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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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7•【字号】枣政办字〔 2015〕18 号•【施行日期】2015.04.17•【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土地资源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枣政办字〔2015〕1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17日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做好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本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全面提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管理水平,做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

(二)基本原则1.永久性原则。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选址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

2.质量保证原则。

充分利用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和耕地地力评价等成果,结合耕地实际使用情况,确保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述要张玉星

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述要张玉星

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述要张玉星发布时间:2021-09-18T05:43:44.863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17期作者:张玉星[导读] 本文简述了京杭运河枣庄港的发展历史,分析了港口总体规划实施后腹地条件的变化以及修订的必要性,分析了规划修订的方向,概括介绍了规划修订方案。

张玉星枣庄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山东枣庄 277800摘要:本文简述了京杭运河枣庄港的发展历史,分析了港口总体规划实施后腹地条件的变化以及修订的必要性,分析了规划修订的方向,概括介绍了规划修订方案。

关键词:京杭运河;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一、港口历史简要回顾2013年前,枣庄港由于缺乏规范的引领,港口码头设施大多规模弱小分布散乱、岸线资源浪费严重、装卸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多。

且大部分位于南水北调输水干线两岸河内滩地核心保护区范围之内,不能满足调水水质与环保要求。

编制港口总体规划,对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实施引领和规范管理势在必行。

《枣庄港总体规划》于2013年12月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明确了“一港四港区六作业区”的发展格局。

即薛城、滕州、峄城、台儿庄四个港区,包括滕州港区滨湖作业区和西岗作业区、薛城港区薛城作业区、峄城港区魏家沟作业区,台儿庄港区马兰屯作业区和涧头集作业区。

在规划引领下,按照“规模化、规范化、环保型”的原则,枣庄港建设逐步展开并初见成效,目前港口设施渐具雏形。

二、规划条件发生变化《枣庄港总体规划》实施八年多时间以来,港口的腹地条件发生了诸多变化,原规划在许多方面与变化了的条件之间产生了不相适应性的情况,对规划的修订提出了客观要求。

(一)综合评价存在问题。

一是原规划的部分港区范围涉基本农田,且预留岸线较多。

部分港口岸线已与城市规划功能相冲突,规划空间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多个港区所在地政府提出了让出或置换部分港口规划空间的诉求,原规划岸线平面布置需调整;二是港口功能仍以装卸、存储、转运为主,生产方式较为粗放,生产效率低。

最新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薛城

最新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薛城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薛城枣庄市薛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二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1)第一节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1)第二节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 (5)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6)第一节调整完善指导思想 (6)第二节调整完善目的 (6)第三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6)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 (8)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0)第五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11)第一节“三线”划定情况 (11)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12)第六章附表 (14)附表1薛城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14)附表2薛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15)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一、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规划》明确,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297.4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958.90公顷以上,园地面积不少于2244.62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2465.55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572.9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057.47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726.3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952.8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31.09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165.1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736.4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3.60平方米以内。

二、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一)总量指标实施情况1.耕地保有量2014年全区耕地为26196.88公顷,超出规划目标899.46公顷。

《规划》实施以来,全区严格控制耕地减少,提高耕地质量。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原则,强化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到2020年薛城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958.90公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190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0号枣庄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提请审批〈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枣政呈〔2023〕1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枣庄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鲁南地区中心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枣庄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3.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8.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1.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27.17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6.58亿立方米。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2001年4月29日国土资发131号)为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体系,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

经研究,拟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的范围与分工本次只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即有关市、县等别,以下简称等别),与等别相对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

国家和各省(区、市)分级进行调整工作。

部负责对全国由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城市及其部分辖区(以下简称重点城市)的等别进行调整,并在各省(区、市)上报调整方案的基础上,对全国各市、县等别进行汇总和平衡,确定调整后的全国市、县等别体系。

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重点城市以外其他市、县等别进行调整,在与重点城市等别做好衔接平衡后,提出本行政区内市、县的等别调整方案。

二、调整要求等别调整是一项时间紧、难度大的工作,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待,精心安排,组织专职人员,确保工作经费,领会技术要求,争取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保证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省(区、市)在调整本行政区内的市、县等别时,要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别调整的技术要求(见附件1),参照重点城市的等别(见附件2),在现行市、县等别的基础上,综合平衡拟定本行政区各市、县的等别方案。

