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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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的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的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的区域划分1. 引言爆炸性气体环境是指存在可能导致爆炸的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在许多行业中,如石油化工、化学实验室和煤矿等,存在着爆炸性气体的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需要对爆炸性气体环境进行合理的划分和管理。

2. 区域划分的目的和意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划分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内不同区域的安全性。

通过划分不同的区域,可以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减少爆炸事故的风险。

区域划分还有助于指导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和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区域划分标准3.1 依据气体爆炸性质划分根据气体的爆炸性质,可以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Zone 0:爆炸性气体或气体混合物在正常操作条件下连续、长时间存在; - Zone 1:爆炸性气体或气体混合物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可能偶尔存在; - Zone 2:爆炸性气体或气体混合物在正常操作条件下不会连续、长时间存在,仅在故障或异常情况下短暂存在。

3.2 依据爆炸性气体浓度划分根据爆炸性气体的浓度,可以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 Lower Explosive Limit (LEL):爆炸性气体的浓度低于LEL时,无法引发爆炸; - Upper Explosive Limit (UEL):爆炸性气体的浓度高于UEL时,无法引发爆炸; - Explosive Range:爆炸性气体的浓度在LEL和UEL之间,能够引发爆炸。

3.3 划分区域的标识和警示在各个划分的区域内都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警示,以提醒人员注意危险。

标识和警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包括以下内容: - 区域划分的编号或名称; - 相应的爆炸性气体类型和浓度; - 注意事项和防护要求; - 禁止或限制的行为和操作。

4. 区域划分的管理措施为了确保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安全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监测和检测; - 采用有效的通风系统,控制气体浓度; - 使用防爆设备和防爆电器; - 培训员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 建立应急预案和紧急撤离程序。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269-2003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2012-12-15 08:34:34)转载▼标签:杂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 26 9 - 20 0 3代替G B 172 69 - 19 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2003-04-17发布2003-11-01实施本标准 5.2 .2 ,5.2. 6 ,8.3 .3 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根据我国铝镁粉加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美国防火协会NFPA480(镁颗粒、镁粉贮存、处理、加工》标准(1998年版)和NFPA651《铝切削、抛光及铝粉生产、处理》标准(1998年版)编写而成。

本标准代替GB 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 1726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部分章、节结构做了调整(1998年版的6,7,8,9,10分别对应本版的7,8,10,9,6);—一根据我国的生产实践增加了部分条款(本版的7.3.7);—根据NFPA480( 1998年版)和NFPA651(1998年版)删除了部分条款(1998年版的6.3.4)0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粉尘防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东北轻金属粉业公司、北京鑫利华镁粉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豪、于永芳、邓煦帆、昊长海、王洪进、李晓飞、才安。

本标准于1998年首次发布。

GB 17269- 200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镁粉生产、贮运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铝镁粉加工厂(车间)的设计、施工、生产、维修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说明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说明

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 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 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 所的;
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 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是空气) 的场所。
多层建 (构)筑物内。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置了 可能存在人员聚集的员工宿舍、 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 “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 (1)混合后可能发生加剧爆炸危 (1)因生产工艺原因,同一部位可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防火分区 的除尘系统设置了锁气卸灰装置 通过输灰管道互相联通的。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防火分区 的除尘系统风机后共用一个排气 烟囱的。
2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说明
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施。
(3)已采取控爆措施的两级及以
(3)干式除尘系统采取气体惰 上于式除尘系统,用于收集较大
化措施时,未采取氧含量在线监 颗粒粉尘的一级旋风除尘器。
测报警措施。
(4)干式除尘系统采取抑爆措施
时,抑爆装置所使用的抑爆剂不
适用于所处理的粉尘。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
(1)铝、镁、锌、铁等金属或者
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2017年11月30日发布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说明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情形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除外情形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 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 置。 (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 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一、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列条件:1. 存在铝镁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2. 存在足以点燃铝镁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高温、静电放电或能蜀辐射,或者存在使到铝镁粉尘混合物遇水受潮产生白燃。

二、铝镁粉尘爆炸环境1.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由粉尘释放源而形成。

粉尘释放源应按铝镁粉尘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连续级释放源:铝镁粉尘云持续存在或预计长期或短期经常出现的部位。

(2) 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地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 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不经常地并且是短期地释放。

2. 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云、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三、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1. 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划分:(1) 20区: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3)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铝镁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2.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铝镁粉尘的粉尘量、粉尘云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确定。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1) 安装有良好铝镁粉尘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机组能联锁停车。

