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历年主观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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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历年主观题整理

法律硕士历年主观题整理

非法学法学2015 1.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2.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1.简述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内涵2.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3.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1.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2.简述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3.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1.试论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及其刑事责任2.试论物权的保护1.简述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2.简述我国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主要内容3.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2014 1.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2.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4.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1.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2.简述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3.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1.试论刑罚中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2.试论民法的性质1.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土地制度3.简述《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内容2013 1.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2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简述刑法中法条竞合的概念及其处理原则2.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4.简述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别4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1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2简述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及其表现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1.试论累犯的构成条件2.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1.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2.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2012 1.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2.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4.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条件1.简述执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我国宪法中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1.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类型2.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4.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1.试论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的限制2.试论合同的相对性1.简述我国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2.简述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2011 1.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2.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3.简述诚实守信原则的含义和功能4.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1.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1.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2.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3.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4.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1.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2.试论情势变更原则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2.简述我国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征3.简述清末司法组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2010 1.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2.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1.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2.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4.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1.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2.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3.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3.简述婚姻的效力4.简述一般人格权的功能1.试论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2.试论狭义无权代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简述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2.简述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和特点3.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2009 1.简述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2.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3.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4.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5.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7.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2008 1.简述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2.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3.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4.简述我国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及各自的适用范围5.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6.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7.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主要特点2007 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中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2.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3.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4.简述遗赠与遗赠继承的区别5.简述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7.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2006 1.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2.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3.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4.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5.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6.简评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7.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法本法硕专业综合课主观题(2010-2015)—无问题详解版

法本法硕专业综合课主观题(2010-2015)—无问题详解版

2010专业综合课(法学)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1、简述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32、简述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的概念和特点。

33、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容和特点。

四、分析论述题:第34—38小题,共80分。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

34、(15分)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主,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凑钱为孩子治病。

当地民政部门认为,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于非法收养。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很多人表示对相关法律规定无法理解,认为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

综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针对人民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35、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原则的容,要求及意义。

(15分)★36、某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某,在全国人民代表小组讨论会上,论及政府有关民营经济的一些政策和管理措施时,对其所在市领导的某些做法大加批评,言词颇为激烈。

该市领导获悉后极为不满,并安排其秘书对某的通讯往来密切监控。

1个月后,该市公安机关以嫌疑诽谤罪,宣告将某逮捕。

请结合宪法学知识,分析某的那些权利受到侵犯,并说明依据。

(15分)37、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容及其完善。

(15分)▲38、上行出中渭桥,有人从桥上走,乘舆马惊。

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

释之治问。

曰:“县人来,闻匿桥下。

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

”释之奏当:“此人犯,当罚金。

”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他马,故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于天下公共也。

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与民也。

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

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顷,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

”上良久曰:“廷尉当时也”(《汉书。

每日法硕主观题必背题

每日法硕主观题必背题

每日法硕主观题必背题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内容包括(1)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相适应。

(2)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1)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

(2)刑法总则中规定量刑原则。

在裁量刑罚时,应尽量使刑罚与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罚当其罪。

刑法总则还规定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对未成年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对过失犯罪处罚明显宽大于故意犯罪等,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2、简述“但书”的意义刑法第 13 条规定犯罪定义既有定性要求也有定量要求,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被称为犯罪定义的“但书”。

(1)但书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利,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

(2)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也是适用我国法律结构需要产生的。

(3)但书在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

3、犯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首先必须是人的行为。

犯罪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为,必须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又触犯刑法,就应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

法硕主观题练习题

法硕主观题练习题

法硕主观题练习题一、案例分析题案例一: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张三将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四。

合同签订后,李四支付了50万元的首付款。

然而,张三在未通知李四的情况下,将房屋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五,并完成了过户手续。

请问: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2. 李四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3. 如果李四选择起诉张三,法院可能如何判决?二、论述题题目一: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题目二: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三、材料分析题材料一:某公司员工小王在工作期间,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设备损坏,造成公司损失10万元。