城市等别中市、县名称及其范围依据国家行政区划确定,其中城市仅指城市市区,市辖县、市辖市在分等中单列。

枣庄市峄城区白山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进展顺利

枣庄市峄城区白山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进展顺利

Ab t a t Ge t r lr s ur e i xi g c un y beon o l sr c : o he ma e o c n Bo n o t l gs t ow— t m p r t r ype whih m anl c s i e eauet c i y oc ur n f a m e a e i nt r oc n Ne ge nd Pa e e r ge nt ls d me a y r ks i o ne a log neSys e .I l gst e l rc a k- fs u e e — tm tbeon o c la r c - is r d r s e v i t t bl it i i n,s t bl t rt m p r t e a ih wa e m o t tha e t e l a i r o rwih s a e d s rbuto uia ewa e e e a ur nd rc t ra un .I sgr a xp or ton p e ila d wi tlz ton f t e ot nta n de u iia i u ur . Ke r s Ex o a i nd utlz to y wo d : pl r ton a iia i n;p ot c i n;g o he m a e ou c r e to e t r lr s r e;Bo n o t xi g c un y
地 热资 源 的开发 利 用管 理 。博兴地 热 田是 博兴 县 的
一Leabharlann 大 经 济 财 富 , 藏 着 巨 大 的 开 发 潜 力 , 望 形 成 经 蕴 可
济和 社会 的新 的经 济 增 长 点 。为 合 理地 利 用 好 、 管 理好 地热 资 源 , 护地 质环 境 , 建立 健 全地热 资 源 保 应 的 开发管 理 机构 , 出台地热 管理 法规 措施 , 立地 热 建 井 的开 采审 批制 度 , 善 探 矿权 和采 矿 权 取 得 与 转 完

枣庄发展规划

枣庄发展规划

枣庄发展前景:枣庄中心城道路交通(2007年——2020年)规划图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年-2020年)199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枣庄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促进枣庄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更加科学合理地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根据枣庄市城市建设需求和建设部《关于同意对枣庄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5)117号]的要求,编制《枣庄市城市总本次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枣庄市所辖行政五区的市区行政地域范围,包括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3069平方公里。

体规划(2007年-2020年)》。

规划期限为2007年-2020年;近期2007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远景2050年左右。

下面转帖:枣庄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7年——2020年)全文内容如下:第八章综合交通体系第一节交通发展目标与策略第142条交通发展目标适应枣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构筑“便捷、安全、高效、生态、多元”的一体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为城市发展创造优质的交通环境,引导、服务城市功能及空间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143条交通发展策略(1)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方式。

加大政府对公共交通的投资力度,近期强化公交线路和公交换乘设施的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服务水平;远期形成以公交换乘枢纽为中心,公交干线为骨干,公交普线为基础的公交系统,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2)加强枣庄市东西方向的对外联系,向东加强与日照出海口的联系,向西跨过南四湖,拓展西部腹地;(3)以高速公路、铁路等现代化交通支撑枣薛滕城镇密集区的快速发展;构筑市区间快速干道网络;(4)加强中心城道路网建设,形成功能明确,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级有序、协调发展的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加强多种对外交通与城市道路交通的衔接;进一步加强“两区、两团”之间的交通联系。

枣庄市峄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枣庄市峄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枣庄市峄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二○○三年六月《枣庄市峄城区资源总体规划》协调委员会主任:张传武副主任:迟本用赵政奎委员:张城芳曹敬山时树干王广华郭方生常恩水张振乾谢凤荣孙利君孙延法潘存厚谷立文《峄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审委员会主任:张传武副主任:迟本用赵政奎王厚岩张成芳曹敬山时树干王光华郭方生常恩水张振乾谢凤荣谷立文王金华孙利君孙延法潘存厚委员:孙健陈艳邹慧主编:王金华副主编:孙健陈艳邹慧唐好生司双印韩廷宝撰稿人:司双印郭怀兴马昭建温秀君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文件峄政发 [2004]56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枣庄市峄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峄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枣庄市人民政府批准。

