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首接随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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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接负责制:
1、对于来院就诊的急诊、门诊和住院患者,首接护士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首接护士积极主动联系相关科室,妥善安排患者。
3、首接护士要尊重患者,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4、对新入院患者,首接责任护士应在半小时内到患者床前做自我介绍及入院指导。护士长必须在入院24小时内到患者床前做自我介绍并了解患者需求。
5、遇急、危、重患者,首接护士负责安置患者,及时联系医师,同时做好抢救、协调、配合等工作。
6、将责任护士的名字写在病人的床头上,便于病人及陪护人员记住她们的姓名。
7、首接护士向病人及陪护人员自我介绍后为病人做入院处置,环境介绍、入院评估、健康教育等。
8、首接护士根据入院评估与组长商定护理问题、护理计划,及时为病人解决护理问题。
9、建立分管病人登记本,由主班护士负责各项入院登记工作,责任护士负责将该病人信息登记在病人随访登记本上。
10、建立病人随访登记本,首接护士即为病人出院随访第一责任人,上白班护士轮流接诊新病人。
责任护士随访制度:
一、各科均要建立出院患者随访登记本,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患者本次住院期间的首接责任护士填写。
二、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三、根据临床或科研需要,对特定患者应实施定期随访制度,随访方式包括:书面随访、电话随访、来院复诊、家访等,并填写相关记录。
四、我院随访方式为电话随访,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五、随诊时间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患者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患者应在患者出院后三天、七天、十五天、三十天各随访一次特殊情况记录在案,并告知下次随访时间。
六、负责随访的第一责任人为首接责任护士,随访情况由责任护士按要求填写在患者随访登记本上。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
七、护士长应对首接责任护士分管的出院患者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责任护士应进行督促。
八、各专科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诊疗患者、科技成果项目诊疗患者等特殊病例的电话随访根据科室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实施,随访成功率应达到90%以上。
患者出院随访登记表
责任护士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