公司要求小王赔偿全部损失。

小王认为,自己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1.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小王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 如果小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应如何确定?材料二:某市环保局在进行环境检查时,发现一家工厂排放的废水严重超标。

环保局依法对该工厂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工厂负责人表示,工厂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但废水处理设施仍在调试中,请求环保局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1. 环保局在处理此类环境违法行为时,应遵循哪些法律原则?2. 工厂负责人的请求是否合理?环保局应如何处理?四、简答题题目一:简述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题目二:简述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二:李某在一家餐厅用餐后,发现账单上多收了100元。

李某要求餐厅退还多收的费用,但餐厅拒绝。

李某随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请问:1. 李某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为什么?2. 消费者协会在处理此类投诉时,应遵循哪些程序?3. 如果餐厅拒绝退还多收费用,李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六、论述题题目三:论述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及其对家庭财产分割的影响。

法硕历年真题刑法主观题(2000-2017)简答题篇

法硕历年真题刑法主观题(2000-2017)简答题篇

法硕历年真题刑法主观题(2000-2017)简答题篇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2017)2.简述牵连犯的概念和特征。

(2017·法学)3. 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2017;2017·法学)4.简述结合犯的特征。

(2016)5.简述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2016)6.简述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2016·法学)7.简述渎职罪的共同特征。

(2016·法学)8.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

(2015;2015·法学)9.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2015)10.简述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2015·法学)11.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2014)12.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2014)13.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2014·法学)14. 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2014·法学)15.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2013)16.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2013)17.简述刑法中法条竞合的概念及其处理原则。

(2013·法学)18.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

(2013·法学)19. 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

(2012)20. 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2012)21.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类型。

(2012·法学)22.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2012·法学)23. 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2011)24. 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011)25.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2011·法学)26.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

(2011·法学)27. 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2010)28.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2010)29.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2010·法学)30.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法硕民法必背主观题-自然人部分

法硕民法必背主观题-自然人部分

法硕民法主观题必背题目----《民法总则》自然人部分。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 岳飞《满江红》一、简述/论述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以及与民事权利的区别)?参考答案: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i民事主体ii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iii的资格iv。

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及与民事权利的区别:i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按照其自己的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反映了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ii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人身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权利能力不能放弃、转让,他人也不能限制、剥夺。

而民事权利则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也可以被限制行使或剥夺。

iii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而民事权利仅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iv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

民事主体是否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不影响其享有这种资格。

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

二、简述/论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1、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既包括民事主体实施合法的民事行为,并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包括民事主体实施违法行为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是有意思能力,即达到一定年龄,有一定社会活动经验,还要有正常的精神状态,能够理智从事民事活动。

(二)、特征:1、法定性: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由法律确认,当事人不可以私自约定加以改变。

