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重大决策要经过关键人物协商、集中学习、民主决策和审批批准,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合理、稳妥可靠、安排合理。
2、关键人物履行领导职责,协调内部关系,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确定。
3、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经济政策,提高宏观经济观念和前瞻性决策思维,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4、民主决策要广泛听取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干部、职工和群众的不同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真正达到多方协商、统筹考虑,确保决策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的。
5、审批批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进行,除非局部事项,固定资产投资、财务预算、重大行政和业务决策等事项均需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董事会批准。
二、制定规章制度1、公司领导班子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管理条例、会议实施办法等,明确公司管理权限和职责,保障公司运营的顺畅与规范。
2、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过程要重视职工和各个部门的意见,充分协商和听取建议,确保规章制度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又充分体现公司职工和各个部门的合理诉求。
3、对确定的规章制度应及时通知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和各个部门,并贯彻落实,做到不打折扣、不变通。
如需要修改和补充规章制度,应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三、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体制1、本公司应构建制度完备、职责分明、权利明确、高效透明的内部管理体制,使公司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2、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员管理体系、物资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等,确保公司管理的全过程都是规范化和标准化的。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一、召开条件与程序(一)召开条件:1.事项性质:涉及公司重大利益、重大政策、重大战略、重大工作计划等,影响公司全局的决策事项。
2.影响范围:涉及公司多个部门、多个层级或公司多个子公司的决策事项。
3.决策需求:涉及需要多方复合型专业知识或具有较大争议性的决策事项。
(二)召开程序:1.提议:由公司高层或相关部门提出召开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的提议,并向公司CEO提交提案。
2.审批:公司CEO根据提议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决定是否召开决策会议,并通知相关人员。
3.组织准备:由指定的决策会议组织人员负责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并组织相关会议资料的准备与分发。
4.提前准备:参会人员应在会议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5.召开会议:按时召开决策会议,由会议组织人员主持会议。
二、决策会议的组织与管理(一)会议组织:1.召集人:由会议组织人员负责召集参会人员,并通知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参会。
2.主持人:由会议组织人员指定一个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秩序与效率。
3.会议记录员:由会议组织人员指定一名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议题、决策内容等重要信息。
(二)会议流程: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会,并简要介绍本次会议的目的和议程。
2.接下来,参会人员按照议程依次讨论各个议题,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主持人负责控制会议时间,确保每个议题的讨论有足够的时间,避免过度讨论或浪费时间。
4.在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对各个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决策建议。
5.参会人员按照会议决策程序进行表决或讨论,达成最终决策结果。
(三)会议决策结果:1.将会议决策结果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2.会议纪要应及时分发给参会人员,供参会人员核对和确认。
3.会议纪要经过主持人签署后,正式生效,成为公司的决策依据。
三、会议决策执行与监督(一)决策执行:1.由公司CEO或指定的高层负责决策的执行,根据决策结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具体措施。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精品办公文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需坚持以下准绳:(一)依法决策。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
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精品办公文档(三)民主决策。
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
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价、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审定公司的谋划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大概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大概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大概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政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决定、决议和摆设的事情安排。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XX国资委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的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年度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和调整、发行债券、融资计划、对外担保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单项财产帐面净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国有产权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七)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编制、薪酬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八)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
公司党组织的确立、撤销,发展党员、开展组织生活、驻村帮扶等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立项与实施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其决策权限、决策事项及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关系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三)公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四)公司职工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劳动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五)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编制和调配;(七)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八)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九)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改制、解散以及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十)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十一)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一)公司部门负责人、重大项目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副总经理以上干部的任免;(二)公司所属企业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负责人等重要人员的推荐或委派;(三)向上级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四)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人员纪律处分事项;(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立项与实施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对外合作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一、前言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是公司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司的决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保障公司的顺利运营和稳定发展。
本办法主要针对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和详细解释,全面阐述公司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时应遵循的程序和规则。
二、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定。
2、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四个部分。
3、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总经理办公会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担任主席,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主管人员参加。
2、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推进,特别是涉及公司战略方向、运营管理、组织架构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3、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慎重论证,作出正确决策。
4、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对决策结果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和说明,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四、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担任主席,董事、监事等成员参加。
2、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拓展、投资决策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高效性和质量。
4、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效益等情况进行定期审议和评估,并及时向股东大会和监管机构汇报。
五、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参加,按照股权比例行使投票权。
2、股东大会主要负责公司的法定事项决策,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权转让、分红决定等重要事项。
