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
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对照《xx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和《xx市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组合拳”,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力度加大。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衔接国务院取消中央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省、市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关于印发xx县2017年度县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对应省政府事项取消xx项,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1项,对应省政府调整和新增行政权力xx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市政府再下放事项2项,承接市政府下放和对应调整的行政权力xx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xx项,原行政许可事项精简19项、重新调整明确13项、暂停实施2项;其他行政权力精简17项、新增2项。
承接上级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即: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xx府发〔2016〕xx号)。
对应调整的行政权责清单及时对外公布。
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下放事项的评估论证工作方案》,开展对2014—2016年市级下放事项的评估论证工作;开展了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工作,公布了xx项。
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
制定出台《关于印发xx县推行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编制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
2017年9月,下发了《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责清单的公告》(xx府发〔2017〕xx号),明确权力事项xx项,全部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公布。
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通报
【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通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对全区18个行政职能部门、9个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各单位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大部分单位有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少数单位还配备了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使依法行政工作从组织上得到有效保证。
二是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各单位向社会公开了机构设置、办理权限、办事流程、投诉电话以及审批须知的其他相关事项,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切实做到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规范收费,最大限度地方便行政相对人。
三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实。
各单位根据法定职权和机构改【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革“三定”方案,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
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实施程序和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完善执法责任制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了行政行为。
四是行政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
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执法文书、适用法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都能够按一案一卷的要求整理归档卷宗材料。
五是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
各单位制定了具体的学习、宣传和教育计划,并结合实际,采取开展法制专题讲座、设点宣传、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教育,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六是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
执法局创新执法理念,转变传统执法方式,开展人性化执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档案局采取建立档案数据库的备份与恢复系统、涉密计算机不联网等四项有效项措施,全面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计生局创新计生信访工作理念,构建计生信访工作新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五步走”办理民心网投诉件成效显著。
法治建设督查情况汇报
法治建设督查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我对法治建设督查情况进行了汇报。
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法治建设督查整体情况。
自去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加大了对法治建设的督查力度。
各地普遍建立了健全的法治建设督查机制,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督查力度不够、督查标准不统一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法治建设督查重点领域情况。
1. 公共安全领域,各地普遍加大了对公共安全领域的督查力度,加强了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
但在一些地方,由于督查标准不统一,导致一些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改。
2. 法律服务领域,各地普遍加大了对法律服务领域的督查力度,加强了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但在一些地方,由于督查力度不够,导致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存在乱收费、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3. 执法司法领域,各地普遍加大了对执法司法领域的督查力度,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但在一些地方,由于督查手段不够多样化,导致一些执法司法工作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 规范督查标准,进一步规范督查标准,确保各地督查工作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3. 完善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督查机制,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结语。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督查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法治建设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汇报。
此致。
敬礼。
百度文库文档创作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报告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报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报告2016年,我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推出了一系列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法治举措,为“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当好中部跨越排头兵”注入了强大动力和提供了坚实保障。
现将2016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以责任清单为重点,抓改革任务清单区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
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听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改革工作任务。
区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审议出台了涉及改革文件32件。
二是细化明确责任。
完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2015-2020年改革任务清单》,制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逐项分解我区承接中央、省、市改革重要任务132项,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全部完成预定目标。
三是集中专项督导。
各专项小组组长定期集中督导检查下属各专题组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改进工作,切实解决问题,改革任务真正落实。
二、以目标考核为重点,抓改革责任落实推进改革,关键在人,核心在“关键少数”,围绕怎样激发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是调整考核主体。
制定《2016年度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考核评价的实施意见》,将原来对单位的考核调整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促使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上。
二是提高考核比重。
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增加了依法治区考核项目,提高了全面深化改革考核比重,两项百分制占比党群部门25分,政府工作部门6分,镇街10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32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3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4日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完善和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生态环境保护举办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直各部门、市州政府负责)(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题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学法成效抽查。
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制定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敦政办发〔2018〕323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敦政办发〔2018〕323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部分成员单位干部组成两个督查小组,于2018年6月26日至6月29日实地对全市9个镇、25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评查案卷和建议反馈等方式进行。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的基本情况(一)《纲要》得到积极落实。
大部分镇、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能够对照中央和省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敦煌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不断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位,层层签署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
