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第七章第三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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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资格(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章节练习试

证券资格(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章节练习试

证券资格(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章节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0小题,每小题0.5分,共30分。

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项符合题目要求。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下列对证券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识正确的有()。

A.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也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B.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支配证券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C.证券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责令纠正D.证券公司可以间接为股东出资提供融资或担保正确答案:A,B,C解析:D项,股东应当严格履行出资义务,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出资提供融资或担保。

知识模块: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2.股东出现()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证券公司。

A.质押所持有的股权B.所持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C.决定转让所持有的股权D.所持股权被强制执行正确答案:A,B,C,D 涉及知识点: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3.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应当分别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股东会提供书面说明。

A.董事会B.独立董事本人C.证券公司D.监事会正确答案:B,C 涉及知识点: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4.下列关于独立董事的说法正确的有()。

A.独立董事指与证券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外部董事B.应掌握证券市场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诚实信用C.可以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D.为履行职责的需要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薪酬计划、激励计划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正确答案:A,B,C,D 涉及知识点: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5.证券公司的监事会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下列各项属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有()。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分析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分析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分析一、本文概述1、证券市场的重要性证券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市场不仅为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还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机会。

此外,证券市场还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能够通过调节利率、汇率等手段来影响经济的发展。

因此,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国家经济的增长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现代化的金融体系中,证券市场已经成为了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

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产品,企业可以向广大投资者募集资金,以支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同时,证券市场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机会,使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产品来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

此外,证券市场还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通过调节利率和汇率等手段,国家可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投资收益,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例如,当经济发展过热时,国家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来降低投资成本,从而减缓经济增长速度;当经济发展缓慢时,国家可以通过降低利率来鼓励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综上所述,证券市场在现代金融体系和国家经济发展中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必须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确保其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

2、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定义与框架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是证券公司为了实现经营目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内部业务进行自我评估、控制和监督,以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的过程。

内部控制是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对于防范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框架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

组织结构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部门设置、岗位职责以及人员配备等。

合理的组织结构有利于提高内部沟通效率,促进信息流通,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内部控制制度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包括各项业务操作规程、风险控制措施、岗位职责分离制度等。

内部控制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业务操作,降低风险,确保合规经营。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包括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包括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包括
以下是一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简要描述:
1. 董事会:证券公司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独立董事和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审批决策和监督管理层的行为。

2. 高级管理层: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包括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职位。

他们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决策,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运营情况。

3.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监管公司的风险暴露,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政策。

4. 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管理层,负责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程序的有效性,并提供改进建议。

5. 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并提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候选人。

6. 独立审计:证券公司需要由独立审计师进行年度审计,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7. 监管机构:证券公司受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和监督,以确保其合规性和透明度。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它旨在建立透明、负责任和高效的公司管理机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维护市场稳定。

具体的治理结构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异,并可能受到特定法规和法律的约束。

2024证券从业资格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三)

2024证券从业资格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三)

考点1-6 证券公司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熟悉】(1)加强经纪业务整体规划和集中管理;(2)制定统一完善的经纪业务标准化服务规程、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3)制定标准化的开户文本格式,制定统一的开户程序,要求所属证券营业部按照程序认真审核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关注客户资金来源的合法性;(4)建立对录入证券交易系统的客户资料等内容的复核和保密机制;(5)要求所属证券营业部与客户签订代理交易协议,协议中除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提示外,还应列示营业部可从事的合法业务范围及证券公司授权的业务内容,向客户明示证券公司禁止营业部从事的业务内容;(6)针对账户管理、资金存取及划转、委托与撤单、清算交割、指定交易及转托管、查询及咨询等业务环节存在的风险,制定操作程序和具体控制措施;(7)对开户、资金存取及划转、接受委托、清算交割等重要岗位应适当分离,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严格分开运作、分开管理;(8)在证券营业部采用统一的柜面交易系统,并加强对柜面交易系统的风险评估,严防通过修改柜面交易系统的功能及数据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证券公司应采取严密的系统安全措施、严格的授权进入及记录制度,并开启系统的审计留痕功能;(9)实行法人集中清算制度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集中管理制度,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防范结算风险;(10)建立对托管证券等的登记程序与独立监控机制,严防发生挪用客户托管的证券等进行抵押、回购或卖空交易及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11)通过身份认证、证件审核、密码管理、指令记录等措施,加强对交易清算系统的管理,确保交易清算系统的安全;(12)建立健全经纪业务的实时监控系统;(13)定期、不定期地对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财务系统和清算系统进行检查,加强交易信息与财务信息、清算信息的核对,确保相关信息与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商业银行等提供的信息相符;(14)建立交易数据安全备份制度,对交易数据采取多介质备份与异地备份相结合的数据备份方式,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15)网上交易系统应采取有效的身份认证及访问控制措施,应详细记录客户的网上交易和查询过程。

