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办法
大学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办法一、总则1、***学院网站是学院宣传和交流的重要窗口,学院网站的主要建设目标:为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师生提供迅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利用率,展示学院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2、学院网站群含学院主站和各单位二级子站。
学院主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各单位二级子站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学院主站和各单位二级子站建设。
各单位需遵守本办法和《***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建立网站的单位必须承担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3、所有在院内网站上发布的新闻或信息必须遵守国家和学院相关网络管理规定,新闻或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以及文字和数据的准确性。
4、凡需要开设网上论坛、电子公告牌、聊天室或其他互动性栏目的网站,须事先在党委宣传部申请登记并备案,且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的信息监控制度和网络工作日志保存制度,承担信息安全和运行安全的责任,方可开通。
如对互动性栏目不能有效管理,不得开通上述栏目。
5、学院网站提供校园网新闻发布和管理系统供各二级单位信息发布和审核使用。
二、网站信息资源建设6、学院校园网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站管理、信息发布及监控,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网络技术服务、网站服务器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7、学院网站主页新闻和公告栏目一般发布全院性的新闻信息和公开的通知,各二级单位信息一般发布在各单位页面上。
8、学院主站校园新闻和公告栏目的信息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登记、编审、上传、存档和信息反馈,学院各二级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反映学院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信息。
9、二级子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集、制作。
其页面或站点设计可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需要自行设计,但需遵守本规定和《***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10、自行设计的二级单位子站应避免出现和学院主页栏目相交叉的栏目,同时必须在各级子页面的导航栏给出到学院主页的链接,不得设置游戏娱乐类网站的外部链接,不得提供FTP及类似FTP的服务。
大学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一、引言大学后勤管理处作为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处理学校各项后勤事务,维护学校的基础设施、环境和后勤服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工作对于后勤管理处的运行和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大学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的管理办法,包括信息工作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应用系统等内容。
二、组织架构大学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职能部门:1. 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负责大学后勤管理处的信息技术规划、建设和运维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设计、建设和维护后勤管理处信息系统;•管理后勤管理处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2. 数据管理部数据管理部负责对后勤管理处的各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存储和分析。
其主要职责包括:•设计和管理后勤管理处的数据管理系统;•统计和报表生成;•数据质量管理。
3. 信息安全部信息安全部负责保护后勤管理处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其主要职责包括:•设计和实施信息安全策略;•监控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提供安全意识培训。
4. 应用开发部应用开发部负责根据后勤管理处的需求开发和维护各类应用系统。
其主要职责包括:•分析后勤管理处的业务需求;•设计和开发应用系统;•提供用户培训和支持。
三、责任分工为了保证后勤管理处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1.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维;•指导其他部门的信息技术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2. 数据管理部•负责后勤管理处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存储;•统计和报表生成;•数据质量管理。
3. 信息安全部•设计和实施信息安全策略;•监控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提供安全意识培训。
4. 应用开发部•分析后勤管理处的业务需求;•设计和开发应用系统;•提供用户培训和支持。
四、工作流程为了保证后勤管理处的信息工作高效运行,制定了以下工作流程:1.需求收集: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将需求提交给信息技术部门。
学校信息科工作制度
学校信息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信息科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信息科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信息科工作应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保障学校信息安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学校信息科工作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信息科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信息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息科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信息科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学校设立信息科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科工作。
信息科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的人员担任,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三、工作职责第六条信息科办公室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建立健全学校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三)组织信息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教职工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四)负责学校网络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网络畅通;(五)负责学校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行和维护,确保信息系统稳定可靠;(六)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学校相关信息,为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提供服务;(七)其他与信息科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信息科办公室负责学校信息安全工作,包括:(一)制定学校信息安全政策和规章制度,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加强学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四)对学校教职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五)其他与信息安全相关的工作。
四、工作流程第八条信息科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一)需求分析: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实际情况,收集各部门的信息需求;(二)规划设计:结合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信息科工作实施方案;(三)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组织信息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四)运行维护:对信息系统进行持续优化和维护,确保稳定运行;(五)监督评价:对信息科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及时、准确地掌握并收集教学过程各环节的信息,体现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的主体作用,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实施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教学信息员)制度。
为规范信息员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教学信息员机构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
