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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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GHFA

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GHFA

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布局GH(2014~2020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一、规划背景与目的(一)规划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江苏公路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截止2013年底,江苏省公路总里程已突破1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443公里,普通国省道9604公里。

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构成的国省干线公路网有效地提升了江苏公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成为加强区域联系、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交通运输部在《“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路网管理要逐步实现“路网调度智能化、应急救援高效化”的发展目标,同时要求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初步实现国家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可视、可测、可控目标。

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明确了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的信息技术、主要指标、平台软件、数据接口、信息发布、系统安全等方面内容,对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江苏省在公路网监测设施建设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建成了江苏省干线公路网监测体系。

现建有普通干线公路自动化交通量调查站点300多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视频200多路、不停车快速称重设备20多套、还装备了具备车辆定位功能的公路巡查车800多辆、具有移动视频功能的公路巡查车270多辆。

为落实江苏智慧交通“232畅通网”相关示范工程项目,2013年在G205和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进行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加密建设。

同时,省厅公路局还从省厅运输管理局共享获得江苏省40000多辆“两客一危”车辆位置与速度信息,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获得高速公路沿线监控视频1540多路和100多处交通量调查信息。

上述成果初步形成了江苏省公路网监测系统,实现了全部高速公路、部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的交通运行监测。

但是,与较好实现国家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网络可视、可测、可控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江苏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要求(试行)(6

江苏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要求(试行)(6

江苏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要求(试行)2020年5月21日目录前言 (3)编制依据 (3)1 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3)1.1 系统构成与分类 (3)1.2 基本功能 (6)1.3 方法原理 (6)1.4 布点要求及点位类型 (7)1.5 网络要求 (8)1.6 遥测系统现场端软件要求 (9)1.7 数据管理平台软件要求 (11)1.8 校准和检查要求 (13)1.9 遥测设备性能要求 (16)2 遥感监测系统运行管理技术要求 (26)2.1 职责分工 (26)2.2 运行维护管理 (27)2.3 设备维修与保养 (28)2.4 数据管理与上报 (28)2.5 质量控制 (30)2.6 运行管理记录表 (31)前言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号)要求,提高我省机动车遥感监测技术水平,确保遥感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江苏省内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以下简称“遥测系统”)的建设、验收以及运行管理,也适于安装在江苏省境内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

编制依据《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HJ 460-2009)《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HJ 845-2017)《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要求》(JB/T 11996-2014)《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7﹞1331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技术规范》(GA/T 995-2012)《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32/T 2288-2013)1 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1.1 系统构成与分类机动车遥测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排气污染物测量分析系统、工控机、摄像系统及车牌识别系统、速度传感器、环境条件检测仪器、道路流量监测设备、道路空气质量微型监测设备(可选项目)、道路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可选项目)、信息联网设备、设备供电系统及保护装置、显示屏和移动式遥感监测车(可选项目)等。

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指南

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指南

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指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监测点建设总体要求 (3)4.1 监测点规划与设施建设 (3)4.2监测点运行与管理 (3)5 监测点监测内容与功能要求 (3)5.1监测点监测功能要求 (3)5.1.1高速公路 (3)5.1.2普通国省道 (5)5.2监测点监测内容与质量要求 (6)5.2.1视频图像数据 (7)5.2.2交通运行数据 (7)6监测点监测设施设置要求 (7)6.1视频监测设施 (7)6.2交通运行监测设施 (8)7监测点监测设施技术要求 (9)7.1视频监测设施 (9)7.1.1功能要求 (9)7.1.2技术要求 (9)7.1.3其他要求 (10)7.2交通运行监测设施 (10)7.2.1功能要求 (10)7.2.2技术要求 (10)7.2.3选型要求 (11)8 配套条件技术要求 (12)8.1通信要求 (12)8.2供电要求 (12)8.3机柜要求 (12)8.4基础设施要求 (13)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江苏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认定标准、功能要求,监测设施设置要求、监测设施技术要求和配套条件技术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国省干线公路网监测点认定、监测设施的建设,县道及以下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交通信息采集微波交通流检测器》GB/T 20609-2006《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2008《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互联技术规范》GB/T 28059-2011《关于印发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的通知》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发〔2008〕364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7号令《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江苏省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技术要求》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技[2013]25号《公路收费车道计重设备技术及安装施工规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技[2004]14号《固定式车辆检测设备与数据中心通讯协议》交通运输部厅规划字〔2007〕52 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交公技〔2009〕101号转发)《关于下发车辆检测设备(非交通量调查设备)通信协议适用说明的通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苏交公传〔2013〕114号《江苏省干线公路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技术要求(JSGL 2-301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苏交公技〔2013〕359号3 术语和定义1.国省干线公路:指对国家或省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国道和省道,其行政等级一般是省道及以上等级,技术等级一般是二级及以上等级。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公路条例》的决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0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公路条例》的决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0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公路条例》的决定正文:----------------------------------------------------------------------------------------------------------------------------------------------------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0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公路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5月27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公路条例》的决定(2021年5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公路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公路(含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按照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按照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按照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删去第四条第二款至第五款。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路相关工作。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国道、省道的监督管理,由省和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划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县道、乡道的监督管理,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公路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四、将第十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一)国道、省道不少于五十米;“(二)县道、乡道不少于二十米。

