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 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 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 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 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 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 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 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 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 分裂症。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 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 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 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排除标准 即确诊为某一疾病时必须排除的症 状或某些其它疾病。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00 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 01 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2 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3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9 其他和待分类器质性精神障碍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器质性精神障碍是一组由脑 部疾病或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
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
42.1 气功所致精神障碍 42.2 巫术所致精神障碍 42.3 恐缩症(Koro) 42.9 其他或待分类的与文化相关的精神
障碍
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指一组与特定文化相关的综合征, 其特点如下: (1)被特定文化或亚文化范畴所理解接受; (2)病因代表着和象征着这一文化的核心含义 及行为模式; (3)诊断依赖于特定的文化知识和概念; (4)治疗的成功与否也取决于本文化的参与者。 如我国的气功所致精神障碍,以及我国南部 和马来西亚华人区域的恐缩症,均有以上特 点。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序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作组于1995~2000年期间,在以往⼯作基础上,由卫⽣部科学研究基⾦资助,通过41家精神卫⽣机构负责对24种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完成了前瞻性随访测试,并编写了《CCMD-3》和《CCMD-3相关精神障碍的治疗和护理》。
《CCMD-3》的编写过程是先由各执笔单位完成初稿,然后逐条核对《CCMD-2R》,随后描述部分参考世界卫⽣组织(WHO)的《ICD-10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诊断标准参考《ICD-10研究⽤标准》和美国的《诊断与统计⼿册第4版(DSM-4)》,同时结合现场测试结果作适当修改。
《CCMD-3》的正⽂,经中华精神科学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作为学会的分类和诊断标准发表,附录以及主要参考书《CCMD-3相关精神障碍的治疗和护理》⼀并介绍给⼴⼤医务⼯作者,以供在临床⼯作中参考。
由于编者⽔平所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改进。
CCMD-3⼯作组陈彦⽅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0)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
(01)脑⾎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中国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
中国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
中国的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主要参考《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CCMD,Chinese Classification and Diagnostic Criteria of Mental Disorders)。
这个标准是由中国精神卫生学会发布的,已经经历了多个版本的修订。
CCMD 包括了对各种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标准,目前最新版本是第三版(CCMD-3)。
这一标准涵盖了一系列的精神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
CCMD 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类:对各类精神病的分类,将不同的症状和症候归类为特定
的精神障碍。
2.诊断标准:每种精神障碍都有相应的诊断标准,医生可以根据
这些标准来判断患者是否符合特定的诊断。
3.特征症状:描述每种精神障碍的特征性症状,有助于医生更好
地理解和识别疾病。
4.病程:对每种疾病的病程特点进行描述,包括发病、发展、病
程的特殊阶段等。
5.伴随症状:描述每种疾病可能伴随的其他症状,有助于综合诊
断。
CCMD 标准是中国临床精神病学领域最常用的诊断标准之一。
然而,也需要考虑到国际上更为通用的标准,例如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简称ICD),
在一些研究和临床实践中可能同时使用这两套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是中国国家
卫生部于2001年发布的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以下是CCMD-3
中一些常见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
1. 抑郁障碍:包括多种类型的抑郁障碍,例如单纯性抑郁发作、复发性抑郁障碍等。
诊断标准包括对患者心境、睡眠、食欲、体重、注意力和自杀念头等方面的评估。
2. 焦虑障碍:包括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社交焦虑障碍等。
诊断标准包括对患者的焦虑程度、焦虑症状的频率和持续时间的评估。
3. 精神分裂症:包括幻觉、妄想、思维松弛、情感淡漠等症状。
诊断标准还需要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类似症状。
4. 双相情感障碍:主要包括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需要评估患者的情绪变化和相应的症状。
5. 强迫症障碍:主要特征是强迫思维和/或强迫行为的存在,
评估时需要考虑强迫症状的频率、严重程度和对患者日常功能的影响。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CCMD-3还涵盖了其他多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CCMD-3
是在特定国情和文化环境下制定的诊断标准,与国际通用的诊断标准(如DSM-5、ICD-10)可能有一些差异。
因此,在临
床实践中,医生通常会参考多个诊断标准,综合评估患者的症状和表现。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
