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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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是指常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儿童,包括农民工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以及其他流动人口的子女等。

由于流动儿
童接触环境的不稳定性和流动性,容易受到传染病的影响。

建立流
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是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和要求:
1.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对流动儿童的基本信息、接种史
以及健康状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和档案管理,确保每个流动儿童的接
种情况可追溯。

2.加强宣传和疫苗接种知识培训:通过媒体、社区宣传和工作
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流动儿童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流动儿童的接种点应灵活设置,可以
在社区、工地、学校等容易接近的地方进行接种,提供便利的接种
服务,避免因流动儿童接种难而产生的接种漏洞。

4.提高疫苗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疫苗供应链管理,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安全。

5.强化定期跟踪和监测机制: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接种漏洞和问题。

6.加强合作与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推进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实施,共同为流动儿童提供健康保障。

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

这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为流动儿童提供更好的接种服务和健康保障。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流动儿童的数量也日益增多,他们通常面临着接种疫苗的困难。

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目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 1. 确保流动儿童按时接种疫苗,达到免疫防控的效果; 2. 加强对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 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接种意识,增强他们对接种工作的配合度。

三、制度内容3.1 流动儿童接种档案管理1.每个流动儿童应建立独立的接种档案,记录儿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根据国家疫苗接种程序,记录儿童的接种史,包括接种日期、疫苗名称、接种部位等;3.接种档案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与更新,保证儿童接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宣传1.通过宣传手册、传单等方式,向流动儿童家长介绍国家疫苗接种政策和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的重要性;2.在流动儿童密集的地方,如工地、流动人口集聚区等,设立疫苗接种宣传点,向家长提供接种相关咨询和宣传资料;3.利用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定期向流动儿童家长发送疫苗接种提醒和宣传信息,增加他们的接种意识。

3.3 流动儿童疫苗接种服务1.在流动儿童密集的地方,如工地、社区,设立临时疫苗接种点,提供便捷的接种服务;2.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负责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3.通过线下和线上渠道,预约和登记流动儿童疫苗接种信息,提高接种效率。

3.4 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监督和评估1.建立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的监督体系,定期对各接种点的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2.对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协同性和一体化。

四、工作流程1.流动儿童接种档案管理:建立流动儿童的接种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2.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向流动儿童家长宣传疫苗接种政策和重要性;3.流动儿童疫苗接种服务:在流动儿童密集的地方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便捷的疫苗接种服务;4.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5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5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流动儿童”指以县为单位,户籍在本乡镇以外,但在本接种区域内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

二、流动儿童实行居住地管理制度。

各单位按照县上划分的接种区域范围,做好辖区内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

三、对于确系辖区内流动儿童,要查验其免疫状况,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卡(证),适时实施补种,并及时统计上报接种情况,补录客户端信息和接种卡信息。

四、每2月组织专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尤其是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拆迁户、新建居民区等重点地区的超生儿、弃婴和外地留、寄居儿童等重点对象开展主动搜索,掌握流动儿童情况,及时发现流动儿童,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五、流动儿童接种卡实行单独管理,建立流动儿童接种专用登记册。

六、纳入管理的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一样,执行扩大国家免疫程序,享受国家免疫规划免费接种政策。

按月预算流动儿童疫苗,保证流动儿童的疫苗供应。

七、流动儿童在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对于未全程免疫接种或接种证遗失的流动儿童,要开展补种、补证工作。

1。

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传染病在流动儿童中的传播,提高儿童免疫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流动儿童及其家长或监护人。

三、疫苗接种管理(一)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由当地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包括疫苗的储存、配送、接种等工作。

(二)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接种证明,确保接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疫苗接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划执行,确保儿童接种到相应的疫苗,并遵循接种间隔的时间要求。

四、儿童健康档案管理(一)对流动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接种记录、身体健康状况、发育情况等内容,确保及时记录和更新。

(二)健康档案需妥善保存,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便于日后查询和管理。

五、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一)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增强流动儿童和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危机事件处理(一)一旦发生疫情或传染病暴发,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和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二)及时通报疫情信息,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检测工作,共同应对危机事件。

七、责任和监督(一)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成效。

(二)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保证儿童按时接种疫苗,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

(三)对于违反规定或造成疫情蔓延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八、制度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本制度内容将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需要。

以上就是关于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在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中,需采取一系列举措来确保免疫管理的有效实施。