学校成立教学信息员管理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督导科,隶属教务处直接领导,下设秘书部、信息部、策划部。
教学信息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教学信息员的管理,从事教学一线信息的收集、反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学风建设、考风建设、教师教学态度与水平、学生学习情况等教学过程各环节内容,并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意见和建议,经常开展教学情况调研活动,发布教学状况信息。
第三条每个学院设一个教学信息站,各教学信息站设站长、副站长各一名。
站长统筹管理本学院信息员工作。
各教学信息站负责本学院相关课程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开展符合本学院教学信息的调研活动,积极与教学信息员管理办公室沟通。
第三章教学信息员的选拔及聘任条件第四条教学信息员在各信息站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学工处和团委统一考核确定。
原则上每个教学班设1-2名教学信息员。
第五条教学信息员每学年选聘一次,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第六条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一)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
(二)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四)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四章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第七条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情况,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各环节(包括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教材使用等)的意见和建议。
大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大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快速变革,信息发布已经成为大学管理和发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大学信息发布的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信息发布的统一性和专业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属于大学系统的信息发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内的通知公告、网站上的新闻资讯、校园广播、社交媒体等渠道的信息发布。
三、管理机构大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由信息发布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审核重要信息的发布,指导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
四、信息发布流程1. 信息发布申请:各部门在需要发布信息时,需向信息发布管理委员会提出信息发布申请,包括信息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对象等详细信息。
2. 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管理委员会对信息发布申请进行审核,审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确保信息发布的合规。
3. 信息制作:经过审核的信息由信息发布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制作,包括文案撰写、图片编辑、排版设计等工作。
4. 信息发布:制作完成的信息按照指定的发布形式发布,包括发布在校园内的公告栏、发布在网站上、发布在社交媒体等渠道。
5. 信息反馈:发布后的信息对反馈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次信息发布提供参考。
五、信息发布原则1. 真实性原则: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能故意虚假或夸大其词。
2. 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需及时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
3. 公开性原则:信息应当对校园内所有人员公开,不得有隐瞒或私下发布的行为。
4. 专业性原则:信息发布应当具备专业性和权威性,由专业人员负责制作和发布。
5. 统一性原则:信息发布应当统一规范,符合大学的整体形象和宣传风格。
六、信息发布管理的监督信息发布管理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层面:1. 内部监督:信息发布管理委员会对各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和有序。
广东XX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XX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保障各项事业科学、规范、合理、有序开展,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质量,保证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与信息安全是指学校各单位构建的网络基础设施、网站、信息系统及数据内容等受到保护,保证网络、系统及内容的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
第三条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实现明确责任、突出重点、自主防护、保障安全的目标。
第四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泄露国家或学校秘密、危害国家或学校安全,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是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承担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直接责任部门,承担全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职责。
负责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技术支持、保障与培训等。
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2、制定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运行与管理及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3、实施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4、协调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建设、集成与整合,负责对学校各单位、部门申报的信息化新建和改造项目进行业务和技术审核,为各部门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5、学校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6、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7、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与推广;8、师生信息化素养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的提升;9、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通讯基础设施的管理;第七条学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含本单位的组织及个人)网站及应用系统的安全建设、运维以及内容的安全管理。
2024年高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第十五条学校将定期对全校的网站及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不合格的'网站或信息系统,视其漏洞级别暂停其外网访问,同时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要求提供整改报告并提交信息化处。经安全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该网站或信息系统的正常访问。
第十六条特殊时期,各单位须加强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安全巡检,做好安全整改。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高校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高校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建立学生与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快捷通道”,及时收集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信息员的职责1.通过观察、调查等形式,发现影响教学的关键问题与原因,反映同学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地向各学院、教学部、教务处反映教学一线的相关信息,为广大教师、学校各部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据;2.定期信息反馈:学生教学信息员每月一次向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提交《XX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反馈内容包括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教学条件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信息;3.不定期信息反馈:如果发现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重要的、严重的或紧迫的相关问题,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或QQ等方式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相关信息;4.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参加有关教学的信息采集活动和相关专项调查活动;5.定期编印《XX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简报》。