2012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012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012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证券公司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诚实守信,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

2003年《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6年《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08年《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出资提供融资或担保。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5%以上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控股股东不得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客户合法权益,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在业务人员等方面严格分开。

经营四大业务中两种业务的,董事会应当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2003年《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

经纪业务重点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及结算风险。

2006年《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净资本是在净资产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反映了净资产中的高流动性部分。

(注意同注册资本对比记忆)经营经纪业务,净资本不低于2000万,四大业务之一5000万,四大业务同时经纪业务的1亿,四大业务两项以上2亿元。

证券公司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1)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不低于100%。

(2)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40%。

(3)净资本与负债比例不低于8%。

(4)净资产与负债比例不低于20%。

(5)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例不低于100%。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1)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2)净资本/营业部数量不得低于500万。

证券公司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对各项指标设置预警标准,不得低于的是标准的120%,不得超过的是80%。

基础第七章整理

基础第七章整理

第七章证券中介机构第一节证券公司概述定义:依《公司法》和《证券法》设立,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划分和称呼:美国:投资银行;英国:商人银行;日本和我国:证券公司;作用: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一、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了解)1.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我国第一家)于1987年成立;2.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沪、深交易所营业;3.1991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

4.1998年底,《证券法》出台,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5.2004年1月,《国九条》发布;6.2005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果:7.2006年1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法》实施。

二、证券公司的设立(一)证券公司设立的7个条件(掌握)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有持续盈利,信誉好,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人民币2亿;3.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5.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6.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资本要求(掌握)1.经营经纪、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业务中一项和数项,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2.经营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和其他业务中任何一项业务,≥人民币1亿元;3.经营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和其他业务中任何两项以上的业务,≥人民币5亿元;4.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三)设立以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要求(熟悉)我国证券公司的设立实行审批制,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1.行政审批程序:6个月内、15日内;2.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要求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一)证券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掌握)1.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形式:(1)设立全资子公司;(2)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2.设立子公司的4个条件(1年净资本≥12亿):3.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1)禁止同业竞争;第二节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一、证券经纪业务(掌握)1.经纪业务含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有价证券,并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2.分类:柜台代理买卖(代办股份转让)和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3.委托关系的建立:开户和委托。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_真题-无答案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_真题-无答案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总分25,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以下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

)1. 下列关于合规总监任职条件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年满45周岁B. 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C. 熟悉证券业务,通晓证券法律、法规和准则,具有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D. 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在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2. 关于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

A.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B.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C.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D.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3.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合理性原则是指( )。

A. 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B.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证券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C. 证券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D. 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4. 下列关于合规总监履职保障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证券公司应当保障合规总监的独立性B. 合规总监有权参加或列席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会议C.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自己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D. 证券公司应当为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5.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 )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各章结构图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各章结构图

