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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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合同法》完整试题精选(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合同法》完整试题精选(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4.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5.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6.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承揽合同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 )两个法定阶段。

A.起草和抄写B.意思和表示C.要约和承诺D.协商和谈判8.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9.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合同签订地B.合同承诺生效地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D.当事人主营业地10.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1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有效成立B.可变更可解除C.无效D.可撤销12.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

A.债务人承担B.代位权人承担C.全体债权人承担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13.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

A.6个月B.一年C.两年D.三年14.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

A.主体的变更B.客体的变更C.内容的变更D.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1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

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

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14题)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租赁合同、合同的相对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题中,王某已经合法占有房屋,因此,王某的承租权最优先获得保护,李某、陈某均无权请求王某搬离房屋,故AB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租房要求在孙某将房屋合法租赁给王某后不可能实现,符合解除合同要求,同时李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

李某和陈某之间的转租合同,经出租人孙某同意,合法有效,但租赁目的已不可能实现,因此陈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根据民法合同相对性原理,孙某不是该转租合同的相对人,陈某无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合同法2.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

司法考试《合同法》精选完整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合同法》精选完整试题及答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司法考试《合同法》精选完整试题及答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2011司法考试〈〈合同法》精选完整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 婚姻关系B. 收养关系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2. 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技术转让合同B. 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3. 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 买卖合同B. 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4.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应当采用:()。

A. 格式条款B. 诚信原则C. 非格式条款D. 法律规定5. 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 租赁合同B. 买卖合同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6.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赠与合同B. 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承揽合同7.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两个法定阶段。

A. 起草和抄写B. 意思和表示C要约和承诺D.协商和谈判8. 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A. 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B.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9.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A. 合同签订地B. 合同承诺生效地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D.当事人主营业地10. 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 承诺生效的地点B. 经常居住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11.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 有效成立B. 可变更可解除C无效D.可撤销12.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

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

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精选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司法考试合同法往年真题精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

"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

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

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

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请回答第98-100题。

98.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答案】ABCD【考点】仲裁庭的组成【解析】《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据此可知,本案仲裁庭的组成是合法的。

99.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合同法司考题

合同法司考题

2002-2008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

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

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答案: C析:《合同法》第403条第2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由此本题C选项正确。

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基于借款合同所取得的借款,到期后应承担返还借款的义务。

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43条的规定,因为甲有过失,没有发生严格意义上的风险。

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因为甲乙是个人合伙,因此,甲乙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错误。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答案: C解析:《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及解析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及解析司法考试被称为我国第一大考,难的原因有很多,不仅仅是题目难,更难的是涉及的考试面非常的广,但我们能从考试真题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毕竟知识是相通的1.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

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B. 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 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 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正确答案】 AB【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可知,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本题中,张某以健身方便为目的购买甲公司的商品房,但实际收房时发现根本没有小区图纸上及项目说明中标明的健身馆,因甲公司虚假宣传导致张某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张某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予退房。

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历年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分析

历年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分析
【应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人把交款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其实,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风险的转移,除非当事人有特约,与价款的交付无关。
★★★3.(02.卷三.多.38)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历年司考真题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2.(00.卷二.多.45)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
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
C.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BD
【考查知识点】赠与合同的性质与赠与人的撤销权。
【解题思路和依据】对希望小学的赠与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因此,应当选ABD。《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据此,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D.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参考答案】CD
【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1)A项是行使履行抗辩权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即由违约人承担。应当排除A项。(2)标的物尚未交付,依照《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应当排除B项。(3)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即由违约人承担风险。《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4)依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提存后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故选择D项。

合同法历年司考题

合同法历年司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2008(四川)4.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答案:A解析: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形成的债的关系只能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效力,对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

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虽然甲公司实际履行合同时是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履行,但是因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所以当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的义务时,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因此,A项说法正确。

5.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

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

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

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

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本题中,任某起初拾得颠簸掉落的一件货物并据为己有,属于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构成不当得利;后来,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