(2) 设有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向铝镁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铝镁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全装置,如单向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⑶区域内产生铝镁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进行操作,除尘排风系统完全吸除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

铝镁等金属粉尘加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铝镁等金属粉尘加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铝镁等金属粉尘加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一、事故案例案例一:松岗“11.20”粉尘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12年11月20日10点40分左右,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信新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打磨车间正在进行打磨、抛光作业。

突然,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伴着大火覆盖了车间,玻璃被震碎,车间内7名工人被严重烧伤。

(二)事故原因:打磨、抛光作业产生的铝粉尘,在抽排过程中因采集管道内的铝粉尘浓度达到爆炸下极限后,遇静电火花引发爆燃。

案例二:平湖“11.24”镁粉火灾、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12年11月24日上午,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嘉瑞镁粉厂发生金属镁粉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造成了4名工人烧伤。

(二)事故原因:装有镁粉的包装物存放在镁粉加工车间的门旁,因事故发生前期,深圳为多雨天气,空气湿度大,地面潮湿,且下雨时有雨飘进车间,致使镁粉受潮、包装物内渗进雨水,从而造成镁粉与水发生剧烈的反应,产生易燃的氢气,放出大量的热,引起火灾(自燃)和爆炸。

二、铝、镁粉火灾、爆炸的成因及危害从近期深圳市发生的多起金属粉尘生产安全事故可以得出:铝、镁等粉尘爆炸、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比可燃气体混合物爆炸、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要严重得多。

因此应引起我区同类企业高度重视,以此为教训,对镁、铝粉尘场所应采取相应防火防爆措施。

1. 粉尘爆炸的原因1.1粉尘爆炸的条件铝、镁粉粉尘极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铝、镁粉粉尘在与足够的空气混合后,并在一定的火源(明火、电气短路、静电火花等)作用下,任何超细固体燃料粉尘都会发生爆炸。

而且,空气中悬浮的铝、镁粉粉状可燃物完全可能发生扩散型二次爆炸。

一般粉尘颗粒越小,越易发生燃烧。

1.2粉尘爆炸的机理铝、镁粉具有遇湿易燃特性,其爆炸极限范围小,爆炸压力危害大,是导致铝、镁粉加工行业潜在危害的重要因素。

铝、镁粉粉尘爆炸是一个瞬间的连锁反应,属于一个气固二相流反应,其爆炸过程比较复杂,它将受诸多因素的制约。

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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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区域概述与安全措施
01
爆炸危险区域的定义与分类
爆炸危险区域的定义及成因
爆炸危险区域是指存在潜在爆炸危险的场所
• 爆炸物质的存在,如气体、粉尘、液体等 • 爆炸环境的形成,如高温、高压、静电等 • 爆炸能量的释放,如化学反应、物理过程等
爆炸危险区域的个人防护
• 佩戴防爆头盔,保护头部安全 • 穿戴防爆防护服,保护身体安全 • 使用防爆工具,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爆炸危险区域的个人防护培训
• 开展个人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 制定个人防护规定,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爆炸危险区域的应急防护
爆炸危险区域的应急防护
•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爆炸事故的能力 • 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救援车、救援器材等
爆炸危险区域的应急处置方案
• 制定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和措施 •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爆炸事故的能力
爆炸危险区域的应急处置演练
• 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爆炸事故的能力 • 分析应急处置演练结果,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方案
爆炸危险区域的人员疏散与救援
爆炸危险区域的人员疏散与救援
• 制定人员疏散计划,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能力和效率
• 采用醒目的颜色和明确的图案 • 标识应易于识别和理解
爆炸危险区域的警示措施
爆炸危险区域的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标识,如警示带、警示牌等 • 采取隔离措施,如护栏、警戒线等 • 制定安全规定,如进入许可、操作要求等
爆炸危险区域的警示宣传教育
• 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爆炸事故的能力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其内部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2.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连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取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采用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泄灰装置,或未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立筒仓、收尘仓、除尘器内部等20区未采用
符合要求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8.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9.未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未及时规范清理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

10.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浓度监测等防火防爆措施。

1涉爆粉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1涉爆粉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附件11涉爆粉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参考标准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2003-00-00 实施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2003-00-00 实施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GB 17269- 2003本标准 5.2 .2 ,5.2 .6 ,8.3 .3 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根据我国铝镁粉加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美国防火协会NFPA480((镁颗粒、镁粉贮存、处理、加工》标准(1998年版)和NFPA651《铝切削、抛光及铝粉生产、处理》标准(1998年版)编写而成。

