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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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动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奖助体系第二条以政府投入为主,按规定统筹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三条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制度。

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积极引进企业奖助学金。

定期评选学术之星、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研究生党支部、先进研究生班集体等奖项和上级设立的其它研究生奖项。

第四条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

第五条做好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基础上,学校通过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基金,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六条成立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考评及奖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年度综合考评和各类奖助事项审核评定工作。

组长由学校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学院党委书记和研究生学院院长担任,组员由研究生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各学院(部、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及研究生导师代表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部、所)也成立相应的基层研究生考评及奖助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部、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各类奖助事项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释细则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释细则

附件5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释细则为贯彻落实《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特制定本解释细则。

第一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对象为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培养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办法按照培养协议执行。

第二条直博生、本硕博及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三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足额缴纳学费的,可以申请学费缓交,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学费缓交的学生须在入学时提供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办理“绿色通道”时,应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各学院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研究生人数不应超过学院研究生新生总人数的5%。

第四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入学的研究生,须在入学当年的12月20日之前缴清学费。

第五条研究生正式入学以后退学者,入学30天以内,退还全部学费;入学60天以内,退还50%学费;入学超过60天,学费不退。

入学后因个人原因被取消学籍者不退学费。

第六条因故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在正式入学后,按照入学当年标准缴纳学费;公派留学研究生在学制内正常交纳学费;休学研究生复学后按照学制年限足额缴纳学费;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实际学习阶段缴纳学费;直博生按照博士标准缴纳学费并享受各类助学金。

第七条凡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四)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有学术发展潜力;(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

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
2.推免生及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出国学习交流政策在导师推荐的条件下参照学院文件优先考虑。
3.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1000元/篇。
4.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发表论文,被SCI检索,奖励1500元/篇。被EI检索,奖励1000元/篇。
5.其他优惠政策参照学校。
(一)硕士研究生
序号
学院
名称
优惠政策
1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推免生:
第一学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优先选择导师;学院一次性奖励3000元;导师助研津贴;学校学院三助岗;配套科研经费1万元;报销复试及报到来回路费,优先资助参加国际国内交流。
一志愿考生:
优先录取,优先选择导师;“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3000元/生;省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1000元/生;报销复试及报到来回路费;学业奖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岗位参照学校政策;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1次以上。
100%(本校应届生、临安地区考生除外)。
省内100、省外200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类别
范围
等级
比例
标准(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
2-4年级
/
国家下达比例
30000
国家助学金
1-4年级
/
无固定工资者
100%覆盖
15000
学业奖学金
1-4年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100%
15000
导师助研津贴
1-4年级
2.“双一流”高校或学科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奖励5000元/生;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有机结合的奖助体系。

研究生待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四助”津贴三个部分。

(一)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当年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硕士:一年级覆盖面达100%,二三年级覆盖面达80%;博士:三年均100%全覆盖。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表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3.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较为显著的全日制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评选名额每年不超过20人。

奖励标准每人1万元。

4.校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全日制研究生,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兼顾有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覆盖面为10~20%。

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由学校和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设立,含徐叔云奖学金、安科奖学金、东南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国元证券奖学金、復元奖学金等。

(二)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覆盖面达非定向就业研究生100%。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表2.校研究生助学金在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的基础上,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进行资助。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3.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在我校设立。

4.研究生困难补助5.其他项目(三)研究生“四助”津贴主要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助医等。

岗位津贴标准:助教每月200元;助研: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400元;助管每月400元;助医: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4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800元。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发布:2017年09月26日从2014年以来,我校全面推进并实施了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奖助体系对保障研究生学习生活,提升研究生学术科研动力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

为了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奖助体系的作用,学校对其结构和类别进行调整与优化,现公布如下:一、研究生国家奖助体系研究生国家奖助体系政策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及四川省制定。

研究生国家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部分构成。

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硕士生3.5万名。

根据高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及上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各高校。

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为20000元/生.年。

2、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70%,分为一、二、三等,其比例分别为20%、30%、50%,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8000元;硕士生奖励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40%,分为一、二、三等,其比例分别为20%、30%、50%,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财政和省财政共同出资,比例为8:2,覆盖面为100%。

