办公用品采购等。

2. 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场所的维护、车辆管理、员工福利等。

3. 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包括企业形象宣传、员工活动组织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工作。

2. 负责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

3. 负责公司的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分析等。

2. 负责公司的税务筹划和纳税申报等工作。

3. 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十条市场营销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工作,为公司的项目开发提供市场依据。

2. 负责公司的项目策划和营销推广工作,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1000字

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1000字

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地产集团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下属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日趋复杂。

为了更好地规范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的管理,提高其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适当的管理办法对于集团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一、管理机构地产集团下属公司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在经营决策、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行使领导工作。

二、管理权责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机构应履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职责,依法依规管理公司的人员、财务和资产等。

三、管理程序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的管理程序应包括:1.经营计划确定和实施: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工作任务,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定并贯彻执行公司制度和规章制度,管理公司职能部门,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财务管理:对公司资产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定有效的预算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审核、监督和管理。

4.人事管理:负责公司职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绩效评价,调配、晋升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5.业务拓展:设计和研发公司业务拓展方案,不断开拓新的业务渠道,提高公司的营业额和盈利水平。

6.安全生产: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管理标准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的管理标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严格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2.科学管理:执行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

3.勤勤恳恳:积极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潜力,在岗位上做出贡献。

4.诚信经营:以诚信为本,保持合法、公正、透明的经营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管理监督地产集团应定期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下属公司反馈监督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

下属公司要接受监督检查,积极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恒大地产集团品牌维护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品牌维护管理办法

恒产集团品牌维护管理办法为适应公司新发展阶段的需要,本着对股东、股民负责的态度,以“新起点、新理念、新思维、新标准”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公司品牌维护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美誉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特制定《恒产集团品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采访管理第一条设立集团和地区公司新闻发言人制度,职责为代表集团和地区公司对外发布公司信息、回应新闻事件、引导舆论方向。

第二条集团总部新闻发言人由集团总裁兼任,在工作繁忙或不便情况下,由集团总裁授权集团分管营销品牌中心副总裁或总裁助理兼任;各地区公司新闻发言人由各地区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

第三条集团总部新闻发言人履行职责的容围:集团公司发展情况、各类数据资料及涉及企业的新闻事件。

第四条地区公司新闻发言人履行职责的容围:地区公司所辖项目开发建设、优势及卖点等具体情况。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人员),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信息,不得回应新闻事件、不得擅自引导舆论方向。

第六条新闻发言人履行职责程序:1、集团总部新闻发言人履行职责原则上必须得到董事局审核确认;涉及集团总体财务数据、经营数据、销售数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等敏感数据及计划的有关信息的披露,必须由营销品牌中心与投资者关系部书面统一意见并获得董事局审核确认。

2、地区公司新闻发言人履行职责必须得到地区公司领导班子审核确认;凡超越发布围,特别是涉及集团总体财务数据、经营数据、销售数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等敏感数据及计划的有关信息的披露,需书面报告营销品牌中心,由营销品牌中心与投资者关系部书面统一意见并获得董事局审核确认。

第七条新闻发言人注意事宜:1、预先翔实了解相关事件或新闻报道的背景、社会影响及潜在危机;2、根据集团品牌战略方针、年度和阶段性品牌推广主题,预先策划制定统一的对外发布口径和表达方式,积极回应、有效引导;3、任何时候,必须正面突出和维护集团品牌及集团领导人形象;4、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容及程序履行职责。

地产运营公司管理制度

地产运营公司管理制度

地产运营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产运营公司的管理活动,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地产运营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公司日常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地产运营公司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得违背公司规定行事。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召集,讨论和决定公司重要事项。

第六条公司设立人事部、财务部、市场部、运营部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公司相关业务。

第七条公司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明确各部门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共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第十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要求员工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四条公司严禁员工违反公司规定,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收支管理和统计。

第十六条公司制定财务预算,合理分配公司的财政资源,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公司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第五章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公司设立市场部门,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和营销活动。

第二十条公司制定市场营销计划,各部门配合完成公司的市场目标。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求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市场推广活动,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要求严格执行市场价格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第六章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员工招聘制度,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员工。