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题

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题

法制史主观题一、简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礼正面积极,禁于将然之前;刑为惩罚,禁于将然之后;失礼入刑相互为表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庶人不能享受礼,刑罚主要是针对庶人,贵族可以宽宥二、简述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内容:盗:侵犯财产权;贼:人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囚:囚禁和审判;捕:追捕;杂:其他;具:从轻从重特点:内容:惩治盗贼,反对旧贵族等级特权,体现了重刑主义;体例上:出现了类型刑法总则的《具》历史地位:第一步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有重要历史地位,被秦汉继承三、简述汉文、景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文帝废肉刑: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将劓改为笞三百;将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又趾改为弃市景帝改革刑制:将笞三百改为笞一百;将笞五百改为笞二百;颁布《箠令》规定笞杖规格、受刑部位和行刑过程不得换人历史意义:拉开了从肉刑奴隶制向劳役刑为主的五刑体系演变的序幕,为封建制五刑奠定基础四、简述汉代法律儒家化的主要表现立法指导思想上:汉武帝之后实行“德主刑辅”和“礼法并用”,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正式确立在刑罚适用上:恤刑、上请、亲亲相隐司法制度上:录囚:复核、平反冤狱,体现仁政;春秋决狱:儒家经典作为司法审判依据;秋冬行刑:合乎天意、不违农时,儒家思想在刑罚执行上的体现五、简述战国至唐代基本法典总则的完善1.法经中的《具法》类似总则;2.商鞅改法为律称《具律》;汉代《九章律》后增户兴厩,使之不在首尾3.《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律》,并置于篇首完善了法典总则;《晋律》在《刑名律》后设《法例律》,将《刑名》和《法例》共同作为法典总则4.《北齐律》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律》;5.唐代确立了《名例律》为统帅,11篇作为分则的法典编纂体系六、简述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唐律的特点:一准乎礼:礼法合一,三纲五常;科条简要刑罚适中:12篇502条;用刑持平:刑罚比较轻,死流行少;立法技术空前完善唐律的历史地位:是最早、最完整的传统法典,成为传统法典的楷模;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为东亚如日本朝鲜越南产生重大影响七、简述《宋刑统》的特点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体例上取法于唐末五代的《大中刑律统类》和《大周刑统》宋刑统:在编纂上采取“刑统”的方法,即律下按性质分门,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至宋初的敇令格式宋刑统是第一部刊印颁布的封建成文法典宋代基本法,终宋之世八、简述明朝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轻其所轻,重其所重,对象突出加重:谋反、大逆等政治性犯罪,强盗、窃盗、抢夺等侵害财产以及管理贪赃受贿减轻:不孝、子孙违反教令等触犯礼教、典礼的犯罪九、简述清朝的秋审制度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审核的对象是各省上报的斩、绞监侯案五种情况:情实:执行;缓决:减刑;可矜:死可减为徒流;可疑:再审;留养存祀:改判重杖,皇帝裁决是清朝刑事审判制度趋于完备的标志,保证了皇帝对最高司法权的控制,宣扬了统治阶级的仁政德治十、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的内容特点体例变化: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厉户礼兵刑工分的六律条目,分30门民刑分离:对继承、婚姻、田宅、钱债等民事条款不再科刑删除残酷刑罚:删除枭首、戮尸、凌迟等酷刑和缘坐制度,设置了新的刑罚体系,主刑改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罚金五种增加新罪名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私铸银元、妨害国交、妨害选举、破坏交通电讯的犯罪十一、简述《大清新刑律》的内容特点体例变化:体例上抛弃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规定了犯罪和刑罚的一般适用范围;分则以罪名为章名,规定了犯罪的构成和法定量刑幅度确定近代刑罚体系:采用近代刑罚体系,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五种,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引入了西方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取消了十恶、八议、官当等,采用既遂、未遂、假释、正当防卫等法律用语调整了部分罪名,谋反罪改为内乱罪。

法硕非法学法理主观题大全

法硕非法学法理主观题大全

法硕非法学法理学主观题集锦法律移植的必要性1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

法律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过程和途径。

4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4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独立文明生活的历史事实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法律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

社会主义法对和谐社会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法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

有法可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基础。

其次,司法方面。

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再次,守法方面。

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最后,法律监督方面。

法律监督可以通过立法司法守法三个方面的作用来间接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1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

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

2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

法具有抽象性稳定性的特征,现实生活的问题确是具体和变化的。

3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

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高素质的立法者,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执行和适用,才能发挥作用。

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制约。

法总是十分依赖外部条件,作用容易受到社会因素制约。

法律制定特征法律制定,又称法的创制,创立或立法,是指由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法本法硕专业基础课主观题(2010-2015)—答案版

法本法硕专业基础课主观题(2010-2015)—答案版

2010年专业基础课(法学) 刑法学部分三.简答题 10分1题16.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结果加重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

2(2)构成特征:①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 2 ②行为产生了基本构成以外的额外结果; 2③刑法分则条文对造成该种结果专门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 2 ④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具有罪过,具有故意或过失。

2 PS: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均为实质的一罪。

17.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 (2)构成要件:①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②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③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 2 ④主观方面是过失。