首先,建立全国统一的免疫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全面覆盖和跟踪管理。

同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免疫接种记录的及时更新和共享。

为了提高免疫接种的覆盖率,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免疫意识和接种积极性。

同时,建立多层次的免疫接种服务网络,确保流动人口在各类场所都能方便接种疫苗。

此外,加强流动人口免疫接种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免疫管理策略,确保接种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为了提高免疫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应加强对免疫疫苗的研究和监管,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

同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管理队伍,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水平,确保免疫接种工作的高效进行。

总而言之,在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全面提高免疫管理的质量和效果,有效保障流动人口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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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免疫流动儿童管理方案

计划免疫流动儿童管理方案

计划免疫流动儿童管理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

其中,流动儿童作为特殊群体,面临着许多健康问题。

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预防接种、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提出计划免疫流动儿童管理方案。

一、预防接种预防接种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

针对流动儿童的特点,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的流动儿童疫苗接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每个流动儿童都能得到及时、全面的疫苗接种。

2. 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向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益处,提高他们的接种意识和主动性。

3. 灵活策略:根据流动儿童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接种策略,如流动接种点、流动接种服务车等,方便他们及时接种疫苗。

二、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流动儿童的健康管理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1. 档案建立:对每个流动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状况、疫苗接种情况、疾病诊断治疗记录等内容。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调查:定期对流动儿童的健康档案进行调查,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和需求,及时采取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3. 信息共享:建立流动儿童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机制,使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能够及时获取流动儿童的健康档案信息,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提高流动儿童健康素养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些健康教育的建议:1. 健康知识普及:通过健康教育活动,向流动儿童和家长传授基本的健康知识,如卫生习惯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等,提高他们的健康素养。

2. 疫苗知识宣传:重点向流动儿童和家长宣传疫苗的作用、接种时间和程序等知识,增强他们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

3. 心理健康关怀:对于流动儿童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如适应困难、情绪不稳定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心态。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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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传必究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室,实行按周门诊接种。

二、接种人员必须接受计划免疫专业培训,合格后,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接种人员对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均应建立免疫接种卡,接种免疫程疗完成每次接种。

流动人口免疫对象,按万年县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实行建卡接种。

四、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必须按免疫接种技术规程做好接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核实接种对象、疫苗取发、消毒、儿童、体检等。

五、接种时应严格按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

六、严格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制度,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针头要专用。

七、检查疫苗质量,掌握禁忌症,观察处理接种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八、按免疫接种技术规程要求处理接种废弃物及剩余疫苗。

九、及时填写免疫接种各种表格,及时统计,按规定的时间报告县级防疫卫生门。

十、及时协助县级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免疫接种相应传。

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1.引言预防免疫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

然而,流动儿童由于其常年借宿于不同地区,免疫接种实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为了加强对流动儿童的预防免疫工作,提高其健康水平,制定本《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2.定义- 流动儿童:指在流动人口中年龄在0-14岁范围内的未成年儿童。

3.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3.1 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流动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免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免疫的重要性和功效。

- 提供免疫知识培训,帮助家长和监护人了解流动儿童预防免疫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性。

3.2 预约和登记- 提供便捷的预约和登记服务,方便流动儿童接种疫苗。

- 支持线上预约系统,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3.3 合理安排接种点- 为流动儿童设立合理的接种点,使其易于接种疫苗。

- 在流动儿童集中的地点如学校、社区等设置接种点,以便他们能够方便地接种疫苗。

3.4 减免费用- 针对流动儿童,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

- 对于部分有经济困难的流动儿童,可以提供费用减免或者优惠政策。

3.5 积极跟踪和提醒- 建立健全的流动儿童免疫信息系统,及时跟踪儿童接种疫苗的情况。

- 在接种后,对接种儿童进行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的提醒,确保儿童接种免疫。

3.6 加强监督和检查- 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免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 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预防接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4.总结本《流动儿童预防免疫规划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流动儿童的预防免疫工作,保障其健康成长。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便捷的预约登记、合理的接种点安排、减免费用等措施,能够提高流动儿童预防免疫的覆盖率和质量。

同时,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得以有效执行,为流动儿童提供一个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

迁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迁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寺庄乡卫生院迁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1、为加强迁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提高流动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各接种单位要将流动儿童纳入本村免疫规划工作管理,根据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数量与分布情况,保证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3、各村卫生室负责流动儿童的摸底登记、建卡、建证工作;在卫生院规范化接种门诊接种的村流动儿童的摸底、上报工作由各村卫生室负责。