二、学生信息员选聘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爱校爱教,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公德意识和服务意识;3.为人正直,做事认真、严谨,勇于揭露问题;4.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学生信息员选聘方法1.学生信息员由学院推荐,教务处聘用;2.学生信息员在一到三年级中产生,学院在推荐学生信息员人选时除考虑专业分布外,还应考虑年级分布的均衡性;3.学生信息员每年选聘一次。
四、奖励办法1.凡能认真履行学生信息员职责的,每学年给予志愿服务40学时;2.每年评选学生信息员总数的15%为优秀学生信息员,给予校级奖励。
优秀学生信息员的评选由教务处根据信息员参与情况和反馈教学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确定。
(最新版)大学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大学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信息系统管理,规范校园网络信息服务,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络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信息系统是指运行于校园网内的,由相关硬件、软件、信息资源、信息用户、规章制度和其它外围设备组成的,以处理信息流为目的的应用系统。
学校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校务管理类、教学科研类、招生就业类和综合服务类信息化应用系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纵向分为两级:一级项目是指面向全校师生提供服务,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统筹实施的项目;二级项目是指由我校各单位建设实施的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横向分为校内项目、校外项目,校内项目是指由学校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实施的项目;校外项目是指由校外实体投资,在我校建设并接入我校校园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全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宣传部和信息化办公室组成。
宣传部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舆情管控,协调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
信息化办公室为网络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定期对重要岗位员工进行信息系统安全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学校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统筹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第五条信息化办公室作为学校信息化工作主管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化规划、建设及管理规范的制定工作,并为网络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信息化办公室是我校信息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信息系统的开发立项第六条为增强我校信息系统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计划性和规范性,信息化办公室定期面向全校各单位征集信息化建设需求、组织专家论证并前置审批。
通过前置审批的项目,可纳入学校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库,作为我校下一年度信息化建设的立项备选。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信息化⼗年发展规划(2011-2020)》要求,为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作,维护校园各类信息系统的稳定、可靠和安全,有效发挥信息系统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作⽤,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化⼯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贯彻“统⼀规划、统⼀标准、统⼀平台、归⼝管理”的原则,实⾏学校、业务主管单位、使⽤单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集成、安全可靠”的建设⽬标。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是指直接应⽤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作,以计算机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基础设施。
是指由学校和各电信运营商在校园范围内建设的各类通讯管线、通讯电缆和光缆、通讯基站、弱电机房、⽹络设备、楼内弱电布线、⽆线⽹(WiFi)室外和室内接⼊设备等。
2. 信息系统建设。
包括各类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平台、应⽤软件及中间件等的采购、开发和集成;以及相关信息化硬件设备的采购,包括服务器、存储、⽹络交换机、路由器、防⽕墙等设备,但不包括各种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体设备。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遵循需求调研、⽴项申请、可⾏性论证、项⽬审批以及变更、验收、投⼊运⾏等规范程序。
第⼆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是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审议信息化建设各单位的责任分⼯、资源分配;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信办作为学校⽹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办),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信息标准规范、经费预算;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具体项⽬进⾏组织协调与实施推进;负责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集成与整合;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申报的信息化新建和改造项⽬进⾏审核,为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持;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作管理体系;负责管理校园信息基础设施;负责公共信息平台应⽤的推⼴与培训;负责学校⽹络安全。
大学 信息化规章制度
大学信息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现代化信息化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在学校信息化管理中的各项活动,包括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信息化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坚持信息化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第四条关于信息技术设备、网络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以及信息系统软件的使用,应当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五条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避免信息泄露、病毒侵袭等安全风险。
第六条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备份机制,及时备份重要数据,确保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学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学校信息系统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非法操作、传播违法信息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学校师生员工在使用电子邮件、微信、QQ等通信工具时,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第九条学校师生员工不得擅自更改信息系统设置、删除文件、篡改数据等操作,如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章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和需求,制定学校信息化规划,明确信息系统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
第十二条学校信息化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合理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十三条学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先进技术设备和软件,确保系统的稳定、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学校信息系统建设前应当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信息系统维护和更新机制,确保系统设备和软件能够定期维护、更新,保持良好状态。
2024科技大学教职工信息员管理办法
2024科技大学教职工信息员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员的职责和权利:明确信息员的职责,包括收集、整理和传递与教职工相关的信息;保障信息员的权利,例如保护其信息收集过程中的安全和隐私。
2. 信息员的选拔和任用:制定信息员选拔和任用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信息员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技能,并经过合适的培训。