目录Contents序Preface致谢Acknowledgements引言Introduction ..............................................CCMD-3分类List of categories ................................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Doagmpstoc criteria of mental disorders .............................0 器质性精神障碍Organic mental disorders .......................................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ornon-addictive substances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Schizophrenia and other psychotic disorders ..........................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Mood (affective) disorders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Hysteria, Stress-related disorders, Neurosis ....................................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Physiological disorders rdlated to psychological factors ..............6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s, Habit and impulse disorders,Psychosexual disorders ................................................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Mental retardation, and disorders of psychologicaldevelopment with onset usuallyOccurring in childhoodand adolescence .......................................................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Hyperkinetic, Conduct, and Emotional disorders with onsetusually occurring in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Other mental disorders and psychological health conditions ............Appebdux A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CMD-3 (in part)附录 A 部分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的英文译文.......................附录B CCMD-2R相关精神障碍的前瞻性现场测试Appendix B Prospective field trial on a part of mentaldisorders in CCMD-2R ..................................................引言一、《CCMD-3》的编写原则1、遵循为病人服务的原则,满足病人和社会的需要;2、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3、继承《CCMD》以前版本的优点;4、注意与国际接轨;5、简明,便于操作。
双相障碍诊断标准
双相障碍诊断标准
双相障碍的诊断标准通常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和《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的诊断标准进行判断。
在CCMD-3中,双相障碍的诊断标准包括:
1.有明显的抑郁发作和轻躁狂发作,发作持续时间需超过2周,且不同时存在。
2.既往没有明显的单相抑郁发作,或者发作程度未达到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3.排除其他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心境恶劣障碍等。
而在ICD-10中,双相障碍的诊断标准包括:
1.有明确的抑郁发作和轻躁狂发作,发作持续时间需超过1周。
2.既往无明确的单相抑郁发作,或者发作程度未达到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3.排除其他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心境恶劣障碍等。
此外,研究还发现,双相障碍与单相躁狂、复发性躁狂(无论是否有抑郁发作)之间存在共同的病因及发病机制,在临床治疗方面也没有明显的差异。
因此,在DSM-5和即将公布的ICD-11中,躁狂发作被纳入双相障碍I型,无论患者在躁狂发作之前或之后是否有轻躁狂发作或抑郁发作;有轻躁狂及抑郁发作诊断为双相障碍Ⅱ型;若仅有轻躁狂发作,既往无抑郁发作,则考虑其他特定的双相及相关障碍。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抑郁状态定义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抑郁状态定义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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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d3诊断标准
ccmd3诊断标准
CCMD-3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其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器质性精神障碍:主要涉及脑部疾病或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
2.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由于药物、酒精等物质引起的精神障碍。
3. 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如幻觉、妄想等症状。
4. 心境障碍:如抑郁症、躁狂症等。
5.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如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等。
6.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如进食障碍、睡眠障碍等。
7. 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如自恋型人格障碍等。
8. 精神发育迟滞、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如智力障碍等。
9. 童年和少年期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等。
对于各种精神障碍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临床表
现、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心理评估等多方面的信息,由专业医生进行综合评估和诊断。
同时,诊断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和临床实践的需要。
中国儿童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中国儿童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CCMD-3,即《中国儿童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是中国用于诊断和分类儿童精神障碍的指导性文件。
该标准由中国儿童精神卫生学会编制,并于2001年首次发布,是目前中国最常用的儿童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CCMD-3对儿童精神障碍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和诊断。