确定专(兼)职法制专干,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工作有安排,督促检查有记录,工作落实有痕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各镇、各部门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全市承接落实省市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及备案管理事项11项,制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197项,同步制定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工商、交通、安监等28个部门编写完成132项标准化业务手册及办事指南模板;市民政局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制定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手册》与《办事指南》,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统计局严格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加强与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及时维护更新名录库;人社局大力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将60项“最多跑一次”经办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全面公开业务流程、政策依据和服务时限;黄渠镇对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布栏、工作进度栏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方便了群众来访办事;郭家堡镇在民政、财政、安监、计生等部门,着力抓好了部门办事流程、收费项目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郑政文[2016]151号【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9.05【实施日期】2016.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郑政文〔2016〕1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11个县(市、区)政府,6个市政府派出机构、46个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及2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进行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定。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经过综合考核评定,11个县(市、区)政府,6个市政府派出机构,46个市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及2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按照得分高低排出了名次和等次。
其中管城回族区政府、上街区政府、新郑市政府、登封市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社会保险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林业工作总站、市知识产权局、市城区河道管理处30个单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推行效果明显,评定为2015年度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二七区政府等33个单位评定为良好单位。
惠济区政府等22个单位评定为合格单位。
因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为新组建单位,机构人员未完全到位,2015年度暂不评定等次。
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办理的陈银磊盗窃行政处罚案等10册卷宗,为郑州市2015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见附件)。
二、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呈现的特点(一)依法行政观念增强,依法行政推进机制不断稳固从考评情况看,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都有了明显提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06•【字号】皖政办秘〔2017〕49号•【施行日期】201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皖政办秘〔2017〕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各信息报送单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跟踪经济社会运行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热点问题,报送了大量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为领导同志科学判断形势、把握工作全局、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单位2016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决定对合肥市政府办公厅等57个先进集体、朱治政等6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的信息收集和报送,不断推动政务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6日附件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共57个)合肥市政府办公厅芜湖市政府办公室滁州市政府办公室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安庆市政府办公室六安市政府办公室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黄山市政府办公厅蚌埠市政府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策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省商务厅综合调研宣传处省统计局综合处省财政厅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省民政厅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省国税局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综合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省农委办公室省国资委办公室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办公室合肥海关办公室安徽银监局办公室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省地税局办公室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省粮食局办公室省水利厅办公室省审计厅办公室省科技厅办公室省法制办秘书行政处省政府金融办综合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金寨县政府办公室岳西县政府办公室宁国市政府办公室天长市政府办公室歙县政府办公室舒城县政府办公室巢湖市政府办公室明光市政府办公室临泉县政府办公室定远县政府办公室广德县政府办公室涡阳县政府办公室当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太和县政府办公室二、先进个人(共66名)朱治政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姬广杰淮北市政府办公室王弢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吴婉君宿州市萧县政府办公室张学年蚌埠市政府办公室陈进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刘灵君淮南市政府办公室鲍炎莉滁州市政府办公室张成伟六安市政府办公室何京军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范玉龙芜湖市政府办公室李浩宣城市政府办公室张弓大铜陵市政府办公室詹丛辉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刘伟安庆市政府办公室黄治军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孟一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策研究室徐进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杨万兵省商务厅综合调研宣传处赵德军省统计局综合处孟千里省财政厅办公室赵剑涛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徐晔省民政厅办公室张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杨枫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许蒙亚省国税局办公室郭玲玲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综合处祝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陈旭辉省农委办公室李越省国资委办公室王谊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办公室汤琪合肥海关办公室周萌萌安徽银监局办公室柳军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胡艳群省教育厅办公室胡锋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王林省地税局办公室李世洋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胡水舟省粮食局办公室张晶省水利厅办公室张劲东省审计厅办公室周军捷省科技厅办公室徐春节省法制办秘书行政处谷家东省政府金融办银行处邢俊荣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舒笑笑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张建成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杨荞熙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皮长海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张畅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袁昕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余涛金寨县政府办公室余明高岳西县政府办公室丁泉宁国市政府办公室许春萍天长市政府办公室张潮勇歙县政府办公室张卫舒城县政府办公室刘睿巢湖市政府办公室查寿宇明光市政府办公室马同付临泉县政府办公室王利民定远县政府办公室吴宗芳广德县政府办公室杨文正涡阳县政府办公室强胜当涂县政府办公室陈晨和县政府办公室潘如年太和县政府办公室。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6.08.09•【文号】建法[2016]167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法[2016]16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我部制定了《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9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建设,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积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05•【字号】泰政办发〔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泰政办发〔2017〕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2016年,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政务公开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机制基本形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持续推进,全市统一的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及各类基础数据库逐步建成,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格局有效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政务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为表彰典型、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市发改委等16个先进单位和周守东等3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一、先进单位(共16个)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审计局、统计局、靖江市政府办、兴化市政府办、海陵区政府办、姜堰区政府办。
二、先进个人(共3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2名):市财政局周守东、教育局翟俊杰、住建局王艳、文广新局陆晓云、安监局谢煜、食药监局苏丽丽、物价局陈玉亭、公积金中心张蕾、国税局刘俊龙、泰兴市政府办张志敏、高港区政府办彭晖、泰州医药高新区党政办徐阳。