3. 信息员的纪律和处分:规定信息员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如保护教职工的隐私和机密信息,禁止公开敏感信息等;确定对违反纪律的信息员进行的处分措施,如警告、罚款或解聘等。
4. 信息员的培训和发展:制定信息员的培训计划和发展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提升信息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为他们提供晋升和晋级的机会。
5. 信息员的监督和评估:建立信息员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并给予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6. 信息员的福利和待遇:确保信息员享受与其职责相符的福利和待遇,如人身安全保障、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
7. 信息员的沟通和合作:加强信息员与教职工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共享。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教职工信息员管理办法的概述,具体的内容和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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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及时了解师生教与学的情况,强化教学信息实时反馈,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指的是由教学学院(部、系)选聘并报教务处备案的自愿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每个自然班级推荐确定一名学生为信息员,原则上由班级学习委员担任,经教学学院(部、系)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书,正式聘为信息员。
第四条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收集和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供有关意见建议,以利于学校改进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信息员应积极主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对信息员反馈的信息,学校应当给予充分重视,各教学学院(部、系)教师和广大学生要对信息员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任何人不得干扰信息员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信息员由各教学学院(部、系)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各教学学院(部、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组织落实,教学秘书负责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大学信息化工作制度
大学信息化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提高大学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大学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1. 目标:建设具有大学特色的信息化平台,实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大学的综合实力。
2. 任务:(1) 构建大学信息化基础设施,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环境,为教育教学、科研等活动提供信息化支持。
(2) 开发和推广应用大学信息化系统,实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
(3) 加强大学信息化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4) 开展大学信息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
(5) 保障大学信息化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三、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1. 大学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大学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
2. 大学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机构是大学信息化中心,负责大学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和运行维护。
3. 各部门应根据大学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部门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 大学信息化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系统、信息化队伍等方面的管理。
5. 大学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信息化中心应定期对大学信息化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1. 大学应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速度,确保网络的稳定和安全。
2. 大学应建立健全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 大学应定期对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和改造,以满足教育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五、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1. 大学应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实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
2. 大学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开发和应用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化系统的质量和安全。
大学学院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工作管理办法
XXXX学院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维护学校网络、信息系统及网站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XX省教育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xxxx学院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工作应遵循及时发现、科学认定、有效处置的原则,通过建立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机制,对风险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减少和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和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包含的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工作内容主要指信息技术、信息内容的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不包含网络舆情监测预警。
第二章监测机制第四条学校网络信息中心通过网络监测设备等技术手段负责对全校网络环境进行实时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含通信线路状态、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和网络基础服务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五条学校网络信息中心通过安全设备负责对全校信息系统和网站进行安全监测及防护,监测内容主要包含恶意IP地址、恶意电子邮件、恶意程序、应用服务器高危漏洞和弱密码等各类网络安全隐患。
对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部门)处置。
第六条学校有关单位(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信息系统及网站开展日常跟踪监测,监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种:(一)定期检查信息系统和网站有无异常情况;(二)加强账号、密码管理,严格杜绝弱密码,重要业务系统要定期更换管理账号的密码;(三)定期对服务器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四)网站及信息系统发生变更时及时报送网络信息中心备案管理,对新变更的系统部分及时跟踪;(五)确保信息先审后发;(六)定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第三章预警机制第七条网络安全预警信息来源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网信部门等上级或主管部门以及国内外安全组织发布的网络安全威胁信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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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学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工作,推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大学信息工作是对学校办学实践中具有政策性、综合性、倾向性、动态性等特征的真实情况的反映。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针对性强,喜忧皆报。