2PS:交通肇事罪、危险肇事罪都很重要。

四.论述题 15分1题★18.试述公共犯罪中主犯的认定。

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分为:(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只有认定某一犯罪组织为犯罪集团,才能对这一类主犯进行认定。

4(2)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如下三类:①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即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起组织、领导作用,但积极参与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的骨干成员。

3②某些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及骨干分子。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犯罪可以分为三类: ⒈全体参与者均可构成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

该种情况下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都是主犯;⒉只有聚众者和积极参加者可构成犯罪,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斗殴罪。

法律硕士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主观题汇总

法律硕士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主观题汇总

历年主观题考点汇总——民法学民法简述题◆{2010}56.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6分)◆{2010}56.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6分)◆{2009}56.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6分)◆{2009}57.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6分)◆{2008}56.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6分)◆{2008}57.简述我国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及各自的适用范围。

(6分)◆{2007}56.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6分)◆{2007}57.简述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6分)◆{2006}56.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6分)◆{2006}57. 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6分)◆{2005}56.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

(6分)◆{2005}57.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6分)◆{2004}57、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5分◆{2004}58、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5分◆{2001}1、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

10分◆{2001}2、保证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0分◆{2000}1.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6分)◆{2000}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10分)民法辨析题◆{2010}58. 我国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得水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继承法中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分析。

(8分)◆{2009}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请运用债的一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加以辨析。

(8分)◆{2008}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请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8分)◆{2007}58.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

如果此处“权”限定为民事权利,请用我国民法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制度和理论对此加以分析。

(8分)◆{2006}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法考主观题近10年考点汇总

法考主观题近10年考点汇总

3.强制措施-监视居住

2012
1.证据-排非






2.证据-工具价值


2011
1.证据-排非






2.证明-疑罪从无



2010
1.证据-证据属性






2.证据-疑罪从无



2009
1.一审-上诉

2.二审-复核




3.执行程序-死立执变更

2008
1.二审-特殊情况/审理结果
(1) 受案范围 (2) 管辖规则 (3) 参与人的确定









3.国家赔偿
司法赔偿

2010
1.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和解与调解(论述)









2009
1.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规定权



2.行政诉讼
(1) 管辖规则(2)审理程序









2008
1.行政诉讼
(1)参与人的确定




2.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3.合同的效力




法考主观题历年考点

法考主观题历年考点

法考主观题历年考点
法考主观题的历年考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 宪法与法律基础:宪法原理、宪法赋权、宪法修正、宪法解释、宪法保护、法律法规
2. 公法与行政法: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诉讼、行政监督、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责任
3. 刑法:刑法基本原则、刑法类别、刑事责任、量刑、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赔偿
4. 民法:民法基本原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
5. 经济法与商法: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国际经济法、市场监管法
6. 诉讼程序与诉讼实务:诉讼程序原则、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程序、执行程序、公证与鉴定
7. 其他民商事法律:民商法律关系、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国际私法
8. 地方法规与地方法律:地方法规、地方法律、地方法律层级、地方法律制定程序、地方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法考主观题的考点内容会根据不同的年份和具体的考试要求有所不同,考生应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考试大纲进行备考和复习。

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题

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题

法制史主观题一、简答题l 、请简要介绍清末司法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2、简述《大清新刑律》对《大清现行刑律》的改革几其意义。

3 、试简单说明”保安处分”制度。

4 、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地位及其主要内容特点。

5 、简要介绍明朝“会审”制度。

6 、简述西周的“五听”制度。

7 、简要介绍”准五服以制罪”制度.8 、简述西周婚姻侧度的主要内容。

9 、请简述宋朝之”编敕”情况.10 、简述“明德慎罚”思想对西周司法的影响.11 、简述法经的主要内容。

12 、简述文景帝刑制改革的原因、内容和意义。

13 、简述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的内容。

14 、简述开皇律的主要内容。

15、简述十恶的内容。

16 、简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17、简述元朝司法机构的特点.18 、简述廷杖制度.19、简述领事裁判权侧度的主要内容.20、简述人民调解制度。

