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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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重大决策要经过关键人物协商、集中学习、民主决策和审批批准,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合理、稳妥可靠、安排合理。

2、关键人物履行领导职责,协调内部关系,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确定。

3、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经济政策,提高宏观经济观念和前瞻性决策思维,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4、民主决策要广泛听取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干部、职工和群众的不同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真正达到多方协商、统筹考虑,确保决策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的。

5、审批批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进行,除非局部事项,固定资产投资、财务预算、重大行政和业务决策等事项均需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董事会批准。

二、制定规章制度1、公司领导班子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管理条例、会议实施办法等,明确公司管理权限和职责,保障公司运营的顺畅与规范。

2、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过程要重视职工和各个部门的意见,充分协商和听取建议,确保规章制度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又充分体现公司职工和各个部门的合理诉求。

3、对确定的规章制度应及时通知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和各个部门,并贯彻落实,做到不打折扣、不变通。

如需要修改和补充规章制度,应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三、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体制1、本公司应构建制度完备、职责分明、权利明确、高效透明的内部管理体制,使公司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2、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员管理体系、物资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等,确保公司管理的全过程都是规范化和标准化的。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精品办公文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需坚持以下准绳:(一)依法决策。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

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精品办公文档(三)民主决策。

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

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价、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审定公司的谋划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大概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大概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大概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政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决定、决议和摆设的事情安排。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XX国资委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的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年度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和调整、发行债券、融资计划、对外担保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单项财产帐面净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国有产权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七)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编制、薪酬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八)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

公司党组织的确立、撤销,发展党员、开展组织生活、驻村帮扶等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立项与实施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其决策权限、决策事项及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关系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三)公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四)公司职工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劳动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五)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编制和调配;(七)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八)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九)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改制、解散以及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十)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十一)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一)公司部门负责人、重大项目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副总经理以上干部的任免;(二)公司所属企业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负责人等重要人员的推荐或委派;(三)向上级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四)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人员纪律处分事项;(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立项与实施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对外合作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一、前言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是公司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司的决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保障公司的顺利运营和稳定发展。

本办法主要针对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和详细解释,全面阐述公司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时应遵循的程序和规则。

二、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定。

2、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四个部分。

3、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总经理办公会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担任主席,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主管人员参加。

2、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推进,特别是涉及公司战略方向、运营管理、组织架构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3、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慎重论证,作出正确决策。

4、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对决策结果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和说明,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四、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担任主席,董事、监事等成员参加。

2、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拓展、投资决策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高效性和质量。

4、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效益等情况进行定期审议和评估,并及时向股东大会和监管机构汇报。

五、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参加,按照股权比例行使投票权。

2、股东大会主要负责公司的法定事项决策,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权转让、分红决定等重要事项。

3、股东大会应当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发言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4、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审议和评估管理层的提案,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正确决策,并对决策结果进行公示和解释。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六)公司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的确定与调整;(七)公司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确定与调整;(八)公司年度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确定与调整;(九)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内限额以上重大投资事项、重大资本运作事项、重大重组并购事项、重大合资合作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确定与调整;(十)公司领导人员队伍、人才队伍及后备人员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确定与调整;(十一)公司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的确定与调整;(十二)公司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方案的确定与调整;(十三)公司制度文本与主要业务流程的确定与调整;(十四)公司各部门与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及年度业绩考评、激励与责任追究;(十五)公司重大质量、安全、节能减排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十六)公司重大决策后评价结论审核与责任追究;(十七)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重大违规违纪事项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十八)公司重大维稳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十九)公司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批准与调整;(二十)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领导干部及以上奖项人选的确定;(二十一)子公司章程、核心使命及主营业务的审核与调整;(二十二)子公司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破产及撤销等事项的审核;(二十三)子公司效能监察、重大项目监督检查及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结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二十四)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外需公司审批事项的确定;(二十五)公司担保事项及子公司需公司确定的重大担保事项的确定;(二十六)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铁股份党宣[2012]3号文件转发,以及《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股份公司规范董事会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决策原则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

决策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原则。

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务实高效~完善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民主决策原则。

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据决策机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第三章决策主要范围- 1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以下均指集团公司,董事会、党委常委会,含党委常委扩大会——以下同,、总经理办公会,含党政联席会——以下同,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三,企业产权变动、产权转让、资本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重大资产管理事项,,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境外注册公司、大额投资融资、重大资产及业务收购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五,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高风险投资、大额资金采购~重大债务重组及资产损失核销~土地资产处置~机构改革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重大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六,公司劳动用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 2 -,七,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维稳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八,所属子分公司负责人的年度薪酬考核及奖惩~子分公司“四好班子”的评定、表彰及奖励。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法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推动企业内部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亮化,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决策质量,我们订立了本规章制度,以确保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更好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二、管理标准1.决策制度的层级管理:企业内部的决策制度依照“三重一大”原则分为战略决策、重点决策、重点工作决策和日常管理决策四个层级。