权力公开运行工作(10名):市教育局陈崇华、国土局沈红梅、城管局孔佳佳、交通运输局刘广生、水利局储有明、卫计委韩冰、民宗局朱太兴、政务办许晓军、地税局周昊、工商局刁鹏。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一、概述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全国各级法治建设工作中,我们切实履行了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通过全员参与、全面推进的方式,我们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有效推动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此,特向大家通报本单位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
二、政策法规宣传在去年,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了法治宣传工作。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知识讲座、培训班和宣传活动,向广大干部职工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案例,提升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我们还利用各类传媒平台,不断强化法治宣传,切实把法治理念传达到每一个人的心中。
三、法律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我们在过去一年多次召开法规制度座谈会,研究讨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组织内部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们还通过调研和考察,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确保它们在实践中得到切实的贯彻。
四、法治监督和执法在法治监督和执法方面,我们坚决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了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我们加强了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参与执法活动,加强了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确保了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我们还通过建立监督报告制度,鼓励广大职工及时反映和揭露违法行为,提高了社会监督的力度。
五、法律服务和维权在法律服务和维权方面,我们尤为重视广大职工的法律需求。
我们建立了法律援助机制,为有困难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我们还开展了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法制宣传和教育七、展望未来展望未来,我们要继续深化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法治宣传和法治意识水平,不断强化法治监督和执法,加强法治服务和维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年法治建设督查情况通报材料
年法治建设督查情况通报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们:根据我们单位在年底对法治建设督查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总和总结分析,现向大家通报如下:一、督查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1. 法治建设督查的目标是促进社会稳定、确保公平正义,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建设,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
2. 根据制定的督查指标,我们单位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督查工作。
具体的指标包括: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公正司法的保障、司法体制和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等。
3. 在督查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方面,我们单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得到了加强,法律援助和公正司法的保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司法体制和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1. 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方面,依然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方法不合理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在法律援助和公正司法的保障方面,还存在着人员不足、资金不充足的问题。
需要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支持力度,完善法律援助体系,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保障。
3. 在司法体制和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和阻力。
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力度和决心,推动司法体制和政府行政机构的相关改革工作。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措施:1.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制定并实施更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
2. 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支持力度,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在人员和资金方面做出适当的增加,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保障。
3. 继续推动司法体制和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工作,加强改革的力度和决心,解决问题和阻力。
综上所述,我单位在年底的法治建设督查工作中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和指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为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尽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31•【字号】贺政办发〔2016〕71号•【施行日期】2016.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贺政办发〔2016〕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为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2016年5月3日,自治区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51号),明确了全区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公示原则、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工作要求等。
为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16〕5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力措施,对增强政府公信力、优化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工作,将其纳入本辖区、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按照职责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我市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责任主体包括:(一)市、县(区、管理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二)各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单位。
三、落实公示平台我市各单位的行政执法公示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办公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等载体为补充。
各单位要确保本单位的公示方式有效,便于执法对象及时获知执法信息、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抚府办字〔2016〕13号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抚府办字〔2016〕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抚州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1日抚州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16〕8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高位谋势、精准发力、敢于担当、跨越发展”总要求,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抚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培训。
县级以上政府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意见》(赣府厅发〔2015〕60号),认真组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保证人员、时间等各项要求的落实。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函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8.01.30•【字号】吉审函〔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吉林省审计厅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函吉审函〔2018〕2号省法制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吉林省审计厅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送贵办。
吉林省审计厅2018年1月30日吉林省审计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7年,吉林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2017年,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印发了《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审发〔2017〕5号)、《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审发〔2017〕6号)、《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及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吉审发〔2017〕45号)、《关于落实依法行政及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工作计划责任分工的通知》(吉审党组发〔2017〕13号)等文件进行部署,审计法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工作职责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五”、“三大板块”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动“抓项目、抓环境、抓落实”,加大审计覆盖面和审计力度,严格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全年完成审计项目237项,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4亿元,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2件。
“抓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有力推动了全省重大项目的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不到位、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到位等问题,预算执行审计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法治建设考核情况汇报
法治建设考核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我对我们单位的法治建设考核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们单位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首先,我们单位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加强了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了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了员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意识,有效提升了法治意识。
