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37页)
合集下载
保险的基本原则介绍PPT课件
2、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 (1)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利益的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 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利益发生转移的原因主要有继承、 让予、破产等。 (2)保险利益的消灭 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灭失,则保险利益随之消灭;人身保险中,被 保险人因非保险事故死亡的,保险利益消灭。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使保险在本质上与赌博划清界限。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限制保险赔偿的最高限度。
3.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即诚实、守信。 诚实: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不得隐瞒、欺骗; 守信:就是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 提供影像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确定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 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收到损害的一方,可以此为由宣布合 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以 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案例
演艺人员在其演艺生涯高峰时期,也是演艺收入的高峰时期而买 下各种保险,是海外演艺人员的通常所为。一是为防不测,二是为未 来收入锐减时或年老退休后能获得必要的保障。梅艳芳也不例外,在 其演艺事业高峰时期的1990年前后,便买下了一份2000万港元的高额 保险。 而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 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便找 了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总保额达到 3000万港元。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1、告知(Disclosure) — 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合同在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 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人做出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 人也应将与投保人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人。 2、保证(Warranty)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 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3、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 & Estoppel) — 保险人 弃权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 常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禁止反言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就不得再向 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保险基本原则课件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它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上的利 益关系,倘若保险标的安全,投保人可以从中获益; 倘若保险标的受损,投保人必然会蒙受经济损失。
(二)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
➢ 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 必须是经济利益 ➢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4-11
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投保人告知的内容
2内容: 3形式
保险人的告知内容 投保人告知的形式
(主要是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
责任免除条款)
无限告知
询问回答告知
我国采用的形式
保险人告知形式
明确列明 明确说明
4-6
(二)保证
1、保证的含义
一般意义的保证为允诺、担保。这里的保证是指保险人和投保 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 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
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
具备的两个条件 保险人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
禁止反言: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 权利
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4-8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误告 漏报 (一)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隐瞒 欺诈
(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
原
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
则
损失补偿原则
影响保险补偿原则的因素(4个方面)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2个方面)
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3个方面)
近因原则
近因与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的应用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是指在签定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 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二)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
➢ 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 必须是经济利益 ➢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4-11
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投保人告知的内容
2内容: 3形式
保险人的告知内容 投保人告知的形式
(主要是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
责任免除条款)
无限告知
询问回答告知
我国采用的形式
保险人告知形式
明确列明 明确说明
4-6
(二)保证
1、保证的含义
一般意义的保证为允诺、担保。这里的保证是指保险人和投保 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 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
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
具备的两个条件 保险人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
禁止反言: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 权利
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4-8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误告 漏报 (一)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隐瞒 欺诈
(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
原
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
则
损失补偿原则
影响保险补偿原则的因素(4个方面)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2个方面)
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3个方面)
近因原则
近因与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的应用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是指在签定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 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衡量、计算、估价的利益
• 保险的本质是对被保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保 险不能补偿被保险人遭受的非经济损失,如精神创伤、刑事 处分、•人感身情保痛险的苦标、的政是治人迫的身害体等、。生这命些和健虽康与,当而事这人一切有虽利然害关系,
是无价的,但被保险人的生、死、伤、残等均可使被保险
• 可保利益原则的概念
可保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对保 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才能同保险人签订有效地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在进行索赔时必须对遭受损失的保 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进行 损失赔偿。
2、可保利益原则的意义
可以防止变保险合同为赌博性合同 可以防止被保险人的道德危险 可以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行债务,而债务人的身体状况及生存与否 直接影响其偿债能力,涉及债权人的经济 利益,因此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保险利益。
二、最大诚信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
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险 合同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签约决 定的全部真实情况,互不欺骗和隐瞒,诺守 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导致保险无效。
• 在抵押权和留置权中,虽然财产并未转移 其所有权,但是当债务人不能依约偿还债 务时,债权人有权处理抵押或留置的财产 获得经济补偿,因此,抵押权人或留置权 人对所抵押或者留置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中的可保利益
• 本人 • 亲属关系 • 雇佣关系 • 债权债务关系
• 亲属关系 指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
可以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 保险人获得的赔偿只能按照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
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利益进行赔偿。不能超 过其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的金额,否则 就违背了保险经济补偿的目的。 • 所以,可保利益应该是保险补偿的最高限度。
《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1 保险的作用与意义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能有效保护个 人和企业的财产和健康。
2 未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保险业将向多样性、科技化、智能化发展, 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 如何合理利用保险保障自己
4 真正的保险究竟应该是什么?
