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最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在年满十三周岁后发展他们入团,在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动青年还可以像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九条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十条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关于发展新团员的标准与程序文件
贵定职校关于发展新团员的标准及程序一、学生申请入团标准及发展程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为了规范新团员发展的程序,保障新团员发展的质量,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贵定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申请入团标准及发展程序》。
具体要求如下:(一)、新团员发展要求:(1)年龄要求根据《团章》要求,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学习要求学习态度端正,能够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各项作业,成绩良好。
(3)品德习惯恭敬师长,关心同学,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有以下情形的学生不能发展为团员:①有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学校处分;② 学习态度不端正,时常扰乱课堂纪律;③不愿参加集体活动,不愿为集体奉献力量,无为他人服务意识,自私自利;④有烫染发、长指甲,佩带首饰,穿奇装异服等;⑤两次(含两次)以上被查出校园不文明行为或者违纪行为; (5)优(1) .动员阶段(每年 3月份和 10月份)团总支召集各班(2) .申请阶段(每年 3月份和 10月份) ①要求入团的学社会关系的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②确定入团积极份子 。
(3).考察阶段(每年 4 、5月份和 11 、12月份):①参加员,原则上应采取差额选举;②指导新团员书写入团申请书; ③ 团总支大会讨论接收新团员,并在校园公告栏张榜发布;④新团 员入团发誓;( 三 ) 、团员团籍注册制度:团校学习并结业;②入团积极份子要定期向培养联系人汇报近期 的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 (4).确定新团员(每年 6月份或者 月份) ①各班采用民主选举形式从入团积极份子之中选出新团 学校团总支根据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同学的评价确定各班入团积极份子名单 ,并在学校公告栏张榜发布 。
学校团员发展管理制度
学校团员发展管理制度学校团员发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团员发展工作的管理,明确团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团员的行为,创造良好的团员发展环境,提高团员的发展能力和素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团员的发展管理工作。
第三条团员是指在校学生中加入中国共青团的学生。
第四条团员发展管理是指通过组织建设、培养教育等手段,促进团员成长和发展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团员发展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立德树人的要求,注重培养团员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团员的信仰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六条学校团委是全校团员发展管理的组织和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团员发展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度,并指导各级团组织按规定开展团员发展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团支部等团组织是负责学校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和开展团员发展活动,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监督和管理团员行为。
第八条团员发展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团的自主原则,发挥党委在团组织中的领导和统一核心作用,健全团支部在团员发展管理中的责任和职能。
第二章团员发展第九条团员发展是指通过团组织对学生进行持续的引导、培养和教育,使其逐步形成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道德素质和社会担当,成为德才兼备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团员发展应当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培养团员的四大素质为基本目标,即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团员发展应当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团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团员素质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团员发展应当注重团员个体差异,为每一名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第十三条团员发展的内容包括组织生活、团课教育、思想引领、实践锻炼、业务培训等方面。
第十四条团竞选是团员发展的重要环节,要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竞选活动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团员发展管理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确保团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中小学团委工作计划
中小学团委工作计划时间稍纵即逝,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先做一份(工作计划),开个好头吧。
工作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学团委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中小学团委工作计划1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结合我校__年主要工作目标与任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把政治思想工作和学生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切实开展我校团委工作。
二、具体工作与(措施)(一)强化组织建设,规范班子管理1、继续做好团员档案的整理、新发展团课培训等常规工作。
强化团员的管理和各支部的评比制度,充分激发各支部自我管理、自我创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落实团干部例会和团干部培训制度,做到一月一次团干部会议,使团的工作落实到实处。
2、学生会工作做到踏实有效,作风严谨。
注重学生干部能力培养和提升,坚持每周一次学生会干部例会,科学地管理学生会干部,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等。
各部门每周一次部门工作会议,每月一次学生会全体学生会成员大会,着重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方法)、态度和作风,不断学生会成员的素质。
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团结友爱,相互合作,积极进取,在全体同学当中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
3.将学生会纪检部变更为安全纪检部,在原有的工作职责基础上增设协助校安全处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和监督。
4、认真落实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创建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增强校团委的影响力。
5、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部门宣传工作。
利用校园网、市职教网等网络平台积极宣传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成果。
努力构建新的校园媒体平台,如校园电视台发布校园新闻,出版校报、校刊等,让部门的各项活动和风采得到充分展示。
(二)丰富主题活动,彰显团的活力1、结合雷锋活动月、成人仪式、五四(青年节)等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各类青年学生活动,并号召各班级团支部围绕相关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
2、为了更好地发挥我校青年志愿者奉献友爱的精神,结合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组织号召全校青年同学,积极开展和参加一系列的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要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在年满十三周岁后发展他们入团,在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动青年还可以像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九条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十条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在年满十三周岁后发展他们入团,在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动青年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九条摇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十条摇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在年满十三周岁后发展他们入团,在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动青年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九条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十条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小学教师发展团员工作计划
小学教师发展团员工作计划
1. 拓展团队合作能力:通过组织团队活动和合作项目,帮助团队成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2. 提升教学能力:参加教育培训课程和专业讲座,不断学习更新教学知识和技能,提升教学水平。
3. 关注学生发展: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问题,关心学生的发展。
4.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努力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关心学生,尊重学生,成为学生值得信赖的老师。
5. 参与学校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和建设出力,树立良好的形象。
6. 拓展教育资源:寻求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和资源,丰富课堂教学内容。