其次,我们单位建立了健全的法治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
通过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规范了员工行为,有效维护了单位内部的法治秩序。
另外,我们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增强了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部分员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一定的违法违规现象。
其次,部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和严格执行,导致了一些管理漏洞和不规范现象。
另外,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更加深入地融入到社会公益事业中去。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完善和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加大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力度,增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综上所述,我们单位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单位的法治水平,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贡献力量。
谨此汇报,望领导批示。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按照自治区法制办领导到我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集中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根据调研的情况来看,2016年以来,我县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机制保障。
一是突出一把手责任。
在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强化县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专项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安排部署,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专题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县政府每年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
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严格打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一是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按照中央和市级要求,在全县42个县级部门单位、22个镇街中开展了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形成县、镇街两级权责清单体系,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开,进一步理清了权力边界,规范了权力运行。
二是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在前期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按序时对接XX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将清理确认的审批360项(子项579项)纳入网审平台,并于2016年4月正式上线运行,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6年度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6年度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甬政办发〔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6年度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甬政办发〔2017〕3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2016年,各地、各部门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
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甬政发〔2015〕43号)精神,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内部评价、专业机构评估和社会满意度测评“三位一体”的方式,对11个区县(市)人民政府和37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
根据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以下14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一、区县(市)人民政府(4个)慈溪市人民政府、原江东区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象山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行政执法单位(10个)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法治建设督察情况汇报
法治建设督察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我所在地区的法治建设督察情况进行了汇报,请查阅。
我所在地区坚持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的方针,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我所负责的督察范围内,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首先,在立法工作方面,我们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号召,制定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地方性法规。
我们注重加强与中央法规的衔接和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并增加了对地方性法规的咨询意见的征求,提高了立法的透明度和民主化水平。
其次,在执法工作方面,我们加大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力度,注重执法过程的规范化和程序的合法化。
我们组织了定期的执法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另外,在司法公正方面,我们积极推进审判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审判信息公开制度,将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并加强了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此外,我们还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握权力的正确边界。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行政复议制度,实施了行政权力的法定程序和规范化运行。
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的手续和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了行政机关的法定权力的正当行使,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
尽管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才队伍不够强大,特别是法律人才的缺乏。
由于政府对法律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执法水平和法治建设的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二是有些地方对法治观念的理解不够深入、不够到位。
在一些突出问题的处理中,依法办事的思维还未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
三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不到位。
特别是在法治建设中涉及到的经济领域、社会管理领域等方面,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发生和滋生。
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建设力度,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水平;加强对法治观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法治责任制,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确保权力的合法行使和公正运行。
关于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规划审批中,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两个科室串联审查改为并联审查。
施工许可审批原法定时限为15个工作日,优化提速后,建设单位只要具备法定要件,申请当日即可办结。
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按照市政府《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及时进行调整。
经梳理调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360项,其中行政审批41项、行政处罚220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43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
对11个管理事项编制了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对29个管理事项编制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三是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市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提报了我局“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等相关材料,我局目前有双随机和非随机抽查事项27项。
四是编制了《城建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我局共有公共服务事项43项,其中主动服务类18项,依申请类25项,对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公共服务指南。
五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在建设市场、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等工作中全面推行联动执法,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项目管理为主线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XX年,截至目前查处违法案件104起,罚款26.9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政府办《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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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文章来源w w w.5 Y k 公文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各有关单位:
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市依法行政办自12 月中旬至1 月中旬,对11 个区政府、45 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4 个国家级开发区、6 个功能平台、9 个景区和窗口地区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
这次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省委省政府《xx 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xx 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度重点工作、重点考核项目以及《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宁依法办[2016]3 号)明确完成的事项。
此次考核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考核占60%权重,社会测评占40%权重)。
内部考核采取自查、日常考核、专项评价三个部分,其中,自查由各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日常考核由各区、各有关单位通过“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报送相关材料,市依法行政办根据报送材料进行评分;专项评价由部分市级机关依据规定项目,向市依法行政办提供平时检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