第一章结构图精品文库第二章结构图定义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和特征票面要素特征按发行主体分类债券的特征与类型债券的分类按付息方式分类按债券形态分类债券与股票的比较相同点区别定义政府债券概述性质特征债券政府债券国家债券债券的分类我国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定义金融债券我国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定义公司债券类型企业债券我国的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定义概述特征外国债券分类欧洲债券国际债券亚洲债券市场政府债券我国的国际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与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概况特点作用与股票、债券的区别概述组织形式不同运作方式不同分类投资标的划分投资目标划分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权利份额持有人义务概念资格当事人管理人职责更换条件主要业务范围概念托管人条件职责更换条件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管理人与托管人之间持有人与托管人之间基金管理费费用基金托管费其他费用证券投资基金费用与资产估值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的估值收入来源收入及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收入、风险与信息披露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管理能力风险技术风险巨额赎回风险信息披露投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第五章结构图概念概念和特征基本特征按产品形态分类按交易场所分类概述分类按基础工具种类分类按金融工具自身的特点分类避险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动因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推动金融机构利润的驱动新技术革命现货交易现货交易、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远期利率协议远期汇率协议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金融期货的种类金融互换交易定义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特征与金融期货的区别据选择权的性质划分金融期权分类据合约规定的履约时间不同划分据基础资产性质不同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产品金融期权的基本功能分类权证要素发行、上市与交易定义和特征可转换债券要素附权证的可分离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其他衍生工具简介资产证券化与证券化产品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第六章结构图含义构成发行市场发行与承销制度证券发行价格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其他交易市场股价指数的编制步骤股份平均数和股价指数股价平均数股价指数证券市场运行证券价格指数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我国主要的证券价格指数主要的债券指数主要的基金指数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国际主要股票市场及其价格指数金融时报证券所指数日经225股份指数NASDAQ市场及其指数股票收益证券投资收益债券收益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系统风险证券投资风险非系统风险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发展历程发展特点设立条件证券公司概述设立注册资本要求设立以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要求设立的形式子公司的设立设立的条件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独立的客户资产存管制度监管制度的演变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预警与监管制度以适当性服务为重点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以自我约束为主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鼓励开拓探索的创新监管制度配套互动的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制度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与交易、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IB业务股东及股东会治理结构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经理层证券中介机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综合治理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组织机构职能有关业务规则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管理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管理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市场准入《证券法》法律《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刑法》对证券犯罪的规定概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行政法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部门规章《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意义和原则证券市场的行政管理目标和手段监管机构对发行上市的监管监管重点内容对交易市场的监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统一行业诚信档案工作证券投资基金保护基金制度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引导证券公司标准经营, 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增强证券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推动证券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方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是指证券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对证券公司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应、监督与评价等要素。

〔一〕控制环境: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所有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与决策程序、经理人员权力分配和承当责任的方式、经理人员的经营理念与风险意识、证券公司的经营战略与经营风格、员工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人力资源政策等。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及时识别、确认证券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的风险, 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风险度量方法对经营环境持续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及证券公司的承受能力进行适时评估。

〔三〕控制活动与措施:保证实现证券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政策、程序,以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经营与管理中的授权与审批、复核与查证、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相互独立与制衡、应急与预防等措施。

〔四〕信息沟通与反应: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进行有效的内外沟通和反应。

〔五〕监督与评价:对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应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及时改良。

第四条有效的内部控制应为证券公司实现下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证券公司资产的平安、完整。

〔四〕保证证券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一、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的概念和作用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规范和管理证券投资业务而制定的一整套行为准则和规定。

它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信用风险,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而建立的。

内部管理制度的主要作用是规范证券公司内部各项工作,提高公司内部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内部非法操作和违规行为,减少公司经营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

二、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1. 公司治理结构:证券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实行有效的分权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 内部组织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包括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职责分工、权责划分和内部沟通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和权利,避免内部管理混乱和权力寻租。

3. 风险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措施,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4. 内控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5. 外部监管合规制度:证券公司应遵循外部监管合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管合规制度,包括证券市场监管、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6. 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公开透明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提供各类信息。

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员工流动等,建立员工奖惩机制,保证公司人员的稳定和高效运作。

三、建立完善的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护投资者权益:建立完善的证券投资内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公司内部违规操作和欺诈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证券投资学六七章