7. 提升教学质量:定期对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8. 健康管理:注重自身身心健康,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发展团员工作的程序及方案
发展团员工作的程序及方案1.发展团员的工作方针和原则是什么?1993年团中央《关于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再一次明确了新时期团员发展工作方针,即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
贯彻这一方针,要求团的组织在发展团员工作中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关键是要坚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质,不能盲目降低团员标准,在团员发展中“送人情”,造成团员队伍素质下降,也不能随意拔高团员标准,对积极要求入团的青年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造成团员队伍萎缩。
“加强培养”,就是要注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要求人团的青年,认真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积极发展”,就是要经常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保证团员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2.为什么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发展新团员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经常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是团支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经常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是协助党团结教育青年一代,把青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只有不断地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先进分子吸收到团内来,才能使更多的青年在团组织中受教育、长才干,使共青团组织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更好地发挥团组织的教育职能,把共青团培养教育青年一代的任务落到实处。
(二)经常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是健全团的组织,活跃团的工作的需要。
发展新团员是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
经常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使团的组织不断补充新的力量,才能保证团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
同时,经常做好团员发展工作,还是对要求进步青年的鼓励和鞭策,能够激发他们的进步热情,使团的组织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小学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团员的质量,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要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第三条坚持入团自愿和经常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团的基层组织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不断地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大批先进青年吸收到团组织中来,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第七条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制度。
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第八条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章教育以及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第九条团组织要指定一至二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第十条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
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新团员入团要求
新团员入团要求青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团员称号是组织赋给我们的光荣和责任,新团员入团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新团员入团要求相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团员要求一、团员年满28周岁,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二、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三、团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团委批准。
四、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提出退团,团支部应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如坚持退团,则应由本人向团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团委备案。
五、团员离团、退团和自行脱团后,团委应在其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备注栏及团员证有关栏目中说明情况并注明离、退和脱团的日期。
入团条件(一)年龄界限共青团是青年组织,因而对团员有年龄上的规定。
在我国 14 周岁至 28 周岁属于青年阶段,是和长身体、长知识的阶段,是人生观、世界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情感、意志、兴趣、能力、性格都处于发展和形成中,社会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认知能力逐步提高,并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而 14 周岁以下属于少年儿童,28 周岁以上开始步入中年,在思想、情趣、精力、特点等方面都表现出与青年的差异,因此共青团的性质、任务及工作对象决定了它的成员的年龄界限。
根据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关于入学年龄的规定,初中一年级的同学多为 13 周岁,还生活在少先队组织之中。
初中一年级的同学尽管还戴着红领巾,但他们在即将离开少先队组织的时候,许多人迫切希望早日加入共青团。
为了使中学的共青团和少先队在组织上和工作上更好衔接起来,也为了进一步激励中学的少先队员在政治上追求进步,使他们更进一步接受共产主义教育,1993 年召开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团章增加了"中学少先队组织可以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规定。
发展新团员工作制度
发展新团员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共产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规范发展新团员工作,提高新团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发展对象1. 发展新团员的对象应当是年龄在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加入共青团意愿的先进青年。
2. 具备以下条件的青年,可优先发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制度;(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学习刻苦,工作努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4)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乐于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三、发展程序1. 申请入团:符合条件的青年向所在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入团申请书》。
2. 推荐考察:团组织对申请入团的青年进行推荐和考察,了解其表现和特长。
3. 培训教育:对考察合格的青年进行团知识培训,提高其对共青团组织的认识和了解。
4. 民主评议: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对培训合格的青年进行民主评议。
5. 投票表决:团员大会对评议合格的青年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率达到规定比例即可发展入团。
6. 集中宣誓:新团员在团组织举行的集中宣誓仪式上,庄严宣誓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7. 团籍管理:新团员经团组织审批后,统一办理团籍,进行团籍管理。
四、工作要求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新团员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发展新团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新发展团员的质量。
3. 注重培养,提高素质。
团组织要加强对新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4.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各级团组织要完善发展新团员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5.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发展新团员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纪律要求1. 发展新团员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组织的有关规定。
2. 团组织要公正公平地进行发展新团员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最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在年满十三周岁后发展他们入团,在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动青年还可以像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九条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十条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学院发展团员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主义青年团是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团员的质量,依据《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要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第三条坚持入团自愿和经常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在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二章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第六条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要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形成制度。