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法及应用研究

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法及应用研究

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法及应用研究摘要:干线公路网是地区交通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促进和引领作用。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镇交通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提升交通运行效率,因地制宜做好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至关重要。

只有保证干线公路网布局合理,才能为区域经济稳定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主要阐述了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的意义、具体的规划布局方法和应用情况,为地区干线公路网规划和建设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规划布局;干线公路网;交通区位法;经验分析法公路交通是综合交通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干线公路网则是公路交通的骨架,干线公路网的规划布局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公路运输的效率和质量,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作用。

而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科学规划和布局干线公路网,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的意义干线公路网是连接各个地区的重要交通干线,规划布局合理的干线公路网能够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和质量,缓解道路拥堵和交通拥挤的问题,提高公路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交通事故,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促进各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发展,加快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1]。

还可以减少因交通运输而产生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各类资源高效开发与利用,最大程度上保护生态环境和支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 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法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交通运输需求、地形地貌、城市分布等。

为了有效地规划和布局干线公路网,需要结合多种规划方法。

2.1总量控制法总量控制法是一种基于需求总量的规划方法,通过分析区域内的交通运输需求,确定总需求量,再根据这个需求量来制定干线公路网的规模和等级。

该方法主要考虑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和道路交通流量的控制,以满足交通运输的需求和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2]。

江苏省干线公路勘察设计指南

江苏省干线公路勘察设计指南

目录第一篇总则 (1)第二篇工程可行性研究 (3)第三篇设计标准 (5)第四篇勘察设计 (10)第一章总则 (10)第一节总则 (10)第二节勘测阶段 (10)第三节设计阶段 (11)第二章总体设计 (11)第一节总体设计原则 (11)第二节总体设计的内容、要求 (12)第三章路线设计 (13)第一节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 (13)第二节平面设计 (14)第三节纵面设计 (15)第四节平、纵面线形的组合设计 (16)第四章路基、路面及排水设计 (16)第一节路基设计 (16)第二节路面设计 (21)第三节路基、路面排水 (22)第五章桥涵及构造物设计 (24)第一节桥涵及构造物选址 (24)第二节桥涵及构造物总体设计 (25)第三节桥涵及构造物结构设计 (28)第六章路线交叉设计 (34)第七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40)第八章环境保护 (45)第九章渡口码头及其他工程 (47)第十章筑路材料 (47)第十一章施工方案 (48)第十二章设计概预算 (49)第五篇道路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 (50)第一章总则 (50)第二章路线 (50)第三章路基 (51)第四章路面 (52)第五章桥梁及涵洞 (53)第六章路线交叉 (56)第七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57)第六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 (58)第一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及要求 (58)第一节正文篇 (58)第二节图表篇 (59)第二章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 (61)第一篇总则1.1制订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了在我省干线公路设计工作中统一指导思想,统一设计程序,深化细化设计指标,解决设计中的重点难点,与时俱进,保证总体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使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和表达方式符合部颁文件编制办法及我省干线公路设计的总体要求,力争使我省干线公路建设达到较高水平。

1.2干线公路设计应在认真总结吸收国内及江苏省公路设计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拓展设计思路,创新设计理念,精心组织、精心设计,提高设计的科学合理性。