恒X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12月发文版

恒X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12月发文版

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各地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定岗定编方案、薪资结构体系及员工年度薪资调整方案由地产集团统一制定,经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执行。

第二条各地区公司协助总经理助理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任免、调动、解聘等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汇总、审核,报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后,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执行。

各地区公司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及其他员工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内部调动、任免、奖惩、解聘等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执行。

第三条凡在集团系统被辞退、自行离职的人员,及不符合入职条件、提拔条件的人员,各地区公司一律不得录用、提拔;特殊情况需录用、提拔的,每月1日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汇总、审核,报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各地区公司领导班子职能分工调整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汇总上报地产集团各业务口直管副总裁审核,每季度首月1日再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

各地区公司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的调整及项目分管情况须每月25日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备案。

第五条员工调动各地区公司之间及与地产集团其他单位之间的人事调动每月1日审批,其中三线项目总经理的调动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地区公司其他员工的调动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执行;员工调动每月呈地产集团董事长阅。

第六条地产集团总部对地区公司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指令或工作失职,从而决定给予的警告、通报批评、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辞退等处分由地产集团各业务口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员工请假及出差各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的请假由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其考勤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审核,于次月15日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阅。

各地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的请假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国内出差及随行人员报上一级领导阅,每月31日前由地区公司人事行政部汇总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由其定期对出差人员及出差合理性进行监管。

XX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地产项目部管理工作,提高经济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侧重对项目投资的计划管理、档案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变更费用管理、预(结)算、工程款支付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涉及经营管理的其他方面内容按公司的相关部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三条计划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年度开工、复工、竣工交用、完成工程投资指标等。

(二)项目建设计划:包括开发房屋的种类、结构、层数、层高;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数量及比例。

(三)质量目标计划:包括工程合格率、优良率。

(四)工期目标计划:包括项目建设周期、竣工交用率等。

第四条由地产项目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年度建设项目工程费用投资计划。

第五条由地产项目部负责对年度开发项目工程费用投资计划,进行修订,报请主管领导、总经理审阅后确定。

第三章内部档案管理第六条合同(协议)签定后,由合同(协议)承办人将合同(协议)正本,有副本的保留副本一份,连同《经济合同汇签单》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并交公司存档;同时将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分别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合同(协议)档案管理以项目为单位独立立卷,卷内材料应包括签订合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文字材料,如请示、批复、报告、表格、招投标等文件及资料。

立卷时,按项目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

第八条工程预(结)算报告,由相关部门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加盖公司专用章存档。

第九条工程预(结)算资料以项目为单位独立立卷,卷内材料应包括工程预(结)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结算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原件),招投标文件如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联系通知单、预算(结)书等预(结)算等文件及资料。