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第七条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以及“”重要思想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章教育以及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主义信念。
第八条团支部要一至二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第九条团支部要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入团积极分子一般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教育之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第三章新团员的接收第十条接收新团员必须按照团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
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或尚在缓期注册期间的团员,不能作青年入团介绍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1993年12月20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团员的质量,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要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第三条坚持入团自愿和经常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团的基层组织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不断地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大批先进青年吸收到团组织中来,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第七条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制度。
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第八条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章教育以及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第九条团组织要指定一至二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第十条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
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学校团员发展实施方案
学校团员发展实施方案首先,团员是学校团结、进步、奉献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学校中承担着引领榜样、服务他人、参与社会实践等重要角色。
因此,制定并实施学校团员发展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团员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团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也关系到学校团队的整体形象和发展方向。
团员发展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团员培训。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培训课程,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力培养、团队合作、社会实践等方面,旨在提升团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拓宽团员参与渠道。
搭建多样化的团员参与平台,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让团员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中,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加强团员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的团员组织架构,完善团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团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提高团员的凝聚力和组织纪律性。
四、营造良好的团员发展氛围。
通过举办团员活动、座谈会、交流分享等形式,营造积极向上的团员发展氛围,让团员感受到团队的温暖和力量,增强对团队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实施以上方案后,团员的发展将得到有效推动,团队的凝聚力和活力将得到增强,学校团队的整体形象和发展方向也将得到提升。
这将为学校团队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推动学校团队不断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学校团员发展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学校团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团员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强团员的培训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才能更好地推动学校团队的发展,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学校能够重视团员发展工作,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为学校的团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团员发展制度
团员发展制度团员发展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促进团员成长成才,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团员发展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团员发展的基本原则1. 党的领导原则:团员发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的要求进行组织和管理。
2. 群众路线原则:团员发展工作必须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紧密联系青年群体原则:团员发展工作必须与青年群体紧密联系,关注青年的需求和问题,为青年提供服务和帮助。
二、团员发展的主要内容1. 入团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1)选拔标准:团支部根据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品德、组织观念、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制定选拔标准,并通过民主评议、个人申请等方式,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2)培养计划:入团积极分子需要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其政治觉悟和组织能力。
2. 团员的发展和教育(1)发展程序:入团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和培养后,符合团员发展条件的,可以向上级团组织申请发展为团员。
(2)团课学习:团员需要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团课学习活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团的基本知识和青年工作知识。
(3)思想教育: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团员的组织生活和活动(1)团支部会议: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会议,讨论团员发展和团组织工作的问题,组织团员进行集体学习和交流。
(2)团日活动:团组织要定期组织团员开展团日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增强团员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
4. 团员发展的评价和奖惩(1)考核评价:团组织要对团员的思想品德、组织观念、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奖惩措施:对表现优秀的团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团纪团规的团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三、团员发展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制度文件:团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团员发展制度的文件,明确制度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学校团委团员发展制度
学校团委团员发展制度一、青年入团的条件《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这是青年入团必须具备的条件。
二、入团标准1、积极上进,愿意加入共青团组织。
2、愿意遵守共青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维护团的声誉。
3、学习认真,成绩优秀或进步明显。
4、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
5、热爱祖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有以下行为或表现可优先入团:1、在养成教育中表现积极,多次受学校和班级表扬的。
2、热爱劳动,情趣高雅,能积极带领同学开展有益活动的。
3、学习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
4、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且表现优秀的。
5、助人为乐,能劝告或制止同学中的不良行为,遇见违法犯罪,能积极举报或见义智为的。
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记过等处罚的不予发展。
三、团员发展的程序(一)确定发展对象1、根据本校适龄学生情况,制定年度的团员发展计划。
2、对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较好的学生,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申请入团,递交“入团申请书”,并建立青年入团积极分子花名册。
3、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根据团员发展计划,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各方面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二)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1、确定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团支部指定。
介绍人要与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建立联系,通过谈心、家访及其他形式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其他团员也要时刻注意对申请入团青年的言传身教。
2、定期给积极分子上团课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学习《团章》,使他们不断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懂得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端正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