相关管理人员需依据实在情况履行相应责任并确保各级决策层级之间的有效协同和信息衔接。

2.决策的程序和权限:决策程序应严格依照“三重一大”原则进行,紧要决策需经过充分的信息收集、多方看法征询和综合分析,并由相应的决策机构或负责人进行审批。

决策权限应明确规定,决策人员必需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决策。

3.决策的信息公开和透亮:紧要决策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通报,确保信息公开透亮。

对于与决策相关的紧要信息、数据和文件应建立归档制度,并妥当保管相关资料,以备查阅或审核。

4.决策过程的监督和反馈:建立决策过程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风险评估等方式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审计结果和评估看法,以促进决策质量的提高和决策流程的改进。

三、考核标准1.决策质量:依据决策的实际效果和绩效来评估决策的质量,包含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是否对企业利益产生乐观影响等。

2.决策程序和合规性:评估决策是否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制度的要求。

3.信息公开和透亮度:评估决策是否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进行公告,信息是否充分透亮,对决策的理由、依据和结果是否清楚明确。

4.决策过程的监督和改进:评估管理人员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改进措施是否有效,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和矫正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考核方法和频次1.考核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包含绩效评估、问卷调查、察看评估、案例分析等方式。

2.考核频次:决策考核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将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管理人员,并与其进行人员考核绩效综合评定。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四)会议记录
.会议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决策结果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告知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
.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分别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形成、印发和文件存档工作 。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
(一)执行责任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涉及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 职权范围内但关系第一公司工作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必须向法务部党组请示报告。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 ”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党委会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法务部党组贯 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第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 办法。
(二)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要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可行性、实施条件、实施结 果、潜在风险和预期效益进行充分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经理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应自主表达意愿,总经理、党委 书记应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员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XX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精神以及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管理监督、提高决策效率和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确保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股份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股份公司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

第二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扬民主管理,有利于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第二章决策原则第三条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相统一、相结合,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决策规范,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四条集体决策原则。

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会议研究、集体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第五条民主决策原则。

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第六条科学决策原则。

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中,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决策程序,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决策主体及决策内容第七条公司董事会(一)重大事项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2.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方案;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4.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6.修改公司章程方案;7.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8.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9.听取并评价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10.有关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1.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的方案。

12.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13.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所属企业重大事项。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一、引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依法平等取得全体党员的参与和决策权,保障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一种决策制度。

为确保我公司能够有效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原则1.党委领导。

党委是全体党员的核心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公司各项工作,对公司决策制度全面负责。

2.干部民主选举。

公司的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党内民主选举产生,确保干部选拔公平、公正、公开。

3.特殊事项会议。

对于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必须召开特殊事项会议,由公司全体党员参与决策。

三、操作细则1.全面加强党内民主。

公司每年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党代会,讨论党务、党章、党规等重要问题,使公司决策更加民主、科学、高效。

2.加强重大事项讨论。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项目选择、重要投资、人事调整等,必须由公司召开特殊事项会议,形成干部参与讨论、全体党员表决的决策结果。

3.全体党员参与决策。

公司每个部门必须建立党员参与决策的制度,对于部门内的重大事项,必须征求党员的意见,并形成决策文件。

4.发挥党支部作用。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负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每个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支部会议,讨论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重大事项,并形成支部决议,及时汇报公司党委。

5.形成制度约束。

为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和权力,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四、目标要求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公司必须加强组织建设,确保党委的正确领导,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广泛吸纳党员参与决策。

公司必须重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全体党员在决策过程中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充分体现党内民主的原则。

3.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通过加强党员的参与和讨论,公司的决策必须更加科学、合理,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管理,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原则。

党组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办公会议和总裁办公会议按照职责权限决策。

(二)民主决策原则。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经过规范论证程序。

(三)责任追究原则。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XXXXXXXX、公司有关制度精神,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是:重大事项、重要管理人员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一)公司重大事项: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资经营活动: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重大投资方案;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转让以及资产损失核销方案;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公司改制、重组、合并、分立方案;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处置国有资本收益事项;公司设置内部机构和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公司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及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等。

2.公司党的工作和员工队伍建设工作:公司重要党的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二)公司重要管理人员任免事项:根据公司管理权限,公司重要管理人员包括:1.公司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级)等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投资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师、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职工董事、兼职监事(职工监事)。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5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5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云南省办公厅《____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___》、《中国_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____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___》、(中办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遵循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

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坚持科学决策。

以____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2、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4、公司改制、兼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或者变更、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绩效考核、薪酬方案、奖金分配、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五险一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6、年度员工招聘、录用、培训及市场化用工计划,违法违纪员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7、公司机构设置、变更、职能调整、定员定编方案;8、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及废除;9、公司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10、公司__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11、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2、公司其它重大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公司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四)坚持科学决策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的制定和调整;(三)公司改革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四)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的确定;(五)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六)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薪酬福利制度的改革、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等;(七)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八)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二)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三)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和配备。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重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实施;(二)重大对外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和签约;(三)重大设备采购、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和实施;(四)重大无形资产的购置和处置。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二)超预算的资金使用;(三)对外大额捐赠、赞助;(四)重大融资、担保事项。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 (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二条重大决策事项1、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重要指示精神在公司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2、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3、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的确定;4、公司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等;5、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6、公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7、企业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8、公司领导班子及机构的设置与调整;9、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改革措施及办法;10、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11、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三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考核和聘用;2、公司正、副职后备干部的推荐、储备和管理;3、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4、公司及上级各类优秀、先进人选的推荐和确定。