立卷时,按项目的实际进度分土、水、电等专业以时间顺序排列。

第十条有关部门各项工作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复印件由专人保管。

第十一条案卷卷首为卷内文件目录,案卷封面名应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内容。

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工程建设管理与考核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工程部为工程建设的责任部门;第二条建设工程的竣工标准:1、毛坯竣工标准:工程全面完工含外墙装修,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或该栋建筑物相邻30米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含屋面按照批复的总规要求全面完工含地下室及地下机械停车库,所有临时建筑、构筑物拆除完毕;高层含中高层、小高层主体工程完工后90天内、多层含情景洋房、低密度住宅主体工程完工后12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竣工标准;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2、精装竣工标准:在毛坯竣工的基础上,室内装饰工程全部完工;高层含中高层、小高层主体工程完工后150天内、多层含情景洋房、低密度住宅主体工程完工后18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竣工标准;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三条建设工程交楼标准:各项工程全面完工,在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前完成相关验收并取得以下验收合格证书或意见书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及当地政府规定: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质量监督意见书;3、电梯使用许可证;4、人防验收备案表;5、消防验收意见书;6、环保验收意见书;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8、交楼许可证;毛坯交楼的主体工程完工后180天内,豪装交楼的主体工程完工后24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交楼标准;否则,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或开发部经理100元、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二节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第四条新开发项目在总规非正式批复一周内、开工前,由综合计划部牵头,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参加人员为主管工程领导、项目总经理、总工室、当地建筑设计院、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招投标部、开发部、合同管理部、营销部、管理及监察部、物业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查通过后,由综合计划部负责将方案三天内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综合计划部经理500元;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的内容附: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会签审批表:1、施工给水系统:给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及用水计量等;2、施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排水量等;3、施工用电系统:施工用电线路走向规划、用电总容量、用电计量等;4、施工道路系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永久规划路的关系等;5、施工场地划分、围蔽及临时设施的规划: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满足销售需要等;6、施工场地的土方平衡: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及标高协调、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等;7、制定项目各期开发建设计划及分批销售计划;8、制定招标计划;9、制定主体总包及各类专业分包合同提交计划;10、制定开盘前甲供材料采购供应计划;11、制定项目出图计划;12、地区总工室制定小区设备用房规划包括供水、供电、供煤气、备用电源、电信、消防、供暖、污水处理等,确保满足首期交楼需要;13、制定项目各期分批移交物业管理计划;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综合计划部联合工程技术部对综合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未落实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并制定整改计划;管理及监察部考核;第五条在工程开工前须召开一次由工程部经理组织管理及监察部、工程技术部、全体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以上参加的工程建设交流会;工程开工后,每季度再召开一次;未召开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工程建设交流会内容:1、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联系方式;2、工程部介绍公司的运作模式、验收程序、甲供材申报、供应流程及进度、签证、结算申报流程等;3、施工单位介绍工程质保体系、自检程序及质量、进度、安全的保证措施;4、工程部对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交底;5、工程部提出需施工单位整改的较为重大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方面问题,施工单位表明态度;6、施工单位就技术交底和工程部要求提出意见,表明态度;7、施工单位就施工中其他需协调的问题提出意见;8、工程部就施工单位的问题进行解答;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3天内报工程技术部、管理及监察部备案;第六条工程部应严格按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通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停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两级以上工资处罚;工程技术部考核;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每月组织对各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给予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领导问责、降薪、降职的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每月专项检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对工程部整改不及时的,经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后,给予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领导问责、降薪、降职的处分;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地区公司董事长须1小时内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时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报集团品牌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否则给予降三级工资处分;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工程部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处理;预估损失金额2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由工程主管领导组织工程技术部、工程部、总工室、合同管理部、管理及监察部等部门及相关单位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界定,形成书面资料,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关单位违约责任;20万以下的由工程部负责人按以上程序处理;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罚主管工程领导或工程部经理1000元;管理及监察部考核;第七条项目主体开工前,工程部负责组织总工室、工程技术部、营销部、预决算部及主体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审查通过后报主管工程领导48小时内完成审批;各专业重大施工组织方案桩基础、基坑支护、园建工程、豪华装修、钢结构安装、泛光照明、空调通风工程、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高支模、悬挑脚手架、大型土方开挖、基坑降水等必须报工程技术部审核后报主管工程领导审批,如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工程技术部在审核时,须给出明确意见;凡是作为结算依据并影响造价的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提出并报价,并经工程部审核后报工程技术部、总工室、招投标部、预决算部组成的评审小组审核,再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否则不予认可须列入合同条款;未审核就施工