为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规划》是全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要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和“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统筹安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和依法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遵循《规划》。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审查矿业权人的资质条件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申请,对不符《规划》要求的勘查、开采申报项目,不得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或不予签发审查意见,不得批准用地。

同时,要严格依据《规划》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0]1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0]1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0]1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市转型,现就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区(市)为主、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合理安排村(居)民居住、产业发展,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和社区服务,切实改变城区“二元化”现象,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和质量。

争取用3-5年时间完成全市城市建成区(更新规划确定范围)内“城中村”改造任务,实现土地国有化、村民市民化、管理社区化、生产生活方式城市化。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划,有序实施。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成片开发、配套建设。

改造规划与设计经依法公示和报批后,根据各村(居)实际,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分类分期有序实施。

(二)政策推动,市场运作。

根据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街道、村(居)和群众的积极性,运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三)以人为本,积极稳妥。

工作中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综合配套,改造与改制并举。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配套进行户籍、土地、社区管理、经济管理、社会保障体系、经济组织组建与改制等多方面的改革,“一次性”解决城区内管理“二元化”问题。

枣庄市峄城区“空心村”治理的做法

枣庄市峄城区“空心村”治理的做法

黄 河下 游 , 用水量 大 , 年来 修 建 了 大量 水 库 , 多 因黄
河 淤积 , 分水 库 已 不 能使 用 。东 营 区对废 弃 水 库 部 进行 开发 整理 , 使废 弃水 库变 为 良田 。同时 , 有用 对 的水 库进行 清 淤 , 淤 与造 田相结合 , 增加 了水 库 清 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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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期 4 第2

山 东 国 土 资 源
28 月 0 年2 0

枣庄 市 峄城 区“ 心村 ’ 理 的做 法 空 ’ 治
褚 燕
( 枣庄 市 国土 资源局峄 城分 局 , 东 枣庄 2 7 0 ) 山 7 3 0
枣 庄市 峄 城 区现 有 3 3个 行 政 村 , 8 4 4 7个 自然 村 , 调 查 估 算 ,空 心 村 闲 置 的 土 地 面 积 在 据
性 工作 。各 镇 ( 也 都 成立 了相 应 的 机构 , 街) 主要 领
导 亲 自抓 , 分管 领导靠 上抓 。同时 , 调 骨干力 量靠 抽 上抓 , 定计划 , 制 协调 解决 工作 中的热点 、 难点 问题 , 推 动治理 工作 的顺 利进 行 。二是提 供可 靠 的资金保 障 。 目前 区政 府 已拨 付 6 0余 万元 用 于“ 心村 ” 空 的 治 理改造 。三是 实行“ 空心 村” 治理 目标 责任 制 。制 定 治理 计划 , 配治理 指标 , 分 层层 签定 治理 目标 责任
农 村 建设 有机结 合 , 学 制 定 规 划 , 行典 型 引路 , 科 实
实施综 合 治理 , 证 了耕 地面 积相对 稳定 , 闲置 土 保 使 地得 到充 分利用 ,0 7年 以来腾 出土地 1 . 3 m。 20 7 5 h , 呈 现 出 良好 的发展 态势 。

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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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6-14
(2)办公设备(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TOP1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山东创亿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7.4
2022-11-14
TOP2
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设 备网上商城采购
山东创亿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枣庄市方圆测绘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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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6
2022 年度峄城区国土变更调查项 目中标(成交)公告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 物探测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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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2022-09-22 2022-09-22 2023-06-12 2023-06-07
TOP7
枣庄市峄城区 2023 年森林草原 山 东 国 邦 勘 测 规 划 湿地调查监测项目中标(成交) 设计有限公司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51.9%。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 生成
2/20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 办公设备 测 绘地理信息服务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7 个、5 个、4 个。其中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林业服务 其他 专业咨询与调查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333.30 万元、248.37 万元、212.48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山东国邦勘测规划 设计有限公司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枣庄市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其他区(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筑垃圾(以下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开挖渣土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建筑垃圾的处置规划,对建筑垃圾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负责研究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建筑垃圾的日常处置工作;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其他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新城区和光明大道的建筑垃圾日常管理,也可以直接查处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内的各类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财政、物价、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政府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抛撒或者处置建筑垃圾。