21、简述夏代“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法律观。

22、简述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23、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审判制度的特点.24、简述汉代的官吏考核制度。

25、简述两宋行政律法的特点。

26、简述明代重典治吏的措施。

27、简述元朝在定罪量刑上实行的蒙汉各处的原则。

28 、简述太平天国时期诉讼制度的进步性。

29、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措施。

30 、简述抗日根据地时期刑事立法的特点。

二、分析题1、“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

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

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

”(唐律)2、“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法制史的角度加以评析。

“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虽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

”一一《商君书》3 、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若犯谋判以上罪,不有此律。

法本法硕专业综合课主观题(2010-2015)—无问题详解版

法本法硕专业综合课主观题(2010-2015)—无问题详解版

2010专业综合课(法学)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1、简述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32、简述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的概念和特点。

33、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分析论述题:第34—38小题,共80分。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

34、(15分)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主,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凑钱为孩子治病。

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于非法收养。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很多人表示对相关法律规定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

综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针对人民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35、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

(15分)★36、某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李某,在全国人民代表小组讨论会上,论及政府有关民营经济的一些政策和管理措施时,对其所在市领导的某些做法大加批评,言词颇为激烈。

该市领导获悉后极为不满,并安排其秘书对李某的通讯往来密切监控。

1个月后,该市公安机关以嫌疑诽谤罪,宣告将李某逮捕。

请结合宪法学知识,分析李某的那些权利受到侵犯,并说明依据。

(15分)37、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15分)▲38、上行出中渭桥,有人从桥上走,乘舆马惊。

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

释之治问。

曰:“县人来,闻匿桥下。

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

”释之奏当:“此人犯,当罚金。

”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他马,故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于天下公共也。

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与民也。

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

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顷,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

”上良久曰:“廷尉当时也”(《汉书。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一、简答:
二、辨析
三、法条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略)
关于凯程: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
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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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律硕士精选试题——法制史(主观题)(含详解)

在职法律硕士精选试题——法制史(主观题)(含详解)

在职法律硕士精选试题——法制史(主观题)(含详解) 【例题1】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答案】1947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为了更好地落实“五四指示”决定的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此大纲的主要内容是: (1)规定了土地改革的基本任务。

大纲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

个人对所分得的土地享有所有权。

(2)规定了土地改革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那就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业者,正确对待地主富农。

(3)规定了保护土地改革的司法措施。

大纲规定:为了贯彻土地改革的实施,对于一切对抗或破坏土地法大纲规定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及处分。

《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最后一部、也是比较成熟的土地立法。

它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多年土地革命斗争的经验教训,是一个符合当时现实情况和中国国情的正确的纲领。

【注意】土地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对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视及尽力解决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

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土地政策是应当予以相当重视的。

本题的问题主要是较容易把《中国土地法大纲》与1931年的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或“五四指示”所规定的土地政策相混淆。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大、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其主要内容是: (1)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规定没收土地的对象。

(2)规定了关于土地的分配方法。

按照最有利于贫雇农、中农的原则分配,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3)规定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一方面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但同时又规定:现阶段不禁止土地的出租与买卖。

“五四指示”是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为充分发动群众,抵抗国民党对解放区的进攻,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而发布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又称“五四指示”)。

20XX年法律硕士刑法、民法主观真题.doc

20XX年法律硕士刑法、民法主观真题.doc

无罪过就无犯罪三、法条分析题
假冒注册商标罪或侵犯注册商标罪与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
四、案例题
擦枪走火定罪量刑
民法
一、简答题
1、法人成立条件
2、保证概念及条件
二、辨析题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要求从债权与继承角
度答
三、法条分析题
关于代位权的解释试用
四、案例题
风刮到脚手架,脚手架倒塌带断电线,把人电死,问谁承担侵权责任?
刑法和民法的主观题,今年偏重考察一些平时不作为重点的知识点,特别是简答题,体现得很明显。