3、股东大会应当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发言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4、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审议和评估管理层的提案,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正确决策,并对决策结果进行公示和解释。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六)公司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的确定与调整;(七)公司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确定与调整;(八)公司年度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确定与调整;(九)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内限额以上重大投资事项、重大资本运作事项、重大重组并购事项、重大合资合作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确定与调整;(十)公司领导人员队伍、人才队伍及后备人员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确定与调整;(十一)公司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的确定与调整;(十二)公司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方案的确定与调整;(十三)公司制度文本与主要业务流程的确定与调整;(十四)公司各部门与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及年度业绩考评、激励与责任追究;(十五)公司重大质量、安全、节能减排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十六)公司重大决策后评价结论审核与责任追究;(十七)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重大违规违纪事项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十八)公司重大维稳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十九)公司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批准与调整;(二十)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领导干部及以上奖项人选的确定;(二十一)子公司章程、核心使命及主营业务的审核与调整;(二十二)子公司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破产及撤销等事项的审核;(二十三)子公司效能监察、重大项目监督检查及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结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二十四)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外需公司审批事项的确定;(二十五)公司担保事项及子公司需公司确定的重大担保事项的确定;(二十六)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
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三)民主决策。
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
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
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三)民主决策。
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
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决定、决议和部署的工作安排。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
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三)民主决策。
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
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决定、决议和部署的工作安排。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会议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决策结果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告知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
.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分别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形成、印发和文件存档工作 。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
(一)执行责任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涉及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 职权范围内但关系第一公司工作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必须向法务部党组请示报告。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 ”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党委会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法务部党组贯 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第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 办法。
(二)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要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可行性、实施条件、实施结 果、潜在风险和预期效益进行充分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经理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应自主表达意愿,总经理、党委 书记应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员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
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三)民主决策。
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
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决定、决议和部署工作安排。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管理,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原则。
党组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办公会议和总裁办公会议按照职责权限决策。
(二)民主决策原则。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经过规范论证程序。
(三)责任追究原则。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XXXXXXXX、公司有关制度精神,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是:重大事项、重要管理人员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一)公司重大事项: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资经营活动: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重大投资方案;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转让以及资产损失核销方案;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公司改制、重组、合并、分立方案;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处置国有资本收益事项;公司设置内部机构和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公司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及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等。
2.公司党的工作和员工队伍建设工作:公司重要党的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二)公司重要管理人员任免事项:根据公司管理权限,公司重要管理人员包括:1.公司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级)等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投资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师、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职工董事、兼职监事(职工监事)。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5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云南省办公厅《____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___》、《中国_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____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___》、(中办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遵循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
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坚持科学决策。
以____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2、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4、公司改制、兼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或者变更、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绩效考核、薪酬方案、奖金分配、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五险一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6、年度员工招聘、录用、培训及市场化用工计划,违法违纪员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7、公司机构设置、变更、职能调整、定员定编方案;8、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及废除;9、公司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10、公司__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11、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2、公司其它重大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公司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四)坚持科学决策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的制定和调整;(三)公司改革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四)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的确定;(五)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六)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薪酬福利制度的改革、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等;(七)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八)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二)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三)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和配备。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重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实施;(二)重大对外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和签约;(三)重大设备采购、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和实施;(四)重大无形资产的购置和处置。