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标准格式,确保通讯的稳定性、安全性和互操作性,为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标准化指导。
二、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制定、实施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协议的协商、制定、测试、验证和更新等环节。
三、术语定义1. 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EV):指使用电池或其他储能装置作为动力源的汽车。
2. 通讯协议(Communication Protocol):指电动汽车之间或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能源管理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通信所遵循的规范和规则。
3. 标准格式(Standard Format):指通讯协议的数据传输格式、数据结构和数据内容等规定的统一标准。
四、通讯协议要求1. 数据传输方式1.1 通讯协议应支持多种数据传输方式,包括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
1.2 通讯协议应支持高速、稳定的数据传输,以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数据传输格式2.1 通讯协议应采用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包括数据帧结构、数据位数、校验位等。
2.2 通讯协议应支持数据的压缩和加密,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2.3 通讯协议应支持数据的多样化传输方式,如文本、图像、音频等。
3. 数据交换规则3.1 通讯协议应明确数据交换的规则和流程,包括数据请求、应答、确认和错误处理等。
3.2 通讯协议应支持数据的双向交换,以满足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能源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需求。
3.3 通讯协议应支持数据的扩展和升级,以适应电动汽车行业的技术发展和需求变化。
4. 兼容性和互操作性4.1 通讯协议应具备良好的兼容性,能够与现有的通讯设备和系统进行互联互通。
4.2 通讯协议应支持跨平台和跨厂商的数据交换,以实现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电动汽车之间的通讯互操作性。
五、协议制定和实施1. 制定流程1.1 通讯协议的制定应由专业的技术团队负责,包括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企业等。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协议名称: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协议编号:EVCP-0011. 引言本协议旨在规定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标准格式,以确保电动汽车之间的通信能够高效、安全地进行。
该协议适用于所有电动汽车制造商、供应商和运营商。
2. 定义2.1 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EV):指使用电池或其他可充电能源作为动力的汽车。
2.2 通信控制器(Communication Controller,CC):指电动汽车中负责通信功能的硬件设备。
2.3 通信协议(Communication Protocol):指电动汽车之间进行通信所采用的规范和约定。
3. 协议内容3.1 通信接口3.1.1 电动汽车应提供标准化的物理接口,以便与其他电动汽车进行通信。
推荐的接口类型包括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总线和以太网。
3.1.2 电动汽车的通信接口应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如ISO 15118和SAE J1772。
3.2 通信协议3.2.1 电动汽车通信协议应支持双向通信,包括车辆对车辆(V2V)和车辆对基础设施(V2I)的通信。
3.2.2 通信协议应具备高度的可扩展性和互操作性,以适应不同厂商和型号的电动汽车之间的通信需求。
3.2.3 通信协议应支持数据加密和身份验证等安全机制,以确保通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2.4 通信协议应支持实时数据传输和远程控制功能,以便进行车辆状态监测、远程诊断和固件升级等操作。
3.3 数据格式3.3.1 通信协议应规定电动汽车之间数据交换的格式和编码方式,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解析性。
3.3.2 推荐的数据格式包括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和JSON (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
3.4 通信消息3.4.1 通信协议应定义电动汽车之间交换的通信消息的类型和内容。
3.4.2 通信消息应包括车辆识别信息、位置信息、电池状态信息、充电状态信息等。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近年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普及,其中城市公共汽电车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工具。
为了提升公共汽电车的服务质量和便利性,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应运而生。
电子站牌通过显示公共汽电车的到站时间和其他相关信息,为乘客提供了实时的出行信息。
而要实现这一功能,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是一项用于公共汽电车和电子站牌之间进行信息交流的协议。
它定义了双方之间的通信规则和数据格式,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实时更新。
首先,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要求公共汽电车与电子站牌之间建立稳定的通信连接。
常见的通信方式包括无线网络、有线网络和蓝牙等。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通信连接的建立都需要遵循协议规定的步骤,确保双方能够正常地进行通信。
其次,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规定了数据的传输格式。
公共汽电车需要将车辆的实时位置、车辆编号、到站时间等信息传输给电子站牌,以便电子站牌能够及时更新显示。
协议可以规定数据的编码方式、数据的组织结构和数据的传输频率等。
这些规定能够避免信息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丢失。