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D项说法正确的。

6.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

合同法总则历年司考真题

合同法总则历年司考真题

合同法总则历年司考真题2002年(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

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答案】 A【解析】《合同法》第 121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民法通则》第 43 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负有将货物运送给乙公司的合同义务。

丙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的行为代表甲公司。

丙委托汽车运输公司运输货物,即在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货运合同关系。

由于运输公司的原因造成甲公司对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 A 正确。

当然,甲公司有权要求运输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司机刘某的过失行为由运输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12.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

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

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

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答案】 A【解析】《合同法》第 17 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本题中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立即又发出要约作废的函件,要约作废的意思实际是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两个函件应当同时到达甲公司,即要约已经被撤回。

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该函件只要由甲公司接收,则意味着意思表示已经到达甲公司,要约即被撤回,至于董事长助理忘了交给董事长,是甲公司内部问题,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效力。

☆历年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分析

☆历年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分析

历年司考真题民法典历年试题精解★★★2.(00.卷二.多.45)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及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

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

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

关于此案。

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参考答案】ABD【考查知识点】(1)买卖合同的性质(2)简易交付;(3)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

【解题思路和依据】(1)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故A项是正确的。

(2)《民法典》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此为简易交付的规定。

因此B项是正确的。

(3)《民法典》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C项不正确,D项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人把交款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

其实,根据《民法典》第142条规定,风险的转移,除非当事人有特约,及价款的交付无关。

★★★3.(02.卷三.多.38)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参考答案】AC【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本题是多选题,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答案。

(1)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依据《民法典》第103条的规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

第103条指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合同法历年司法考试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司法考试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司法考试试题精解〔1〕一、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及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参考答案】D【考察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标准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

因此,可以排除选项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

如果县政府及酒厂是交易关系〔比方买酒〕,那么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2.〔00.卷三.单.17〕以下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项选择,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考察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

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

【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多.35)以下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参考答案】ABC【考察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

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汇总与分析一、单项选择题(2011年)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年卷三单选第1题)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答案】C【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

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2008年到2010年司考真题合同法部分

2008年到2010年司考真题合同法部分

2010年合同法部分真题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

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11.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

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12.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3.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

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

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14.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

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

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57.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

司法考试2002-2010年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

司法考试2002-2010年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010年)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

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5题)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答案】B【考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解析】选项A错误。

本题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是,所以不是欺诈行为。

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题中乙以检举揭发甲贪污为由对甲进行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选项C错误。

甲虽然是不得已而将自己的房屋卖予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

选项D错误。

重大误解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

本题中甲不存在重大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11.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

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1题)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答案】C【考点】合同签订地【解析】《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5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

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
• 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 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 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 【司法部答案】AB
• 【考点】抵押权的保全、物上请求权、代位权

【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
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应当认定为无效
,C应选。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
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属于乘人之危,根据合同法第54条应
当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D不选。
• 【答案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第2、3款规定,“同一债
。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 分。
• 【司考题】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 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 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 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 哪些权利?
• 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 的减少
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
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
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
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A、B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
• 【司法部答案】ABC
• 【考点】债权人代位权

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

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汇总与分析一、单项选择题(2011年)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年卷三单选第1题)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答案】C【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

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B. 因过失致人死亡C. 盗窃他人财物D. 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因过失致人死亡、盗窃他人财物均构成犯罪。

而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虽然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

2.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A.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B.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C.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要求恢复原状D.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要求恢复原状,且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但是,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非一律可以返还。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A. 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B. 犯罪行为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C. 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被行为人主动停止D. 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答案:B、C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或者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主动停止。

选项A和D描述的情形均不属于犯罪中止。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A. 公开侮辱他人B. 诽谤他人C. 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D. 未经他人同意公开其隐私答案:A、B、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开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均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选项D描述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而非名誉权。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与李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李某打伤,造成李某轻伤。

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李某医药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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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考真题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2.(00.卷二.多.45)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

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

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

关于此案。

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参考答案】ABD【考查知识点】(1)买卖合同的性质(2)简易交付;(3)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