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二)超预算的资金使用;(三)对外大额捐赠、赞助;(四)重大融资、担保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六)公司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的确定与调整;(七)公司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确定与调整;(八)公司年度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确定与调整;(九)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内限额以上重大投资事项、重大资本运作事项、重大重组并购事项、重大合资合作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确定与调整;(十)公司领导人员队伍、人才队伍及后备人员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确定与调整;(十一)公司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的确定与调整;(十二)公司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方案的确定与调整;(十三)公司制度文本与主要业务流程的确定与调整;(十四)公司各部门与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及年度业绩考评、激励与责任追究;(十五)公司重大质量、安全、节能减排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十六)公司重大决策后评价结论审核与责任追究;(十七)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重大违规违纪事项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十八)公司重大维稳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十九)公司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批准与调整;(二十)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领导干部及以上奖项人选的确定;(二十一)子公司章程、核心使命及主营业务的审核与调整;(二十二)子公司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破产及撤销等事项的审核;(二十三)子公司效能监察、重大项目监督检查及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结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二十四)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外需公司审批事项的确定;(二十五)公司担保事项及子公司需公司确定的重大担保事项的确定;(二十六)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授权范围内管理的领导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二)集团及以上级别科技带头人和关键技能带头人的推荐;(三)公司向控股和参股企业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四)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五)其它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内限额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本运作项目、重大重组并购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项目实施方案的确定与调整;(二)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外投资项目、资本运作项目、重组并购项目、合资合作项目、科研项目、资产处置项目的立项审核;(三)公司及子公司债转股及股权、债权回购方案的审核;(四)公司及子公司非主业投资项目的审核;(五)公司及子公司个性化投资与资产处置限额的确定与调整;(六)其它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4项)(一)公司年度预算内50万元及以上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二)公司预算外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三)公司对外捐赠、赞助事项;(四)其它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八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决策事项的类别,分别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在符合规定人数情况下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向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事后应当按程序予以办理。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提出议题。
承办部门根据公司领导指示、批示或工作需要,提出研究的事项,或由公司领导直接提出。
(二)确定议题。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同时确定议题提交的会议形式(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
(三)前期准备。
对需要提交讨论的议题,公司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应按事项分别作如下准备:1、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应按以下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建议及风险评估报告;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法律顾问从法律风险方面提出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准备会议材料,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其中,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评估;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制度,应听取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会议材料中,应包括方案制订的基本过程、征求意见的范围与对象、采纳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及未采纳的不同意见和建议等。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组织选拔授权范围内的子公司领导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沟通酝酿;组织考察;公司组织部门征求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意见;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准备会议材料,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公开招聘选拔授权范围内的子公司领导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公开招聘职位;进行职位分析;公布招聘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报名与资格审查;进行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测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公司组织部门征求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意见;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准备会议材料,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子公司领导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竞争上岗职位;进行职位分析;发布公告,公布竞聘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报名与资格审查;视情况进行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测试;竞职演讲、综合答辩;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公司组织部门征求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意见;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准备会议材料,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公司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应按以下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1)组织调研,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重点是做好市场、技术、效益和风险分析;(2)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或规划咨询机构的咨询意见;法律顾问从法律风险方面提出审核意见;(3)拟定方案,准备会议材料,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会议材料中应包括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以及市场、技术、效益、风险分析和相关咨询意见。
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应按以下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1)研究提出大额资金使用计划,并对其必要性、预期效益、风险规避等进行严格论证、分析;(2)法律顾问从法律风险方面提出审核意见;(3)拟定使用方向,准备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中应包括资金使用必要性、预期效益、风险规避等内容。
(四)会议准备。
办公室应提前将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议题列表通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将会议材料提前送达参与决策人员。
(五)会议讨论决策。
会议应首先由分管领导或承办部门介绍议题方案,然后参与决策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决策建议应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讨论情况发表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
参与决策的个人如对集体决策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服从集体决策。
(六)会议记录。
会议决策的事项、参与决策人员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予以落实。
第十条参与决策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决策事项涉及与会决策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第十一条参与决策人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章实施和监督检查第十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公司相关承办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重大决策事项。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按职责分工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
第十四条负责执行决策的公司领导、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当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相关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报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进展情况。
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出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应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原则上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十七条公司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开展后评价。
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监督检查评估情况,并作为对有关人员和部门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应自觉遵守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各项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暂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