本标准代替GB 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1 726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部分章、节结构做了调整(1998年版的6,7,8,9,10分别对应本版的7,8,10,9,6);—根据我国的生产实践增加了部分条款(本版的7.3.7);—根据NFPA480( 1998年版)和NFPA651(1998年版)删除了部分条款(1998年版的6.3.4).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粉尘防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东北轻金属粉业公司、北京鑫利华镁粉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豪、于永芳、邓煦帆、吴长海、王洪进、李晓飞、才安。

本标准于1998年首次发布。

CB 17269- 200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镁粉生产、贮运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铝镁粉加工厂(车间)的设计、施工、生产、维修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 247 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GB /T 1 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 /T 1 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 5 005 7 建筑物设计防雷规范GB 5 0 05 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J 1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场所的分区划分

危险场所的分区划分

危险场所的分区划分易燃易爆场管理所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中涉及易燃易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的后果是巨大的,无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还是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把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做为工作中的重要点,做到合法合规。

只有在平时做到履职尽责,才能尽职免责。

一、什么是爆炸性环境环境中存在的气体、蒸气、薄雾或粉尘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能发生燃爆的环境。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2类: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1.气体爆炸性环境依据气体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0区、1区和2区三个区域等级。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三、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分区根据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可燃性粉尘环境可分为20区、21区和22区三个区域等级。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

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机械加工工艺(铝镁金属机械加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机械加工工艺(铝镁金属机械加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国标50016的规定。
2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 取预防和控制 粉尘爆炸措 施,导致粉尘 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选用干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选 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
(2)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 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3)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4)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 连通。
(5)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 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且不小于23m/so
(6)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 输灰。
(3)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
(4)清扫、提供的粉尘应防止与铁锈、水或其他化学物质接触或受潮发生放热反响 产生自燃,应装入经防锈蚀外表处理的非铝质金属材料或防静电材料制成的容器
(桶)内,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提供的粉尘应作无害化处置。
(5)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应不产生碰撞火花。
重大
其他爆炸
(1)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标17476.1、国 标12476.2的要求,电气连接应符合国标50058的要求。
(2)除尘系统、金属设备,以及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 国标12158的要求。
(3)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国标50058的要求,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 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工贸行业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图解

工贸行业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图解

纯铝粉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 惰化等控爆措施。
解读
[第三条]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 任一种控爆措施。
2
隐患检查示例
干式除尘系统设在厂房内,未规范采 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 控爆措施。
解读
[第三条]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 任一种控爆措施。
3
隐患检查示例
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除尘器泄爆口 朝向,面对厂房建筑物内部。
解读
[第三条]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 任一种控爆措施。
4
隐患检查示例
静电粉末喷涂工艺设备及设置的干式 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 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解读
[第三条]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 任一种控爆措施。
解 读 [第二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 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1
隐患检查示例
A幢 建筑
两幢建筑属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
B幢
与两幢建筑联通。
建筑
解读
[第三条]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 任一种控爆措施。
01
条文解读
干式除尘系统中的除尘器本体、风管等是粉尘爆 炸的高发区域,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都是 防范和降低粉尘爆炸危险的有效控爆措施。泄爆 是在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 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 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 向无危险方向泄出。隔爆是爆炸发生后,通过物 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 隔在一定范围内。惰化是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 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和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 性。抑爆是在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 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 技术。的组合。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一、引言铝镁粉是一种常见的粉尘爆炸危险物质,对加工场所和工人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的安全规范,以确保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二、风险评估与管理1. 首先进行风险评估,了解铝镁粉加工过程中爆炸的潜在风险,包括粉尘积聚、静电积聚、火源等。

2.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包括防爆设备、防爆控制系统的安装和维护,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三、场所布局与设计1. 加工车间应合理设置通风装置和粉尘抽收设备,确保粉尘能够及时排出,减少积聚可能性。

2. 各种加工设备的布局应符合防爆要求,设备之间的间距应满足操作、维护、清理的需要。

四、职工安全培训1. 新员工加入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包括防爆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程培训。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风险控制1. 采取相应的防爆设备和安全控制系统,如爆炸防火器、防爆电器设备等。

2.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更换老化设备。

六、粉尘处理1. 定期清理粉尘,避免过多积聚。

采用吸尘设备或湿式清理方法。

2. 避免粉尘暴露在可燃气体源、火源附近,严禁在粉尘堆积的地方进行易燃易爆作业。

七、防火安全1. 加工车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存放。

2. 建立防火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及时处理隐患。

八、急救措施1. 建立健全的急救制度,明确各急救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提供急救设备和急救知识培训,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做到及时有效的急救处理。

九、应急预案1. 制定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火灾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