智慧高速建设指南

智慧高速建设指南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指南
已发布 2021.01
4
《宁夏公路网智能感知设施建设 指南》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指南
已发布 2021.02
5
山东省《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 (试行)》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指南
已发布 2021.06
6
北京《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 (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指南
已发布 202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行业标准
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总体 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T/ITS 0063—2017智能汽车电子地图 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 第 1 部分:高速 公路 T/ITS 0125-2020智慧高速公路信息 化建设 总体框架 T/ITS 0140-2020智慧高速公路 车路 协同系统框架及要求 T/ITS 0174-2022智慧高速公路 交通 大数据平台 接入数据格式
13
《广东省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 (试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指南
已发布
2022.1
序号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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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标准编号名称
其他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列表
发布/归口单位
标准类型
公路信息化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国智能交通产业联盟 中国智能交通产业联盟 中国智能交通产业联盟 中国智能交通产业联盟
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
T/ITS 0181-2022智慧高速公路 云控 平台 总体技术要求

《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正式稿

《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正式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பைடு நூலகம்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1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1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总 则 .............................................................................................................. 1 系统规划与建设 ............................................................................................ 1 系统运行与管理 ............................................................................................ 2 信息监测与发布 ............................................................................................ 3 路网协调管理 ................................................................................................ 4 路网应急处置 ................................................................................................ 5 附则 ................................................................................................................ 5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6.27•【文号】交公路函[2016]375号•【施行日期】2016.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16]3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为准确掌握国家干线公路网的路况水平,切实加强公路、桥梁和隧道的运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监测工作安排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工作包括路况抽检、重点桥梁监测、重点隧道监测三部分,监测结果将作为燃油税增量资金分配和“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成效评估的基础数据。

监测工作的具体组织由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部路网中心”)承担。

监测工作具体承担单位和具体时间安排由部路网中心另行通知。

组织协调工作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工作,按照《方案》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创造工作环境,积极配合承担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路况现场检测的安全保障工作由检测单位自行负责,根据抽检路线自行安排;重点桥梁和重点隧道监测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请地方配合完成。

检测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部有关要求,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做好配合工作;检测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承担单位自行承担。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减少陪同人员,部路网中心要加强监测实施过程的督查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为便于工作沟通,请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6日前报部路网中心。

各地在抽检和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部路网中心联系。

部路网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可夫,************,135****4864;传真:************;电子邮箱:zhou.kf@。

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对预案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 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03
预案修订
根据预案演练和评估的结果,及时修 订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同时,建立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机 制,确保预案始终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
平台搭建与系统集
05
成实施计划
硬件设备采购及配置清单
服务器
选择高性能、高可靠性的服务器,配置适当的CPU、内存、存储等硬 件资源,以满足系统运行和数据存储需求。
预案制定步骤
明确预案制定的具体步骤,包括预案启动条件、 应急组织体系、通讯联络、现场处置、医疗救护 、安全防护、后期处置等。
预案内容要求
预案内容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包括应急响应 的具体措施、资源调度方案、现场处置流程等。
预案演练、评估和修订策略
01
预案演练
02
预案评估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人 员的熟练程度和协同作战能力。
公路路网规模不断扩大,交通流 量持续增长,对路网运行监测和
应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现有公路路网监测体系存在监测 点位不足、数据共享不畅、应急 响应滞后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
复杂的交通管理需求。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对路网 畅通和公众出行安全造成严重影
响,亟需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建设需求与必要性分析
完善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体系,提高监 测点位覆盖率和数据采集准确性,实 现对路网运行状况的实时掌控。
数据应用
各功能模块根据需求从数据中 心获取相应数据,进行分析和
应用。
监测点布局及传感
03
器选型方案
监测点布局原则及策略
01
02
03
关键路段优先原则
优先在交通流量大、事故 易发多发、路况复杂等关 键路段设置监测点。

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立”指南

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立”指南

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立”指南一、背景二、目标1.建立一套完整的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覆盖江苏省干线公路网主要路段;2.实时监测公路交通流量、车辆速度、道路状况、气象变化等信息;3.提高公路运行的安全性和效率,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建设内容1.设置监测点:根据江苏省干线公路网的路网特征和交通流量分布,选择合适的位置设置监测点;2.安装监测设备:在监测点上安装合适的监测设备,包括车辆识别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气象检测设备等;3.建设数据传输系统:建立运行监测数据的传输系统,确保监测点的数据能够实时传输到交通管理中心;4.建设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建立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为交通管理提供决策支持;5.建设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对监测点设施的远程控制和紧急处置。