它按照病理和临床特点,将儿童精神障碍分为各种亚型和诊断类别。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分类系统:CCMD-3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儿童精神障碍分类系统,可以帮助临床医生准确诊断和区分各种精神障碍。
2. 诊断标准:每个儿童精神障碍类别都有相应的诊断标准,包括症状、持续时间、严重程度等方面的指标,帮助医生判断是否符合某一类别的诊断标准。
3. 临床特点:CCMD-3详细描述了不同儿童精神障碍的临床特点和表现,以及常见的伴随症状和并发症。
4. 推荐治疗:针对每种精神障碍,CCMD-3提供了相应的治疗推荐,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综合治疗等方面。
CCMD-3的发布对于儿童精神卫生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临床医生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使诊断和治疗更加规范和科学。
同时,CCMD-3也为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基准,促进对儿童精神障碍的深入研究和理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CCMD-3是根据中国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临床经验制定的,与国际上的其他诊断标准存在一定差异。
因此,在国际交流和研究中,应当注意对照国际通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如《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和《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
总结而言,CCMD-3是中国儿童精神障碍领域的重要标准,对于儿童精神卫生的发展和临床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然而,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需要在国际交流和研究中慎重应用。
ccmd一3诊断标准
CCMD一3诊断标准CCMD一3,全称为《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是中国国家精神卫生中心发布的精神疾病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它是中国精神卫生领域临床实践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指导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工作。
CCMD一3的诊断标准以多轴诊断系统为基础,将精神疾病分为9个轴,分别描述了不同方面的精神症状和社会功能。
其中,轴I对应了临床病征和疾病诊断,轴II对应了日常生活功能和心理社会障碍,轴III对应了个体发育和心理社会环境支持,轴IV对应了生活事件和环境问题,轴V对应了全球评定的功能和康复指标,轴VI对应了临床严重度和全球评定的变化指数,轴VII对应了临床情景和过程,轴VIII对应了个体心理特点和社会效应,轴IX对应了医学和辅助诊断。
CCMD一3诊断标准对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提供了详细的描述,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精神疾病,并展示其诊断标准:抑郁障碍:•轴I:抑郁症状、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和功能损害程度的评估。
•轴II:心理社会功能的评估,包括个人自理能力、社会人际关系等。
•轴III:发育和心理社会环境支持的评估,包括家庭环境和工作环境等。
•轴IV:生活事件和环境问题的评估,包括亲人离世、丧失工作等。
•轴V:功能和康复的评估,包括日常活动和工作能力的恢复情况。
•轴VI:临床严重度和全球评定的变化指数的评估,包括病情稳定性和变化趋势等。
•轴VII:临床情景和过程的评估,包括就诊情况和治疗进展等。
•轴VIII:个体心理特点和社会效应的评估,包括个体的心理特点和社会支持等。
•轴IX:医学和辅助诊断的评估,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等。
焦虑障碍:•轴I:焦虑症状的评估,包括焦虑的种类、频率和程度等。
•轴II:心理社会功能的评估,焦虑对个人日常生活和社交能力的影响。
•轴III:发育和心理社会环境支持的评估,包括个体发育和家庭环境等因素。
•轴IV:生活事件和环境问题的评估,焦虑与工作、学习等生活事件的关联性。
•轴V:功能和康复的评估,焦虑对个体日常活动和工作能力的影响。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是中国精神医学界通用的一套精神疾病的诊断分类和诊断标准。
CCMD-3基于国际通行的标准(如ICD-10和DSM-IV),但根据中国国情和文化因素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以适应中国的临床实践。
该诊断标准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准确、可靠和实用的标准,以帮助医生识别和诊断患者的精神障碍,并为治疗和研究提供指导。
CCMD-3的编制基于多个步骤,包括文献回顾和分析、专家咨询和征求、研究和实证证据的审查等。
该标准包含了多个精神障碍分类的章节,如精神发育障碍、精神运动障碍、精神分裂症与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等等。
每个章节都包含了详细的诊断标准和描述,以帮助医生做出准确的诊断。
CCMD-3对于每种精神障碍的诊断,都给出了相关的症状和临床特征。
例如,在焦虑障碍的诊断标准中,包括了对多种焦虑症状的详细描述,如持续的焦虑、紧张、易激惹、注意力集中困难等等。
这些症状被要求要达到一定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才能被诊断为焦虑障碍。
CCMD-3还考虑了中国文化因素对精神障碍的影响。
例如,在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中,考虑到中国人在面对精神疾病时倾向于表现为身体症状,该标准包含了对体觉症状的详细描述,如食欲减退、睡眠障碍、疲劳等等。
CCMD-3还包括了一些特殊人群的诊断标准,如儿童和青少年精神障碍、老年人精神障碍等等。
这些特殊人群的诊断标准考虑了年龄和发展的因素,为医生提供了一些特定的指导。
总体而言,CCMD-3为中国精神医生提供了一个基于中国国情和文化背景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它提供了详细的症状描述和诊断标准,以帮助医生做出准确的诊断。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CCMD-3仍然是一个专业的医学标准,需要由受过专业培训的医生来使用和解释。
对于普通人而言,如果怀疑自己或他人有精神障碍,应及时咨询专业医生。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是用于诊断和精神障碍分类的标准,其中包含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的诊断标准。
以下是CCMD-3中PTSD的诊断标准:
1. 近期内(如:1个月内)直接经历了异乎寻常的威胁性事件或灾难,或仅仅作为旁观者目睹他人经历了这样的事件。
2. 在该事件后,持续地存在以下的三种(或更多)症状:
- 对事件的痛苦的回忆(闪回)
- 回避与事件有关的刺激,既使是一些象征性的提示
- 对与事件有关的想法或感觉的过度反应(如:易怒、焦虑、恐惧)
3. 这些症状持续至少1个月。
4. 这些症状引起痛苦或损害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
5. 排除其他更具体的病因明确的焦虑障碍,如恐慌症、社交焦虑症、特定性恐惧症等。
以上便是CCMD-3中PTSD的诊断标准,但需要注意的是,诊断PTSD应由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进行。
ccmd3认知障碍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提供了认知障碍的诊断标准,这些标准用于指导临床医生在诊断认知障碍时的工作。
CCMD-3将认知障碍分为多个类别,包括轻度认知障碍(MCI)和痴呆等。