团课的主要内容:团史、团章、入团的程序等。
3、参加团支部的一些活动组织和发动积极分子参加班级团支部或团委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教育,经常锻炼。
预备团员条件
法泗小学“预备团员”条件及程序(一)、基本条件年龄在12—14周岁的少先队员,表现突出,积极向团组织靠拢,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提出书面申请,经团组织培养考察后可以接收为预备团员。
(二)、发展程序1、确立对象。
对于年龄在12—14周岁的少先队员进行摸底登记,将其列为预备团员培养对象。
2、培训教育。
充分发挥少年团校的阵地作用,对培养对象进行系统的培训教育,开展团情团史、党史国情、理想信念、团的知识的教育。
3、提出申请。
启发指导预备团员培养对象在通过培训教育对团组织形成初步认识的基础上,向支部提出书面入团申请,表明自己的愿望。
4、少先队组织推荐。
少先队组织在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凡12—14周岁,思想要求进步,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少先队干部或队员都可以推荐为预备团员发展对象。
5、培养考察。
确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对发展对象进行及时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准确了解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动态等情况,以保证预备团员的发展质量。
培养联系人必须是团员(由团组织指定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团小组组长或所在支部正式团员)。
6、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团员。
经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已经符合预备团员条件的,团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团员,并履行有关手续:(1)申请人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志愿书;(2)少先队组织和培养联系人应在《共青团法泗镇发展预备团员专页》上填写意见;(3)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通过,填写支部大会决议;(4)上级团委研究批准申请人为预备团员;(5)入团宣誓;(6)颁发预备团员证、《团章》和团徽。
团支部对预备团员进行登记造册。
7、预备期考察。
预备期内,培养联系人应加强对预备团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预备团员应定期向培养联系人和团支部汇报思想。
8、预备团员转正。
预备团员年满14周岁,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符合团员条件的,团支部应当及时研究,按期接收为正式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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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团员的质量,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要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第三条坚持入团自愿和经常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团的基层组织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不断地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大批先进青年吸收到团组织中来,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第七条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制度。
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第八条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章教育以及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第九条团组织要指定一至二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第十条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
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第十一条团支部要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入团积极分子一般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教育之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本职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入团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团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团组织。
第十二条中学团组织要重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后备队作用,支持、帮助和指导少先队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
要办好“少年团校
”、“中学生团校”,提高少先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起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
第三章新团员的接收
第十三条接收新团员必须按照团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
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或尚在缓期注册期间的团员,不能作青年入团介绍人。
第十五条入团介绍人的任务是:
1.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
2.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3.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填写自己的意见。
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第十六条团支部委员会经考察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已具备团员条件,应发给《入团志愿书》,要求其认真如实填写。
《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七条青年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占整个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
表决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
决。
第十八条接收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的程序一般是:
1.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 入团介绍人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4.与会团员就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九条团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青年入团后,支委会要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
第二十条接收新团员由基层团委审批。
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接收新团员。
县以上团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团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团总支,经县以上团委授权,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但需要在审批意见中注明是授权审批。
第二十一条基层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
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
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
基层团委审批两个以上青年入团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
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
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
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第二十三条基层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新团员应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宣誓仪式可以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
在宣誓仪式上,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宣誓仪式可以邀请同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五条团组织应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行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的自觉性。
第二十六条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团委保存。
第四章团员的追认
第二十七条入团积极分子在申请入团期间,为革命事业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并在较大范围内有教育意义的,可以追认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第二十八条追认团员应由其所在单位团组织整理事迹材料,经其生前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和县级以上团委审查同意后,报送省级团委批准。
第五章加强对发展团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九条各级团委必须把发展团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经常抓好落实。
第三十条基层团委和地方各级团委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团员占青年的比例和入团积极分子队伍的情况,确定每年发展团员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保证发展团员工作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第三十一条要认真检查和考核发展团员工作。
基层团委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地(市)、县团委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此前有关发展团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几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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