标准为:博士生13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

二、研究生学校奖助体系研究生学校奖助体系由七部分构成。

1、研究生生源奖学金(1)硕士生生源奖学金①推免到我校的应届本科生给予一次性8000元/生的奖励;②具有硕士推免权的高校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应一级学科硕士点,且初复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在该学科(学术型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按领域代码,如:0852,05,035学科专业代码归类)前10%的学生,给予一次性6000元/生的奖励;③不具有硕士推免权的高校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应一级学科硕士点,且初复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在该学科(学术型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按领域代码,如:0852,05,035学科专业代码归类)前10%的学生,给予一次性4000元/生的奖励。

研究生培养奖助体系问题与建构方案分析

研究生培养奖助体系问题与建构方案分析

研究生培养奖助体系问题与建构方案分析一、问题概述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在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中,奖助体系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很多研究生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面临各种经济困难,而目前的奖助制度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怎样建构有效的奖助体系,成为了当前研究生教育领域中的一个热门问题。

二、问题分析1. 奖助体系不尽合理国内不少高校的奖助体系建构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奖励金额较低,涉及人群较少、范围较窄等,这样的奖助体系未能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

2. 奖助资金来源单一目前,很多高校研究生的奖助金主要来自国家政府或者学校自身的专项资金。

这种单一的奖助金来源,容易造成奖助资金的不足和不公平的分配。

3. 奖助体系并未完全激励研究生的主动性目前的奖助体系往往仅仅关注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科研成果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这就对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三、建构方案1. 完善奖助体系应该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提高奖助金的金额,扩大涉及人群和范围,让更多的研究生能够受益。

2. 多渠道拓展奖助资金来源不仅要依靠国家政府和学校自身的专项资金,还应该多渠道拓展奖助资金来源,比如鼓励校友捐赠、引入社会资本等,以保障奖助资金的充足。

3. 设立科研奖励机制建立科研成果和创新能力奖励机制,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让研究生在科研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

4. 强化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奖助体系中应该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包括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以激励研究生发挥自己的潜能。

四、建设路径1. 完善政策法规政府和学校应该共同出台完善的奖助体系政策和法规,明确奖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渠道,确保奖助体系的公平和公正。

2. 建立奖助资金跨部门管理机制应该建立奖助资金跨部门管理机制,确保奖助资金能够充分利用和合理分配。

建立奖助资金使用年度报告和审计制度,增强奖助资金的透明度。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讨论稿)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讨论稿)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优质生源,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研究生奖助体系分为奖优、助学、解困三部分。

其中,奖优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学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解困包含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金、新生绿色通道。

第三条奖助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等除外)。

所有参评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四条学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奖优励勤”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组织研究生奖助评定工作。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生·年,硕士生20000元/生·年。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指标根据国家下达给学校的总名额,按照各学院参评对象人数,由研究生部(处)按比例下达至各学院。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具体参评办法见《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第三章学业奖学金第九条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勤奋学习、表现突出、潜心科研、积极进取的研究生。

第十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

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20%,奖励金额为18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30%,奖励金额为15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50%,奖励金额为12000元/年•生。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20%,奖励金额为12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30%,奖励金额为9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40%,奖励金额为7000元/年•生。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篇一: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20XX版)川大研〔20XX〕3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内各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创造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四川大学20XX年1月23日附件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创造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XX〕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887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XX〕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一、奖助对象除委培以外的四川大学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1二、奖助体系的构成与奖助标准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

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研(: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和助管岗位津贴,奖助标准及相应的奖助比例如下表所示。

说明:1.学业奖学金用于学生的学费补助,具体金额参照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学业奖学金上限确定。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上限为218000元/年;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上限为12000元/年,三等奖按半额学费确定,不超过6000元/年。

2.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金额中,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得者博士生导师承担不少于500元/月×12月。

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奖学金分配不公平、奖励机制不够完善、资金来源不稳定等方面。

通过问题分析,可以提出建议如完善评选机制、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监督管理等对策。

建议实施上要制定相关政策并加强执行,持续跟踪评估效果。

总结来看,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需要不断改进,以提高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研究能力。

展望未来,希望通过完善奖助体系,为地方高校研究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支持。

【关键词】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问题、分析、对策、建议、实施、评估、总结、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引言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是为了激励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而设立的一种奖励机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高校研究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奖助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存在着激励不够明显的情况;评选程序和标准不够规范,存在着评选不公正的现象;奖励资金来源单一,难以持续发展;奖励方式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完善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奖励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对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改进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引言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是支持研究生学业发展和科研成果的重要保障,然而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分析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促进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健康发展。