以下是CCMD-3中关于认知障碍诊断的一些核心标准:
1. 轻度认知障碍(MCI)的诊断标准:
- 存在记忆障碍,可以是自诉或由他人提供。
- 记忆检测成绩低于年龄和文化程度匹配的正常对照1.5个标准差。
- 总体衰退量表(GDS)评分在23级以下,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评分低于0.5分。
- 一般认知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相对保留。
- 没有足够的认知障碍诊断为痴呆。
2. 痴呆的诊断标准:
- 明显的认知功能下降,影响日常生活。
- 病程至少持续6个月。
- 符合特定的认知障碍症状,如记忆力减退、认知功能下降等。
- 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认知障碍,如神经退行性疾病、感染、药物影响等。
3. 其他认知障碍的诊断标准:
- 依赖于具体的障碍类型,如血管性认知障碍(VCI)、代谢性认知障碍等,其诊断标准会涉及特定的病理生理过程和临床表现。
ccmd3的诊断标准
ccmd3的诊断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是中国精神疾病临床诊断的指导原则。
由于中国人群的文化、社会和精神特点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因此开发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即CCMD-3。
它是临床医生诊断精神疾病的重要工具,对于提高我国精神卫生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CCMD-3的诊断标准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行为特点,以及心理评估和临床检查结果为基础,综合分析得出的诊断。
在进行诊断时,临床医生应该综合考虑患者的症状、体征、家族病史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以确保准确的诊断结果。
CCMD-3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临床症状:根据患者呈现的症状,比如情绪异常、思维障碍、行为异常等,对精神疾病进行分类和判断。
抑郁症的主要症状包括情绪低落、失去兴趣、睡眠障碍等;而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则包括幻觉、妄想、情感表达异常等。
二、疾病历史:了解患者既往的疾病史和治疗史,对于确定精神疾病的诊断也非常重要。
有些疾病可能具有复发、慢性化的特点,需要结合疾病历史对病情加以分析。
三、心理评估:通过对患者心理状态的评估,包括情绪、认知、人格等方面的分析,可以帮助医生对疾病进行更准确的判断。
四、临床检查:通过各种临床检查手段,比如神经影像学、实验室检查等,对患者的生理功能和器官功能进行评估,以排除其他疾病或综合分析症状原因。
CCMD-3的诊断标准是一个全面、综合的评估体系,旨在帮助临床医生准确地诊断和治疗精神疾病。
通过严谨的诊断程序和丰富的诊断经验,医生能够更好地满足患者的诊断需求,提高治疗效果,提高我国精神卫生水平。
让患者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2000字】第二篇示例:CCMD3是现代临床精神病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诊断标准,被广泛应用于中国的精神疾病诊断和研究中。
CCMD3的全称是《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第三版》(The Chinese 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Disorders, third edition),于2001年首次发布,是中国精神疾病诊断领域的重要里程碑。
CCMD-3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CCMD-3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一、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瘾的物质。
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
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症状标准】(1)有精神活性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2)出现躯体或心理症状,如中毒、依赖综合征、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及情感障碍、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精神活性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的其他精神障碍。
【说明】如应用多种精神活性物质,鼓励作出一种以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并分别编码。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指来自体外的某些物质,虽不产生心理或躯体性成瘾,但可影响个人精神状态,如产生摄入过量所致的中毒症状(过去称为中毒性精神障碍)或突然停用所致的停药综合征(如反跳现象)。
【症状标准】有非成瘾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由此引发心理或躯体症状,如中毒、智能障碍、精神病性症状、情感症状、神经症样症状,或人格改变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非成瘾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器质性精神障碍。
二、精神分裂症(分裂症)诊断标准: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
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
ccmd3抑郁症诊断标准
ccmd3抑郁症诊断标准
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
因此,对抑郁症的诊断标准至关重要。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是中国精神科医生常用的诊断标准之一,下面将介绍CCMD-3对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首先,CCMD-3对抑郁症的诊断需要满足以下主要症状,悲伤、沮丧情绪或对平日兴趣和愉悦感的丧失。
此外,还需要伴随以下一种或多种症状,食欲改变、睡眠障碍、精力不足、自我评价过低、注意力和集中力下降、感到无助、自责、死亡观念等。
这些症状需要持续存在至少两周以上,且严重到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其次,CCMD-3对抑郁症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引起类似症状的原因,如药物或物质滥用引起的抑郁症样症状、某些躯体疾病所致的抑郁症样症状等。
医生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排除,确保症状不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
此外,CCMD-3还对抑郁症进行了分级。
轻度抑郁症需要满足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中的两项,且对日常生活功能有轻度影响;中度抑郁症需要满足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中的三项或以上,且对日常生活功能有明显影响;重度抑郁症需要满足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中的五项或以上,且对日常生活功能有严重影响。
最后,CCMD-3还对抑郁症的病程和转归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类,包括单次发作、复发性发作、持续性抑郁障碍等。
这些分类有助于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更准确的评估和诊断。
总的来说,CCMD-3对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明确、细致,有助于医生对患者进行准确的诊断和评估,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和帮助。