上报迁出人口预防接种信息;承担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迁出迁入管理衔接工作。

随时收集辖区内新出生儿童、迁出和迁入儿童及儿童死亡情况,督促适龄儿童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4、实行流动儿童转卡、转证制度。

流入儿童凭原居住地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接种单位申请登记建卡,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根据流动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为其新建接种卡,并将既往接种记录登记到卡。

原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迁出儿童应向原居住地接种单位索取有效接种证明,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根据接种证明为迁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对无任何有效接种证明的迁出儿童视为未种,应为其补办预防接种证、卡,按免疫程序进行补种,从迁入本地时间算起,1年内完成基础免疫。

儿童迁出时,家长应主动到现接种单位办理转证、转卡手续,接种单位应将儿童预防接种有效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

5、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系统管理儿童接种资料的接种单位应将迁出儿童接种资料与常住儿童接种资料一并纳入信息卡系统进行管理,不得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代替接种证。

6、迁出儿童预防接种实行现居地管理。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等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不得拒绝适龄迁入儿童的合理接种要求。

7、医务人员对迁入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

村镇流动儿童免疫防控管理方案(3篇)

村镇流动儿童免疫防控管理方案(3篇)

村镇流动儿童免疫防控管理方案近年来,我镇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本镇儿童免疫接种率___%的目标,免疫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连续十几年无病例报告。

但是,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儿童不断增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无法落实已成为影响我镇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与指标1、对象本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外省和本省外县(市、区)___岁及___岁以下儿童。

2、指标(1)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___%。

(2)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___%。

(3)连续居住≥___年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___%,“七苗”全程接种率≥___%。

(4)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免疫预防知识和免疫服务信息知晓率≥___%;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知晓儿童出生后有必要接种疫苗及能够提供免疫接种的服务场所,并能列举出国家纳入免疫规划实施免费接种的___种以上疫苗。

(5)在本辖区出生的流动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___%(禁忌症除外)。

二、措施和方法(一)加强部门合作,加大预防接种工作力度。

加大对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人员培训,保证常规免疫运转和冷链设备建设,做好全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

卫生、公安、教育、城建、妇联、计生、村(居)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实施流动儿童资料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适龄儿童发现率,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免疫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流动人口办理申报暂住证时,询问并登记___岁以下的儿童。

并在暂住证上粘贴由___部门提供的“免疫接种温馨小贴士”,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一次对登记的___进行核实和建卡。

(二)开展主动搜索、现场建卡,及时掌握目标人群。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五篇)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五篇)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一、在本地居住____个月以上的____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对本地接种的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簿,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镇街道收集居住____个月以上的____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

四、每月____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等地方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每年新生入学时派专人到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宣传动员,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常住地不明确或频繁变动的人群,制定的免疫规划管理措施。

这是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而设立的一套制度。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健康档案建立:对每一位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疫苗接种情况、健康检查结果等。

2.流动人口疫苗接种:制定流动人口疫苗接种方案,确保流动人口按时接种必要的疫苗。

可以采取移动免疫车、定点免疫接种服务、社区免疫服务等方式,提高流动人口的疫苗接种率。

3.健康教育宣传: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他们的免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疫苗接种的宣传。

4.疫苗信息共享:不同地区的免疫机构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流动人口的疫苗接种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和查询。

5.定期健康检查:对流动人口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液检查、传染病筛查等,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风险。

6.跨地区协同合作: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需要各地区之间进行跨界协作,共同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流动人口的免疫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流动人口(如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口、农民工等)制定的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由于流动人口的特殊性,其免疫管理需要与常住人口有一定的区别。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注重宣传与教育:建立流动人口免疫宣传教育体系,通过媒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多种渠道向流动人口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提供相关知识培训。

2. 建立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免疫档案管理系统,记录流动人口的个人信息、接种情况、计划接种疫苗等,以便跟踪管理和及时提供服务。

3. 定期免疫接种:制定流动人口免疫接种计划,包括计划接种的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等,并通过定期巡回接种、移动免疫车等方式,方便流动人口接种疫苗。

4. 提供便捷服务:在社区、工地、农村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立免疫接种点,提供免费或低价的疫苗接种服务,确保流动人口能够及时、方便地接种疫苗。