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如造成增加较大成本,给予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主体及各专业重大施工组织方案审批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48小时内提交一份给预决算部;工程技术部每季度对上述各项施工组织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审批方案实施的:属于合理的部分,须督促工程部修订施工组织方案,并报预决算部备案;属于不合理的部分,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并督促制定整改计划;第八条开盘前施工阶段,由工程部组织各施工单位尤其是土方、主体、园林、园建、钢结构、装修等单位分区域制定工作面移交方案,内容包含:管网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完成时间、施工道路施工时间、苗木施工时间、园建结构施工时间、钢结构施工时间、装修进场时间及雨季、夜间施工措施;同时工程部须派专人督促、跟踪乙供材生产、加工、运输计划;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管理及监察部考核;第九条项目发售前30天,营销部负责组织汇总工程部、综合计划部、开发部意见,确定项目的竣工及交楼时间,并提交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批准,再报集团营销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确定;否则,扣罚营销部经理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十条项目主体、土石方、地基及基础、支护、园建、装修在招标立项前,由招投标部组织工程部、合同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到现场开会,主管招投标领导主持,工程部负责人参加,落实针对上述各合同的立项及合同前期信息的反馈;上述各合同及其它各专业合同签订后7天内、开工前,由招投标部组织合同管理部共同对工程部进行合同交底;否则,扣罚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经理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招标策划及技术准备工作必须完善、准确,如定标后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成本较多增加或工期较大延误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罚;如不同合同出现施工范围重复或漏项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1000元;合同管理部考核;园建工程招标立项、策划必须具有准确性、可行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每次扣罚10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1、将不具备连续施工条件的区域划分为同一合同范围,各区域施工间隔超过3个月,总工期超过1年并造成施工单位三次及以上进退场;2、一般情况下自定标之日起计超3个月未开工的;第十一条地区公司董事长每月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月度工程建设会,总结上月工作、部署下月任务,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讨论索赔反索赔风险与措施;会议决议由综合计划部负责纳入地区公司内部考核;第十二条地区公司综合计划部每月制定内部工作计划,经管理及监察中心审定后,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发文执行;综合计划部负责督促落实并考核,考核结果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在计发本月的各项奖金中执行,考核结果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对计划质量差、漏项严重或内部考核流于形式的,经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后,给予综合计划部负责人问责、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第十三条对地区公司各部门由于责任问题导致工作重大延误的,综合计划部可提出降薪、降职直至免职处分的意见,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执行;对综合计划部督促不力、毫无作为的,经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后,给予综合计划部负责人问责、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第十四条对工程建设长期滞后但未能采取有力措施的,经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后,给予综合计划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主管工程领导、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问责、降薪、降职直至免职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由于工程建设原因导致交楼延期的,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给予工程部经理、主管工程领导、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降薪、降职直至免职处分;由于资格审查流于形式且招标质量很差,导致开盘或交楼延期的,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给予招标部经理、主管招标公司领导降薪、降职直至免职处分;由于开发报建原因导致开盘延期或交楼前配套未能开通或验收手续不齐的,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给予开发部相关责任人及各级领导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处分;第十五条每期地下室、主体工程、装修及园林工程图纸下发后10天内、开工前,工程部必须组织召开由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主持的,由总工室、预决算部、工程技术部、物业公司以及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大规模图纸会审;其它专业图纸下发一周内、开工前,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工程部于图纸会审后2天内将会审记录提交总工室确认,总工室接到会审记录一周内下发经总工室确认的会审记录给与会部门;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或总工室主任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涉及到按合同总价包干的项目,如道路、钢结构等,在招标前工程部必须组织总工室、预决算部、工程技术部以及设计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招投标部考核;会审质量低,明显应发现而未发现的较为重大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和后续施工中暴露的,对参加会审的相关人员问责处理;工程技术部、招投标部考核;第十六条新项目必须在规划方案下发后三天内沿小区道路外3米围蔽独立的中心园林、销售中心及销售环境施工区域,避免交叉施工;未按规定实施的,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三级工资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第十七条营销部必须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售楼部、样板房位置,确定销售平面及销售围蔽的平面布置图、样板房数量及装修标准,明确售楼部和样板房的软装工程数量及有关要求,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再报集团营销中心审批;否则,扣罚营销部经理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审批通过后两天内由集团营销中心书面通知集团设计院、管理及监察中心、招投标中心及园林集团,每延迟一天扣罚营销中心总经理1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工程部于销售前15天完成销售环境的围蔽,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营销部考核;第十八条每期工程第三层楼面结构完成后三十天内,工程部应组织完成第三层中各户型的砖砌体,在墙地面上以色笔标出所有预留预埋件和设备布置示意开关、插座、强弱电箱、预留电线管、预埋水管、门洞尺寸等;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每期工程第三层砖砌体完成后两天内,总工室牵头组织工程技术部、工程部、预决算部、开发部、营销部、物业公司等各部门及施工单位进行综合会验;否则,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完成三层会验两天内,总工室整理出验收意见,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发给三层会验参加部门,七天内下发设计文件;否则,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三层会验时,工程部必须建立材料样板间,由材料计划员负责管理,并建立样板入库、借出、归还台帐;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现场样板每丢失一件,扣罚责任人500元;总工室考核;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中,实行样板先行制度;样板施工完毕,涉及施工工艺做法、施工质量标准的,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审批;涉及外观效果的,报总工室和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