了解自身风险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合理规划保险保障。
保险应该是一种温暖和安全感,能够在关键 时刻给予支持和帮助。
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各大保险公司积极拓展海 外市场。
保险发展趋势
多样化产品
科技创新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针对不同风 险的保险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
保险公司将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风 险评估、理赔处理效率。
智能化服务
保险公司将通过智能化技术提供 更便捷的保险服务,提高客户满 意度。
保险知识小常识
商业保险规划
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理财规划,保护企业利益。
互助保障计划
参加互助保险计划,通过共同分摊风险来互相保障。
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
选择保险公司的注意事项
选择专业、信誉好的保险公司,了解其理赔服务和 客户评价。
选择保险产品的注意事项
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范围广、保费合理的保险 产品。
总结与展望
1
保险需要防范的风险
车辆事故、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是常见
保险理赔流程
2
的需要保险防范的风险。
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按照保
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3
保险索赔套路
保险公司可能会使用不同的策略拖延、 拒绝理赔,投保人应提高警惕。
保险解决实际问题
家庭保险规划
购买适合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 保险合同适用的基本原则 课件 ppt
(二)保险利益的来源 ➢ 人身关系 ➢ 亲属关系 ➢ 雇佣关系 ➢ 债权债务关系 (三)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
投保时
A(男)与B(女)大学同学,在读期间两人
确立了恋爱关系。毕业之后两人分配工作
到了不同的地方,但仍然书信往来,不改 初衷。A的生日快要到了,为了给他一个惊 喜,B悄悄为他投保了一份人寿保单,准备
三、代位求偿权 • 代位求偿权的概念
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的位置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 代位求偿权产生的原因 源于保险补偿原则对不当得利的限制
• 构成代位求偿权的条件
① 损失必须是第三者因疏忽或过失产生的 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所造成
② 事故发生导致的保险标的属于保险合同规 定的责任范围
• 代位求偿的金额限制 代位求偿的金额受保险人赔偿金额的限制 • 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情形 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导致保险事故,保险
(二)损失赔偿方式 ➢定值赔偿 ➢比例赔偿 ➢第一损失赔偿 ➢重置价值赔偿
• Eg.一批服装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均 为10万美元,在运输途中发生货损, 残值8万美元,计算赔款。
又如,服装的保险价值在投保时未定, 发生损失时该批服装的完好市价为12 万美元,若比例计算,保险赔款如何? 第一损失计算,赔款如何?如果全损 呢?
• 分析导致马尔多夫死亡的近因是什么?
• 如果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 HAMITON FRASER&CO.V.PANDORF 1887诉讼案 中,船上老鼠把船上连接浴室的管道咬破, 船舶因航程中的颠簸不定,海水从高于海平 面的进水口进入该水管,导致海水从管道的 破洞进入货舱,货物被浸湿。被保险人投保 了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鼠咬为除外责任, 海水损失为承保责任,保险人应否赔偿?为 什么?
