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公募增发、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 法律文书 _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股公募增发、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文书

致: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律师事务所受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公司____年度A股公募增发和上市工作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说明出具法律意见书过程中的工作情况,本所现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为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行为及本次公募增发申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慎审阅。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公募增发A股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律师工作报告承担责任。本所律师系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

引言

一、______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简介______律师事务所简介:略。签字律师简介:略。

二、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为保证公司本次A股公募增发和上市工作的合法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对公司成立后至今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本所律师为此进行的工作主要包括:(一)了解公司的法律背景——与公司间的沟通本所积极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接触,并在多次会谈中对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和详细的说明,使公司充分了解股票发行的严肃性及相应的法律程序和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后果。本所还向公司介绍了律师在本次A股公募增发和上市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此间,本所律师收集、查阅了大量文件资料,对公司的法律背景和现状进行了全面考查和了解。(二)查验、审阅法律文件和有关证据资料工作伊始,本所即向公司提交了审慎调查文件清单,请公司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公司提供的材料,本所律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阅和查验。此外,本所律师还数次进驻现场调查,并与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到有关部门调阅材料。为及时解决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本所积极组织或参与组织召开了多次协调会,并向公司就各专门问题发出书面传真。在对公司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本所根据不同情况对这些问题予以法律处理或安排,使其规范化和合法化。(三)参与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中,除对公司的法律背景进行验证外,本所进行的工作还包括:协助起草公司公募增发及上市工作时间表,协助办理有关公司机关对本次增发的授权和批准,对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进行见证,起草募集资金投向所涉项目的有关协议、决议、承诺函等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办理有关报批工作,协助草拟或修改公司有关的重大决议议案、章程修改草案及其他有关文件,协助起草招股说明书,审阅承销协议、发行方案及与之有关的各项工作,累计工作时间达500小时以上。(四)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进行全面的法律评价并依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正文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1.发行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公司第______届董事会第______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____年公募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告了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发出召开公司

____年第______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发行人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公司____年第______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______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______万股的______%,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____年公募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募增发A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3.经审查,发行人就本次公募增发所作出的决议,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公募增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发行上市事宜的授权范围、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募增发A股已依法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和授权,但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二、发行人公募增发的主体资格1.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____年的A公司。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文批准,在对A公司进行改造的基础上,由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同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______万股,均为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同年____月____日公司社会公众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______;代码:______________)。公司于同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正式成立。2.经核查,发行人自成立至今依法有效存续,并未发现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具备本次A股增发、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公募增发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发行。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A公司,持股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____%。发行人与A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各自分开。发行人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且财务独立,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2.发行人《公司章程》已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予以修订,并经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____年第____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3.发行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公司____年第____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募增发的议案。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4.发行人拟将本次公募增发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5.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拟投资项目共需投入资金人民币____亿元,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____亿元,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之规定。6.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有关承诺并经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一条第4项披露者外,未发现发行人资金、资产被A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占用之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明显损害公司利益之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项之规定。7.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无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8.根据发行人董事会承诺并经核查,发行人最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9.发行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公司____年第____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经核查,发行人未出现擅自改变前次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