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试行办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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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试行办法汇总
申请材料
注销材料 变更
审核时限
执业规则
监管
执业点数 量
多点执业时间
1、执业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医师资格证、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 证复印件(限初级职称所需材料)3、医师与多 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协议 4、最近连续两个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5、拟多点执业医 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
外每周≤8小

≤3 同江苏省
医疗机构登记 协议要求
备注
多点执业医疗 机构等级应低 于第一执业地 点医疗机构等 级
与第一执业地 点签订劳务合 同,与第二、 第三执业地点 签订劳动合同 并购买医师执 业保险。
医疗机构 法定代表 人或主要 负责人不 参与医师 多点执业
同江苏省
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海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正高以上职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注:医师变更注册体检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体检合格证明,
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时,不作为校验、审核该医疗机构时审核标准中的“人员”依据。
不限 同江苏省 ≤3 同江苏省 ≤3 同江苏省
同安徽省
同浙江省
同江苏省
20个工作日 内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3 同江苏省
同安徽省
同安徽省 同安徽省 依据。
同浙江省 同江苏省 限时办结 同江苏省
同浙江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浙江省
同江苏省
20个工作日 内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3 同江苏省
正常工作日以
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该职务上连续执业2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江西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广西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省份


法律基础
医师多点执业职称资格
江苏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中级及以上职称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试行
浙江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逐层递交材料;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的直接报主管卫计行政部门备案即可
安徽省 山东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与第一执业地 点签订劳动合 同,与第二、 第三执业地点 同江苏省 签订劳务合同 并购买医师执 业保险。
同江苏省
同江西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西省 同江西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1、医师 注销多点 执业申请 表 2、医 师执业证 书原件及 复印件
变更第一 执业地点 的,其多 点执业注 册同时失 效
15个工作日 内
1、依法执业 2、限 第一执业机构
定执业范围、执业 负责综合各多
地点、诊疗科目等 点执业医疗机
3、医师发生医疗事 构的考核意
故或损害时由事发 见,并将相关
地医疗机构遵章处 材料归入医师

定期考核档案
≤3
不限
同江苏省
同上+申
请人身份 证原件及
同江苏省
10个工作日 内
复印件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以外还需+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申 请人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书面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
同浙江省
同江苏省
20个工作日 内
同江苏省
同安徽省
同浙江省
同江苏省
20个工作日 内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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