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51865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赣州市肿瘤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总则一、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部分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
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物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分子靶向和抗肿瘤中成药等药物。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
(一)主要工作职责1、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2、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3、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力求患者从抗肿瘤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
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即使毒副作用不危及生命,并能被患者接受,也要避免所谓“无效但安全”的不当用药行为。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求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2021,28(2)政策与法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 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 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通过 细胞杀伤、免疫调控、内分泌调节等途径,在细胞、分子水平进行作用,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或消除肿 瘤的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分子靶向治疗 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等。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肿瘤诊疗、应用 抗肿瘤药物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 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以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 南、临床路径和药品说明书等为依据,充分考虑药 物临床治疗价值和可及性,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以达到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改善患者生存 质量的目的。
第六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 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 准如下:(一)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具有下列特 点之一的抗肿瘤药物。
1•药物毒副作用大,纳人毒性药品管理,适应 证严格,禁忌证多,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 人员使用,使用不当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的 抗肿瘤药物。
2. 上市时间短、用药经验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
3. 价格昂贵、经济负担沉重的抗肿瘤药物。
(二)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除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外的其他抗肿瘤药物。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疗机构制订,并结合药品上市后评价工作,进行动态调整。
地方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 制订和调整工作进行指导。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51865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加强抗肿瘤药物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同时保证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环境污染,按照《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力求患者从抗癌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
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就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六)不良反应,谨慎处理必须参见说明书谨慎选择、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及时处理。
(七)临床试验,积极鼓励药物临床试验是在已有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探索、拓展患者治疗获益的新途径,以求进一步改善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加。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开具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相应专业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
药房调配人员须具备药士以上资格,核发人员须具备药师以上资格,按照处方或医嘱单调配核发并签字。
二、贮存抗肿瘤药物时,应单独存放且有醒目的标识。
治疗室配置药物时,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配制方法配制,注意是否避光、低温等环境条件。
三、在给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过程中,必须核对患者身份、药品信息并仔细观察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应注意给药途径、输注速度、时间以及是否存在药液渗漏等情况。
四、若出现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注或使用。
马上通知经治医师及科主任及时对症处理。
同时通知药剂科临床药师参与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分析及上报工作。
五、一旦出现药液渗漏,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减轻对患者造成身体局部损害,有较大刺激性的抗肿瘤药物宜采取深静脉给药方式。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可抑制肿瘤细胞生长,对抗和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
二、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备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掌握本专业范围知识,在综合治疗中能合理的选用化疗药物,制定治疗方案。
三、抗肿瘤药物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和有关规定合理应用,如超说明书用药应有确切询证医学资料支持,并按照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相关规定使用。
四、抗肿瘤药物品种进选和调整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医学、药学及相关专家论证,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收载。
五、抗肿瘤药物采购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保证临床供应。
特殊情况可启用临时采购程序,须保留完整记录。
六、抗肿瘤药物药品调剂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经复核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七、静脉用抗肿瘤药物的配置,依据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的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进行调配或在有防护设施的条件下进行配置。
八、抗肿瘤药物注射给药,必需単独配置,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九、抗肿瘤药物注射给药前,必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等确认无误,并仔细检査药品的外观状况无异常后方可给药。
十、静脉用抗肿瘤药物给药过程中,应密切加强对患者的监护,注意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环节,严格按要求控制,保障用药安全。
十一、抗肿瘤药物中细胞毒类药品列入高危药品管理,存中设有专门的存放位置,有高危药品警示标识。
十二、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抗肿瘤药物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加强安全性监测,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对其不良反应(事件)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按要求程序上报,并在病历中有记录。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通过细胞杀伤、免疫调控、内分泌调节等途径,在细胞、分子水平进行作用,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或消除肿瘤的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分子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免疫治疗药物等。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木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肿瘤诊疗、应用抗肿瘤药物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以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药品说明书为依据,充分考虑药物临床治疗价值和可及性,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以达到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延长患者生命的目的。