四、建设步骤1.审查与策划:对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进行全面审查与策划,确定监测点的设置位置和数量;2.设计与建设:根据审查与策划结果,进行监测点设施的设计与建设,安装监测设备、建设数据传输系统和数据处理分析系统;3.试运行与调试:完成设施的建设后,进行试运行与调试,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4.数据传输与处理系统的建设:建设运行监测数据传输与处理系统,确保监测数据能够实时传输到交通管理中心;5.系统联调与运行:对各个子系统进行联调测试,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6.建设监测设备的维护保障系统:建设监测设备的维护保障系统,定期检查与维护监测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运行与管理1.实时监测:确保监测设备持续稳定运行,实时监测公路的交通流量、道路状况、气象变化等信息;2.数据处理与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及时反馈给交通管理部门,为决策提供支持;3.应急调度与处置:建立应急指挥系统,能够对监测点设施进行远程控制和应急处置;4.维护与保障: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5.技术更新与完善:定期跟踪监测技术的发展,进行设备更新和升级,提高监测设施的效能。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省级质量检查扣分点预控措施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省级质量检查扣分点预控措施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检查的组织及要求
第三章 检查内容
实施细则
第四章 通报与整改反馈
第五章 附则
附件一 工程实体主要检查内容 附件二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干线公路质量检查实施细则编制的主要依据; 明确了质量检查工作的组织方与实施方,并明确检查 范围 以及适用单位。
路基施工中的不良压实现象
1、超厚填筑 分析造成超厚填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对超厚填筑的危害不了解 或认识不足。 (2)技术交底不清或质量控制措施不力。 (3)施工者有意偷工不顾后果。
路基施工中的不良压实现象
1、超厚填筑 根据上面所述的原因,提出以下对策; 加强技术培训,使施工技术入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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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第三章 检查内容
规定了工程质量检查应对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进行包括管理行为(质量管理行为、安全管 理行为、文明施工管理行 )、工程实体(路基、路面 及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原材料等方面的综合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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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路基施工中的不良压实现象
3、土源夹带大块、有机物或过湿土的填筑 造成这种填筑主要是由于不了解较大块状物掺入土中
对夯实的不利影响,操作者技术素质过低,管理者 控制不严,或交底不明确,取土土源含水量过大; 或备土遇雨,造成土的过湿,又不加处理直接使用, 质量控制措施不严格等原因造成的。
路基压实度超密
压实度数值超百分百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击实试验的土体没有代表性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土源成分波动较大以及一些单位 为了减少路基压实的投入,赶工期,并且想顺利通过 工程验收,在进行击实试验送样时,选择的土体干密 度较小,而在实际填筑时所填筑的土体含有较多的干 密度较大的颗粒,因而只需要较少的压实功就可以达 到所要求的压实度值;如果压实功稍多,很容易出现 压实度超百分百的现象。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省道网调整方案(经政办发[2003]5号文批准同意),并列入省干线公路建设方案(2005~2010年)的项目。

第三条干线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

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交通厅公路局具体履行全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职责;市交通局负责本地区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路管理处具体履行本地区干线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职责。

第四条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主要程序为:编制项目前期工作,立项申请和批复,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办理施工许可,交竣工验收等。

第二章前期工作与管理第五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对于不需新征用土地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为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须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

第六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批复即作为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

第七条一般项目前期工作由市公路管理处组织编制;跨市规模较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可以由省交通厅公路局直接组织编制。

第八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报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初步设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方案设计由市交通局报省交通厅审批。

第九条项目前期工作应提前组织编制,并提前一年上报审批。

施工图设计和征地拆迁方案应在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前基本完成。

第十条市交通局应在每年11月底前,组织市公路管理处编制下年度建设计划,并报省交通厅。

省交通厅根据建设规划和年度经费情况,确定并下达全省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由建设主体或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由市公路管理处报省交通厅公路局审批。