刑法和民法的选择题今年考察很细,多选题偏难。

例如:刑法多选题考察“新型盗窃罪”,比如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等。

民法选择题狗惊吓了马,马撞了人的连续侵权的问题。

法硕,法律硕士
12。

法本法硕专业综合课主观题(2010-2015)—无答案版

法本法硕专业综合课主观题(2010-2015)—无答案版

2010专业综合课(法学)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1、简述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32、简述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的概念和特点。

33、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分析论述题:第34—38小题,共80分。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

34、(15分)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主,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凑钱为孩子治病。

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于非法收养。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很多人表示对相关法律规定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

综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针对人民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35、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

(15分)★36、某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李某,在全国人民代表小组讨论会上,论及政府有关民营经济的一些政策和管理措施时,对其所在市领导的某些做法大加批评,言词颇为激烈。

该市领导获悉后极为不满,并安排其秘书对李某的通讯往来密切监控。

1个月后,该市公安机关以嫌疑诽谤罪,宣告将李某逮捕。

请结合宪法学知识,分析李某的那些权利受到侵犯,并说明依据。

(15分)37、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15分)▲38、上行出中渭桥,有人从桥上走,乘舆马惊。

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

释之治问。

曰:“县人来,闻匿桥下。

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

”释之奏当:“此人犯,当罚金。

”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他马,故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于天下公共也。

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与民也。

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

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顷,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

”上良久曰:“廷尉当时也”(《汉书。

历年法考主观题知识点总结

历年法考主观题知识点总结

历年法考主观题知识点总结一、民法1. 人格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需要受到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他人侵害人格权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并有损害赔偿的权利。

2. 动产动产是指具有移动性、可分离性的物品。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动产的交易与转让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满足对价的交付、物权的转移等要求。

3.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当事人在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通过欺诈、误导、胁迫等手段取得的利益。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不当得利应当依法撤销,并返还给对方或者依法赔偿。

4. 债权债权是指债务人应当履行给付金钱或者其他物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履行的权利。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债务人违反合同或者法律规定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5. 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取得法律效力的协议。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主体能力、客体、意思表示等要素。

6.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侵权责任需要根据侵权行为的情况,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 承诺承诺是指民事主体对某一行为作出明确表示,以表明自己能够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承诺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需要依法履行对应的承诺义务。

8. 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某一特定物享有的最充分、最直接的权利。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有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所有权人对其所拥有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

9. 保险保险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保险人承担一定经济责任,为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方式,需要满足保险合同的形成和履行等要求。

10. 继承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根据法律规定,其遗产依法转移到继承人名下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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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学法学
2015 1.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
2.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
要件
3.简述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
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
1.简述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的内涵
2.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

3.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
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1.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
2.简述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3.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
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
1.试论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及其刑事责任
2.试论物权的保护
1.简述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2.简述我国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3.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
2014 1.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2.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4.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
1.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
2.简述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3.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
1.试论刑罚中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2.试论民法的性质
1.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土地制度
3.简述《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内容
2013 1.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2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3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简述刑法中法条竞合的概念及其处理原则
2.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
3.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
4.简述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别
4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
1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2简述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及其表现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1.试论累犯的构成条件
2.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
1.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2.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
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2012 1.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
2.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4.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条件
1.简述执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我国宪法中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
的主要特点1.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类型
2.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4.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1.试论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的限制
2.试论合同的相对性
1.简述我国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2.简述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
2011 1.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2.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简述诚实守信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4.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
则的主要情形
1.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
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
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1.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2.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
3.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
4.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1.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
2.试论情势变更原则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2.简述我国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征
3.简述清末司法组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0 1.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2.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1.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2.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4.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1.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2.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
3.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3.简述婚姻的效力
4.简述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1.试论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
2.试论狭义无权代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简述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2.简述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和特点
3.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009 1.简述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2.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
3.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4.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5.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
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7.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
2008 1.简述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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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4.简述我国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及各自的适用范围
5.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
6.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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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中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2.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
3.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4.简述遗赠与遗赠继承的区别
5.简述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
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7.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2006 1.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2.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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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简评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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