大面积施工,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各部门在接到工程部验收通知起24小时内验收完毕,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罚;工程技术部考核;一、施工过程中需做样板的有:1、外墙饰面砖、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幕墙、栏杆等;2、室内墙地面砖含石材、木地板、地暖、内外保温;3、室内墙面、天花吊顶的扇灰及油漆;4、大堂、电梯前室的所有装饰;5、室外园建装饰、道路及广场的铺装面层等;6、室内外砖砌体及批荡;7、主体结构的钢筋及模板;8、预制构件的安装等;9、烟风道、给水管敷设、楼板管根吊洞、防水工程;二、施工样板验收的程序附:施工样板验收审批表:1、施工单位经三级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2、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部经理验收;3、工程部经理验收合格后,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的领导验收;三、对于入户门、木地板、地砖、阳台栏杆、铝合金、洁具、灯具、橱柜、阳台推拉门、电梯须做成品保护样板,经工程部经理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四、样板先行应设置样板区,在楼宇外集中施工展示;五、管理及监察部对样板先行执行情况,抽查比例不少于20%;第二十条每期楼宇发售15天前,销售方案中要求的销售中心、样板房、会所、商业街、销售电梯及销售区域周边园林等工程内容必须完成;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二十一条桩基础、地下室、主体、低压配电等工程在完工后三个月内工程部必须取得相关中间验收登记表;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第二十二条工程部内部验收合格后、实际交楼前,工程部负责通知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由地区物业公司主持,管理及监察部、工程部、营销部及施工单位参加;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第二十三条每期工程竣工前必须保证通水、电、煤气、供暖、电视、电信、邮政、智能化和紧急备用电源,完成相关道路、环境配套工程,并取得电梯、消防、煤气验收合格证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楼栋内外卫生环境达到星级标准;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开发部经理500元、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第二十四条主体及装修工程完工后,须在三个月之内完成竣工验收;其它工程包含勘察、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地基基础、智能化、水电、消防、园建工程、园林工程等完工后,须在两个月之内完成竣工验收;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的,给予工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管理及监察中心每月抽查比例不少于30%;第二十五条每季度初,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组织工程部、综合计划部、工程技术部、合同管理部对参建主体、装修、园建、铝合金、智能化、电梯、园林集团各项目部、力拓公司各项目部等主要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名,评价结果经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审批后报管理及监察中心,由管理及监察中心组织合同管理中心进行总体评比并形成专项报告;否则,扣罚主管工程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工程部组织总工室、工程技术部、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召开参建施工单位履约质量和履约能力评价会合同金额100万以下的由工程部独立评价,并将对参建施工单位评价意见经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报送招投标中心、合同管理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同时将评定为不合格的参建单位报集团监察室备案;未组织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合同管理部考核;不合格单位经监察室审核后,确认属实的,每单扣罚招投标部经理或集团招投标中心相关负责人、主管招标领导、地区公司董事长各5000元;合同管理中心负责考核;如监察室检查发现经备案的不合格单位仍被接受参加招投标的,每发现一单,给予招投标部经理或集团招投标中心负责人降一级工资处罚;合同管理中心考核;不合格单位主要表现为:队伍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等很差,造成工期严重延误或被迫更换施工企业,中标后不进场的或进场后退场的,以及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后所供的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在同等价格下质量特别差的材料供应商;第二十六条毛坯交楼的,开发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30天内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精装交楼的,开发部必须在精装竣工后30天内取得;每延迟一天扣罚开发部经理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二十七条毛坯交楼的,工程部、开发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75天内取得质量验收意见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豪装交楼的,工程部、开发部必须在豪装竣工后75天内取得;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或开发部经理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二十八条毛坯交楼的,开发部、工程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85天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豪装交楼的,开发部、工程部必须在豪装竣工后85天内取得;每延迟一天扣罚开发部经理或工程部经理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二十九条毛坯交楼的,开发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90天内取得该期楼宇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及全部分户图;豪装交楼的,开发部必须在豪装竣工后90天内取得;每延迟一天扣罚开发部经理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三十条营销部每月5日前召开会议,针对销售过程中工程部、总工室、物业公司等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反馈到相关部门及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并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未召开会议或未反馈的,扣罚营销部经理2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每月5日前,各部门应将营销部上月提出的相应问题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营销部,并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未将相应问题整改完毕或未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营销部的,扣罚相关部门经理2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三十一条预结算管理:1、工程进度款审批1工程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经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审批完毕并报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成后提交预决算部;2预决算部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部3小时内审核完毕后交财务部;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金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有关资料一次性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预决算部须在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送交合同管理部3小时内审核完毕,再交财务部;3财务部经办会计必须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表后的4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按审批权限报批;4审批同意付款后,由财务部负责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并在4小时内支付发票等手续须齐全;未按上述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工程部重复或提前申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超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500元、部门负责人200。