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开工前15日内,按照管辖范围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枣政发[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枣政发[2009]1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3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实行土地市场化配置(一)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控制划拨用地供应范围,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对商业、娱乐、旅游、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同一用地有3个以上(含3个)意向用地者,必须实行拍卖方式出让。

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用事业等经营性项目用地,有两家以上竞争的,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格标准。

低于最低价格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预定用地对象、预定价格,不得干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

对享受划拨用地政策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商品房价格出售的,及单套住房超过经济适用住房规定面积的部分,要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

(二)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在新城区尽快建设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有形市场建立后各类土地交易必须在土地有形市场申报登记、公开进行。

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和需转让的,一律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收回、对外出让。

(三)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1.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出让收支预算。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整理)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整理)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人均绿地面积:批绿地与常住人口的比值道路宽度:指道路红线的宽度。

快速路:若承担有其他城市交通功能时,道路宽度可适当增加。

人口超过200万的城市调整系数不得超过1.5;人口在200万以内的城市调整系数不得超过1.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公共绿地与常住人口的比值。

3、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m2;(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m2。

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三)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上,每户面积133m2;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

人均耕地面积666m2以下的,每户B指济南、淄博、潍坊、东营、日照、泰安、莱芜、济宁市;C指德州、滨州、聊城、菏泽、临沂、枣庄市。

二、建设工程用地控制指标1、工业用地控制指标1.1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工程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工程固定资产总投资÷工程总用地面积其中:工程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全省城市划分为7个类别。

工业工程按照其行业类型和城市类别,不得低于规定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容积率:工程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与工程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其中: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M,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采用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指标。

工业工程按照其行业类型不得低于相应的指标值。

(3)建筑系数:工程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和堆场占地面积之和与工程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工程总用地面积x100%工业工程的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35%。

枣庄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枣庄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枣庄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学校:曲阜师范大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年级:2010级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姓名:***学号:**********枣庄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二)自然和资源条件本市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枣庄市全境从西北至东南似一长方形。

地形东北高西南低,属低山丘陵区,东及东北部多山,山体多系石灰岩或石灰页岩交互构成,少部分是火成岩。

山脉大都东西走向,自北而南呈横向双波形相间排列。

北部为500米上下的群山区;市区一带,降为百米以下剥蚀平地;往南到峄城一带隆起为平缓丘陵;再往南到运河地带又降为平原、低地;在南境界上又隆起为稀疏浅丘地形。

境内山岭以山亭区的高山为众山之冠,海拔620米。

中部峄城一带和南部边界一带的山丘都在300米以下,且分布稀疏。

运河沿岸属平原、洼地,海拔一般在26米~33米。

全市山丘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36%,平原面积占54%,涝洼面积占10%。

全市共有土地面积4563.22平方公里,其中滕州市1494.24平方公里,薛城区422.71平方公里,山亭区1018.93平方公里,市中区373.92平方公里,峄城区635.01平方公里,台儿庄区533.3平方公里,高新区85.11平方公里。

境内已探明的地下矿藏有36种。

主要有煤、铁、铜、铝土、石膏、石英石、稀土、陶土、黏土、蛭石、大理石、花岗岩、磷矿等。

全市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境内韩庄运河、伊家河为大型河道,水资源相对丰富。

二、土地利用现状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本市土地总面积456322公顷。

其中,农用地面积335876公顷,占总面积的73.61%;建设用地74310公顷,占总面积的16.28%;未利用地46136公顷,占总面积的10.11%,土地利用率达89.89%。

(一)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1996年全市人口348.26万人,耕地242701公顷,人均耕地0.068公顷。

2005年人口367.27万人,由于矿山塌陷等因素,耕地降为241048公顷,净减1653公顷,平均每年减少184公顷,人均耕地为0.065公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枣庄市资源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枣庄市资源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枣庄市资源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7.25
•【字号】枣政办发〔2012〕3号
•【施行日期】2019.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枣庄市资源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工作
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资源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2010—2020年)》(枣政发[2011]48号,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印发。

实施好规划,对于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步伐,建设幸福新枣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具体分工安排意见(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市)、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本区(市)、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

任务分工安排中,明确单个部门的由其负总责;涉及多个部门的,列第一位的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搞好配合。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按属地原则负责。

