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庆油发[20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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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的有效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投资和油田公司所属各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的新建、扩建、改建及维修改造等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油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是油田公司基本建设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油田公司基本建设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建设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结合油田公司实际,起草具体

的管理办法。

(二)建设工程的质量、技术、安全、建筑节能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组织油田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委员会所授权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施工、监理、工程检测及预制产品生产企业等合格供方资格审查。

(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协调等管理。

(五)油田公司所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业务管理及油田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对建设工程的预制产品生产进行管理与监督。

(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审查和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

(八)审批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报告。

(九)建设工程的经济签证管理。

(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油田公司所属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建设单位的基建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基本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负责;是工程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基本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组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建设工作。

(四)与本单位招标及合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本单位建设工程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五)审批参建单位有关工程技术文件。

(六)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完成“三通一平”等工作。

(七)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八)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预制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九)组织编制和审查建设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贷、(拨)款等工作。

(十)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中间交接验收,办理中间交接验收手续。

(十一)组织工程的试运转、投产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章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第六条基本建设按照前期工作、工程实施、试运投产和竣工验收阶段实施规范化管理。

(一)基本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二)基本建设的工程实施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物资采办、工程开工、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和完工交接等。

(三)试运投产主要包括编制投产方案和组织试运行。

(四)竣工验收主要包括专项验收(环境保护验收、职业卫生验收、消防验收、安全设施验收、建筑节能验收、竣工决算审计和档案验收等)和总体验收。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七条建设工程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无项目管理能力的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或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建设单位应依据工程具体情况和项目管理需要组建项目管理(经理)部或委派建设单位代表,并以文件形式任命项目经理或建设单位代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合同,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组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理)部,建立施工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质量业务方面的管理人员,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九条建设工程积极推行EPC、PMC等项目管理模式。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PMC是指具有相应的资质、人才和经验的项目管理承包商受业主委托,作为业主的代表或业主延伸,帮助业主在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计划、融资方案,以及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整个实施过程中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保证项目成功实施。

第五章工程实施管理

第十条基建合格供方管理

(一)准入管理

油田公司实行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从事工程技术服务的基建施工、基建产品预制、园林绿化、施工监理、工程检测、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应办理市场准入手续,进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合格供方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取得《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合格供方证书》。

(二)合格供方年度综合考核

1.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合格供方综合考核,并结合工程管理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查情况,以文件形式公布考核结果。

2.合格供方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各建设单位邀请招标单位、选用合格供方、招标项目评标及油田公司合格供方资质审查的依

据之一。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管理

(一)油田基本建设施工图设计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油田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单位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积极推行标准化、系列化、定型化设计,加强现场服务,及时解决工程施工、验收、投产等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二)设计单位要至少在工程开工前5日完成设计出图,建设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图设计联络,对施工图设计及发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设计单位要及时处理设计联络人提出的设计问题。

第十二条招标管理

(一)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要严格执行油田公司招标的有关规定。

(二)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总包工程(内部企业承担的工程除外)、200万元及以上的分包工程应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监理费用、检测费用在5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检测工程(内部监理、检测企业承担的工程除外)应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监理队伍、检测队伍。

投资100万元以下和油田公司内部施工企业承担的100万元及以上工程可不进行招标,由各建设单位以文件形式上报队伍录用计划,经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审批后组织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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