恒信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恒信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恒信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一、机构设置二、部门编制三、部门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开发管理制度一、项目选定程序二、方案策划与招投标三、工程施工招标四、合同的签订五、项目开发计划第四章 项目施工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二、施工计划与进度管理三、质量管理四、安全管理五、工程签证第五章 工程款决算支付管理办法一、工程进度款决算二、工程竣工决算三、工程款支付管理 第六章 销售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二、销售计划与方案三、销售过程管理第七章 检查监督制度一、检查监督体系二、人员考核三、部门考核四、房地产分公司考核 第八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九章 审计与审批制度一、基本原则二、审批事项及权限三、审计事项四、附则第十章 物资管理制度第十一章 印信管理制度一、印信管理的范围二、印信管理的责任三、印信保管和使用要求 第十二章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一、目的和依据二、工作要求三、操作步骤四、执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章 合同管理规定一、目的与原则二、适用范围三、职责分工四、一般程序五、其它规定第十四章 车辆管理制度第十五章 其它管理制度第十六章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一、员工工资组成二、员工考核办法三、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公司名称:青岛恒信置业有限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是具有独立资质的法人实体,自主经营、独立核 算、自负盈亏,自我承担有限民事责任。

同时本公司是江苏恒信建设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接受集团公司的宏观管理与微观 监督。

第三条经营方针: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 提下,科学管理,精心策划,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资源整合,对内坚持计划、实施、检查、监督、考核、反馈、兑现的有效管理体制,严格工作程序,在2005年以前实现年增长率100%,逐步发展成为行业内的一流企业。

同时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和规模效应,与集团内其他企业既能相互独立,又能联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组成可以抵抗市场风浪的“航空母舰”。

(完整word版)恒大地产集团地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恒大地产集团地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地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组织架构第一条物业管理中心对地区公司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及考核。

第二条地区物业公司由当地地区公司直接管理。

第三条地区物业公司组织机构设臵由集团统一制定并发文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地区物业公司定岗定编标准、薪资结构体系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拟订,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五条各地区物业公司员工年度薪资调整方案经物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地区物业公司定岗定编方案经物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地区物业公司维保修人员及配合营销人员的定岗定编方案,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签批后执行,报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第七条地区物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任免、解聘等须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并报物业管理中心备案;属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的,须报物业直管副总裁审批;属地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须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地区物业公司其他员工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调动、任免、工资、奖惩、解聘等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执行。

不符合公司入职及提拔晋升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汇总,物业直管副总裁审核,再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每月1日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地区物业公司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指令或工作失职,从而决定给予的警告、通报批评、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辞退等处分由物业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

第九条物业公司领导班子的分工调整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不得分。

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恒地司管字[2009]第013号第一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各地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方案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并发文执行。

第二条各地区公司制定、调整本单位薪资结构体系以及工资调整方案,须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各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干部的入职、任免、工资、奖惩、解聘以及领导分工安排等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各地区公司中层干部及一般员工的入职、任免、工资、奖惩及离职等由各地区公司决定并按章办理,不符合公司入职及提拔晋升条件的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与集团系统各单位之间的人事调动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并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办理。

