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法条解析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行政法》(2023年版)_4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行政法》(2023年版)_4](https://img.taocdn.com/s3/m/f4c2d994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517c65c.png)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行政法》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单选题下列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的是_____A : 行政许可B : 行政处罚C : 行政强制D : 行政处分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等。
2、判断题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意见必须充分听取,并非都要采纳。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经过复核证实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_____参考答案: 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 A【解析】《行政处罚法》第 32 条当中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故本题判断正确。
3、判断题国家行政机关的各种行为,统称为行政行为。
_____参考答案: 错误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适用情形有_____4、多选题A : 超越职权B : 滥用职权C : 适用法律错误D :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参考答案: 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 28 条第 3 款规定,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适用情形有 (1)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 适用依据错误的; (3) 违反法定程序的; (4)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由此可见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D。
5、多选题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共同点有_____。
A : 都是作为一种民间活动出现的B : 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裁断的C : 处理对象都是民事争议D : 都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参考答案: BC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C,D【解析】BCD【解析】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都是行政司法的内容,行政机关作为中立者居中裁判,处理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各种争议,主要是民事上的纠纷。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强制措施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强制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fe519a1cf705cc1754270966.png)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项制度的合称。
无论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执行,都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力中表现最为激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影响巨大的行为方式,可以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受损。
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设定相比,行政强制的设定更为严格和复杂。
1.对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享有设定权。
2.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应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均属于法律保留事项。
3.对行政强制执行只有法律有设定权,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的特点」行政强制是行政决定的一种特殊状态,是为了实施行政管理或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行为等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制度。
1.行政性: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
2.强制性:典型的单方行政行为,当事人必须服从决定。
3.物理性:直接作用于当事人人身财产等权利,具有限制人身改变财产物理状态的效果。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1.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1)预防性和制止性。
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大。
(2)临时性和中间性。
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而不是最终行为。
通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而不是最终处分,财产仅影响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3)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组织。
2.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2)行政强制执行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前提。
(3)目的在于以强制的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内容。
3.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1)前者是情况紧急条件下的“第一次行动”,后者是先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后续行为,具有明显的依附性,属于“第二次行动”。
(2)法律效果不同:前者是临时性约束和处置,后者是终局性的最后阶段。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许可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许可](https://img.taocdn.com/s3/m/fd02cd1d910ef12d2bf9e761.png)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特征」1.外部性:是一种外部性许可,不包括内部审批和隶属关系审批;2.依申请性: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3.授益性: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4.要式性: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5.是一种过程性、连续性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类型」1.普通许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或者从事法律没有禁止但附有条件的活动的准许,即禁止的解除。
一般没有数量控制。
行政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符合条件即应当予以准许。
2.特许事项被许可人要交费、有数量限制。
行政许可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必须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许可。
被许可人要承担提供普遍服务、不得擅自歇业等公益义务。
在适用信赖保护原则进行行政许可补偿诉讼时,程序上是先申请行政机关补偿,不服后再提起行政补偿诉讼,并且被许可人获得的是按实际投入的损失确定的补偿数额,而不是按实际损失的数额。
3.认可一般需要考试,与人的身份能力有关。
没有数量限制,行政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
4.核准依据的主要是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客观性。
一般需要实地检测、检验、检疫。
没有数量限制,行政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
5.登记未经登记从事涉及公共利益的经济、社会活动是非法的。
对申请材料只作形式审查,通常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没有数量限制,行政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制度不应当只是简单的许可证核准与颁发行为,更重要的是对被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有:(1)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的便民原则;(4)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陈述权、申辩权和提供法律救济的原则;(5)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生效许可并给予补偿的信赖保护原则;(6)对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1.一般性指导原则四个方面: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综合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行政法》(2023年版)_1