希望广大医生能够严格按照CCMD-3的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为抑郁症患者带来更多的希望和康复机会。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
基金项目: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982121140)通信作者:250014济南,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陈彦方)・方案和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精神障碍分类)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0 器质性精神障碍00 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00.1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前期型00.2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型00.3 阿尔茨海默病,非典型或混合型00.9 其他或待分类的阿尔茨海默病01 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01.1 急性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01.2 皮层性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01.3 皮层下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01.4 皮层和皮层下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01.9 其他或待分类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02 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2.1 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02.11 匹克(Pick)病所致精神障碍02.12 亨廷顿(Huntington)病所致精神障碍02.13 巴金森(Parkins on)病所致精神障碍02.14 肝豆状核变性(Wils on病)所致精神障碍02.2 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02.21 急性病毒性脑炎所致精神障碍02.22 克2雅(Creutz feldt2Jacob)病所致精神障碍02.23 脑炎后综合征02.3 脱髓鞘脑病所致精神障碍02.31 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和急性出血性白质脑炎所致精神障碍02.32 多发性硬化所致精神障碍02.4 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02.41 脑震荡后综合征02.42 脑挫裂伤后综合征02.5 脑瘤所致精神障碍02.6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02.9 以上未分类的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 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1 躯体感染所致精神障碍03.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 V)所致精神障碍03.2 内脏器官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3 内分泌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4 营养代谢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5 结缔组织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51 系统性红斑狼疮所致精神障碍03.6 染色体异常所致精神障碍03.7 物理因素所致精神障碍03.9 以上未分类的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91 围生期精神障碍09 其他或待分类器质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第5位编码表示:0x.xx1 器质性智能损害(痴呆)0x.xx2 器质性遗忘0x.xx3 器质性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性心 理改变0x.xx4 器质性意识障碍(如谵妄)0x.xx5 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0x.xx6 器质性情感障碍0x.xx7 器质性癔症样综合征0x.xx8 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1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1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10.2 阿片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3 大麻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4 镇静催眠药或抗焦虑药所致精神障碍10.5 兴奋剂所致精神障碍10.6 致幻剂所致精神障碍10.7 烟草所致精神障碍10.8 挥发性溶剂所致精神障碍10.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第4位编码表示: 10.x1 急性中毒10.x2 有害使用10.x3 依赖综合征(成瘾综合征)10.x4 戒断综合征10.x5 精神病性障碍10.x6 遗忘综合征10.x7 智能损害(痴呆)10.x8 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第5位编码表示: 10.xx1 意识障碍(如谵妄、昏迷)10.xx2 幻觉症10.xx3 妄想症10.xx4 10.xx5 躁狂综合征10.xx6 病理性中毒10.xx7 病理性重现(闪回)11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1.1 非成瘾药物所致精神障碍11.2 一氧化碳所致精神障碍11.3 有机化合物所致精神障碍11.4 重金属所致精神障碍11.5 食物所致精神障碍11.9 其他或待分类的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20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20.1 偏执型分裂症20.2 青春型分裂症20.3 紧张型分裂症20.4 单纯型分裂症20.5 未定型分裂症20.9 其他型或待分类的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的第4位编码表示:20.x1 精神分裂症后抑郁20.x2 精神分裂症缓解期20.x3 精神分裂症残留期20.x4 慢性精神分裂症20.x5 精神分裂症衰退期21 偏执性精神障碍22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22.1 分裂样精神病22.2 旅途性精神病22.3 妄想阵发(急性妄想发作)22.9 其他或待分类的急性短暂性精神病23 感应性精神病24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24.1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型24.2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抑郁型24.3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混合型2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29.1 周期性精神病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30 躁狂发作30.1 轻性躁狂症(轻躁狂)30.2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30.3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30.4 