证券投资学六七章

第六章证券市场运行第一节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一、证券发行市场(一)证券发行市场的含义证券发行市场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的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通常无固定场所,是一个无形的市场。

(二)证券发行市场的构成证券发行人是资金的需求者和证券的供应者,证券投资者是资金的供应者和证券的需求者,证券中介机构则是联系发行人和投资者的专业性中介服务组织。

(三)证券发行与承销制度1.证券发行制度。

(1)注册制。

它要求发行人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

(2)核准制。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所规定的条件,而且要求发行人将发行申请报请证券监管部门决定的审核制度。

2.证券发行方式。

(1)股票发行方式。

(2)债券发行方式。

3.证券承销方式。

(1)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2)代销。

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四)证券发行价格1.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是指投资者认购新发行的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格2.债券发行价格。

债券的发行价格是指投资者认购新发行的债券实际支付的价格。

二、证券交易市场(一)证券交易所1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与职能。

(1)证券交易所的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2)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①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②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③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④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⑤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⑥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3)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没施;②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③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⑧组织、监督证券交易;⑤对会员进行监管;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⑦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⑧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⑨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证券基础第七章难记习题适合放进手机

证券基础第七章难记习题适合放进手机
B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修正5%
C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是指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D按对客户融资规模的5%计算风险准备。修正10%
7、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CD)
A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B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0%。修正200%
B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支配证券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C证券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资出逃或变相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责令纠正
D证券公司可以间接为股东出资提供融资或担保。
5、 关于证券公司描述正确的是:(ABC)
A在我国,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12、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应当建立健全(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觉得和授权机制
13、证券公司合规总监的履行保障包括(独立性)(知情权)(必要的工作条件)
14、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的应当对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分别按每家(2000万元,500万元)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15、根据《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资产评估机构申请争取评估资格,应当符合(具有不少于30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其中最近3年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连续持业的不少于20人)(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按规定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者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12、 证券公司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政权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七章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七章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七章第一节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定义根据《公司法》规定,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设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不仅是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中介结构,也是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证券公司的功能媒介资金需要-直接融资功能,与商业银行的差别构造证券市场-发行市场、流通市场、信息服务以及代理服务优化资源配置证券公司类型我国《证券法》规定,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管理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由中国证监会办法许可证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亿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具有从业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特别规定: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实行业务、帐户分开;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名义进行,不得借用他人名义或者将其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挪用客户交易结算金综合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除获准外,不得从事B股自营买卖。

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获得证监会批准;综合类证券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不得低于51%,不得从事与控股子公司相同的业务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和投资银行类的子公司还必须具备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具备相应类别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等条件。

经纪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0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15人,并应有相应的会计、法律和计算机专业人员;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业务资料报送系统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网上证券经纪公司的特殊要求证券公司或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信息技术公司出资不得低于拟设立公司注册资本的20%;网络交易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具有10名以上的计算机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1名是计算机专业人员。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第七章第三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第七章第三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第三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一、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证券公司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要诚实守信,保障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

为推动证券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保障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2003 年12 月,中国证监会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框架下,制定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对证券公司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职责范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范围,证券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及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基本原则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006 年11月3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及监管措施。

按照此规定,取得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满足正直诚实,品行良好,并且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的基本条件。

此外,规定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除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从业经历和学历,高级管理人员还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对于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除应当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以外,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不得与证券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证券基础知识第7章重点-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证券基础知识第7章重点-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证券基础知识第7章重点: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1.经纪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以及结算风险等。

2.自营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加强自营业务投资决策、资金、账户、清算、交易和保密工作等的管理,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的风险;应建立健全自营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加强对自营业务的投资策略、规模、品种、结构、期限等的决策管理;应通过合理的预警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控制自营业务运作风险。

3.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因管理不善、权责不明、未勤勉尽责等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及道德风险。

应建立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各类投资银行项目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内核工作和质量控制;应加强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应当杜绝虚假承销行为。

4.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越权操作、账外经营、挪用客户资产和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以及保本保底所导致的风险。