![《综合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行政法》(2023年版)_1](https://img.taocdn.com/s3/m/1907e4dd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05.png)
《综合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行政法》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行政自由裁量权主要是行政机关对违法事实、性质及其情节轻重的认定权,在行政处罚种类、范围、幅度内,选择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是否执行行政权力。
在过去长期行政执法过程中暴露出问题是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处罚中显失公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后标准不一。
要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依法进行,必须坚持_____。
A : 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B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C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D : 相似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标准一致的原则参考答案: ABC本题解释:答案: ABC解析:法理学规定法律冲突的三大适用原则是:1、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3、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故正确答案为 A、B、C。
2、单选题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应予以_____。
A : 宣布无效B : 撤销C : 废止D : 变更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行为既已达到目标,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因此要予以废止。
3、单选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_____A : 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B : 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C : 追加被告D : 决定合并审理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 23 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另参见该解释第 46 条、第 50 条,《行政诉讼法》第 27 条。
4、单选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主要的、核心的问题是公共行政职能的_____。
A :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B : 科学定位和主体界定C : 主体界定和机构设置D : 科学定位和合理配置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主要的、核心的问题是科学合理地设定政府职能,为各级政府界定出明确的权力范围和任务。
行政法法律原则案例解析(3篇)
![行政法法律原则案例解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b54760f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81.png)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法律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体系的基本准则,是行政法的基本精神和灵魂。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切入点,对行政法法律原则进行解析。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市某区居民王某因个人原因,未经批准,擅自在其住宅楼前搭建了一座简易房屋。
当地街道办事处发现后,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遂责令王某自行拆除该简易房屋。
王某不服,向市规划局提起行政复议。
市规划局经审查,维持了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王某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和比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进行。
在本案中,街道办事处责令王某拆除擅自搭建的简易房屋,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此,街道办事处的决定在法律依据上是合法的。
(二)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考虑相关因素,作出合理的行政行为。
在本案中,街道办事处在责令王某拆除简易房屋时,考虑了以下因素:1. 王某擅自搭建简易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2. 王某的房屋搭建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存在安全隐患。
3. 拆除王某的简易房屋,有助于维护城市规划秩序。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责令拆除决定是合理的。
(三)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街道办事处在责令王某拆除简易房屋前,已向王某送达了《责令拆除通知书》,并告知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王某也依法向市规划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因此,街道办事处的行为符合程序正当原则。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诉讼的管辖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诉讼的管辖](https://img.taocdn.com/s3/m/aabae4e116fc700aba68fc61.png)
行政诉讼的管辖1.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解决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的管辖权划分2.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
裁定管辖具体包括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三种。
|「原则均由基层法院管辖」1.基层法院没有裁量权(1)除法律规定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之外,都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2)并不排除裁定管辖:基层法院因利害关系、管辖权争议等客观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辖。
|「中院管辖案件范围」1.被告级别高的案件(1)对国务院各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案件。
仅限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作出行政行为单独当被告的情况,至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审理案件并作出复议维持决定而当共同被告时,应当依法按照原行政行为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
2.专业性强的案件主要是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和海关行政处罚案件。
海关的设置与分布多在大中城市,与一般的行政区划不一致。
海关的业务与政策水平要求较高,需要高度的统一性,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有助于保障审判质量。
3.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1)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这类诉讼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劳动及社会保障、土地征用案件、城市规划拆迁案件。
(2)重大涉外、涉港澳台的行政案件WTO行政案件包括国际贸易案件、反倾销案件、反补贴案件等行政案件。
其中国际贸易案件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第一审反补贴反倾销案件原告应该向省高级法院起诉,高院受理后既可以决定自行管辖,也可以指定其辖区内某一中级法院管辖。
(3)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这是人民法院裁定管辖的情形,即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不适合由自己管辖的,可以请求中级人民法院移转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高级法院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的审理工作,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提起上诉的案件和申诉案件。
2.高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在本级行政区域内具有示范或者重要意义。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解析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d71ed6ab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b736d43.png)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解析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具体法律事项进行决定、执行和管理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是一种重要的行政行为方式,它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形式之一。