复发性躁狂症30.41 复发性躁狂症,目前为轻躁狂30.42 复发性躁狂症,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30.43 复发性躁狂症,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30.9 其他或待分类的躁狂31 双相障碍31.1 双相障碍,目前为轻躁狂31.2 双相障碍,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31.3 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31.4 双相障碍,目前为轻抑郁31.5 双相障碍,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31.6 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31.7 双相障碍,目前为混合性发作31.9 其他或待分类的双相障碍31.91 双相障碍,目前为快速循环发作32 抑郁发作32.1 轻性抑郁症(轻抑郁)32.2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32.3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32.4 复发性抑郁症32.41 复发性抑郁症,目前为轻抑郁32.42 复发性抑郁症,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32.43 复发性抑郁症,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32.9 其他或待分类的抑郁症33 持续性心境障碍33.1 环性心境障碍33.2 恶劣心境33.9 其他或待分类的持续性心境障碍39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障碍心境障碍的第5位编码表示:3x.xx1 意识障碍(如谵妄)3x.xx2 伴躯体症状3x.xx3 慢性3x.xx4 缓解期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40 癔症40.1 癔症性精神障碍40.11 癔症性遗忘40.12 癔症性漫游40.13 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40.14 癔症性精神病40.141 癔症性附体障碍40.142 癔症性木僵40.2 癔症性躯体障碍40.21 癔症性运动障碍40.22 癔症性抽搐发作40.23 癔症性感觉障碍40.3 混合性癔症躯体2精神障碍40.9 其他或待分类癔症40.91 G anser 综合征40.92 见于童年和青少年的短暂的癔症性障碍41 应激相关障碍41.1 急性应激障碍41.11 急性应激性精神病(急性反应性精神病)41.2 创伤后应激障碍41.3 适应障碍适应障碍突出症状用第4位编码表示:41.31 短期抑郁反应41.32 中期抑郁反应41.33 长期抑郁反应41.34 其他恶劣情绪为主的适应障碍41.35 混合性焦虑抑郁反应41.36 品行障碍为主的适应障碍41.37 心境和品行混合性障碍为主的适应障碍41.9 其他或待分类的应激相关障碍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42.1 气功所致精神障碍42.2 巫术所致精神障碍42.3 恐缩症42.9 其他或待分类的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43 神经症43.1 恐惧症(恐怖症)43.11 场所恐惧症43.12 社交恐惧症43.13 特定的恐惧症43.2 焦虑症43.21 惊恐障碍43.22 广泛性焦虑43.3 强迫症43.4 躯体形式障碍43.41 躯体化障碍43.42 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43.43 疑病症43.44 躯体形式植物神经紊乱被患者视为症状起源的器官或系统用第5位编码表示:43.441 心血管系统功能紊乱43.442 高位胃肠道功能紊乱43.443 低位胃肠道功能紊乱43.444 呼吸系统功能紊乱43.445 泌尿生殖系统功能紊乱43.45 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43.49 其他或待分类躯体形式障碍43.5 神经衰弱43.9 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50 进食障碍50.1 神经性厌食50.2 神经性贪食50.3 神经性呕吐50.9 其他或待分类非器质性进食障碍51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51.1 失眠症51.2 嗜睡症51.3 睡眠2觉醒节律障碍51.4 睡行症51.5 夜惊51.6 梦魇51.9 其他或待分类非器质性睡眠障碍52 非器质性性功能障碍52.1 性欲减退52.2 阳痿52.3 冷阴52.4 性乐高潮障碍52.5 早泄52.6 阴道痉挛52.7 性交疼痛52.9 其他或待分类性功能障碍6 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60 人格障碍60.1 偏执性人格障碍60.2 分裂样人格障碍60.3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60.4 冲动性人格障碍(攻击性人格障碍) 60.5 表演性(癔症性)人格障碍60.6 强迫性人格障碍60.7 焦虑性人格障碍60.8 依赖性人格障碍60.9 其他或待分类的人格障碍61 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61.1 病理性赌博61.2 病理性纵火61.3 病理性偷窃61.4 拔毛症(病理性拔毛发)61.9 其他或未特定的习惯和冲动障碍62 性心理障碍(性变态)62.1 性身份障碍62.11 易性症62.19 其他或待分类的性身份障碍62.2 性偏好障碍62.21 恋物症62.211异装症62.22 露阴症62.23 窥阴症62.24 摩擦症62.25 性施虐与性受虐症62.26 混合型性偏好障碍62.9 其他或待分类的性偏好障碍62.3 性指向障碍62.31 同性恋62.32 双性恋62.39 其他或待分类的性指向障碍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70 精神发育迟滞70.1 轻度精神发育迟滞70.2 中度精神发育迟滞70.3 重度精神发育迟滞70.4 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70.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发育迟滞第4位编码用来指明相关行为障碍的程度:70.x1 无或轻微的行为障碍70.x2 显著的行为障碍,需要加以关注或治疗70.x9 其他或待分类的行为障碍71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71.1 特定言语构音障碍71.2 表达性语言障碍71.3 感受性语言障碍71.4 伴发癫痫的获得性失语(Landau2K leffner综合征) 71.9 其他或待分类的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72 特定学校技能发育障碍72.1 特定阅读障碍72.2 特定拼写障碍72.3 特定计算技能障碍72.4 混合性学习技能障碍72.9 其他或待分类的特定学习技能发育障碍73 特定运动技能发育障碍74 混合性特定发育障碍75 广泛性发育障碍75.1 儿童孤独症75.2 不典型孤独症75.3 Rett综合征75.4 童年瓦解性精神障碍(Heller综合征)75.5 Asperger综合征75.9 其他或待分类的广泛性发育障碍8 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和情绪障碍80多动障碍80.1 多动与注意缺陷障碍(儿童多动症)80.2 多动症合并品行障碍80.9 其他或待分类的多动障碍81 品行障碍81.1 反社会性品行障碍81.2 对立违抗性障碍81.9 其他或待分类的品行障碍82 品行与情绪混合障碍83 特发于童年的情绪障碍83.1 儿童分离性焦虑症83.2 儿童恐惧症83.3 儿童社交恐惧症83.9 其他或待分类的童年情绪障碍83.91 儿童广泛焦虑症84 儿童社会功能障碍84.1 选择性缄默症84.2 儿童反应性依恋障碍84.9 其他或待分类的儿童社会功能障碍85抽动障碍85.1 短暂性抽动障碍(抽动症)85.2 慢性运动或发声抽动障碍85.3 T ourette 综合征(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85.9 其他或待分类的抽动障碍86 其他童年和少年期行为障碍86.1 非器质性遗尿症86.2 非器质性遗粪症86.3 婴幼儿和童年喂食障碍86.4 婴幼儿和童年异食癖86.5 刻板性运动障碍86.6 口吃89 其他或待分类的童年和少年期精神障碍9 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90 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91 待分类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92 其他心理卫生情况92.1 无精神病92.2 诈病92.3 自杀92.31 自杀死亡92.32 自杀未遂92.33 准自杀92.34 自杀观念92.4 自伤92.5 病理性激情92.6 病理性半醒状态92.9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理卫生情况99 待分类的其他精神障碍(收稿日期:2001202221)(本文编辑:杨小昕)・病例报告・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抑郁发作诱发躁狂一例杨连昌 燕利娟 患者 男,35岁。