具体目的包括:分析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存在的问题,探讨问题的根源和影响,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完善奖助体系运行机制,提高奖助效率,促进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的提升,为地方高校研究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通过本次研究,旨在为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改进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推动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促进地方高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发表于: 2020-07-13 15:07 点击: 47856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新增荔研优学奖学金;(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

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4)设有“鹏城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表中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推免生学院奖学金等可以累加,比如高等研究院推免生第一年至少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新生特等奖学金+推免生学院奖学金=4.3万元奖助学金。

*表中二年级、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等,不再区分推免生、调剂生等。

*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非全日制奖助的标准及评选办法以相关招生简章及学校或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等。

一、研究生奖学金(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生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生每年。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评选标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和18000元。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其等级、标准和比例如下:说明:1.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1)硕士研究生中的推免生、“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和“211”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的学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其余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

(2)博士研究生中“985”高校、“211”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入选者,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8000元;其余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

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组织管理、社会服务和助教、助研、助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综合评定。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范本模板】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范本模板】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机构设置第一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的制定、名额分配、获奖名单的审定等工作,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负责执行相关评审工作。

第二条各培养单位设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二章奖助对象、类别与标准第三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组成。

第五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四类.(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8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生;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业奖学金为12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生·年,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标准

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标准

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确保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学费及奖助体系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

二、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及标准如下:
(一)享受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正常修业年限内,完成学籍注册手续,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具备申请条件的,均可享受下列奖助政策。

(破格录取研究生不享受第3项-天汉助研奖学金;定向培养研究生不享受第1-7项)。

(二)资助体系标准
1.研究生奖学金,20000元/年。

2.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年,全覆盖。

3.天汉研究生助研奖学金,7000元/年,全覆盖,按学期发放。

4.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5000—1000元/年,研二、研三学生参评。

5.研究生优秀新生学业奖学金,5000—1000元/年,研一新生参评。

6.研究生学业单项奖学金,奖励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各类高层次科研成果、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及学科竞赛获奖等,全体研究生参评。

7.研究生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按岗位设置。

8.研究生创新基金,3000—5000元/项,专项支持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各类创新课题。

三、上述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标准,自XXXX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附件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奖助对象本《办法》的奖助对象为我校2014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具体界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列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学习的研究生,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政策由所在学院根据相关政策自行制订。

二、奖助体系构成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奖励优秀、基本保障和针对不同群体的资助三个部分构成。

其中奖励优秀部分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三好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表彰和奖励;基本保障部分主要由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或实习津贴组成;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特殊困难学生应急基金和社会类助学金等。

三、学业奖学金为了奖励和支持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按照一定比例分等级设立,由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具体负责评定,报学校审核批准后一次性发放。

为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调整,每学年评定一次。

(一)奖励对象我校2014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改革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导师、社会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培养改革基金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奖助对象是指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章学费第五条所有研究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方予注册。

第六条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研究生执行原学费标准,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新学费标准,标准见表1:表1 学费标准(单位:万元/年〃生)入学时间博士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 1.0 0.8 MBA、EMBA、MPA、MEM、MTI、软件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型暂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0.9 0.7实行原收费政策第七条在正常学制年限内,研究生按照实际在校时长交纳学费。

第三章奖学金第八条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集体奖励等组成。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doc

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doc
奖助学金名称
奖助学金标准
备注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参评获奖次数按
国家政策执行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8000元/生/年
二、三年级硕士生获奖评审比例:
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
二等奖5000元/生/年
三等奖3000元/生/年
4000元/生/年
一年级硕士生
不分等级
国家助学金
7000元/生/年
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具体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一般
学科
设计
学科
一般
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
7000
8000
7000
34000
注: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在北京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内的如下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单项Leabharlann 学金学术奖学金、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奖励细则另行发布
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及助管)
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招聘,向获得聘任的研究生提供“三助”津贴。
至少800元/月
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生奖助金体系及奖助方案

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生奖助金体系及奖助方案

西北⼯业⼤学硕⼠⽣奖助⾦体系 2008年我校开始进⾏培养机制改⾰,建⽴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形成国家、学校和导师三者相结合的研究⽣奖助体系,进⼀步明确导师在研究⽣培养中的责任与义务,将研究⽣培养与科研相结合,增强对研究⽣创新精神与创新能⼒的培养。