本文将对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进行深入解析。
一、行政行为的定义与特点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对特定的客体对象作出一定决定、命令或者进行一定行动的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权力性: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表现形式,具有强制性和束缚力。
2. 单方面: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获得相应的对方意见或同意。
3. 具体化:行政行为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具有直接生效的特点。
4. 具体对象:行政行为的客体对象通常是个人、组织或者非法人单位。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目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多种分类。
常见的行政行为分类包括以下几种:1. 管理行政行为与处分行政行为:管理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以指导、协调、推动等方式进行行政活动的行为,而处分行政行为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2. 个别行政行为与一般行政行为:个别行政行为是以特定的对象为依据,作出对具体个案的决定,而一般行政行为则是对一类对象进行统一决策。
3. 强制行政行为与任意行政行为:强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对客体对象强制性地采取一定措施,而任意行政行为则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
三、行政行为的过程与要素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命令和行政行动三个基本要素。
1. 行政决定: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它具有基于法律、事实和法定程序等要素。
2. 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对象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指令,其目的是引导、管理和规范行政活动。
3. 行政行动:行政行动是行政机关对客体对象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发文、检查、保障措施等。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机关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机关](https://img.taocdn.com/s3/m/8da2003226fff705cd170a66.png)
行政机关|「行政组织法的相关理论」关于行政组织和人员的基本立法,包括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公务员法。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1.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
(2)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3)实行精简的原则。
2.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制度(1)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行政机关决策的基本制度。
(2)行政机关和政府组成人员任期制,它们是关于行政机关更迭期限的基本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我国少数民族在行政管理方面行使自治权的基本制度。
(4)公务员制度,是我国选拔、任用和管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制度。
|「行政主体的含义」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政府组织。
|「行政主体的资格」1.权: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2.名: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
3.责: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因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关键性因素)4.权名分离: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在下级机关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做出行政行为的案件中,下级机关有名无权,上级机关有权无名:(1)如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职权为标准,即以上级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2)如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则应当以名义为标准,即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上署名盖章的下级机关为被告。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1.行政主体分为职权主体和授权主体。
2.被授权组织是授权主体。
被授权组织在性质上属于一般的社会组织,但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范围内,其法律地位与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地位是完全相同的。
|「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组成人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行政法结业题答案解析
![行政法结业题答案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a42c94fc0242a8956bece402.png)
答案:单选DCCDBADDCCDDAAADADBB多选21.BCD 22.BCD 23.AD 24.ACD 25.AD 26.ABCD 27.AB 28.ACD 29.BCD 30.AC 31.AB 32.BCD 33. ABC 34. ABC 35.ACD1. 【答案】D【解析】根据《立法法》第66条规定,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故A项错误;经济特区的政府规章并非授权立法,所以根据《立法法》第80条,省级政府制定的规章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政府规章,故B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6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故C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7条规定,可知D项正确。
2. 【答案】C【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故A项错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故B项错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举报,故C项正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故D项错误。
3. 【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条件的许可,故A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6条规定,法规、规章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B项增设“实习期满一年”违法,故错误‘C项是正确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是具体实施行政许可、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机关;D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0条规定,只有省级人民政府才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附条件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许可。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解析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f1afb978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b2.png)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解析行政法是一门以行政机关的组织与职权、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学科。
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体现。
本文将从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和解析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行政法的理解。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以行政手段对具体的行政对象进行管理、命令、处罚等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个别性和具体性的特征。
它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等多种形式。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1. 强制性: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2. 单方性: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和实施的,行政对象无权拒绝或反对。