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一、本文概述《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以下简称CCMD-3)是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一部重要诊断标准,为我国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提供了权威的参考依据。
CCMD-3的制定基于国际精神卫生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经过广泛的专业讨论和修订,最终形成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CCMD-3涵盖了多种常见的精神障碍,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人格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性心理障碍、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精神疾病的康复与预防等多个方面。
每一类精神障碍都有详细的诊断标准,为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提供了清晰的诊断和评估依据。
CCMD-3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我国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CCMD-3也为我国在国际精神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概述《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是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一部重要诊断标准,为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分类与诊断依据。
本段落将对其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进行概述。
CCMD-3在精神障碍的分类上,采用了多维度的分类体系,既考虑了病因学、症状学、病程学、严重程度等因素,也兼顾了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其分类体系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人格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性心理障碍、精神障碍待分类及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障碍等十二大类。
在诊断标准上,CCMD-3强调症状的特异性、严重性和持续时间,同时也注重症状的社会功能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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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ontents序Preface致谢Acknowledgements引言Introduction ..............................................CCMD-3分类List of categories ................................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Doagmpstoc criteria of mental disorders .............................0 器质性精神障碍Organic mental disorders .......................................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ornon-addictive substances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Schizophrenia and other psychotic disorders ..........................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Mood (affective) disorders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Hysteria, Stress-related disorders, Neurosis ....................................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Physiological disorders rdlated to psychological factors ..............6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s, Habit and impulse disorders,Psychosexual disorders ................................................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Mental retardation, and disorders of psychologicaldevelopment with onset usuallyOccurring in childhoodand adolescence .......................................................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Hyperkinetic, Conduct, and Emotional disorders with onsetusually occurring in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Other mental disorders and psychological health conditions ............Appebdux A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CMD-3 (in part)附录 A 部分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的英文译文.......................附录B CCMD-2R相关精神障碍的前瞻性现场测试Appendix B Prospective field trial on a part of mentaldisorders in CCMD-2R ..................................................引言一、《CCMD-3》的编写原则1、遵循为病人服务的原则,满足病人和社会的需要;2、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3、继承《CCMD》以前版本的优点;4、注意与国际接轨;5、简明,便于操作。
二、分类第一、《CCMD》的分类兼顾病因病理学分类和症状学分类。
分类排列次序服从等级诊断和《ICD-10》分类原则。
