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基础知识培训(入门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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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承保流程图
投保问询及资 料收集
风险初审
车险报价及沟通
投保录单
单证复核、清分 及归档
单证打印
保单缴费
保单审核
批改
二、车险承保流程
2.2 承保流程中各相关角色职责
业务员/客户
• 准确的提出投保需求(承保险别、险种) • 准确的提供投保资料(投保人、车主、被保险人是否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 多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出单员 • 根据投保需求进行投保问询、材料收集 • 准确录入投保信息 • 复核保单信息 核保人 • 审核标的风险
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
税开票信息(普票、专票)
三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2 提示投保人提供告知资料
新车及转保
续保
如之前提供的人员及车 辆证件均在有效期且信 息未调整,投保人可不 需再次提供相关资料。
身份证明及行驶证
未取得行驶证
国产新车,可提供新车购 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 证复印件代替
进口新车,可提供新车购 置发票复印件或货物进口 证明书复印件代替
三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1 履行告知义务
三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1 提示投保人提供告知资料
除一般业务以外其它业务投保
所需增加提供材料 • 新车业务:车辆合格证复印 件或进口车辆进出口检验单; • 委托办理业务:提供委托书、
一般业务投保所需提供材料 • 个人投保:投保单、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身份证、行驶证 原件(复印件留存) • 单位投保:投保单、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五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留存)、增值
全损概率
由中保协 统一制定: 为减少车 辆协商实际 价值与行业
新保、转保:承保时根据车辆的合格证、行
驶证、发票、货物进口证明书等资料信息录 入车型; 续保:车辆信息无变化时,按上年车型录入
参考实际价
值偏差带来 的影响,引 入全损概率 进行保费的
修正。
摩托车及拖拉机的损失保险的保费由导入保险公司系统中的费率表进行计算,其中 车损险基准纯保费 =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
车辆实际价值差额
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机动车实际
价值=新车购置价* (1-折旧系数×折旧月份数)
新车购置价可参考市场主流车型库数据专业公 司汇总整理的车型新车购置价制定,各保险公司 获取后存入本身数据系统,客户投保时调取使用 ; 协商实际价值(即车损险保额)由客户与保险 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车辆的 协商实际价值全额赔付: 在与客户协商实际价值时,应尽量与行业实际 参考价值一致,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下浮动30%的 区间。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5 .2 费率因素及比率:特殊情况
• 特殊类型四:丢失后找回的机动车 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 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不计入浮动,即丢失期间从浮 动因素区间中扣除。 • 特殊类型五:未及时续保的机动车 上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然为上期 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 • 特殊类型六:跨省变更投保地的机动车 在全国信息平台联网或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 保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享受下浮,否则不浮动。
二手车,须提供二手车交 易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 行驶证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4 批改所需提供材料
批改险种、保额 • 批改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
批改随车因素、使用性质、客户类 型及所属性质
• 批改申请书、保单正本、行驶证、投保人身份证明
过户Biblioteka Baidu
• 批改申请书、有效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登记证)、变更前后人 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
车险基础知识培训
车险产品架构
车险承保流程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车险展业方向
一、车险产品架构
1.1 车险产品架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车 险 特种车商业保险条款 商业车险 摩托车、拖拉机商业保险 条款 单程提车商业保险条款
一、车险产品架构
1.2 商业车险产品架构 四个主险
• 机动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保险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 全车盗抢保险
谢 谢!