3. 个别性:行政行为是针对具体的个别行政对象而做出的,具有特定的适用对象。
4. 具体性:行政行为是具体的行政机关对具体的行政对象做出的实际行动。
三、行政行为的种类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行政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对象下达命令,要求其履行特定的义务或采取特定的行动。
2. 行政决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作出的具体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3. 行政奖励:行政机关对特定的行政对象给予奖励或荣誉,以激励其作出积极的行为。
4.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行政行为的解析方法行政行为的解析方法是分析和评价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是否合理、正当和合法。
常用的行政行为解析方法包括:1. 特定行政法规解析:根据具体的行政法规,对行政行为的合规性进行解析,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 行政行为合理性解析:从行政行为的目的、方式、效果等方面,评价其是否合理合法。
3. 行政行为正当性解析:从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合法职权、是否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判断行政行为的正当性。
4. 行政行为合法性解析:通过分析行政机关是否依法程序进行行政行为的制定和执行,判断其合法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及解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及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a34259277375a417866f8f7a.png)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法条串讲阶段讲义徐金桂一、公务员法【专题总结一⊙公务员的录用⊙第21~32、38、45条】对于公务员的录用,应重点掌握下列内容:1. 第24条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三类人。
注意:首先 ,第(一)项不仅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其次,第(二)项中的公职不仅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的,也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中的公职。
2. 第30条第2款的备案、审批:中央机关名单须备案;地方机关名单则须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3.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固定为1年,不得变更,试用期未结束不得提前予以任职。
(第32条)此外,录用只是取得公务员职务的方式之一。
取得公职成为公务员,共有以下四种途径:(1)录用(委任)。
录用制度适用于初次进入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2)选任。
选任适用于领导职务,即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方式任免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38条)(3)公开选拔。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第45条第2款)(4)聘任方式。
(详见第十六章)【专题总结二⊙公务员考核⊙第33~36、47、83条】考核是对公务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考察核查并作出评价的活动。
该部分内容不多,需要掌握如下知识点:1. 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
(第33条)2. 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是需要掌握的重点:(1)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34条)(2)对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对领导职务公务员,定期考核方式另行规定。
(第35条)(3)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4)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命题角度分析:公务员的定期考核制度经常结合公务员的降级、辞退、权利救济等知识点来考查。
2021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行政法
![2021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行政法](https://img.taocdn.com/s3/m/63756b03aeaad1f347933f96.png)
2021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一、法治政府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根本法的形式将“依法治国”正式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以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最重要的内容,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首要要求和前提。
(一)法治政府的基本要义法治政府是按照法治原则动作的政府,是有限政府、服务政府与责任政府的有机统一。
法治政府首先是有限政府,即政府的组织、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都通过法律加以明确规定和社会有效制约的政府。
其次,法治政府是服务政府,即政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任务是为人民服务。
此外,法治政府也应是责任政府。
法治政府必然要求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是责任政府的基本要义。
(二)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主要有:第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
行为规范、动作直辖市、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第二,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准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即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水平明显增强。
行政法100题答案和解析
![行政法100题答案和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ccc3c92f0066f5335a81211e.png)
2007年周末面授系统精讲班行政法100题答案及解析新东方校训:挑战极限,追求卓越!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行政法100题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B。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公安机关给予甲和乙的罚款在限额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由于甲乙两人责任相当,因此受到的处罚也应相当,但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罚却显失公平,这就违反了合理行政原则。
2. 答案:A。
查抄无照经营商贩属于工商部门的职责,但是根据该市出台的行政规章,该职责统一由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因此工商局的职权就转移到了城管执法局,即城管执法局是应当承担责任的行政主体。
3. 答案:C。
当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与较大市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应当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
4.答案:C。
只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A属于国务院办事机构,B、D属于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
5. 答案:C。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撤销不适当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省级人民政府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所以能够撤销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机关有三个:国务院、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
6. 答案:D。
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容上,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具有效果意思的表示;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
所以,本题只有1和4是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
7. 答案:D。
A属于内部行为,不具有外部性。
B不具有单方性。
C不是法律行为,不以建立、变更当事人法律上权利义务为目的。
D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8. 答案:C。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十五条、十七条规定,部门规章不能创设行政许可。
9. 答案:A。