《保险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精选课件
33
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 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
(二)违反保证的处理 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违反保证,保险合
同得以成立的依据就失去了。因而,各国司法界对保险合同中 保证条款的把握都十分严格。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是否有 过失,亦不论是否给保险人带来损害,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 并不负赔偿责任,除人寿保险外一般也不退还保险费。
精选课件
强有力的原因。这种对“近因”的理解最为 适当,最为完善。
精选课件
30
三、近因的判定
1.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问下— 步将发生什么。
2.从损失开始,沿系列自后往前推,问为 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精选课件
31
四、近因和赔偿责任
精选课件
32
三、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原则
(一)致损的原因只有一个 这里是指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原因只有一 种时,那么这个原因就是近因。如果这一原因是保险 承担的风险责任,保险人负责赔款或者给付保险金; 否则,保险人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责任。 (二)致损的原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1、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同时发生 2、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连续发生 3、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间断发生
精选课件
24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比例责任方式,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分摊责任,即各保险 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即 承保比例)分摊责任。其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人各自承保的保险金额 各保险人承保比例=────────────
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的总和
各保险人应分摊赔偿责任=保险财产损失金额×保险财产损失 金额×各保险人承保比例
一、近因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二、近因的含义 三、近因的判定 四、近因和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及基本原则PPT课件
保险合同
一、概念: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保险合同的法律要求
1、要约与承诺 2、对价 3、有法定资格的当事人 4、有合法的目的
三保险合同的特点
1、要式合同(履行特定程序以特定形式订立)
2、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和权利)
3、最大诚信合同
4、附和合同(一方提出合同内容,另一方只能接受或拒绝)
2020/10/13
10
3、意外伤害保险中近因更复杂 意外是承保责任,疾病为除外责任
(1)疾病造成意外,意外造成伤害或死亡,则看与哪个原因近 (2)如果疾病只是容易使人受到意外伤害,则意外为近因 (3)如果意外伤害只是加重了疾病的程度,则疾病为近因
2020/10/13
11
四、补偿原则——最重要原则
或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求偿权 (故意除外)
(二)物上代位
含义:对损失的保险标的赔偿后,保险人取得受损标的
202的0/10所/13有权地位
1、陈述或告知 2、保证
2020/10/13
9
三近因原则
近因含义:造成损失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 作用的原因。 保险赔偿是以保险风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为要件的原则
1、损失原因分析 (1)几种原因同时起作用,承保损失必须归咎于决定性有效的原因 (2)几种原因随最初引发原因不可避免地顺序发生,最初原因具有
(2)、人身保险中 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 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
4、保险利益存在时间 财产险---保单有效期内和损失发生时 人身险---在保单出具时满足 海上运输—可在保险利益确定前,但损失发生时必须存在
2020/10/13
一、概念: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保险合同的法律要求
1、要约与承诺 2、对价 3、有法定资格的当事人 4、有合法的目的
三保险合同的特点
1、要式合同(履行特定程序以特定形式订立)
2、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和权利)
3、最大诚信合同
4、附和合同(一方提出合同内容,另一方只能接受或拒绝)
2020/10/13
10
3、意外伤害保险中近因更复杂 意外是承保责任,疾病为除外责任
(1)疾病造成意外,意外造成伤害或死亡,则看与哪个原因近 (2)如果疾病只是容易使人受到意外伤害,则意外为近因 (3)如果意外伤害只是加重了疾病的程度,则疾病为近因
2020/10/13
11
四、补偿原则——最重要原则
或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求偿权 (故意除外)
(二)物上代位
含义:对损失的保险标的赔偿后,保险人取得受损标的
202的0/10所/13有权地位
1、陈述或告知 2、保证
2020/10/13
9
三近因原则
近因含义:造成损失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 作用的原因。 保险赔偿是以保险风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为要件的原则
1、损失原因分析 (1)几种原因同时起作用,承保损失必须归咎于决定性有效的原因 (2)几种原因随最初引发原因不可避免地顺序发生,最初原因具有
(2)、人身保险中 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 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
4、保险利益存在时间 财产险---保单有效期内和损失发生时 人身险---在保单出具时满足 海上运输—可在保险利益确定前,但损失发生时必须存在
2020/10/13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及时通知
所谓及时通知,是指投保人、被 保险人在危险增加或保险事故发生 后应尽快使保险人知悉有关情况。
2007年4月21日,刘广高空坠楼死 亡。刘才夫妇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 赔,不料保险公司以刘才夫妇和刘 广在投保时未书面告知事项为由, 做出解约、退还保费2615.32元的决 定。刘才夫妇不服该决定并起诉到 法院。
法庭上,保险公司认可刘才夫妇
投保及缴费事实,但是辨称他们在 投保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未 将被保险人刘广在投保前就有吸毒 史的情况作告知。从公安局调取的 材料显示,刘广在2002年和2005 年因吸毒分别被强制戒毒和收容劳 动教养。
二、起源 海上保险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首先将此 原则确定下来,该法第17条规定: “海上保险契约是建立在最大信守 诚实的基础上成立的契约,如果任 何一方不遵守最大守信诚实,他方 得宣告契约无效。”