第六条凡在集团系统被辞退、开除以及自行离职的人员,各地区公司一律不得录用,特殊情况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七条各地区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案须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各地区公司须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版本须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地区公司均须按照集团规定由专人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编制花名册,并于每月28日前将花名册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十条各地区公司员工入职、离职办理时间及转正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每月1日。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外派员工的人事关系由当地公司负责,确需申请继续在广州购买社保的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集团驻地直管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其考勤由当地公司负责,每月30日中午12:00前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管理模式财务由集团统一管理,统一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报表须经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模式1、资金由集团统一计划管理。

各公司在每月20日前申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中心必须在每月月末前五天报相关领导审批并下发。

财务必须严格执行资金计划。

2、贷款计划、方案、报表及相关材料须报集团董事局主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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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集团下属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各下属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定岗定编方案、薪资结构体系及员工年度薪资调整方案经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签署意见后,报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二条各下属公司一把手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任免、调动、解聘等经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签署意见后,报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各下属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含建筑设计院、装修设计院、园林设计院各专业总/副总工程师)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任免、解聘等经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执行,并每月呈地产集团董事长阅。

各下属公司其他员工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内部调动、奖惩、解聘等经下属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第三条凡在集团系统被辞退、自行离职的人员,及不符合入职条件、提拔条件的人员,各公司一律不得录用、提拔,特殊情况需录用、提拔的,每月1日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汇总、审核,报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员工调动各下属公司之间及与地产集团其他单位之间的人事调动每月1日审批,其中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含建筑设计院、装修设计院、园林设计院各专业总/副总工程师)的调动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公司其他员工的调动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执行;员工调动每月呈地产集团董事长阅。

第五条地产集团总部对下属公司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指令或工作失职,从而决定给予的警告、通报批评、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辞退等处分由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员工请假及出差各下属公司一把手的请假由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国内出差及随行人员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阅,每月考勤情况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汇总、审核,于次月15日报地产集团董事长阅。

部门一把手及以上干部的请假、国内出差由上一级领导审批,其中国内出差由下属公司人事行政部于每月31日前汇总报下属公司一把手阅,并由其定期对出差人员及出差合理性进行监管。

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的请假、国内出差由部门一把手审批。

其中,员工国内出差均须报下属公司分管领导阅,并由其定期对出差人员及出差合理性进行监管。

所有员工香港出差由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国外及澳门、台湾的出差须再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

第七条各下属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方案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备案,住房公积金缴纳方案须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审批。

第八条各下属公司均须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版本须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地产集团各中心每月所有的奖励和处罚文件均须抄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全面检查各单位人事行政部对各项奖罚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相关中心核实。

对人事行政部未按文件执行的,当月发现一人次给予人事行政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三人次给予免职处分,超过三人次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章财务资金管理第十条财务管理模式财务由地产集团统一管理,统一执行地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除各项检查、诉讼、融资等需对外提供财务资料,必须报地产集团财务中心及财务直管副总裁审批以外,因日常工作如纳税申报、办理按揭等需借阅或对外提供有关财务数据信息时,由经办人填报《索取财务资料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模式1、下属公司根据月度资金平衡计划及地产集团统一制定的支付原则于每月底编制次月资金支付计划报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由财务部严格执行。

2、下属公司开展融资工作报批融资方案及对外提供资料时,审批权限如下:(1)在集团规定的融资成本范围内的融资方案及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融资合同,经地产集团资金中心资金管理员审核、地产集团资金中心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每周由地产集团资金直管副总裁组织相关人员对审批事项进行检查。

超出规定融资成本范围及其他特殊融资方案、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融资合同及协议经地产集团资金中心总经理审批后,报地产集团资金直管副总裁审批,再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

(2)融资方案经集团审批通过后,公司基础资料及项目基础资料由公司主管资金领导审批。

(3)因融资需要的增资、财产抵押、经济担保、股权质押、股权转让、董事、监事变更、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变更等重大事项,经地产集团资金中心总经理审批后,报地产集团资金直管副总裁审批。

(4)按合同约定条件的到期还贷、利息支出,由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5)按集团规定签订的商业承兑汇票相关协议及由下属公司自行担保的商票兑付承诺函由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3、负责融资部门须于放款当日在资金管理系统录入贷款合同信息,并于48小时内将借款资料签章扫描件报送集团资金中心。