第四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信息的宣传、参谋、服务、引导等功能,为学校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与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增强学校与兄弟院校间和学校与各院、机关各职能部(处、室)间的信息联系,促进校际之间、学校各部门之间工作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和相互借鉴;
(三)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开展调研工作,大力开发学校教学、科研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搞好信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信息工作由党委分管领导牵头,以党委办公室为枢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职能部(处、室)分工负责。
其中,党委宣传部、校工会负责教职员工的信息采集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学生工作信息的采集与报送;保卫处负责内保信息的采集与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信息的采集与报送;其它各职能部(处、室)按各自职能采集和报送信息;各学院、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上报本单位重要信息。
第六条学校党委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的信息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及领导和师生员工关心的问题,组织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工业大学信息简报》、《领导参考》等信息刊物的组稿、编辑、印发、报送工作;
(五)负责全校信息上网的审核工作。
学校各院(系)、机关各职能部(处、室)的上网信息由各单位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六)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影响的信息刊物报送学校重要信息,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各地校友会间的信息联系与交流,努力扩大学校影响;
(七)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工作的考核、评比及奖励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信息工作,并选定一名兼职信息员[各学院加选1名学生信息员],要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兼职信息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信息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工作勤奋,乐于奉献;
(二)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热爱信息工作,思想敏锐,信息意识强;
(三)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善于深入调查和分析问题,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强。
第九条信息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学校信息工作计划和信息报送范围,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编辑和报送工作。
每月至少采写、上报一篇信息;
(二)进行信息调研,每年报送一至二篇有价值的综合调研报告;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信息员培训活动。
第三章信息的收集、处理
第十条信息收集的主要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定、指示的重要情况:
1、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党政重要决定、决议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效果;
2、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重要决策出台后,广大干部群众和学生的反映以及各种要求和建议;
3、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重要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社会动态和思想动态:
1、重大敌情和社情;
2、各类重大事故。
包括伤亡事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
3、重要思想动态。
主要包括:对国际、国内和学校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反映和每学期开学后师生员工的主要思想动态、倾向性反映及一定时期师生员工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等。
(三)学校工作的重要情况:
1、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方法、新经验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思路;
2、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管理、后勤、产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情况;
3、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学校发展建设的进展情况、做法及新思路;
4、学校重要外事工作情况;
5、学校基本建设的发展情况;
6、各单位对学校的重大决策、干部变动以及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设;
7、其他工作的重要进展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各种奖励。
(五)突发事件、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和举动以及其它须报送的重要情况。
第十一条收集信息要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适用对路。
第十二条收集信息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同时注意从简报、期刊、报告等文字材料中挖掘。
信息工作要与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相结合,加强信息的系列反馈和情况综合。
第十三条信息处理:
(一)及时对信息进行筛选,鉴别适用的、有价值的信息,并进行分类处理;
(二)对适用、准确、时效强的信息,从速编辑处理;
(三)对领导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初级信息,要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信息。
第十四条学校信息工作的主要载体是:《工业大学信息简报》、《领导参考》和学校网页。
《工业大学简报》:及时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动态信息,促进校际间的信息交流,扩大学校的对外宣传;《领导参考》:关注党和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动态,定期收集、整理国内、国际高教信息,吸收和借鉴兄弟院校先进经验,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学校网页:主要通过互联网发布和宣传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各项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各单位创办信息刊物,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党委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备案。
各单位主办的信息刊物只限于在本校范围内发送。
第四章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工作评议
第十六条信息工作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信息报送要严格坚持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原则,文字精炼,主题鲜明,做到重大信息一事一报。
其中: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4日内必须报送;突发事件、重大事故事发后1小时必须报送;师生员工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当日内必须报送。
第十七条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党委办公室应及时筛选、组稿、编辑后呈分管领导审核后印制下发,并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影响的信息刊物报送。
第十八条学校有关部门向上级归口部门报送信息时,须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同时应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工业大学信息简报》、《领导参考》等信息刊物须经分管信息工作的校领导审核、签发。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完善信息报送手段,除了采用书面形式报送信息外,还要在学校校园网注册专用信息信箱,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将信息及时发送给党委办公室信息科。
第二十条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每年的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和采用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定期通报。
第二十一条信息员工作业绩评议以计分形式统计。
具体办法如下:向学校党委办公室每报送一则信息计5分;《工业大学信息简报》每刊发一则信息计10分;《领导参考》每刊发一则信息计20分;被上级领导机关或有关媒体采用一则信息计15分;同一稿件被不同媒体采用累计计分;重要信息误报、满报、漏报或报告不及时,视情节扣5-20分,同时对工作明显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学校党委办公室根据信息工作评议结果,并参考其它方面的综合考核,每年评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学校将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