国内争议多、一时难定的分类,暂归第9类。
第二、《CCMD-3》的分类主要向《ICD-10》靠拢,但因《ICD-10》有不尽满意之处,因此目前仍基本保持《CCMD-2R》的分类和编码,仅作必要修改。
总之,分类和诊断标准注意了传统性、科学性、可理解性、可接受性、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性。
第三、大类与小类保持内容的主从逻辑关系。
例如,癔症与神经症分离,使神经症总的诊断标准与亚型的一致性更高。
第四、某些精神障碍或亚型在国内有继续保留或增添的必要。
如神经症、复发性躁狂症、同性恋等。
又如《CCMD-3》编号0器质性精神障碍中,02其他脑病所致精神障碍[F02其他疾病所致痴呆],进一步分类如下:02.1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F02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疾病所致痴呆]02.2 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F02.8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疾病特定所致痴呆]02.21 急性病毒脑炎所致精神障碍[F02.8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特定疾病所致痴呆]02.22 克—雅(Creutzfeldt—Jacon)病所致精神障碍[F02.1克—雅病痴呆]02.23 脑炎后综合征[F07.1脑炎后综合征]02.3 脱髓鞘脑病所致精神障碍[F02.8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特定疾病所致痴呆]02.31 急性播散性脑炎和急性出血性白质脑炎所致精神障碍[F02.8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特定疾病所致痴呆]02.32 多发性硬化所致精神障碍[F02.8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特定疾病所致痴呆]由上可见,《CCMD-3》改变了《ICD-10》突出“痴呆”症状的分类特点,而强调有关章节也需注意病因病理分类,如将克—雅病明确为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的亚型。
此外,精神障碍也常是脑器质性疾病相关症状的一部分。
在病程中,痴呆并蜚是惟一重要症状。
尤其是我国一疾病分类,尚未像《ICD-10》(已有中文译本)那样,有比较完整、统一的全部疾病分类,只有精神科等少数临床医学分科有本专业的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
因此,需注意与邻近医学分科的衔接,注意精神障碍分类学的相对完整性。
《CCMD-3》编号1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10-F19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行为障碍或F55非成瘾药物滥用]10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10-F19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行为障碍]10.1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F10酒精所致精神障碍]10.2 鸦片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11鸦片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3 大麻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12大麻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4 镇静催眠药或抗焦虑药所致精神障碍[F13镇静催眠药所致精神障碍]10.5 兴奋剂所致精神障碍[F14可卡因或F15其他兴奋剂所致精神障碍]10.6 致幻剂所致精神障碍[F16致幻剂所致精神障碍]10.7 烟草所致精神障碍[F17烟草所致精神障碍]10.8 挥发性溶剂所致精神障碍[F18挥发性溶剂所致精神障碍]10.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19多种药物、其他或未确认的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行为障碍]《ICD-10》的可卡因所致精神障碍我国尚无报告,故并入10.5兴奋剂所致精神障碍。
《ICD-10》将部分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围生期精神障碍归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和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CCMD-3》则将前者归入1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后者归入0器质性精神障碍。
即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分类,依然沿用《CCMD-2R》分类。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的第4位和第5位编码,已经同《ICD-10》一致。
《CCMD-3》中9编码为其他(other)或待分类(unspecified),目的在于提高编号使用效率,避免像《ICD-10》的第8号一般用作“其他”精神障碍归类外,有时还作他用。
我们建议小数点后的第1~8号编码用于“其他”,第9号编码用于“待分类”。
《CCMD-3》和编号20精神分裂症中的单纯型分裂症按《CCMD-2R》归类;病程采用《CCMD-2R》缓解期、残留期及衰退期概念,不用《ICD-10》的缓解型、残留型等的分类。
《CCMD-3》的编号3情感性精神障碍基本照搬《ICD-10》,只有个别差异之处,如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保留复发性躁狂症,不采用中度抑郁的分类概念。
《CCMD-3》工作组以全国多中心协作的前瞻怀现场测试的结果为依据,将编号40癔症从原来的神经症中分出来单列,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保留癔症的名称。
40 癔症[F44解记(转换)障碍]40.1 癔症性精神障碍[F44.8其他解离(转换)障碍]40.11癔症性遗忘[F44.0]40.12 癔症性温游[F44.1]40.13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F44.81多重人格障碍]40.14 癔症性精神病[F28其他非器质性精神障碍]40.141 癔症性附体障碍[F44.3癔症性出神和附体障碍]40.2 癔症性躯体障碍[F44.8其他解离(转换)障碍]上述的亚型分类,先将癔症分类癔症性精神障碍和癔症性躯体障碍,再进一步分亚型。
通过将癔症从神经症中解记出来,使神经症的概念与涵盖内容更趋完善。
有人指出,在疾病分类学中,神经症这一概念模糊的名词已经没有重要意义。
《ICD-10》尽量避免使用,《DSM-4》不用这一名称。
《CCMD-3》基于现场测试结果和这一名词便于叙述和归纳,帮仍作保留。
根据中华精神科学会儿童精神病学组现场测试结果和参考《ICD-10》分类,在《CCMD-3》中分类为7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F70-F79,F80-F89]和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和情绪障碍[F90-F98]。
《CCMD-3》的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包括了前面编号未包括的所有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也是《ICD-10》的F09待分类的器质性精神障碍,F29待分类的非器质性精神病,F99待分类的精神障碍。
第五,根据我国的社会文化特点和精神障碍的传统分类,某些精神障碍暂不适合于国内,如《ICD-10》的F52.7性欲亢进、F60.31边缘性人格障碍、F64.2童年性身份障碍、F66与性发育和性取向有关的心理及行为障碍的某些亚型、F68.0出于心理原因渲染躯体症状、F93.3同胞竞争障碍等未纳入《CCMD-3》。
由上可内见,《CCMD-3》没有全盘照《ICD-10》分类和编号,但已尽量向《ICD-10》靠拢,并将《ICD-10》编码和名称在[ ]中列出,以便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