5、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四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基本建设项目、购置不动产及大宗采购等;2、工程项目招投标;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项目;5、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1、公司建设项目支出;2、公司单笔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行政事务性支出;3、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决策原则第六条依法决策原则。

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定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总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举措等事关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事项;(二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三集团公司改革调整、资产重组、产权转让、投融资方案、利益调配、资本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四集团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调整、变更等重大事项;(五集团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调整等;(六集团公司党的组织、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方以及维护企业稳定方面的重大事项等;(七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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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决策、高效决策,进一步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国资党发〔2011〕3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三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监管制度,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党中央、自治区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文件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主要指董事会、经营班子 (以下简称决策机构 );决策形式分别为董事会,以及经董事会批准的总裁办公会等相关会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第六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坚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议事制度执行,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合法合规。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个人或少数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性。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机制,保证决策的务实、科学、高效。

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七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一)公司贯彻执行中国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三)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大额不良资产核销、清产核资涉及资产损失的认定与处理等;(四)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五)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含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转让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著名品牌等;(六)公司的合并、分立、重组、申请破产、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股份制改造、对外合资合作;(七)公司内部收入分配事项;(八)公司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划转、评估及引起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等事项;(九)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权质押、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可能导致公司失去国有控股地位的事项;(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十一)公司资产对外租赁经营期限在 3年(含)以上的事项,公司单项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处置,房屋、土地使用权等重要资产处置、重大财产损失;(十二)公司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十四)公司应对重大法律纠纷、安全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措施及方案;(十五)公司在党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十六)其他可能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和对公司以及全资、控股公司全局性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十七)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或自治区国资委规定应采取集体决策的事项。

第八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一)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推荐、任免或者聘用、解除聘用;(二)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后备人才的推荐和确定;(三)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九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设备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一)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外的追加的投资项目或超过年度投资计划中该项目预计投资额 10%以上的投资项目;(三)公司境外投资项目、广西区外重大投资项目以及非主业投资项目;(四)公司向全资公司等投资的新建项目、增加注册资本金等事项;(五)公司融资计划和融资方案,包括银行借贷、上市、发行债券等事项,其中单项贷款累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六)公司从事的金融业务;(七)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及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和代开信用证,以及超出其参股比例对所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和代开信用证,其中,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八)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或大额服务购买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九)公司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 (含100万元)的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含授权公司招投标小组决策相关事项);(十)其他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设备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安排事项。

第十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公司领导人员对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大额度资金分为预算内大额资金和预算外大额资金。

预算内大额资金是指年度预算内的大额资金或单个项目预算内的大额资金;预算外大额资金是指超出年度预算的大额资金或超出单个项目预算内的大额资金。

(一)大额资金的标准。

预算内资金支出金额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预算外资金单项支出金额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二)大额度资金调动、使用范围公司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的资金运作行为,包括对外投资(含设立全资子企业、控股参股企业、受让或转让股权、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等;对外大额捐赠、赞助等;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大额度运作事项。

第四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第十一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会议的形式,议决“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决策。

决策机构班子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前,应主动与公司的中国共产党组织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公司党组织通过一定形式沟通,并积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决策机构班子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

第十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要做好充分酝酿准备。

(一)调查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

其中,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

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应按人事管理权限,事先征求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研究决定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领导沟通。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决策机构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和沟通,但不得作出决定或提出影响集体决策的意见。

(三)会前告知。

议决“三重一大”事项应在会前确定议题,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议题由公司职能部门提出报告,由决策机构班子成员根据职权进行审核,报主要负责人确定。

决策事项的有关材料至少要在会前 2个工作日送达决策人员和其他需要事前知会决策事项的人员,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要做好会前沟通,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坚持集体讨论和表决。

(一)“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原则上要有半数以上(含半数)出席人员出席会议,讨论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二)“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应由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指定主持人外出期间,一般不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遇紧急情况必须召开时,在家主持工作的班子成员应设法与指定主持人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后再召开。

(三)决策机构班子召开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可根据议题内容通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泄露。

(四)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上,决策机构班子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分别对决策事项逐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决策机构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五)对“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董事长或领导班子负责人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董事长及经营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六)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需表决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表决。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人事任免、奖惩事项,应当逐项逐个表决。

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

(七)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特别是决策机构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如实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案。

(八)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时,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会议主持人明确牵头落实人员。

决策机构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人员。

第十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另有规定需要报审、报批和备案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十五条决策机构班子成员应当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作出新的决策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策,应无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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