另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还需要定义数据的更新机制和优先级。
由于公共汽电车的到站时间和行驶路线等信息是实时变化的,电子站牌需要及时更新这些信息,以提供准确的服务。
协议可以规定公共汽电车每隔一定时间或者在特定条件下向电子站牌发送更新请求,同时规定电子站牌接收请求并进行信息更新的优先级。
这样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此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还应包括数据的加密和安全传输相关内容。
考虑到公共汽电车和电子站牌之间传输的数据可能包含用户敏感信息,协议需要规定数据的加密方式和安全传输的要求,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总之,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在提升公共交通系统服务质量和便利性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通过规定通信规则、数据格式、数据更新机制和数据安全等内容,协议确保了公共汽电车和电子站牌之间能够实时准确地进行信息交流。
4-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GB/T 28787-2012《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是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发布并使用较为广泛的标准,但标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需要调整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并提出了十一项工程标准,其中包含《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设备数据采集通讯协议》。
因此对编制组决定对GB/T 28787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8)提出并归口。
1.2.编制单位标准编制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1.3.工作过程2013年11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标准编制组,确定了标准编制的原则和基本的内容框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进行了合理的分工。
2014年1月至3月,编制组按照工作计划深入了解了国内外公交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形成了调研报告,初步确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完成了标准草稿的编制。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召开了多次专家讨论会,广泛征求行业意见,1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编制组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对标准进行了协议格式调整,兼容了JT/T808协议,形成征求意见稿。
2-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及数据通讯协议(征求意见稿)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及数据通讯协议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protocol for electronic bus stop board of urbanpublic buses and trams(征求意见稿)20xx—xx—xx 发布20x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4 技术要求 (2)5 通讯协议 (9)6 检验方法 (9)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子站牌通信协议 (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及数据通讯协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化电子站牌的技术要求、通讯协议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化电子站牌终端设备的设计、开发、检验与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845.3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GB/T 22473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GB/T20138 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GA/T73-94 机械防盗锁DB11/T 243 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Electronic bus stop board of urban public buses and trams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站设置的向乘客显示公共汽电车运行及运营信息的电子显示指示牌,简称“电子站牌”。
《交通运输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等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20年第2批)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安全评价。
JT/T 845—2012
2020-07-01
7
JT/T 888—2020
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汽车类型、等级划分及评定内容、规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汽车,其中包括电动公共汽车(纯电动公共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公共汽车)。本标准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公共汽车评级的依据。无轨电车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公共汽车。
JT/T 888—2014
2020-07-01
8
JT/T 961—2020