第六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具有下列特点之一的抗肿瘤药物:2•药物毒副作用大,纳入毒性药品管理,适应证严格,禁忌证多, 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使用,使用不当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的抗肿瘤药物;2.上市时间短、用药经验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3.价格昂贵、经济负担沉重的抗肿瘤药物。
(二)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除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外的其他抗肿瘤药物。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疗机构制订,并进行动态调整。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制订和调整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和肿瘤患者的宣传教育,推广肿瘤防治健康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肿瘤疾病的科学认识,消除肿瘤治疗领域的误区,树立科学的治疗理念。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分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院临床抗肿瘤药物应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指标》、《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订我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分级管理制度。
1.本管理办法中抗肿瘤药物是指通过细胞杀伤、免疫调控、内分泌调节等途径,在细胞、分子水平进行作用,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或消除肿瘤的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等。
2.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药学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护理部、信息科、临床、医技科室组成的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具体名单见医院组织构架。
日常管理工作由医务科与临床药学室共同负责,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教育与考核,组织专家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3.分级管理:3.1根据国家《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浙江省及杭州市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我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原则上12个月调整一次,最长不超过18个月。
3.2分级原则3.2.1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具有下列特点之一的抗肿瘤药物:3.2.1.1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国家谈判药品的新型抗肿瘤药物品种。
3.2.1.2药物毒副作用大,纳入毒性药品管理,适应证严格,禁忌证多,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使用,使用不当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的抗肿瘤药物。
3.2.1.3上市时间短、用药经验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
3.2.1.4价格昂贵、经济负担沉重的抗肿瘤药物。
3.2.1.5非一线方案抗肿瘤药物。
3.2.2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除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外的其他抗肿瘤药物。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抗肿瘤药物是指用于治疗癌症的药物,其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或杀死癌细胞的生长和分裂。
由于抗肿瘤药物的特殊性和副作用较大,临床使用需要进行严格管理。
下面是一份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的完整版:一、临床使用管理范围与目的1.1适用范围: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抗肿瘤药物进行治疗的临床科室。
1.2目的: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的风险。
二、管理责任和要求2.1医院管理层负责制定并实施该办法,并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和效果。
2.2临床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抗肿瘤药物的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
2.3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应负责抗肿瘤药物的采购和储存,并保证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的持续性。
2.4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抗肿瘤药物的说明书和临床指南进行用药,确保合理用药和避免滥用。
三、药物采购和配送管理3.1抗肿瘤药物的采购应遵循政府采购规定和医院内部审批程序。
3.2采购时应关注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选择正规厂家和经销商。
3.3药物配送应按照采购需求和科室申请进行,确保及时到位。
四、药物储存和保管管理4.1药物储存室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温度和湿度应控制在指定范围内。
4.2抗肿瘤药物应独立储存,并在药物柜中进行分类和编号。
4.3药物储存室应设有温湿度监控和报警系统,以及进出记录和人员管控措施。
五、药物使用管理5.1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应经过临床和药师的共同决策,并遵循药物治疗的指南和规范。
5.2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副作用,并能正确使用。
5.3在使用药物前,应查阅药物说明书和患者的病历,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应及时记录药物的使用情况和患者的反应,并进行药物监测和评估。
六、不良反应和药物临床研究管理6.1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患者的病程观察和药物的不良反应登记。
6.2不良反应的处理应负责人员及时介入,遵循相关指南和规范,调整用药方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方案办法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方法为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升肿瘤患者生计率和生活质量,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对于《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联合我院实质状况,拟订本管理方法。
1.抗肿瘤药物的管理①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抗肿瘤药物的使用管理。
1)负责拟订全院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定及 " 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使用指南 " 。
2)负责拟订全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检查和查核标准;3)按期组织抗肿瘤药物合理应用培训与教育;4)按期对科室抗肿瘤药物使用状况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含:抗肿瘤药物使用状况检查剖析,对不合理用药状况提出纠正与改良建议等。
②抗肿瘤药物采买与遴选严格依照《处方管理方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国家处方集》等法例和文件要求,增强抗衡肿瘤药物采买、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论的管理。
1)抗肿瘤药物由采买办一致采买供给,任何其余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抗肿瘤药物的采买、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买供给的抗肿瘤药物。
2)依照药品监察管理部门赞同并宣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肿瘤药物,优先采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收录的抗肿瘤药物件种。
3)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给目录的抗肿瘤药物,能够启动暂时采买程序。
暂时采买须严格履行医院有关规定。
③分级管理依据抗肿瘤药物特色、药品价钱等要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别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1)特别管理药物指药物自己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损坏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价格相对较高;储藏条件特别;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响的抗肿瘤药物。