第十二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应根据国家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安全管理)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安全管理)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安全管理(试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2013年11月目录总则 (1)第一部分建设单位 (2)1.1责任落实 (2)1.2招标管理 (4)1.3生产条件 (5)1.4检查考核 (6)1.5事故应急 (7)1.6专项工作 (9)第二部分监理单位 (11)2.1责任落实 (11)2.2审查审批 (15)2.3检查评价 (23)2.4考核评价 (30)2.4人员管理 (30)2.5专项工作 (32)2.6工作效能 (33)第三部分施工单位 (34)3.1责任落实 (34)3.2管理制度 (35)3.3工作策划 (38)3.4人员管理 (39)3.5安全活动 (40)3.6机械设备 (46)3.7临时用电 (48)3.8风险预控 (50)3.9专项方案 (52)3.10危化消防 (54)3.11应急救援 (55)3.12专项经费 (56)3.13检查评价 (57)3.14事故管理 (60)总则1.为加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行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使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特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编制,适用于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

3.建设标准化是提升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体现从业单位从业能力的有效举措,通过规范管理和执行标准,努力做到在技术上先进、管理上科学、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

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可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对各标段进行评比,建立合理的奖罚措施。

第一部分建设单位1.1责任落实一.组织机构1.指挥部是工程建设的监管者,在项目建设前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工程全线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并行文下发各参建单位。

2.建立健全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信息能够及时传递。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25•【字号】苏政办发〔2015〕73号•【施行日期】2015.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公路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出行需求的重要载体。

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是发挥公路建设效益、改善交通安全、方便群众出行、推进公路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服务、安全五位并举,着力推动干线公路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确保全省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在“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中继续争创第一。

以做好迎检工作为契机,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建设,着力提升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安全、畅通、智慧、高效、绿色”的公路网络,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公路基础设施供给、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重点工作(一)全面提升全省干线公路路况水平。

1.积极有序推进干线公路工程建设。

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按照转型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布局,科学安排干线公路建设,形成干支衔接、结构合理的现代公路交通体系。

扎实推进前期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储备。

更新建设理念,打造“以人为本、和谐自然、绿色环保”的精品工程。

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

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目录编制说明 (4)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9)第一章总则 (9)第二章系统规划与建设 (9)第三章系统运行与信息管理 (10)第四章信息内容与采集 (11)第五章信息报送与传输 (12)第六章路网协调管理 (12)第七章路网应急处置 (13)第八章公路出行信息服务 (13)第九章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 (14)第十章附则 (14)第二部分暂行技术要求 (15)第一章总体框架与功能要求 (15)1.1一般规定 (15)1.2总体框架 (15)1.3总体功能构成 (16)1.4功能基本要求 (18)1.5建设与运行要求 (21)1.6技术保障与系统检测 (22)第二章公路网运行状态监测指标 (23)2.1公路网运行状态监测指标体系 (23)2.2公路网运行状态监测指标的测算 (23)第三章公路网信息采集要求 (31)3.1公路网信息采集内容 (31)3.2路网监测点布设要求 (31)3.3公路网运行信息采集基本参数要求 (33)3.4公路网运行信息采集要求 (35)3.5监测设施布设要求 (36)第四章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软件 (40)4.1软件总体要求 (40)4.2软件核心功能要求 (41)4.3数据字典 (45)4.4平台支撑软件 (45)4.5应用中间件及构件管理 (47)4.6软件开发工具 (48)4.7应用软件开发 (48)第五章联网及数据接口技术要求 (50)5.1组网方式 (50)5.2传输内容 (51)5.3数据传输周期 (52)5.4接入控制器 (53)5.5 IP地址规划 (57)第六章公路出行信息发布技术要求 (60)6.1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基本要求 (60)6.2可变情报板功能要求与技术要求 (62)6.3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网站技术要求 (68)第七章系统安全技术与检测要求 (70)7.1系统安全建设总体要求 (70)7.2部、省级路网平台信息安全要求 (71)7.3路网监测点信息安全要求 (81)7.4检测要求 (83)第三部分技术附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徐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研究

徐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研究

徐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研究智能交通86徐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研究董海涛江苏苏科畅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摘要: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科技日益进步的背景下,我国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模式也发生改变。

公路已从单一路段、跨区通道的“线状运行”状态,全面进入到“网络化运行”和“信息化服务”的路网时代,形成符合当下发展趋势的“互联网+公路”运行模式。

江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进度走在全国前列。

结合实践,围绕徐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实际情况,介绍目前建设现状,分析建设当中遇到的难点,提出与难点对应的解决方式并进行总结。

关键词: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随着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公路网体系的逐渐庞大、公众出行服务水平的日益提升,公路主管部门在科学管理、决策支撑和高效服务等方面的诉求越来越迫切。