负责融资部门须核实贷款合同还本付息情况,并于还本付息资金划扣后24小时内在资金管理系统登记。

4、开具商业汇票视同现款支付管理,下属公司须建立商业汇票台账,确保到期兑付。

5、无论任何原因,下属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贷款本息,必须确保资金在到期前2个工作日到账;否则每发生一次,给予资金部负责人、财务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分,给予贷后管理部门主管领导降二级工资处分,给予各公司主要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一旦发生上述情况,集团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处分文件并执行。

第十二条资金审批1、对外付款,除银行日常手续费、水电费等以外,园林集团、建筑设计院、装修设计院、园林设计院、监理公司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金属材料公司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材料设备公司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由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超过上述审批权限的,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2、无合同、手续不全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的付款,每一业务事项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由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10万元以上的,再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因特殊原因施工单位需要预借工程款的,申报时须列明该项目总借款与累计进度总额、已付进度款、借款原因及扣款时间,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3、超合同金额10%以内的,由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超合同金额10%以上的,再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4、建筑设计院、装修设计院、园林设计院代地产集团签订及履行的外委合同,对外付款按上述权限审批。

第十三条费用报销和非经营性支出的审批1、除银行自动划扣手续费、标准内车辆使用费和差旅费外,其他所有日常费用报销由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2、非经营性开支(主要指零星的职工福利、个别奖励等),金属材料公司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支出的,单笔金额在2万元以下、年度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由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超过以上权限的,须再报地产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3、员工因工伤、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公司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补偿之外另行补偿的,单笔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再报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审批;超过50万元的,再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

4、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按集团下发的招待费限额执行。

如确因工作需要,费用额度不足以支付的,由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当面口头向地产集团财务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并提交增加业务费的书面申请报告,由地产集团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5、下属公司业务招待费开支按季考核,年终统算。

季度业务招待费超标部分的50%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扣罚,节约部分顺延计入以后季度考核额度。

年终统算累计季度扣罚超过年度统算扣罚金额的部分予以补回,年度节约的,节约部分的30%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

6、标准以内的车辆使用费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销。

7、出差标准内的差旅费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销,不符合标准的报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国外出差费用报销超过标准的,由出差审批人审批。

第十四条借款各下属公司借支备用金必须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借款人借支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月工资总额的2倍,经办人必须在业务处理完毕后十五日内到财务部报销。

公司所有员工已经审批尚未报销的借款,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材料设备公司不得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园林集团各分公司借款不得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每增加一个新开盘项目于开盘前3个月可增加借款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

超过以上权限的,须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五条非融资需要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由地产集团财务直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六条因购买土地注册公司以及土地合同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由下属公司报地产集团投资中心总经理审批;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再报地产集团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1亿元以上的,再报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

第十七条除融资及购买土地需要以外的法人、董事、监事、注册地址、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公司名称变更等事项,由地产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汇总、审核后报地产集团总裁审批。

第十八条除购买土地需要的注册公司、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注销、公司收购、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以及非融资需要对外提供财产抵押、经济担保、股权质押或担保等重大事项,经地产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九条下属公司每月所有的奖励和处罚文件均须抄报地产集团财务中心,未同时抄报的,每一次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

财务中心每月全面检查各下属公司财务部对上述各项奖罚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相关公司核实。

对财务部未按文件执行的,当月发现一人次给予财务部一把手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三人次给予免职处分,超过三人次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章招标及采购管理第二十条园林集团承接集团地产系统相关单位绿化施工工程的,合同暂定金额按绿化面积及暂定单方造价确定,合同苗木预算清单按统一模板,具体模板由园林集团制定。

绿化工程按现场实际发生的成本及合同取费方式结算,每年结算一次。

第二十一条定标审批权限1、下属公司承接地产集团相关单位业务的,定标由下属公司报地产集团经营中心审核后,再按规定权限报批。

监理公司的监理项目不需报定标。

2、建筑设计院、装修设计院、园林设计院组织的设计招标,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院长定标;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3、装修设计院设计研发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和第三方合作检测机构检测招标,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由装修设计院院长定标,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4、金属材料公司的铝合金型材、玻璃、五金配件执行地产集团年度材料设备合同,其它类材料由金属材料公司自行招标和采购,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金属材料公司自行定标;500万元以上的,报地产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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