5. 加强监测与报告:建立流动人口免疫接种情况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免疫覆盖率和接种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免疫策略。

6. 加强协作与合作:流动人口免疫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流动人口免疫工作协调机制,并加强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的合作,共同推进免疫管理工作。

总之,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确保流动人口能够接受到规范、方便和及时的免疫服务,提高免疫覆盖率,减少流动人口传染病的传播风险,保障流动人口和整个社会的健康安全。

流动儿童管理方案

流动儿童管理方案

流动儿童管理方案----------------------本文档下载后可以编辑修改,在网上可以免费浏览,谢谢大家的支持~~~----------------------==================================================================== ==========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提高适龄儿童(特别是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免疫工作质量,保护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流动人口儿童定义常住户口不在本地,但在居住地居住?3个月的7岁以内的外来人口儿童。

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措施1、对流动人口儿童的预防接种按照户籍儿童预防接种的要求实施。

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应按照预防接种服务区域范围,对辖区适龄流动儿童及时登记,建立专门的流动儿童接种卡(册)。

2、各预防接种单位,每季度至少一次定期到辖区公安、工商、计划生育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及社区、村(居委会)收集流动人口资料,建立流动人口年报表制度;每季度一次深入辖区的集贸市场、街道、出租房集中区、小作坊加工区,主动上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适龄儿童,及时掌握接种对象变动情况,发放免费接种疫苗的宣传、联系资料,使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能得到及时、合格的预防接种。

3、各级预防接种单位要加强与辖区学校、托幼机构的联系,配合、指导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对新入托、入学儿童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要求在入托、入学前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工作督查与考核1、县疾控中心每年至少对各乡镇级预防接种单位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情况督查二次。

2、县疾控中心将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县疾控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对全县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的抽样调查。

制定抽样调查方案,调查结果反馈至各预防接种单位,同时上报上级部门。

外出-回归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外出-回归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外出—回归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蕉江乡防保所
外出—回归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制度
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及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及外出后回来的流动儿童.并指定门诊辖区内的乡村医生作为联络员,联络员上报本区域本月新迁入的7岁以下儿童资料及返乡回归儿童情况,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7岁以下儿童资料。

四、每年定期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及查漏补种工作.
五、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为按规定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儿童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加强流动人口计免知识宣传,提高使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七、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并将其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存档保存。

蕉江乡防保所
2010—3—12
蕉江乡防保所
外出-回归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制度。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脊灰液体疫苗2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市(市、区)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7岁以下儿童。

2.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

3.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

每月到当地流动儿童管理相关部门或村(居)委会收集流入、流出儿童资料。

每季度开展1次流动儿童的入户调查,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对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及时做好登记。

4.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补办预防接种证。

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以下的儿童,可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接种并出具接种证明。

5.接种单位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实行卡(簿)的分类管理,无预防接种证者需补办。

6.实行流动儿童转卡、转证制度。

流动儿童迁移时,原预防接种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流入地接种单位;流入地预防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原预防接种卡、证记录有效。

7.流入地接种单位以流动儿童迁入时间为准,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预防接种或补种。

接种时,应当在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簿)上做作好记录,同时将个案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8.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应单独进行统计汇总,按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9.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或者接种方案,开展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依照规定作好记录。

卫生站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卫生站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保障流动人口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卫生站所辖区域内所有流动人口,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学生、商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至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工作小组,由站长担任组长,副站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2. 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3. 监督和管理流动人口健康档案;4. 落实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控;5. 协调处理流动人口卫生问题。

第三章健康教育与宣传第六条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素养。

第七条通过宣传栏、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国家卫生政策和卫生知识。

第八条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九条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疾病史、预防接种记录等。

第十条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对流动人口的健康档案进行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

第五章预防接种与传染病防控第十二条落实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和成人的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

第十三条加强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

第十四条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病例,立即隔离治疗。

第六章健康服务第十五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管理等。

第十六条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包括避孕节育、孕前优生等。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对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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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流动儿童提供接种便利。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预防接种点,增加预防接种门诊开诊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预防接种服务。
5、要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本省和外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在客户端建立预防接种个案,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外省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将接种信息记录到预防接种证上,并在客户端建立临时接种登记。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儿童。
2、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3、要及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接种单位要积极争取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流动儿童的分布和流向信息;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6、要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的管理。接种单位要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预防接种情况,及时录入客户端并根据实际变更居住状态;可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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