特别管理药物应设专柜加锁,专人保留、显然表记、每天盘点,做到账物符合;保留条件应严格依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履行。
对特别管理的新制剂、新购入药品,药剂科供给详尽的使用说明文件。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抗肿瘤药物得临床应用,加强抗肿瘤药物得监督与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同时保证医务人员得身体健康,避免环境污染,按照《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力求患者从抗癌治疗中最大获益,就是使用抗肿瘤药物得根本目得。
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得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得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得毒副反应得耐受力与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二)目得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就是肿瘤整体治疗得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与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得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得、疗效、给药方法及可能引起得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得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就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得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得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与有重要基础疾病得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得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得治疗方案、(六)不良反应,谨慎处理必须参见说明书谨慎选择、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得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得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及时处理、(七)临床试验,积极鼓励药物临床试验就是在已有常规治疗得基础上,探索、拓展患者治疗获益得新途径,以求进一步改善肿瘤患者得生活质量与预后,应鼓励符合条件得患者积极参加。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通过细胞杀伤、免疫调控、内分泌调节等途径,在细胞、分子水平进行作用,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或消除肿瘤的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等。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肿瘤诊疗、应用抗肿瘤药物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以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药品说明书等为依据,充分考虑药物临床治疗价值和可及性,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以达到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的目的。
第六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通俗使用级。
详细划分尺度如下:(一)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具有下列特点之一的抗肿瘤药物:1.药物毒副作用大,纳入毒性药品管理,适应证严格,禁忌证多,须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使用,使用不当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的抗肿瘤药物;2.上市时间短、用药经验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3.价格昂贵、经济负担沉重的抗肿瘤药物。
(二)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是指除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外的其他抗肿瘤药物。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疗机构制订,并结合药品上市后评价工作,进行动态调整。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制订和调整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各级卫生安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该当加强对社会公众和肿瘤患者的宣传教育,推广肿瘤防治安康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肿瘤疾病的科学认识,消除肿瘤医治范畴的误区,树立科学的医治理念。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总则一、为保证临床安全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尽量规避风险,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规范我院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治疗药物等,不包括各种肿瘤治疗辅助药物如造血生长因子、止吐剂和镇痛剂等。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和管理。
(一)****人民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二)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全院抗肿瘤药物品种的遴选及新购入抗肿瘤药物的审批;2、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3、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原则四、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五、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六、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人民医院化疗知情同意书》。
(见附件2)七、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切忌重复用药。
八、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赣州市肿瘤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总则一、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部分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
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物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分子靶向和抗肿瘤中成药等药物。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
(一)主要工作职责1、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2、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3、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力求患者从抗肿瘤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
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即使毒副作用不危及生命,并能被患者接受,也要避免所谓“无效但安全”的不当用药行为。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求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51881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加强抗肿瘤药物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同时保证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环境污染,按照《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力求患者从抗癌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
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就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六)不良反应,谨慎处理必须参见说明书谨慎选择、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及时处理。
(七)临床试验,积极鼓励药物临床试验是在已有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探索、拓展患者治疗获益的新途径,以求进一步改善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加。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市肿瘤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总则一、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部分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
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物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分子靶向和抗肿瘤中成药等药物。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
