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商品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移交商品注意事项

2016年4月17日,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公开的原则进行甲方遗留商品移交,现就该项事宜做如下约定:

1、鉴于乙方考虑甲方特殊原因,先行接收甲方遗留全部商品;

2、3个工作日内(20日前)乙方对商品进行清点,对于过期、临期2个月以下、保质期模糊难以辨认的商品进行清点;

3、乙方清点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22日前)对该商品进行处置;

4、鉴于乙方经营调整和安全因素,甲方所遗留商品,乙方尽力进行销售,甲方提供优惠政策。若在6月15日前未能有效的销售商品或商品销售不及库存的1/2,则甲方需对剩余库存商品进行清退处置。

5、甲乙双方在费用、等转让手续完备后若需建立供销关系,则需按照乙方供销管理进行供销协议签订。

6、若乙方确因经营需要,需要对经营点进行装修改造的,且乙方不能具备储存条件的,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商品退回处置。

甲方:乙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时间: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