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总体要求、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和应急预案与应对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道路旅客运输、零担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和城市公共汽电车等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露天作业的港口大型装卸机械,其他港口作业机械可参照使用。
JT/T 90—2008
2020-07-01
3
JT/T 200—2020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类别、级别划分、等级车站站址选择、建设以及站级验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与扩建汽车客运站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站级验收。
2020-07-01
11
JT/T 1305.2—2020
救捞系统信息数据元第2部分:救捞人员基础数据元
JT/T1305的本部分规定了救捞人员基础数据元的编制原则和分类、信息数据元及数据元值域代码集。
本部分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建立救捞人员相关数据库,以及有关信息系统所涉及的救捞人员数据的采集、交换与共享。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协议名称:电动汽车通讯协议1. 引言本协议旨在规范电动汽车的通讯协议,以确保不同厂商的电动汽车之间能够进行可靠、安全、高效的通信。
本协议适用于电动汽车的各种通信场景,包括车辆与车辆之间的通信、车辆与充电桩之间的通信等。
2. 定义2.1 电动汽车(EV):指使用电能作为动力源的汽车。
2.2 通信协议:指电动汽车之间或电动汽车与充电桩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通信的规范。
3. 通信协议架构3.1 物理层:定义电动汽车通信所需的物理接口和传输介质,如CAN总线、以太网等。
3.2 数据链路层:定义数据帧的格式、传输方式和错误检测机制,保证数据的可靠传输。
3.3 网络层:定义数据包的路由和转发机制,确保数据能够正确传递到目标设备。
3.4 传输层:提供端到端的可靠数据传输服务,包括流量控制、拥塞控制等。
3.5 应用层:定义电动汽车通信的具体应用协议,如充电协议、车辆远程控制协议等。
4. 通信协议规范4.1 数据帧格式:定义电动汽车通信数据帧的格式,包括帧头、帧数据和帧尾等字段。
4.2 数据传输方式:规定电动汽车通信数据的传输方式,如单播、广播、组播等。
4.3 错误检测和纠错机制:定义电动汽车通信数据的错误检测和纠错机制,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4 数据包路由和转发:规定电动汽车通信数据包的路由和转发机制,以确保数据能够正确传递到目标设备。
4.5 数据传输控制:定义电动汽车通信的流量控制和拥塞控制机制,以保证通信的高效性和稳定性。
4.6 安全性和隐私保护:规定电动汽车通信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措施,包括加密、认证等。
5. 协议实施和测试5.1 实施要求:制定电动汽车通信协议的实施要求,包括硬件和软件的支持等。
5.2 测试要求:定义电动汽车通信协议的测试要求,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兼容性测试等。
6. 协议版本管理6.1 版本号:为电动汽车通信协议定义版本号,以便进行版本管理和升级。
6.2 更新记录:记录电动汽车通信协议的更新历史,包括版本号、更新内容、更新日期等。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摘要:城市公共汽电车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行效率、管理效能以及乘客的出行体验,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和调度中心之间的数据通信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讨论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介绍现有的通信协议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
1. 引言城市公共汽电车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城市的运转和居民出行有重要影响。
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作为公共汽电车的关键组件,其功能涵盖车辆监控、驾驶员调度、乘客信息展示等,确保公共汽电车的安全顺畅运行。
而调度中心作为公共汽电车运营的核心,负责监控车辆行驶状况、调度驾驶员以及提供实时的运营信息。
为了实现车载终端与调度中心之间的数据交互,需要建立可靠高效的数据通信协议。
2. 现有数据通信协议目前,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之间的数据通信协议主要采用以下几种:2.1 CAN总线协议控制器局域网(Controller Area Network,CAN)总线协议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汽车领域的通信协议。
它具有高可靠性、高实时性和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该协议适用于多个车载设备之间的数据通信,但对于与调度中心的通信则存在一定缺陷,如带宽较小、无法满足大数据传输等要求。
2.2 3G/4G网络利用3G/4G网络进行数据通信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
通过将车载终端连接到运营商的网络,实现与调度中心的数据交互。
这种方式具有较好的覆盖范围和传输速度,但在一些偏远地区信号不稳定,且需要额外支付运营商的通信费用。
2.3 Wi-Fi协议Wi-Fi协议是一种无线局域网通信技术,可以建立车载终端和调度中心之间的局域网连接。
该协议具有较高的传输速率和稳定性,适用于数据量较大的传输需求。
但由于Wi-Fi信号覆盖范围有限,需要在城市范围内设置Wi-Fi热点。
3. 改进方向基于以上现有协议的不足,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3.1 5G网络随着5G技术的发展,将车载终端连接到5G网络中能够提供更快速的数据传输和更低的延迟。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摘要:随着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城市公共汽电车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交通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选择。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度城市公共汽电车,提高运营的效率和质量,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以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管理系统为背景,探讨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的设计和实现,以满足实时、可靠、高效的数据交互需求。