通过培养机制改⾰,在不同程度上提⾼研究⽣的⽣活待遇,⿎励成绩优异的研究⽣专⼼从事科学研究,为提⾼研究⽣培养质量提供⼀定保障。

引⼊竞争机制,激发研究⽣学习、研究的积极性,改变以往由⼊学成绩决定研究⽣整个在读期间待遇的现状,实⾏按学习成绩、科研能⼒及综合表现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奖助⾦的竞争机制,从⽽达到奖励优秀研究⽣的⽬的。

硕⼠⽣奖助⾦享受范围是我校全⽇制统分硕⼠研究⽣(全国MBA及软件⼯程硕⼠除外),并根据上学年的学习成绩等综合表现享受不同等级的奖助⾦(第⼀学年的奖助⾦等级根据考研成绩评定),学校按照⼀定的⽐例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硕⼠⽣设置三个等级的奖助⾦,奖助⾦⽅案具体见下表:奖助⾦等级奖助⾦(万元/年) ⽐例(%)统分硕⼠⽣⼀等奖助⾦ 1.18 10⼆等奖助⾦ 0.94 40三等奖助⾦ 0.24 50定向⽣ 0 0委培⽣ 0 0 西北⼯业⼤学硕⼠⽣奖助⽅案 奖助⾦按照上表所⽰⾦额进⾏发放,发放时间为 2年零8个⽉。

硕⼠⽣除享受奖助⾦资助外,还可以通过申请学校提供的各种助管和助教岗位获得相应的资助,同时还可申请优秀奖学⾦和单项奖学⾦的评选。

教改班推免⽣第⼀学年享受⼀等奖助⾦,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奖助⾦的评定;其他推免⽣第⼀学年享受⼀等奖助⾦的⽐例为学院当年招⽣⼈数的5%,其余全部享受⼆等奖助⾦,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奖助⾦的评定。

“少数民族⾻⼲计划”考⽣不参与本奖助⾦的评定,但享受每个⽉200元的奖助⾦。

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补助发放办法》,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手册》。

二、奖学金评定办法1.奖学金按年级每学年评定一次。

2.第一学年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1)我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时进行。

(2)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定方法相同。

(3)我院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在当年招生学科内按录取总分排序评定新生基本奖学金,其中推免生的初试总成绩按所在学科统考考生中的初试总成绩最高分计算。

由各招生学科在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时完成排—1—序,由学生发展处(部)审核确定奖学金,并通过入学通知书告知新生。

(4)调剂录取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为三等。

(5)我院原则上不接收统考生和推免生的学籍调转,如出现此类情况,按调剂录取确定奖学金。

(6)在校本部报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等级按本办法评定,奖助学金和学费按校本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3.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1)由教务处在招生学科内按第一学年课程总成绩和课外活动加分的总和排序评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课程总成绩由教务处提供。

(3)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课外活动加分由学生发展处(部)和硕士研究生所在学科部共同评定,评定办法依据我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第一学年在校本部上课的学生,按照其在校本部所在学科评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

4.我院基础学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学费均减半设置。

5.凡出现考试不合格和考试违规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为三等。

6.缓考和休学的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定,在复学并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后,经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科部提出申请,根据课程总成绩和本人第一学年课外活动加分总和在同届招生学科内评定奖学金等级,并按奖学金等级补发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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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
要途径。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研究生,各高校纷纷建立了完
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本文将从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方面进行
分类介绍。

一、奖学金
奖学金是高校为了鼓励学生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而设立的一种
奖励制度。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两种。

国家奖
学金是由国家教育部设立,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果、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等。

学校奖学金则是由各高校自行设立,评
选标准也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以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

此外,还有
一些企业、基金会等机构设立的奖学金,也为研究生提供了更多的获
得奖学金的机会。

二、助学金
助学金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种资助制度。

研究生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两种。

国家助学金是
由国家教育部设立,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

学校助学金则是由各高校自行设立,评选标
准也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以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依据。

此外,还有
一些企业、基金会等机构设立的助学金,也为研究生提供了更多的获
得助学金的机会。

三、免学费
免学费是指高校为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种资助制度。

研究
生免学费分为国家免学费和学校免学费两种。

国家免学费是由国家教
育部设立,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

学校免学费则是由各高校自行设立,评选标准也有所不同,但一般都
是以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基金会等机构设立
的免学费名额,也为研究生提供了更多的获得免学费的机会。

总之,研究生奖助体系是高校为了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研究生、帮
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种资助制度。

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为研究生提供了更多的获得资助
的机会,也为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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