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安全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熟知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常识,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垂直起吊物品,检查吊环及起吊钢绳。
3.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物品拉紧钢丝绳后起吊(检查绳索有无扣牢)。吊运物品一般离开地面50cm,目测起吊物件至要求位置。
4.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1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5.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6.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7.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8.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9.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0.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1.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2.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3.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4.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5.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行车工不准离开。
16.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7.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18.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空钩升离地面2米,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19.禁止事项:
严禁超荷吊物。
严禁带故障操作。
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行车控制盘,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20.危险事项:
行车行使中不准攀爬吊车主横梁。
不准斜吊、沿地面拖动或用钩头端部起吊物品。
不准用链条和钢绳直接做吊具,防止吊件打滑。
21.注意事项:
吊物时确保吊环旋入物件深度大于吊环直径的1.5倍。
不准急升急降,将重物悬在空中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不要在吊件摇摆时移动。
行车移动时必须严密注意吊件高度,吊件移动必须平稳缓慢。
操作中如有异常声音或危险现象,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使用结束后吊钩必须停止在规定区域。
行车在操作时必须时刻不忘操作安全,及时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维修时行车必须处在空载、断开电源状态,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维修后,必须确认楔块已安装牢固可靠。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源:
坠落,触电,碰撞,挤压,起重伤害等。
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1、上岗前正确穿戴劳防用品,
2、操作中要戴好口罩和手套;
操作前的准备要求
1、了解工作内容、要求、指定指挥人员、挂钩、摘钩人员,了解工作环境,确认所吊物品不超过额定起重量。
2、确认供电情况,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3、检查重要部位的连结和使用情况,对个别机构进行必要调整,各控制器灵敏可靠并对准零位。
4、检查各安全开关、行程开关、联锁保护等是否完整,灵敏可靠。
5、了解上次使用情况。
6、检查行车上部及轨道上是否有人,清除设备周围和轨道上的障碍物。
7、检查确认各润滑点油量充足,润滑良好。
8、检查确认钢丝绳断丝不超过规定值(每捻距5根断丝)。
9、检查确认主、副吊钩是否安全可靠。
10、检查滑线设施及电源示灯是否良好,确认电源开关接地良好,并侧身送电。
11、挂上操作牌,合上三相闸,合上事故开关。
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每次走车时,必须响铃警告。
2、开启卷扬时应缓慢进行。
3、卷扬高度应距大车工字梁500mm 以上。
4、起吊时,吊运物下面禁止站人,移动和起吊重物只听从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但停车吊运物信号无论由谁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5、必须在重物垂直方向上吊起重物,禁止用移动大车和小车来托动重物。
6、行车的控制器应逐步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行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打到逆转位置进行制动,防止事故的情况下例外。
7、行车电动机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下降剧烈时,尽快将所有控制器打到零位,司机室总开关必须切断,司机以信号通知指挥人员及其它人员停止作业;如停电时吊钩上有重物,任何人不得在重物下方通过。
8、工作完毕,吊具应升到一定的高度,控制器处在零位,并切断电源。
9、行车使用钢丝绳和链条吊重物时,应遵守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使用规程,运行中钢丝绳跳出卷筒或出槽应立即停车处理,以免轧伤。
10、用钢丝绳和链条吊重物时应缓慢起吊,离开地面观察吊物是否牢固,吊运散装物件时捆绑不牢,重心偏斜,立即落钩,重新调整。
11、多车间同一方向进行时,距离不得近于3米,需要靠近先发信号,缓慢靠拢。
12、行车启动时,应平稳、逐档加速,若要改变运转方向,必须先将控制器返回“0”位约一二秒、方可操作,大车未停稳,不准打倒车。
13、起重机所有防护装置、联系信号司机要充分利用,上下车辆先按门铃,车停稳开安全门上下,两车间严禁攀登爬车,不准在小车轨道上行走。
14、挂模摆模等工作,服从地面人员正确指挥,使用吊具摘钩后,起钩时钩头必须超过障碍物,才能开动大小车。
操作结束后的工作要求:
行车工作完毕后,设备做好日常保养,清理工作场地,不准悬挂工作物体,所有把手应置于“0”位,停车指定点,切断电源工件堆放整齐,做好交接班工作。
应急处理要求:
1、设备运行过程中有异常声响,必须联系点检予以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2、操作过程中遇到停电、应立即按照相关应急处理要求进行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