1. 引言城市公共汽电车是城市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环境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度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提高运营的效率和质量,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协议必不可少。
本文旨在探讨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的设计和实现,以满足实时、可靠、高效的数据交互需求。
2. 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的需求分析2.1 实时性需求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需要具备实时性,以及即时性地传输数据。
实时性是指数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发送和接收。
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管理中,调度中心需要获得车辆的实时位置、行驶速度等信息,以便实时掌握车辆的运营状态,根据实时数据进行调度管理。
2.2 可靠性需求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需要具备高可靠性,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管理中,调度中心需要准确获得车辆的位置、速度等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调度管理。
因此,数据的可靠传输对于确保调度中心的决策能够准确和及时地落地至车辆非常重要。
2.3 高效性需求车载智能终端与调度中心间的数据通信需要具备高效性,以保证数据能够在有限的资源和带宽条件下进行传输。
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运营管理中,车辆数量庞大,同时存在大量的实时数据需要传输。
因此,通过优化数据通信协议,可以有效地提高数据传输效率,降低系统负载。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 (2)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协议名称: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协议编号:EVCP-001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1. 引言本协议旨在规范电动汽车(以下简称"EV")与充电设备(以下简称"CP")之间的通讯协议,以确保EV与CP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互操作性。
该协议适合于所有EV和CP的创造商、供应商、运营商和终端用户。
2. 定义2.1 电动汽车(EV)指使用电力作为动力源的交通工具,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
2.2 充电设备(CP)指提供给EV进行充电的设备,包括充电桩、充电站、充电器等。
3. 协议目标本协议的目标是确保EV与CP之间的通讯协议规范,以实现以下功能:3.1 EV与CP之间的基本通讯能力,包括电池状态、充电状态、充电速度等信息的传输。
3.2 EV与CP之间的互操作性,使不同创造商的EV能够与不同供应商的CP进行通讯和充电。
3.3 EV与CP之间的安全性,包括通讯数据的加密和身份验证等。
4. 协议内容4.1 通讯协议EV与CP之间的通讯协议应采用国际标准的通讯协议,例如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或者Ethernet等。
4.2 通讯接口EV与CP之间的通讯接口应符合国际标准,例如ISO 15118或者GB/T 27930等。
4.3 通讯数据格式EV与CP之间的通讯数据格式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包括数据字段、数据长度、数据类型等。
4.4 通讯速率EV与CP之间的通讯速率应符合国际标准,以确保通讯的稳定和高效。
4.5 通讯安全EV与CP之间的通讯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通讯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同时,应实施身份验证机制,防止未授权的访问和操作。
5. 实施和测试5.1 实施计划创造商和供应商应制定EV和CP之间通讯协议的实施计划,包括协议的更新和升级。
5.2 通讯测试创造商和供应商应进行EV和CP之间通讯的测试,确保协议的正确实施和互操作性。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北京四通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科佳(上海)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安徽富煌和利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广州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的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数据格式和会话。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终端鉴权数据格式应符合JT/T 808—2011中8.7的规定。
设置终端参数
设置终端参数数据格式应符合JT/T 808—2011中8.8的规定,新增参数定义见表2。
表2新增参数定义
2024年电车充电通信协议书模板
2024年电车充电通信协议书模板甲方(充电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车充电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的电车充电服务提供方,乙方为电车充电用户,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车充电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电车充电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服务内容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电车充电服务。
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电车充电服务。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保证充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服务。