市发改委(市转型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
情况进行评估,向市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在规划实施中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要加强对各区(市)、各部门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区(市)和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7.25。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枣庄市测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枣庄市测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枣庄市测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枣政办发〔2010〕53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枣庄市测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枣庄市测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枣庄市测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枣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58号)和《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0〕1号),设立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挂枣庄市测绘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三)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问题平衡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办法;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枣政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10日目录第一章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 6第一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6第二节新发展阶段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 14第三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 18第四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1第五节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 24第二章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转型跨越支撑 25 第一节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25第二节构建创新平台体系 26第三节优化创新生态系统 28第四节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29第三章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31 第一节打造“6+3”现代产业体系 32第二节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50第三节培育优良产业生态 53第四章深入挖掘内需潜力,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55 第一节推动消费提档升级 55第二节扩大精准有效投资 57第三节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59第四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60第五章把握数字时代机遇,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62 第一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62第二节推进数字民生建设 65第三节推进数字政府提升 66第四节推进智慧城市升级 68第六章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69第一节优化市域发展布局 70第二节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72第三节强化基础设施保障 74第七章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77 第一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77第二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80第三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83第四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84第八章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凝聚时代精神力量 86第一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86第二节传承弘扬优秀文化 88第三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89第九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绿色发展进程 91第一节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91第二节推进重点污染系统治理 93第三节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96第四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98第十章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 100第一节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00第二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02第三节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103第四节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105第五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06第十一章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108 第一节促进居民就业增收 108第二节夯实教育现代化基础 110第三节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12第四节积极打造健康枣庄 114第五节推进平安枣庄建设 117第六节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120第十二章凝聚发展强大合力,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122 第一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22第二节凝聚开拓奋进合力 123第三节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124第一章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第一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第二节新发展阶段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第三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第四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第五节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第二章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转型跨越支撑第一节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第二节构建创新平台体系第三节优化创新生态系统第四节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第三章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第一节打造“6+3”现代产业体系第二节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第三节培育优良产业生态第四章深入挖掘内需潜力,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第一节推动消费提档升级第二节扩大精准有效投资第三节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第四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五章把握数字时代机遇,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第一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第二节推进数字民生建设第三节推进数字政府提升第四节推进智慧城市升级第六章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第一节优化市域发展布局第二节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第三节强化基础设施保障第七章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第一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第二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第三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第四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八章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凝聚时代精神力量第一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第二节传承弘扬优秀文化第三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第九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绿色发展进程第一节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第二节推进重点污染系统治理第三节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四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第十章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第一节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第二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第三节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第四节深化财税金融改革第五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第十一章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发展成果共享第一节促进居民就业增收第二节夯实教育现代化基础第三节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第四节积极打造健康枣庄第五节推进平安枣庄建设第六节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第十二章凝聚发展强大合力,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第二节凝聚开拓奋进合力第三节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目录第一章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 6第一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6第二节新发展阶段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 14第三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 18第四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1第五节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 24第二章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转型跨越支撑 25第一节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25第二节构建创新平台体系 26第三节优化创新生态系统 28第四节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29第三章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31第一节打造“6+3”现代产业体系 32〗第二节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50第三节培育优良产业生态 53第四章深入挖掘内需潜力,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55 第一节推动消费提档升级 55第二节扩大精准有效投资 57第三节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59第四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60第五章把握数字时代机遇,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62第一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62第二节推进数字民生建设 65第三节推进数字政府提升 66第四节推进智慧城市升级 68?第六章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69第一节优化市域发展布局 70第二节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72第三节强化基础设施保障 74第七章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77第一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77第二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80第三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83第四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84第八章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凝聚时代精神力量 86第一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86第二节传承弘扬优秀文化 88第三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89第九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绿色发展进程 91第一节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91第二节推进重点污染系统治理 93第三节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96第四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98第十章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 100第一节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00第二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02第三节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103第四节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105第五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06第十一章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108第一节促进居民就业增收 108第二节夯实教育现代化基础 110第三节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12第四节积极打造健康枣庄 114第五节推进平安枣庄建设 117第六节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120第十二章凝聚发展强大合力,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122第一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22第二节凝聚开拓奋进合力 123第三节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124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央《建议》、省委《建议》和市委《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提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擘画未来十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汇聚全市人民共同愿景、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枣庄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枣庄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峄城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一月前言《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审批后即作为地区土地利用纲领进入实施阶段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规划的权威性初步确立。