在庞大的公路网中,如何科学管养、灵活调度,如何应急指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如何收集发布路网信息、实现公路出行一站式服务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1]。

2011年,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路网管理逐步实现“路网调度智能化、应急救援高效化”的发展目标。

要求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初步实现国家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网络的“可视、可测、可控”目标。

为了进一步响应“十二五”规划,加强对江苏省内重要干线的监测体系建设,增进公路体系网络信息化程度,提升路网出行服务水平,江苏省厅公路局先后下发《江苏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行动纲要》和《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指南》等多项文件,要求各市积极开展路网建设工作,在各市重要交通干线公路上实施全方位监测。

2014年,全国开展以“畅、安、舒、美”为主题的公路养护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随之江苏省出台《2014年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保障建设工程手册》与《G104、G318江苏段“畅安舒美”示范路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围绕“一个中心、三个推进、五个提高”开展104国道文明示范路建设工程,切实推进技术进步,推进管理规范化,提高出行服务水平,促进公路交通“更安全、更畅通、更高效”,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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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指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监测点建设总体要求 (3)4.1 监测点规划与设施建设 (3)4.2监测点运行与管理 (3)5 监测点监测内容与功能要求 (3)5.1监测点监测功能要求 (3)5.1.1高速公路 (3)5.1.2普通国省道 (5)5.2监测点监测内容与质量要求 (6)5.2.1视频图像数据 (7)5.2.2交通运行数据 (7)6监测点监测设施设置要求 (7)6.1视频监测设施 (7)6.2交通运行监测设施 (8)7监测点监测设施技术要求 (9)7.1视频监测设施 (9)7.1.1功能要求 (9)7.1.2技术要求 (9)7.1.3其他要求 (10)7.2交通运行监测设施 (10)7.2.1功能要求 (10)7.2.2技术要求 (10)7.2.3选型要求 (11)8 配套条件技术要求 (12)8.1通信要求 (12)8.2供电要求 (12)8.3机柜要求 (12)8.4基础设施要求 (13)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江苏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认定标准、功能要求,监测设施设置要求、监测设施技术要求和配套条件技术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国省干线公路网监测点认定、监测设施的建设,县道及以下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交通信息采集微波交通流检测器》GB/T 20609-2006《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2008《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互联技术规范》GB/T 28059-2011《关于印发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的通知》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发〔2008〕364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7号令《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江苏省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技术要求》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技[2013]25号《公路收费车道计重设备技术及安装施工规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技[2004]14号《固定式车辆检测设备与数据中心通讯协议》交通运输部厅规划字〔2007〕52 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交公技〔2009〕101号转发)《关于下发车辆检测设备(非交通量调查设备)通信协议适用说明的通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苏交公传〔2013〕114号《江苏省干线公路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技术要求(JSGL 2-301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苏交公技〔2013〕359号3 术语和定义1.国省干线公路:指对国家或省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国道和省道,其行政等级一般是省道及以上等级,技术等级一般是二级及以上等级。

本建设指南主要指江苏省域内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省道。

2.监测点:指根据运营管理和服务的需求,需要进行重点监测的路段或者节点,选定为监测点的路段或节点需要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设置相应的监测设施,进行持续的监测和状态评估。

3.干线公路节点:干线公路上,承担交通流在不同道路之间空间交汇转移或时间转移功能的点。

4.干线公路路段:是指相邻干线公路节点间、具有相同或相近属性的路段。

5.重要公路路段:是指对公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发挥具有很大影响作用的公路路段。

一般根据公路路段所处位置、交通分担率、气候环境特点等确定。

6.重要公路节点:特指公路网运行有重要影响的长达桥梁、隧道、收费站(省界、入城)、大型服务区、重点治超站和枢纽互通立交等干线公路节点。

7.一类交通量调查站:指调查全国范围内重要路段和节点交通量信息的自动化调查站、调查数据以反映路网宏观交通量特征为主,主要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撑,在功能上兼容二类调查站;8.二类交通量调查站:是一类交通量调查站的补充,调查数据以反映道路运行状态和运行质量为主,主要为路网监控、应急处置、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9.I类超限超载检测站:指《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主要设置于监控国道或者省道的省界入口、多条国道或者省道的交汇点、跨省货物运输的主通道等全国性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的超限超载检测站。

10.II类超限超载检测站:指《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用于监控区域性路网重要路段和节点的超限超载检测站。