-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充电服务费用,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规定支付充电费用。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充电服务。
-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充电费用。
- 乙方应合理使用充电设施,并遵守甲方的充电站管理规定。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1.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充电费用。
2. 乙方应在每次充电完成后的_____天内支付相应的充电费用。
3. 若乙方逾期未支付充电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提供充电服务,并按日收取_____%的滞纳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的充电服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违约行为发生当次充电费用的_____%。
2. 若乙方逾期支付充电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_____天内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协议名称:电动汽车通讯协议一、引言本协议旨在规范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标准格式,以确保电动汽车之间的通讯能够高效、安全、可靠地进行。
本协议适用于电动汽车的通讯系统,包括车辆与车辆之间、车辆与充电设施之间的通讯。
二、定义1. 电动汽车(EV):指使用电能作为动力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
2. 通讯系统:指电动汽车与其他设备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系统,包括数据传输、命令控制等功能。
3. 充电设施:指用于给电动汽车充电的设备,包括充电桩、充电站等。
三、通讯协议要求1. 通讯协议应采用开放标准,以促进不同厂商之间的互操作性。
2. 通讯协议应支持多种通讯方式,包括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
3. 通讯协议应支持高速数据传输,以满足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之间大量数据的传输需求。
4. 通讯协议应具备安全性,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等功能,以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访问。
5. 通讯协议应支持实时通讯,以保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之间的快速响应和交互。
6. 通讯协议应支持故障诊断和远程监控功能,以方便对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进行状态监测和维护。
四、通讯协议架构1. 物理层:定义电动汽车通讯的物理接口和传输介质,包括有线和无线通讯方式。
2. 数据链路层:负责将数据分割成数据帧,并进行差错检测和纠正,确保数据的可靠传输。
3. 网络层:负责数据的路由和转发,以实现不同设备之间的通讯。
4. 传输层:提供端到端的数据传输服务,包括数据分段、重组和流量控制等功能。
5. 应用层:定义电动汽车通讯的应用协议,包括数据格式、命令和控制规则等。
五、通讯协议数据格式1. 数据帧格式:数据帧由帧头、数据字段和帧尾组成,帧头和帧尾用于标识数据帧的起始和结束。
2. 数据格式:数据采用统一的格式进行编码,包括数据类型、数据长度和数据内容等信息。
3. 命令格式:定义通讯双方之间的命令格式,包括命令类型、参数和返回值等。
4. 控制规则:定义通讯协议中的控制规则,包括数据的请求、应答和重传等。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第3部分:平台通信协议》编制说明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第3部分:平台通信协议》(送审稿)编制说明一、项目背景公交是关系民生、服务百姓的重要营运方式,公交智能化对缓减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有着重大意义,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能根据实时的交通数据,为出行者提供动态信息服务,实现公交车辆智能化调度,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为促进深圳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建设,规范我市公交平台通信协议配置,保障智能交通调度系统平台及平台通信协议的正常运行,2010年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编制并发布了SZDB/Z30—2010《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车载调度终端》、SZDB/Z35—2010《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规范》和SZDB/Z36—2011《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通信协议》。
其中,SZDB/Z36—2011《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通信协议》是为促进深圳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建设,规范我市公交平台通信协议配置,保障智能交通调度系统平台及平台通信协议的正常运行而编制。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通信协议》距今已11年,随着社会和行业的高速发展,通信协议随着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终端、平台的技术换代而进行了多次更新,《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通信协议》已无法满足公交行业发展的需求,为了实现管理对接与数据共享,规范车载调度终端与平台之间通过无线网络发送的报文内容,满足主管部门以及公交企业监督管理和调度管理的需求,亟需修订《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通信协议》,与SZDB/Z30—2010《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车载调度终端》和SZDB/Z35—2010《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规范》修订形成系列标准,利用技术标准化手段有效化解公共汽车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问题,提高监管的效力,改善服务,有效提升市民满意度。