最大诚信原则适用于合同双方当事人
三、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
1、告知 2、保证 3、及时通知
分析
农场未做好对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 工作,没能使其处于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违背了其保证义务。农场错误的以为只 要车辆投了全保就万事大吉,保险公司 无权干涉其对车辆的修理使用。它忽略 了保险合同是一种最大诚信合同,它不 仅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准确的告知保 险标的的危险状。
况,而且要求被保险在保险存续期间维 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以避免道德危险 的发生。农场的卡车已过了大修期却 不进行修理,而是继续使用,增大了 发生危险的可能,也加重了保险人的 责任。违背了诚信原则的行为,保险 公司可以拒赔。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引言:
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系 列为人们所公认的基本原则,这些原 则是保险活动的准则,始终贯穿于整 个保险业务,是保险双方当事人都必 须严格遵守的。
坚持和贯彻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利于 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能更好地 发挥和体现保险的职能、作用,保证 保险业有秩序地发展,保障社会经济 生活的安定。
法院认为,投保人刘才夫妇与被 保险人刘广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在《人身保险投保书》上的 亲笔签名,应视作对该投保书中载 明的投保内容,告知事实确认无误。 在健康询问事项中,刘才夫妇和刘 广对保险公司提出书面询问,未尽 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公司解除 双方的保险合同于法有据,遂判决 对投保人刘才夫妇之诉不予支持。
告知的内容
重要事实 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条 件承保的情况
告知的形式:
1、无限告知 与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所有
重要事实都应告知。 法国、比利时 2、询问告知 针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如实告知
案例:
2003年12月,刘才夫妇以儿子刘广为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两 全保险及附加险”,四期保费共计 4232元。该《人身保险投保书》上 健康告知询问事项第三条为“您是 否目前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毒品 等”,刘才夫妇填写了“否”。
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保险法》第十六条:
1、最大诚信原则的告知义务在我国保险法中占 有重要地位。
2、投保人无论是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还 是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都可 以解除保险合同。
3、由于故意与过失在性质上的不同,保险法在 是否退还保费上做了区别性规定,目的在于 惩戒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
保证
• 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项 的作为或不作为作出许诺。
• 明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 于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例:投保人 必须妥善保管保险车辆。
• 默示保证:国际惯例、或社会公认的 保险规则。---例:船舶必须有适航能 力。必须合法运输。
某农场与某保险公司签定了一份汽车保险合同, 期限为一年。农场共有60辆汽车,一次投全 保,保险费为92600元。合同规定:保险方 有权对农场的汽车进行安全检查。并且规定 了安全检查的时间和程序。保险合同订立后, 保险公司多次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对农场的车 辆进行安全检查,农场拒绝检查。保险公司 仅从外观发现农场的车辆保养状况普遍不好, 不安全因素较多。就书面建议农场对8辆超 过大修期带病行驶的8吨卡车进行停产大修, 但农场不予理会。
告知
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将与保 险标的的有关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 述。
德国《保险契约法》第16条第1款规 定:“要保人所知悉且对于危险承 担系重要的情况,应于订立时告知 保险人。”
我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 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 况提出询肇事,车 辆损失12万元。农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 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调查认为, 肇事的2辆车均是保险公司曾书面建议农场 停产大修的车辆,农场不听建议造成了保 险事故的损失,保险方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农场认为大修与否是农场自己决定,保险 公司不应干涉其经营自主权。现在车辆全 损,按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保险合同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近因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最大 诚信原则和近因原则 是财产保险和人身保 险共同适用的。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保险合 同的过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信全面而 完整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 和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严格 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承诺。
案例
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张 某隐患胃癌(亲属害怕其情绪波动, 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 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 日,张某经李某推荐,与其一同到保 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 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曾身患 癌症的事实。
1997年5月,张某旧病复发,经医治 无效死亡,张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 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 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的有关 证明时,发现张某的死亡病史上, 载有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 绝给付保险金,张某的妻子以丈夫 不知道自己患何种疾病并未违法告 知义务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 金,双方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