作为地区重要的发展指导性规划之一,本轮规划强调了耕地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统筹协调用地意识与求真务实的规划管理措施意识,在土地利用引导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编制阶段确定的规划用地布局等与新形势的不适应性逐渐显现,影响了规划实施效果,如果继续以现行的规划用地布局执行《规划》,会对全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束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规划目标发生偏离,所以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进行,旨在于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安排和布局调整、生态退耕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以及保护任务核减等方面,重点突出、统筹兼顾,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现。

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保障峄城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特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本次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20年,调整范围为峄城区行政区划实际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63680.23公顷。

目录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0一、自然地理概况 0二、经济社会情况 (1)三、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2)四、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3)五、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6)六、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 (8)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9)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10)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 (10)二、指导思想 (10)三、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10)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11)五、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11)六、规划调整完善任务 (12)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 (14)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 (14)二、规划调整完善指标调整情况 (1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7)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三、新增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情况 (20)第五章空间管制布局调整 (21)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21)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22)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23)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 (25)第六章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 (28)一、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28)二、水利、能源重点建设项目 (28)三、民生类重点建设项目 (28)四、港航重点建设项目 (29)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 (30)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30)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2)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34)一、发展目标与方向 (34)二、中心城区现状分析 (34)三、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35)四、规划调整方案 (36)第九章省批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38)一、省批镇(街道)的土地利用方向 (38)二、坛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 (38)三、吴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 (41)四、榴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 (43)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7)一、继续强化法律手段,健全规划实施的法规体系 (47)二、切实落实经济保障,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 (48)三、积极运用社会手段,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49)四、勇于探索新型模式,创新规划实施的方法理念 (49)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一、自然地理概况1、地理区位峄城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中南部,京杭运河北岸,为山东省南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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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峄城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一月前言《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审批后即作为地区土地利用纲领进入实施阶段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规划的权威性初步确立。

作为地区重要的发展指导性规划之一,本轮规划强调了耕地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统筹协调用地意识与求真务实的规划管理措施意识,在土地利用引导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编制阶段确定的规划用地布局等与新形势的不适应性逐渐显现,影响了规划实施效果,如果继续以现行的规划用地布局执行《规划》,会对全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束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规划目标发生偏离,所以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进行,旨在于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安排和布局调整、生态退耕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以及保护任务核减等方面,重点突出、统筹兼顾,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现。

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保障峄城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特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本次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20年,调整范围为峄城区行政区划实际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63680.23公顷。

目录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1)一、自然地理概况 (1)二、经济社会情况 (2)三、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3)四、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5)五、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7)六、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 (9)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10)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12)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 (12)二、指导思想 (12)三、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12)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13)五、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13)六、规划调整完善任务 (14)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 (16)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 (16)二、规划调整完善指标调整情况 (17)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9)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9)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1)三、新增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情况 (22)第五章空间管制布局调整 (23)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23)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24)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25)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 (27)第六章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 (30)一、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30)二、水利、能源重点建设项目 (30)三、民生类重点建设项目 (31)四、港航重点建设项目 (31)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 (32)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32)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4)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36)一、发展目标与方向 (36)二、中心城区现状分析 (36)三、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37)四、规划调整方案 (38)第九章省批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40)一、省批镇(街道)的土地利用方向 (40)二、坛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 (40)三、吴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 (43)四、榴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 (45)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9)一、继续强化法律手段,健全规划实施的法规体系 (49)二、切实落实经济保障,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 (50)三、积极运用社会手段,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51)四、勇于探索新型模式,创新规划实施的方法理念 (51)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一、自然地理概况1、地理区位峄城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中南部,京杭运河北岸,为山东省南大门。

地处东经117°23′-117°49′,北纬34°34′-34°51′之间,东与苍山县毗邻、西南与微山县接壤,北、西、南三面分别与本市的市中区、薛城区和台儿庄区相连。