4 监测点建设总体要求4.1 监测点规划与设施建设1.干线公路网监测点的规划与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布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

2.全省干线公路网监测点总体规划由省级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市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监测点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监测点的调整应由省级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3. 对于已建公路,认定为监测点的节点和路段应按照本指南要求规定的功能要求,进行监测设施的建设,在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基础上,应充分利用已有监测和附属设施。

4.对于新建、改扩建公路,应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监测点的认定,并随道路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和实施相应的监测设施,宜开展专项设计。

4.2监测点运行与管理1.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路网监测点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数据管理和安全管理,建立监测点监测设备运行的规章制度,保障监测点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2.公路网监测点应根据公路网运行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设施,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系统性能,满足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的各项要求。

5 监测点监测内容与功能要求5.1监测点监测功能要求5.1.1高速公路5.1.1.1 重要节点1.高速公路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形成的枢纽互通立交,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交通运行监测、视频监测功能;2.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情况,具备桥梁健康状况监测功能;高速公路大型桥梁,宜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情况,具备桥梁健康状况监测功能;3.高速公路长大隧道及特长隧道,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情况,具备隧道健康状况监测功能;4.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出入全国范围内重要城市、重要港口、车站、码头、工业区以及重点旅游景区的收费站,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其他高速公路收费站,宜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5.高速公路与连接重要港口、车站、码头、工业区以及重点旅游景区的干线公路行车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6.高速公路过境环线与地市级以上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形成的平面交叉或立体交叉,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7.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所处位置,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8.高速公路I类超载超限检测站所处位置,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超载超限检测功能;其他类超载超限检测站所处位置,宜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超载超限检测功能;9.高速公路服务区,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10.气象主管部门在高速公路设置、规划的气象状态监测站所处位置,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气象状态监测功能。

5.1.1.2 重要路段1.高速公路易拥堵、易发生突发事件路段,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易拥堵、易发生突发事件重要路段,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年平均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拥堵排队长度超过5公里且拥堵时间超过2个小时以上的路段;2)年平均发生5起(含)以上一般突发类公路交通阻断事件的路段;3)三年内发生2起(含)以上重特大公路突发事件的路段。

2.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频发路段,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气象状态监测功能;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频发路段,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年平均因低能见度导致被封闭次数达到6次(含)以上的路段,或小于200m 的雾日数达到8天(含)以上的路段;2)年平均有20天(含)以上出现8级以上的大风的路段;3)年平均有7天(含)以上出现严重路面结冰的路段;4)三年内因恶劣气象条件发生2起(含)以上重特大公路突发事件的路段;5)三年内因恶劣气象条件发生2起(含)以上公路基础设施严重水毁的路段。

3.具有明显地形地貌、气象分界特征的高速公路路段,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气象状态监测功能;4.高速公路长下坡、高边坡、避险车道、地质灾害易发等危险路段,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5.节点间距超过10km的高速公路路段,应间隔5~10km设置一处监测点,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

5.1.2普通国省道5.1.2.1 重要节点1.普通国道与普通国道形成的平面交叉或互通立交,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交通运行监测、视频监测功能;普通国道与普通省道、普通省道与普通省道形成的平面交叉或互通立交,宜作为监测点,并具备交通运行监测、视频监测功能;2.普通国道、普通省道与连接重要港口、车站、码头、工业区以及重点旅游景区的干线公路行车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3.普通国道、普通省道与地市级以上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形成的平面交叉或立体交叉,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4.具有明显经济和交通分隔效应的普通国道特大桥梁,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情况,具备桥梁健康状况监测功能;具有明显经济和交通分隔效应的普通国道大桥,宜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情况,具备桥梁健康状况监测功能;5.普通国省道长大隧道和特长隧道,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情况,具备隧道健康状况监测功能;6.普通国省道交通量调查站所处位置,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和交通运行监测功能;7.普通国省道一类超载超限检测站所处位置,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超载超限检测功能;其他类超载超限检测站所处位置,宜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超载超限检测功能;8.气象主管部门在普通国省道设置、规划的气象状态监测站所处位置,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气象状态监测功能;9.普通国省道在省级行政区划边界处和地市级行政区划边界处,应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气象状态监测功能;10.普通国省道收费站、服务区、出入城市口宜作为监测点,并具备视频监测、交通运行监测以及气象状态监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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