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集团员工购房优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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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能集团员工购房优惠管理办法
版本号:V2.0
受控编号:BN-HR-S075
主办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审批:姚振华2014 年 6 月12 日
实施日期:2014 年 6 月 1 日
密级:■秘密□机密□绝密
目录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购房优惠政策 (1)
4.员工购房相关规定 (2)
5.员工购房优惠审批程序 (3)
6.其他说明 (3)
7.相关记录及表格 (3)
8.修订记录 (3)
宝能集团员工购房优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体现宝能集团对内部员工的关怀,现针对住宅项目制定员工购房优惠办法。
2.适用范围
2.1 凡入职转正后的员工均可享受本购房优惠政策。
2.2 员工的定义:
宝能集团、宝能控股、各城市公司及各事业部正式在编员工。
3.购房优惠政策
本次员工购房优惠将以“购房折扣”的方式执行,公司员工购买宝能集团住宅项目并签署买卖合同后,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员工购房优惠补贴:
3.1 优惠方式
注:员工整体购房优惠比例按司龄和职级累计计算。
3.2 享受公司内部购房优惠的员工,其优惠比例上限为20%,当各职级员工按20%的折扣享受内部购房优惠的金额超过下表相应金额时,则以表中规定最高优惠金额作为购房优惠的最高上限:
3.3 上述购房优惠折扣的金额,员工在支付首期房款时直接使用,不可分拆或返现。
3.4 司龄计算标准
员工的司龄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统一截止至申请之日,最终以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综合部认定为准。
3.5服务期约定
为最大限度地让员工享受购房优惠,当员工司龄不足以享受最高优惠比例或金额,但又希望能享受时,员工可与公司约定服务期。约定服务期后可提前享受更高的购房优惠,但若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的,需补回未服务月数所对应的购房优惠金额。
3.6 举例说明
张三于2010年4月1日入职公司,属公司基层管理人员,并于2014年6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员工购房优惠审批表》。则张三可享受的折扣为:5%+3%*(3+2/12)+1%=15.5%。如张三希望享受20%的折扣,则需与公司约定18个月的服务期。同时根据最高优惠金额的规定,其可享受的最高优惠金额为20万,如果此20%超过20万,则张三最终可优惠的金额为20万。
4.员工购房相关规定
凡员工购房的,价格按享受市场所有优惠折扣后的公司实收价格计算;不再适用任何形式的额外折扣。
4.1 每位员工同一期楼盘可享受多次购房优惠,两位或以上员工联名购买同一套房屋,只能享受其中一位员工的优惠。
4.2员工可以家庭成员即员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员工本人的直系兄弟姐妹作为购房人,家庭成员以员工个人信息采集表中所列明的资料为准。
4.3购房申请时司龄不足一年的员工,如若在购房成功后一年内离职,离职时需补回未服务
月数所对应的购房优惠金额。
5.员工购房优惠审批程序
5.1凡需享受员工购房优惠的单位,员工购房时必须填写《员工购房优惠审批表》;
5.2《员工购房优惠审批表》须经宝能集团人力资源分管领导、营销分管领导签署并盖章后方可使用;
5.3为规范并有效记录员工购房优惠的使用情况,《员工购房优惠审批表》原件留楼盘所在公司营销部门进行专项台帐登记并存档,另复印件留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员工所在公司综合部、楼盘所在公司综合部存档。
6.其他说明
6.1 本优惠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6.2解释权归宝能集团营销管理中心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7.相关记录及表格
7.1 员工购房优惠审批表
8.修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