2. 安排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事件,提供紧急救助。

结论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是保障员工安全和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制定和执行本规程,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铝镁粉加工粉尘引发的爆炸事故,保证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铝镁粉尘燃爆较大风险辨识和管控指南

铝镁粉尘燃爆较大风险辨识和管控指南
除尘系统的风机叶片应采用导电、运行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风机及叶片应安装紧固、运转正常,不产生碰撞、摩擦和异常杂音。
AQ4272-2016
第9.6.1条、
第9.6.2条
10
湿式除尘器
湿式除尘器水量、水压不足会导致铝镁金属粉尘受潮发热,造成粉尘爆炸。
湿式除尘应设置水量、水压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当水量、水压低于设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
动火作业
动火时引燃可燃物或可燃气体聚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采取可靠隔离措施。
DB32∕T 3403-2018
第5.3.5条
4
动火作业
动火时可燃气体聚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第4.2.2条
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设施若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除尘器与进、出风管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连接,应按照防静电措施要求进行导电跨接。
AQ4273-2016
第5.2.1条
动火作业
1
动火作业
未经许可作业或交叉作业发生事故。
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铝镁合金加工机床加工时由加工粉尘产生而构成爆炸威胁的工作环境。

二、定义
1. 具有氧化性、腐蚀性、有毒性、可燃性和易发热性的加工粉尘:由铝镁合金加工机
床加工时产生的尘埃,具有比空气密度更大、易悬浮在空气中的特性,具有复合化学性质。

2. 铝镁合金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通过设置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防
止由铝镁合金加工产生的加工粉尘引发爆炸、着火、污染等事故发生。

三、基本要求
1. 设计理念
(1)建立“铝镁合金加工机床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和实施严格的规范;
(2)规定必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和技术管理;
(3)规定要完善粉尘防爆技术措施:包括机床的外型、装配工艺、电气设备、控制器、传动设备和附加部件;
(4)规定部件上必须使用联锁装置,确保防爆安全;
(5)规定设备内部控制器必须实现抽气和拖动式抽气、过滤收集处理、除尘抽吸等
功能;
(6)规定机床必须安装覆盖物,用于防止过健康危害性的受污染空气散播;
(7)规定严格的有效的维护保养标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安全设施
(1)机床必须安装抽气装置,用于清除机内无害粉尘;
(2)机床室内必须设置火灾监控系统,用于及时发现有火警;
(3)机床室内必须安装安全逃生门,为现场人员或设备缺乏安全保护。

四、附录
铝镁合金加工机床加工粉尘防爆技术规范属于办公室安全管理规范的一部分,应遵守、执行和实施本规范的全部条款,以确保工作区域的空气污染降至最低限度,并有效防止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附件2:《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适用于工贸行业中涉及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等企业的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其中,第一条是针对厂房的规定,第二条是针对防尘的规定,第三条是针对防火的规定,第四条是针对防水的规定,第五条是针对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条文释义: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必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GB15577-2007)规范》(GB50016-2006)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要求。

厂房宜采用单层设计,屋顶采用轻型结构。

如厂房为多层设计,则应为框架结构,并保证四周墙体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保证楼层之间隔板的强度能承受爆炸的冲击,保证一层以上楼层具有独立安全出口。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应与其他厂房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安全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3.由于粉尘爆炸威力巨大,危害波及范围广,因此,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内。

第二条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条文释义:1.通风除尘系统可有效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减少作业现场粉尘沉积。

企业必须按照GB15577、GB50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等规定,对除尘系统进行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必须根据GB15577规定,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防止连锁爆炸。

3.为保证除尘器安全可靠运行,企业必须按照GB/T17919规定,对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压差、进出风口和灰斗的温度等指标(参数)进行检测。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规定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规定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规定1、职责划分LI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修订、解释,安全主任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核准、签发。

1.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L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写,并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车间主管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5公司生产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1.6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除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2、管理规定2.1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划分1)20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连续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吸尘排风管道及除尘器内部b.持续进行铝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设备内部的加工部位c.抛丸喷砂设备内部的抛丸喷砂加工部位。

2)21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一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持续进行铝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的作业区域b.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c.如果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3)22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二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吸尘排风管道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b.抛丸喷砂设备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c.持续进行铝镁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设备加工部位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d.铝镁制品抛光采用动力工具的手工作业的作业区域;e.如果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2.2粉尘防爆区的安全管理1)抛光车间,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国标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爆炸事故后各生产场所安全要求