二、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8日发布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和归口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系列地方标准已正式批准立项,《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第3部分:平台通信协议》为该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
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协议名称:电动汽车通讯协议一、引言本协议旨在规范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制定和应用,以促进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普及。
本协议适用于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设计、开发、测试和应用等相关环节。
二、背景随着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标准化和统一成为推动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本协议的制定旨在解决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多样性和不兼容性问题,提高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互操作性和安全性。
三、定义1. 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EV):指使用电能作为动力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2. 通讯协议(Communication Protocol):指用于电动汽车之间或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通信的规范和约定。
四、协议内容1. 协议设计原则本协议的设计原则包括兼容性、互操作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
协议应能够适应不同厂商和不同型号的电动汽车,实现数据的可靠传输和互通。
2. 协议架构本协议采用分层架构,包括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和应用层。
各层之间通过接口进行数据交换和通信。
3. 物理层协议物理层协议规定了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在物理层的传输方式和接口标准。
具体内容包括传输介质、传输速率、连接方式等。
4. 数据链路层协议数据链路层协议规定了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在数据链路层的帧格式、传输控制和错误检测等。
具体内容包括帧头、帧尾、校验和等。
5. 网络层协议网络层协议规定了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在网络层的路由和数据传输等。
具体内容包括IP地址分配、路由选择、数据分段和重组等。
6. 应用层协议应用层协议规定了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在应用层的数据格式和交互方式。
具体内容包括数据包格式、数据交换协议和应用接口等。
7. 安全协议安全协议规定了电动汽车通讯协议在数据传输和通信过程中的安全机制和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和防止恶意攻击等。
8. 兼容性测试为确保电动汽车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应进行兼容性测试。
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通信协议
说 明 有符号整型,1 字节 无符号整型,1 字节 有符号整型,2 字节 无符号整型,2 字节 有符号整型,4 字节 无符号整型,4 字节
8421 码,n 字节 n 字节
GBK 编码,采用 0 终结符,若无数据,则放一个 0 终结符
A. 2 编号编码规则 电子站牌编号由 6 位压缩 BCD 码组成,格式见表 A. 2。 表 A. 2 电子站牌编号格式
说 明 有多个同类型的设备时,以此区分设备
设备名称 动态信息
显示屏 线路牌
电池
外接电源 灯箱
防护门 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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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型 0x01 0x02
0x03
0x04 0x05 0x06 0x07
表 A. 11 设备状态值数据格式
状态名称 是否故障
温度 湿度 是否故障 是否故障 低压报警 电流 电压 温度 是否故障 电流 开关状态 开关状态 开关状态
表 A. 8 设备登录消息体数据格式
起始字节 0 n
1 +n 7 +n
8 +n
字 段 电子站牌版本
登录类型 登录时间 运营商类型
网络类型
数据类型 STRING BYTE BCD[6] BYTE
BYTE
说 明
0x01⁃正常登录,系统启动时登录 0x02⁃重连登录,系统网络断线后重新登录 二十四小时制;格式 YYMMDDhhmmss 0x01⁃中国移动 0x02⁃中国联通 0x03⁃中国电信 0x01⁃GSM / GPRS 0x02⁃CDMA 0x03⁃TD⁃SCDMA 0x04⁃WCDMA 0x05⁃EVDO 0x06⁃WIRED
A. 3. 5. 2 电子站牌管理类协议 电子站牌管理系统通过发送设置电子站牌参数消息设置参数,电子站牌设备回复通用应答消息。
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采集通讯协议
补传与重传机制
补传与重传两者都是为了数据再未有效传输情况下的应急机制 其标准为所有数据都需要重传,但是仅实时信息需要补传。
No. 1
2 3 4 5 6 7
消息ID 0x07
0x06 0x01 0x01 0x02 0x02 0x03
消息名称 企业平台认证消息
心跳消息 车辆注册信息 充电桩注册信息 车辆实时上报信息 充电桩实时数据信息 车辆异常报警数据信息
链接认证所有命令
心跳
数据验证要求
数据项目完整度 不少于技术规范中所要求的数据项。 (数据接入完成时间 2014.12.10日 完整度要求不低于80%;2015年3月31日完整度 要求达到100%) 丢失率 小于1% 空白率 小于5% 错误率 小于5% 系统无故障运行时间 大于120小时 断线重连时间 小于1分钟 系统修复时间 小于2小时
企业平台认证及链路保持
企业平台认证
企业平台在连接数据中心前需由数据中心分配用户ID及密码,数据中心依靠用户ID及密码 验证企业平台身份。
心跳
一旦企业平台通过验证,成功建立与数据中心之间的通讯链路,无论企业平台有无数据发 送,都必须以固定时间间隔发送心跳数据包。 一旦数据中心发现企业平台失去心跳,数据中心将断开与该企业平台之间的链路。 企业平台发现多次心跳无应答应主动断开与数据中心的现有链路,重新认证建立连接。