境内东西最长处41公里,南北最宽处31公里,全区土地总面积63680.23公顷。

峄城区为东部沿海和西部内陆的过渡地带,东邻日照沿海港口和京沪高速公路,西靠京沪铁路,有“黄金水道”之称的京杭大运河在南部穿过,京沪高速铁路、京福高速公路、206国道纵贯南北,枣临高速公路横穿东西,区域内水陆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

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的带动下,峄城区作为山东省南大门的重要节点城市,其区位特色和优势将更加突出,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2、自然资源峄城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与淮北平原的衔接带上,在地貌分类上既有丘陵,又有平原。

在不同营造力的作用下,本区地貌在成因上形成三种类型:流水地貌、岩溶地貌、构造地貌。

土壤类型分为3个土类,7个亚类,17个土属,46个土种。

峄城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与淮北平原的衔接带上,地貌类型多样,有丘陵,也有平原,不典型也不集中。

全区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

土壤类型以褐土为主,广泛分布辖区内,占土地面积的68.3%;其次为砂姜土,占土地面积的26.5%,主要分布在辖区南部;棕壤土面积最少,占土地面积的5.2%,主要分布在榴园镇北部、峨山镇东部和西南部。

峄城区的气候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区。

四季分明,季风明显,雨热同季。

因受黄海气候的影响,东风较多,但大陆海洋性气候不够典型。

降水较为充沛,年平均降水量872.9毫米。

全区河流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

运河北岸支流以峄城大沙河为界,河西属南四湖湖东地区,河东属邳苍地区。

地面径流方向总的是自北向南,境内主要河流有韩庄运河、峄城沙河、一支沟、三支沟、四支沟、周营沙河、阴平沙河、新沟河、陶沟河九条。

二、经济社会情况峄城区下辖5个镇2个街道(坛山街道、吴林街道、古邵镇、阴平镇、底阁镇、榴园镇、峨山镇),共343个行政村。

根据峄城区统计局统计年鉴,2014年全区总人口为39.5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92万人,城镇人口12.67万人,全区人口密度为622人/平方公里。

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58.93亿元,同比增长8.7%;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9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5.94亿元,增长19.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02元,增长8.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810元,增长11.9%。

农业以石榴、蔬菜、桑蚕、畜牧为重点的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是全国重要的石榴和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工业上形成了以煤电、建材、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陶瓷等支柱产业为主导,同时拥有玻璃、食品、医疗器械、造纸等门类齐全的新型工业化体系;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冠世榴园、古运荷乡”为核心的峄城区旅游产业底蕴深厚,兼有山水灵气、民俗风情、人文宗教、传统工艺。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1、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规划》和峄城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统计出峄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峄城区土地总面积为63680.2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847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1%;建设用地面积9203.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5%;其他土地面积600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3%。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37001.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10%,均匀分布在城区之外的镇;园地面积为152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榴园镇北部,为万亩榴园;林地面积为388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0%,多为村庄附近的疏林地;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973.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8%,全区各处均有分布。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面积1525.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及各镇镇政府驻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69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4%;采矿用地面积340.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589.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520.58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4486.6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39%、7.05%。

水域主要是河流水面,包括大沙河、新沟河等;自然保留地主要分布在峄城区北部及西部地区。

2、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土地利用结构中,耕地为主体峄城区是枣庄市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峄城区耕地在土地利用结构中占据主体地位,具有总规模大、布局集中连片的特点,峄城区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8.10%。

(2)土地利用类型丰富,但土地利用率区域差异明显峄城区地貌类型多样,丘陵、平原以及滩涂交错分布,农、林、渔各业用地丰富。

但土地利用率区域差异明显,平原与丘陵地区呈鲜明对比。

(3)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偏大,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9203.0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4.4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691.32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1.84%,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重较大。

(4)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规划至2014年,峄城区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保持较高水平;另一方面,峄城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此需要相当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

由于受新增建设用地约束性指标限制,峄城区可供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巨大压力。

四、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1、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根据《规划》,至2020年上级下达峄城区各项调控指标如下: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942.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413.30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098.9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12.3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837.3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586.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1.16公顷之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639.2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81.64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74.5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810.00公顷。

2、耕地保有量与补充耕地情况规划实施至2014年,峄城区的现状耕地保有量为38581.80公顷,比2020年规划指标多639.67公顷,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428.53公顷,比2020年规划指标低153.11公顷,执行情况良好,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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