【解题思路和依据】(1)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故A项是正确的。

(2)《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此为简易交付的规定。

因此B项是正确的。

(3)《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C项不正确,D 项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人把交款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

其实,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风险的转移,除非当事人有特约,与价款的交付无关。

★★★3.(02.卷三.多.38)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参考答案】AC【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本题是多选题,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答案。

(1)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依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

第103条指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故排除B项。

(2)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依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风险。

《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故肯定C项。

(3)依据《合同法》第141条、146条的规定,排除D项。

【应注意的问题】因A项题意不清,有两个交付地点,只好采用排除法,将A保留。

★★★4.(99.卷三.多.52)在以下哪些情况下,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B.出卖人已经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D.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参考答案】CD【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1)A项是行使履行抗辩权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即由违约人承担。

应当排除A项。

(2)标的物尚未交付,依照《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应当排除B项。

(3)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即由违约人承担风险。

《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4)依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提存后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故选择D项。

【应注意的问题】C项的选择应当适用《合同法》第143条,但很多人适用《合同法》第146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才能适用《合同法》第146条,而本题不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

(十二)赠与合同★★1.(00.卷三.多.51)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C.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ABD【考查知识点】赠与合同的性质与赠与人的撤销权。

【解题思路和依据】对希望小学的赠与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因此,应当选ABD。

《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据此,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应注意的问题】不知道任意撤销权的限制。

即不了解《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

★★3.(99.卷三.单.5)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100万元。

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

下列意见哪一项是正确的?()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罚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销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赠与任意撤销的限制。

【解题思路和依据】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且公益赠与不允许任意撤销。

因此选择D项。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应注意的问题】应当认为,公司与民政部门的赠与法律关系(赠与合同)已经成立。

民政部门只要未拒绝,就视为接受赠与(承诺)。

而民政部门是没有权力拒绝接受公益赠与的。

因为它只是受赠人,不是受益人。

如果拒绝,就是危害社会公益。

(十三)借款合同★★2.(99.卷三.多.53)下列四份借款合同,双方对支付利息的期限均无约定,事后亦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义务应当如何履行?()A.甲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则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B.乙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则应当每满6个月时支付一次利息C.丙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30个月,则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和30个月时支付利息D.丁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50个月则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50个月时支付利息【参考答案】AC【考查知识点】利息支付的时间。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故:(1)A项正确。

(2)B项错误。

(3)C项正确。

C项中24个月,是第24个月。

(4)D项错误。

丁应当在第12、24、36、、48、50个月的时候支付利息。

即应当支付5次,而D项只有4次。

【应注意的问题】熟悉规定即可。

(十四)租赁合同★★1.(02.卷三.多.32)某甲将私房2间出租给某乙,租期为2年,在租期内,某甲又与某丙签订了私房2间的买卖合同。

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A.某甲与某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B.某甲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某乙房屋将要出售C.某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某丙购买房屋D.如某丙购得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凭合同是否继续执行【参考答案】BC【考查知识点】租赁人的通知义务及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

【解题思路和依据】(1)《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为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了出租人出卖情况下的通知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规定,出卖人出租房屋,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个月的规定,应当视为对“合理期限”的解释,尽管“3个月”的规定在前。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在前,买卖在后,买卖不破租赁。

【应注意的问题】后边的,不能击破前边的,这是一般规则。

(十九)技术合同★★1.(02.卷三.多.56)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C.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参考答案】BCD【考查知识点】共同开发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解题思路和依据】(1)《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依据上述规定,可以排除A项,选择B 项、D项。

(2)《合同法》第342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据此,应当选择C项。

【应注意的问题】这是历史悠久的题目,应当记忆。

(二十)保管合同★1.(99.卷三.多.44)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哪些是正确的?()A.甲在签订保管合同后交付货物前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保管费,乙有权依交易习惯请求甲支付C.乙可以根据情况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D.在有第三人对甲寄存的货物主张权利时,除了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执行的以外,乙应当履行向甲返还寄存的货物的义务【参考答案】ABD【考查知识点】保管合同的实践性、交易习惯、保管义务、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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