国务院以决定的方式设定的许可,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考点《行政法》(2020年含答案)_1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考点《行政法》(2020年含答案)_1](https://img.taocdn.com/s3/m/35e0f2e555270722182ef7dd.png)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考点《行政法》(2020年含答案)祝各位顺利通过考试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单选题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度B: 行政复议过程中,须同时审查原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是否适当C: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 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裁定之后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A项正确。
被申请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部分内容的,可就变更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并案审查,B项正确。
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C项正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等可以提出,不一定必须在裁定之后,因此D项不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2、单选题行政处罚由_____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 违法行为人住所地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C: 违法行为发生地D: 行政机关所在地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选C。
3、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行政监察范围的是_____A: 受理对国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B: 调查处理国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C: 国家公务员与他人的民事纠纷D: 受理国家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法律考试行政法题举例及解析
![法律考试行政法题举例及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e9c858d0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06.png)
法律考试行政法题举例及解析在法律考试中,行政法是一个重要的考试科目。
行政法涉及到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掌握行政法的知识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举例和解析的方式,帮助高中学生及其父母更好地理解行政法的考点和解题技巧。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以及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学科。
它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行为法等内容。
行政法的考题通常会涉及到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行政权力的划分、行政程序的规定等方面。
例如,一道典型的行政法考题是:“某市政府决定对某企业进行拆除,该决定是否合法?请解释理由。
”对于这道题目,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原则。
根据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就是违法的。
因此,我们需要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看是否存在拆除企业的合法依据。
如果存在合法依据,那么该决定就是合法的;如果不存在合法依据,那么该决定就是违法的。
二、行政法的考点及解题技巧1. 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是行政法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了解各级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职权划分以及上下级关系等内容。
例如,一道典型的行政法考题是:“某市政府决定成立一个新的行政机关,你认为应该选择何种组织形式?请解释理由。
”对于这道题目,我们需要根据行政机关的特点和职能来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如果该机关需要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那么可以选择行政机关的垂直组织形式;如果该机关需要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那么可以选择行政机关的水平组织形式。
2. 行政权力的划分行政权力的划分是行政法考试中的另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了解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和行使方式。
例如,一道典型的行政法考题是:“某市政府决定对某企业进行处罚,该决定是否合法?请解释理由。
”对于这道题目,我们需要根据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来判断该决定是否合法。
如果该市政府在行政法中被赋予了对企业进行处罚的职权,那么该决定就是合法的;如果该市政府没有被赋予这样的职权,那么该决定就是违法的。
行政法学习之行政处罚的程序下
![行政法学习之行政处罚的程序下](https://img.taocdn.com/s3/m/dca4061a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eb.png)
1)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2)真题与解析1.(多选题)陈某在参观博物馆时,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
陈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B.公安分局应告知陈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C.陈某提起诉讼时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拘留D.若陈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可以是区政府答案及解析【答案】CD【考点】行政拘留、听证程序、行政复议机关【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①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
因此,陈某的行为不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故A选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因此,区公安分局对于陈某作出的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不属于应当举行听证的范围。
故B选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因此,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时,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拘留。
故C选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本案的复议机关可以是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也可以是区公安分局所在的本级人民政府。
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选CD。
黑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与行政法重要条款解读
![黑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与行政法重要条款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aa248eab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4f.png)
黑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与行政法重要条款解读本文旨在对黑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中宪法与行政法的重要条款进行解读。
通过梳理相关内容,我将就这些条款进行解析,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一、宪法中的重要条款解读1. 宪法的修订与解释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各项基本权利。
宪法的修订与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这些权利与义务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3. 国家机构与权力制衡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
同时,宪法也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制衡机制,以确保国家机构的权力不过度集中,实现权力的相互制衡和有效运行。
二、行政法中的重要条款解读1. 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规定了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自由裁量权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行政行为的基本准则,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定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条件。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表示行政机关通过审查、批准等方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予某种权利。