(一)主要工作职责1、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2、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3、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力求患者从抗肿瘤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
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即使毒副作用不危及生命,并能被患者接受,也要避免所谓“无效但安全”的不当用药行为。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合理,依据业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求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保证临床安全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尽量规避风险,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规范我院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治疗药物等,不包括各种肿瘤治疗辅助药物如造血生长因子、止吐剂和镇痛剂等。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合理用药小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和管理。
(一)工作职责1.负责全院抗肿瘤药物品种的遴选及新购入抗肿瘤药物的审批;2.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3.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二、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原则1.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2.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3.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紫阳县人民医院化疗知情同意书》。
4.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5.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6.特殊年龄(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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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加强抗肿瘤药物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同时保证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环境污染,按照《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力求患者从抗癌治疗中最大获益,是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根本目的。
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
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
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
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就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
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
期妇女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六)不良反应,谨慎处理
必须参见说明书谨慎选择、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及时处理。
(七)临床试验,积极鼓励
药物临床试验是在已有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探索、拓展患者治疗获益的新途径,以求进一步改善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加。
进行药物临床试验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严格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严禁因药物临床试验延误患者的有效治疗。
二、抗肿瘤药物的使用管理
(一)抗肿瘤药物的储存及保管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药品包装具有明确毒性药品标识的抗肿瘤药物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特殊管理抗肿瘤药物应设专柜加锁,专人保管、明显标识、每日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处方医师资格应用特殊管理和限制使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
特殊管理抗肿瘤药物中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需由有经验的医师开掘处方,使用时须具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抢救设备,必要时须医师在场。
(三)药品调配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四)药品配置静脉用抗肿瘤药物的配置应依据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制定完善的静脉用抗肿瘤药物配置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配置。
(五)药品使用前要进行用药复核护士在给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必须进行用药复核,包括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特殊管理的抗肿瘤药物使用时必须由护师复核。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六)不良反应及渗漏处理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及药液渗漏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
一旦出现给药部位药液漏出,需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局部损害。
有较大刺激的药物应采取深静脉给药方式。
(七)安全用药在选择和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密切关注药物严重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抗肿瘤药物的分级管理
根据抗肿瘤药物的作用机理、临床疗效、药物不良反应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限制使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抗肿瘤药物分级原则
1、一般管理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实安全、不良反应轻微、用药方法简单、价格低廉的普通药物,包括一般化疗药物及内分泌治疗药物。
2、限制使用药物:与一般管理抗肿瘤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不宜作为一般管理药物使用,且使用过程较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药物。
3、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用药过程复杂、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以及临床用药需特殊申请的抗肿瘤药物。
(二)抗肿瘤药物分级使用
1、临床医生根据诊断、患者分期及既往治疗情况选择抗肿瘤药物。
依据抗肿瘤药物分级原则,一般管理药物由住院医师及以上医师使用,限制使用药物由主治医师及
以上医师使用,特殊使用药物由科主任审批使用。
各科室按上述原则具体制定每位临床医生所能使用抗肿瘤药物的级别。
2、抗肿瘤治疗方案的制定或更换,必须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确定,更换治疗方案的应在病程中记录更换原因。
3、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的用药方案,应由临床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和临床药师通过病例讨论确定。
4、规范、正确地使用肿瘤化学治疗药物,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药学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四、抗肿瘤药物的监督管理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由医务处、药学部、质控科成立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定期组织抗肿瘤药物安全与合理应用规范化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的考核,定期对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包括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专项点评,分析结果由医务处联合药学部进行公示、干预。
(二)药品监督处和药学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
医务处和门诊部负责对其分管区域内各学科或专业的抗肿瘤药物应用进行具体管理。
(三)加强对抗肿瘤药物安全性监测,对其不良反应事件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进行监测和报告。
药学部对抗肿瘤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进行评估,并汇总抗肿瘤药物的不良反应事件,定期向医院通报有关情况,并在内网上公示。
(四)质控科负责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定期组织专家对抗肿瘤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反馈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五)将抗肿瘤药物安全与合理使用纳入相关科室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