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应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独立决策、独立运作;应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控制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应当制定明确、详细的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委托人的知情权;应当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合理控制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5.研究、咨询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重点防范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无资格执业、违规执业以及利益冲突等风险。

应加强研究、咨询业务的统一管理,完善研究、咨询业务规范和人员管理制度,制定适当的执业回避、信息披露和“隔离墙”等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应加强对客户的了解,及时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与客户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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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一、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 (财产所有者)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证券公司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要诚实守信,保障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

为推动证券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保障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2003 年12 月,中国证监会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框架下,制定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对证券公司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职责范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范围,证券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及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基本原则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006 年11月3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及监管措施。

按照此规定,取得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满足正直诚实,品行良好,并且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的基本条件。

此外,规定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除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从业经历和学历,高级管理人员还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对于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除应当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以外,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不得与证券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有:(1) 在证券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2) 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证券公司前5 名股东单位、与证券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3) 持有或控制上市证券公司1% 以上股权的自然人、上市证券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及其上述人员的近亲属:(4) 为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5 ) 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4 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6) 在其他证券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等。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作出了规定,并在对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任职资格的要求及持续监管要求。

(一) 股东及股东会1.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支配证券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也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股东应当严格履行出资义务,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出资提供融资或担保。

证券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责令纠正。

股东在出现可能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发生转移的情况时,如所持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被强制执行、质抑所持有的股权、决定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等,应当及时通知证券公司。

2. 股东会。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都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证券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或经股东会决议批准。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 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

在董事会、董事长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会议无法召集的情况下,持有一定比例股权的股东和监事会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证券公司股东会在董事、监事任期届满前免除其职务,应当说明理由。

3. 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证券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超越股东会、董事会任免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股东会、董事会干预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证券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应在业务、人员、机构、资产、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严格分开,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与其所控股的证券公司发生业务竞争。

(二) 董事和董事会1. 董事的知情权。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董事的知情权,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2. 董事会。

在公司章程中,应当确定董事人数,明确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应当制定规范的董事会召集程序、议事表决规则,经股东会表决通过。

章程要明确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董事长职责的行使,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但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不得授权董事长决定。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其董事会应当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

3.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可以向董事会或者虼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为履行职责的需要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薪酬计划、激励计划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证券公司应当分别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股东会提供书面说明。

(三) 监事和监事会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切实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监事会应当制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向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可以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董事及经理层人员的行为进行质询,要求董事、经理层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以及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公司财务情况、合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协助,其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应将其内部稽核报告、合规检查报告、月度或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就公司的财务情况、合规情况向股东会年度会议作出专项说明。

监事明知或应知董事、经理层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经理层证券公司章程应当明确经理层人员的构成、职责范围。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聘任专业人士为经理层人员。

经理层人员不得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所任职公司竞争的企业。

证券公司应当设总经理,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向董事会负责。

证券公司通过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等形式行使总经理职权的,其组成人员应当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未担任董事职务的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证券公司经理层应当建立责任明确、程序清晰的组织结构,组织实施各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并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处理或纠正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

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是指证券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对证券公司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为引导证券公司规范经营,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增强证券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推动证券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国证监会于2003 年12 月15 日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证券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 内部控制的目标有效的内部控制应为证券公司实现下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1. 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3. 保障客户及证券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 保证证券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5. 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二)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原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1. 健全性。

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2. 合理性。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证券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3. 制衡性。

证券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4. 独立性。

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

(三)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1. 经纪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以及结算风险等。

应加强经纪业务整体规划,加强营业网点布局、规模、选址等的统一规划和集中管理;应制定统一完善的经纪业务标准化服务规程、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

2. 自营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加强自营业务投资决策、资金、账户、清算、交易和保密工作等的管理,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的风险;应建立健全自营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加强对自营业务的投资策略、规模、品种、结构、期限等的决策管理;应通过合理的预警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控制自营业务运作风险。

3.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因管理不善、权责不明、未勤勉尽责等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及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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