传输要求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证
链接形式 基于TCP/IP协议的Socket长连接通信方式。 传输速率 实时信息30/S,其他信息不限 链接数量与车辆数量 每家车企默认一个链接,需要更多链接需要额外申请,每1000辆车开启一个链接 时间顺序 首次链接 链接企业平台认证注册信息其他命令 非首次链接 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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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发送一包 内 容 为 0x30 0x7e 0x08 0x7d 0x55 的 数 据 包, 则 经 过 封 装 如 下:0x7e 0x30 0x7d 0x01 0x08 0x7d 0x02 0x55 0x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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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 5(续)
通信类型 上行( 电子站牌到电子站牌管理系统)
下行( 电子站牌管理系统到电子站牌)
命令名称 电子站牌校时请求
透传数据上报 保留
自定义 电子站牌管理系统通用应答
设置参数 查询参数 查询设备状态 设置 LED 分区模板 读取 LED 分区模板编码 设置分区固定显示内容 应答分区固定显示内容 下发立即显示信息 设置线路状态 下发线路指示 下发线路指示方式 下发下一班车发车时间 下发文件 电子站牌校时应答 透传数据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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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 3 通信连接
A. 3. 3. 1 连接的建立 电子站牌设备与电子站牌管理系统的数据日常连接采用 TCP 或 UDP 方式,连接建立后立即向后台
发送登录消息。 A. 3. 3. 2 连接的维持
电子站牌设备应周期性向电子站牌管理系统发送电子站牌设备状态消息,电子站牌管理系统收到 后向电子站牌发送后台通用应答消息,周期应由电子站牌参数确定。 A. 3. 3. 3 连接的断开 A. 3. 3. 3. 1 电子站牌管理系统和电子站牌设备均可主动断开连接,双方应主动判断连接是否断开。 A. 3. 3. 3. 2 电子站牌管理系统判断连接断开的条件如下:
站台编号 3 字节
站台类型 1 字节
厂商编号 1 字节
站台类型定义见表 A. 3。
表 A. 3 站台类型定义
序 列 号 1 字节
设备类型代码 0x00 0x01 0x02
站台类型名称 首站 末站
中途站
A. 3 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A. 3. 1 通信方式
通信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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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 规范性附录) 电子站牌通信协议
A. 1 数据类型定义 电子站牌通信协议中使用的数据类型见表 A. 1。 表 A. 1 数 据 类 型
数据类型 INT8
BYTE( UINT8) INT16
WORD( UINT16) INT32
DWORD( UINT32) BCD[ n] BYTE[ n] STRING
———通信协议应采用 TCP 或 UDP 方式,电子站牌管理系统为服务器端,电子站牌设备作为客户端; ———客户端与服务器端之间通过心跳协议来监测网络通信链路,当网络通信链路异常时,客户端应
首先断开原链接,重新连接发送设备登录; ———传输规则应采用大端模式的网络字节序来传递字和双字,字节的传输应按照字节流的方式。
流水号由各自的发起端维护,按发送顺序从 0 开始循环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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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包封装项
当标识第一字节为“0”时,无该项内容; 其他见 JT / T 808 消息包封装项定义
A. 3. 2. 4 消息体 消息体数据格式应符合 A. 3. 6 的规定。
A. 3. 2. 5 检验码 从消息头开始,直到校验码前一个字节,逐字节进行异或运算,占用 1 1 ———每次重传后的应答超时时间,单位为秒( s) ; TN———前一次的应答超时时间,单位为秒( s) ; N———重传次数。
(A. 1)
A. 3. 5 通信命令
A. 3. 5. 1 通信命令编号 电子站牌设备与电子站牌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命令编号见表 A. 5。
A. 3. 2. 3 消息头 消息头内容见表 A. 4。
表 A. 4 消 息 头 内 容
起始字节 0
2
4 10
字 段 消息 ID
消息体属性
电子站牌标识 流水号
数据类型 WORD
WORD
BCD[6] WORD
说 明
见 JT / T 808 消息体属性定义,其中长度值不 包括协议包头和协议包尾的数据总长度( 字节 数) ,高字节在前,低字节在后 编码规则见 A. 2
A. 3. 2 消息的组成
A. 3. 2. 1 消息结构 每条消息由标识位、消息头、消息体和校验码组成,消息结构见图 A. 1。
标识位
消息头
消息体
校验码
标识位
图 A. 1 消息结构图
A. 3. 2. 2 标识位 标识位采用 0x7e 表示,若校验码、消息头以及消息体中出现 0x7e,则要进行转义处理,转义规则定
说 明 有符号整型,1 字节 无符号整型,1 字节 有符号整型,2 字节 无符号整型,2 字节 有符号整型,4 字节 无符号整型,4 字节
8421 码,n 字节 n 字节
GBK 编码,采用 0 终结符,若无数据,则放一个 0 终结符
A. 2 编号编码规则 电子站牌编号由 6 位压缩 BCD 码组成,格式见表 A. 2。 表 A. 2 电子站牌编号格式
表 A. 5 电子站牌设备与电子站牌管理系统之间通信命令
通信类型 上行( 电子站牌到电子站牌管理系统)
命令名称 通用应答 设备登录 设备状态
应答 LED 分区模板编码 请求分区固定显示内容
参数应答 电子站牌状态查询应答
下发文件结果上报
命 令 ID 0x0601 0x0602 0x0603 0x0604 0x0605 0x0606 0x0607 0x0608
———相同编号的电子站牌设备建立新连接,表明原连接已断开; ———在一定的时间内未收到电子站牌设备发出的消息,如心跳。 A. 3. 3. 3. 3 电子站牌设备判断连接断开的条件如下: ———数据通信链路断开; ———数据通信链路正常,达到重传次数后仍未收到应答。
A. 3. 4 消息处理
所有电子站牌设备向电子站牌管理系统主发的消息均要求后台应答,电子站牌管理系统向电子站 牌设备主发的消息均要求电子站牌应答。 发送方等待应答超时后,应对消息进行重发。 应答超时时间 和重传次数由电子站牌管理系统参数指定,每次重传后的应答超时时间按式(A. 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