退保
• 批改申请书、保单正本、保险卡、投保人身份证明、银行卡(储
蓄卡)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4. 1 批改所需提供材料
车辆停驶:车辆停驶材
料 车辆被盗:公安机关出具的 车辆报废:报废证明 报案材料(三个月内未破案)
车辆转籍:转籍材 料(重复投保)
交强险退保
(符合交强险 监管要求)
因车辆质量问题退回 厂家:提供厂家或汽 车销售商出具的证明 材料。
11个附加险
• 自燃损失险 • 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含天窗) •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 指定修理厂险 • 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 车身划痕损失险 •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车损
• 车上货物责任险
• 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险 • 不计免赔率险
第三者 全险别
二、车险承保流程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6.1 商业车险保费计算
机动车及特种车的车损险基准纯风险保费 =直接查找的机动车及特种车基准纯风险保费+(协商确定的机动车实际价值 - 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 的机动车实际价值)×全损概率
基准纯风险保费
已经考虑车型系数的影响,在客户投保时直 接由车险信息平台返回,保险公司获取后据 实使用,不允许修改以调整保费 客户投保时,车型须据实准确录入:
3.5 .1 费率因素及比率:特殊情况
• 特殊类型一:首次投保的机动车——不浮动 • 特殊类型二: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不浮动 保险期间内因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的 • 特殊类型三:投保两种短期险的机动车——不浮动 临时上道路行驶、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两种情况下投保交强险的。其它 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不在此列(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不足1年的和保监会 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浮动办法浮动)。
加强自主核保系
数的开发使用, 包括从人因素、 从车因素等,实 现费率水平与客
已对接:可以
使用该系数进行 费率浮动,平台 带出,据实使用 ,保险公司不得
不同出险对应NCD
户风险特征相匹
配
调整;
未对接:平台 带出1.0,保险 公司不得调整。
费率调整系数:费率调整系数适用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特种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保险 ,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5 交强险保费计算
• 其他地区 交强险最终保费= 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A) • 上海地区: 交强险最终保费= 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A) ×(1+与道路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B)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6 商业车险保费计算
保险人须按照保监会审批的商业车险险费率方案计算并收取保险费。计算公式为: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纯保费 NCD因子 自主核保系数 渠道系数 交通违法系 = 1 附加费用率
基准纯保费:行业一致 由中保协统一制定、 颁布并定期更新。 附加费用率:由各保险 公司自行申报,经保监 会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行业一致 中保协定期制定并颁布 ,通过平台统一查询使用 。严禁上下浮调整。 保险公司向保监 会报备使用 保险公司向保监 会报备使用 保险公司实际使 用的渠道平均系 数原则上应当与 报批的渠道系数 期望值趋近 平台与交通管理 平台对接
投保问询及资 料收集
风险初审
车险报价及沟通
投保录单
单证复核、清分 及归档
单证打印
保单缴费
保单审核
批改
二、车险承保流程
2.2 承保流程中各相关角色职责
业务员/客户
• 准确的提出投保需求(承保险别、险种) • 准确的提供投保资料(投保人、车主、被保险人是否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 多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出单员 • 根据投保需求进行投保问询、材料收集 • 准确录入投保信息 • 复核保单信息 核保人 • 审核标的风险
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
税开票信息(普票、专票)
三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2 提示投保人提供告知资料
新车及转保
续保
如之前提供的人员及车 辆证件均在有效期且信 息未调整,投保人可不 需再次提供相关资料。
身份证明及行驶证
未取得行驶证
国产新车,可提供新车购 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 证复印件代替
进口新车,可提供新车购 置发票复印件或货物进口 证明书复印件代替
三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1 履行告知义务
三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1 提示投保人提供告知资料
除一般业务以外其它业务投保
所需增加提供材料 • 新车业务:车辆合格证复印 件或进口车辆进出口检验单; • 委托办理业务:提供委托书、
一般业务投保所需提供材料 • 个人投保:投保单、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身份证、行驶证 原件(复印件留存) • 单位投保:投保单、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五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留存)、增值
全损概率
由中保协 统一制定: 为减少车 辆协商实际 价值与行业
新保、转保:承保时根据车辆的合格证、行
驶证、发票、货物进口证明书等资料信息录 入车型; 续保:车辆信息无变化时,按上年车型录入
参考实际价
值偏差带来 的影响,引 入全损概率 进行保费的
修正。
摩托车及拖拉机的损失保险的保费由导入保险公司系统中的费率表进行计算,其中 车损险基准纯保费 =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
车辆实际价值差额
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机动车实际
价值=新车购置价* (1-折旧系数×折旧月份数)