行政处罚则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的措施。
3. 行政诉讼程序行政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程序和条件,保障了公民对行政行为进行法律上的救济。
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旨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结语本文对黑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中宪法与行政法的重要条款进行了解读。
通过对这些条款的分析和解析,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知识,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宪法与行政法是法学专业的重要内容,对于考生而言,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
期望考生能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为未来的学术和实践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法法条解析大纲变化: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最新修订做了调整。
删除2个司法解释,新增2个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学习这门课,要注意:1.大多数真题都是通过案例来直接考察法条的。
所以要掌握法条规定。
2.按类用图表的形式对法条进行糅合总结。
3.要把听课、做法条、做题整合起来。
带着问题听课,然后按照老师的思路去吸收消化,从而转化为自己做题得分的能力。
第一部分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知识体系(图表一)①权利;②私;③公;④权力;⑤行政主体;⑥行政相对人;7行政机关(政府是一般性的、综合性的行政主体;工作部门是专门性的);⑧被授权组织(如,被《学位条例》授权的高校);⑨公民;⑩法人或其他组织;11管理;12不平等;13行政行为;14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15监督;16平等;17行政救济;18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掌握①-18的内容。
清楚这些内容之间的关系。
两权(权力、权利)两个人(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两个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监督关系)行政法知识通过上面的填空,形成这样的体系:专题一基本原则(图表二)两个大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四个小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要有明确授权,无法律无行政。
在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上:第一,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第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措施。
行政机关不遵守这一不作为义务,将构成行政违法。
二、程序正当原则第一,行政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第二,公众参与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第三,回避原则。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三、权责统一原则第一,行政效能原则。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第二,行政责任原则。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合理行政原则包括:1.公平公正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
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第二,适当性。
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
第三,损害最小。
是指在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五、高效便民原则第一,行政效率原则。
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
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
第二,便利当事人原则。
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行政当局不合理延迟和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也被认为是政府设置的贸易壁垒形式。
六、诚实守信原则第一,行政信息真实原则。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发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行政机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撤回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撤回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信赖利益必须予以补偿;行政机关违法撤销生效的行政行为,对遭受损失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赔偿。
【例题·案例题】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2003年)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 字。
『答题思路』1.本案中某市交管局的新举措严重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严重的违反了行政法中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基本原则。
2.(1)从依法行政原则的两个方面要求(即法律优越、法律保留)分析其不合法。
依法行政原则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法律优越,即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二是法律保留,即行政机关活动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前提和基础。
本题涉及到法律保留原则。
从法律优越角度看,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很明显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比如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也就是说,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违反了现行法律。
从法律保留角度看,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职权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不能采取法律没有规定的手段。
(2)从行政合理原则的四个方面的要求分析其不合理。
行政合理原则要求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和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造成了各方面的矛盾,谈不上科学合理,且这项举措导致了社会公德的沦丧!行政合理原则要求行政裁量决定符合并体现法律对裁量权限的授权目的,不得以形式合法背离立法的实质要求。
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似乎实现了管好交通的目的,但实际上违背了法律对于管好交通的最终目的——保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持社会稳定。
行政合理原则要求行政裁量决定建立于对相关因素的正当考虑之上,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
行政行为作出时涉及到多种因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全面考虑行为所涉及到或者影响到的因素。
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很明显没有考虑到这一措施可能带来社会负面影响。
行政合理原则要求行政裁量决定应当符合行政法的正当程序和最一般法律正义要求。
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证据材料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收集,并使用;制止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而采取的措施必须与其违法行为相关,而不能影响到与该违法行为无直接关联的名誉权(因为违章照片、录像资料在当地电视台播出)。
3.可以采取正反对比论证的方式论证其做法的不符合合法行政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
4.采取递进的方式将论述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如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等。
5.综上所述,某市交管局的新举措带给我们很多的启示。
可以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即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完善措施。
【例题·单选题】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专题二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三)★总结: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例题·多选题】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案中,县政府既有权又有名,乡政府无权又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