新车购置价可参考市场主流车型库数据专业公 司汇总整理的车型新车购置价制定,各保险公司 获取后存入本身数据系统,客户投保时调取使用 ; 协商实际价值(即车损险保额)由客户与保险 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车辆的 协商实际价值全额赔付: 在与客户协商实际价值时,应尽量与行业实际 参考价值一致,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下浮动30%的 区间。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5 .2 费率因素及比率:特殊情况
• 特殊类型四:丢失后找回的机动车 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 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不计入浮动,即丢失期间从浮 动因素区间中扣除。 • 特殊类型五:未及时续保的机动车 上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然为上期 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 • 特殊类型六:跨省变更投保地的机动车 在全国信息平台联网或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 保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享受下浮,否则不浮动。
二手车,须提供二手车交 易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 行驶证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4 批改所需提供材料
批改险种、保额 • 批改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
批改随车因素、使用性质、客户类 型及所属性质
• 批改申请书、保单正本、行驶证、投保人身份证明
过户Biblioteka Baidu
• 批改申请书、有效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登记证)、变更前后人 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
车险基础知识培训
车险产品架构
车险承保流程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车险展业方向
一、车险产品架构
1.1 车险产品架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车 险 特种车商业保险条款 商业车险 摩托车、拖拉机商业保险 条款 单程提车商业保险条款
一、车险产品架构
1.2 商业车险产品架构 四个主险
• 机动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保险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 全车盗抢保险
谢 谢!
退保
• 批改申请书、保单正本、保险卡、投保人身份证明、银行卡(储
蓄卡)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4. 1 批改所需提供材料
车辆停驶:车辆停驶材
料 车辆被盗:公安机关出具的 车辆报废:报废证明 报案材料(三个月内未破案)
车辆转籍:转籍材 料(重复投保)
交强险退保
(符合交强险 监管要求)
因车辆质量问题退回 厂家:提供厂家或汽 车销售商出具的证明 材料。
11个附加险
• 自燃损失险 • 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含天窗) •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 指定修理厂险 • 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 车身划痕损失险 •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车损
• 车上货物责任险
• 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险 • 不计免赔率险
第三者 全险别
二、车险承保流程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6.1 商业车险保费计算
机动车及特种车的车损险基准纯风险保费 =直接查找的机动车及特种车基准纯风险保费+(协商确定的机动车实际价值 - 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 的机动车实际价值)×全损概率
基准纯风险保费
已经考虑车型系数的影响,在客户投保时直 接由车险信息平台返回,保险公司获取后据 实使用,不允许修改以调整保费 客户投保时,车型须据实准确录入:
3.5 .1 费率因素及比率:特殊情况
• 特殊类型一:首次投保的机动车——不浮动 • 特殊类型二: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不浮动 保险期间内因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的 • 特殊类型三:投保两种短期险的机动车——不浮动 临时上道路行驶、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两种情况下投保交强险的。其它 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不在此列(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不足1年的和保监会 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浮动办法浮动)。
加强自主核保系
数的开发使用, 包括从人因素、 从车因素等,实 现费率水平与客
已对接:可以
使用该系数进行 费率浮动,平台 带出,据实使用 ,保险公司不得
不同出险对应NCD
户风险特征相匹
配
调整;
未对接:平台 带出1.0,保险 公司不得调整。
费率调整系数:费率调整系数适用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特种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保险 ,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5 交强险保费计算
• 其他地区 交强险最终保费= 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A) • 上海地区: 交强险最终保费= 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A) ×(1+与道路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B)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三、车险承保操作实务
3.6 商业车险保费计算
保险人须按照保监会审批的商业车险险费率方案计算并收取保险费。计算公式为: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纯保费 NCD因子 自主核保系数 渠道系数 交通违法系 = 1 附加费用率
基准纯保费:行业一致 由中保协统一制定、 颁布并定期更新。 附加费用率:由各保险 公司自行申报,经保监 会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行业一致 中保协定期制定并颁布 ,通过平台统一查询使用 。严禁上下浮调整。 保险公司向保监 会报备使用 保险公司向保监 会报备使用 保险公司实际使 用的渠道平均系 数原则上应当与 报批的渠道系数 期望值趋近 平台与交通管理 平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