粉尘爆炸事故后各生产场所安全要求

粉尘爆炸事故后生产现场的安全要求以下是从事铝、镁材加工过程中,采用压铸、抛光、打磨工艺,产生铝镁粉尘,容易发生铝镁粉尘爆炸事故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和洁净车间,涂料干燥室和使用大量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一、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厂区不得设置在居民区。

2、相关许可证齐全。

二、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现场应有两个以上直接通向外部的紧急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3、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存放在独立的干燥堆放处。

4、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场所积聚的灰尘量。

5、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生产现场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7、电气电路:生产现场的电路应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8、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清理现场灰尘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9、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10、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1、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一、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列条件:1.存在铝镁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2.存在足以点燃铝镁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高温、静电放电或能量辐射,或者存在使到铝镁粉尘混合物遇水受潮产生自燃。

二、铝镁粉尘爆炸环境1.铝镁粉尘爆炸环境由粉尘释放源而形成。

粉尘释放源应按铝镁粉尘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续级释放源:铝镁粉尘云持续存在或预计长期或短期经常出现的部位。

(2)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地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不经常地并且是短期地释放。

2.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云、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三、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1.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划分:(1)20 区: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21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3)22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铝镁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2.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铝镁粉尘的粉尘量、粉尘云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1)安装有良好铝镁粉尘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机组能联锁停车。

(2)设有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向铝镁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铝镁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全装置,如单向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3)区域内产生铝镁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进行操作,除尘排风系统完全吸除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确定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确定

2 危险区域范围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规范》指出通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 域的范围与该环境释放源级别相关;进一步细化 了“爆炸性粉尘环境在建筑物内部,宜以厂房为单 位确定范围”[4]的规定要求,如明确“20区范围主 要包括粉尘云连续生成的管道、生产和处理设备 的内部区域”等;增加了对建筑物外部场所的爆炸 性粉尘危险区域范围的具体要求,规定对于受气 候影响的建筑物外部场所可减小21区、22区范围; 参照IEC 60079-10-2《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0-2部 分:区域分类 可燃性粉尘环境》,提出了“21区的 范围应按照释放源周围1m的距离确定”, “22区的 范围应按超出21区3m及二级释放源周围3m的距 离确定”的要求;同时还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环境危
的距离确定;
结构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当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的限制时,实体结 可结合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实践经验和实
构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际的因素将整个厂房划为22区
一个位于内部不受实体结构限制的21区应被一
个22区包围;
可结合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实践经验和实际因
素将整个厂房划为21区
禁止在工作场所产生 未按释放源级别确定21区范围;
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并进行了简要说明。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 规 范》中爆炸性粉尘环 境危险区域范围与G B 12476.3-200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 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中的规 定略有不同。上述标准规定中的主要区别,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GB 50058-2014《爆炸危险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按照释放源等级进行爆 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确定;未明确禁止工 作场所形成20区;未考虑粉尘层;将22区的范围 按超出21区3m及二级释放源周围3m的距离确 定,大于GB 12476.3-200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 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 场所分类》、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 全规范》中的规定1m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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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
一、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列条件:
1.存在铝镁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2.存在足以点燃铝镁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高温、静电放电或能量辐射,或者存在使到铝镁粉尘混合物遇水受潮产生自燃。

二、铝镁粉尘爆炸环境
1.铝镁粉尘爆炸环境由粉尘释放源而形成。

粉尘释放源应按铝镁粉尘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级释放源:铝镁粉尘云持续存在或预计长期或短期经常出现的部位。

(2)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地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不经常地并且是短期地释放。

2.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云、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三、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
1.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划分:
(1)20 区: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2)21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3)22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铝镁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2.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铝镁粉尘的粉尘量、粉尘云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安装有良好铝镁粉尘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机组能联锁停车。

(2)设有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向铝镁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铝镁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全装置,如单向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3)区域内产生铝镁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进行操作,除尘排风系统完全吸除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

4.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的排风机室,应与被排风区域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相同。

四、铝镁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1.应评估铝镁制品机械加工产生铝镁粉尘释放源形成级别所引起的铝镁粉尘爆炸环境,确定铝镁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2.爆炸危险区20 区的范围应包括:
(1)铝镁粉尘云连续生成的除尘排风系统的管道、除尘器的内部。

(2)持续进行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抛丸喷砂的作业部位。

(3)铝镁制品机械加工设备内部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

3.爆炸危险区21 区的范围与一级释放源相关联,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云、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

(2)存在铝镁粉尘云的作业区:
非持续进行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的作业区域;
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的作业部位没有按照GB/T 16758的要求设置吸尘排风罩,除尘排风系统不能完全吸除磨削、打磨、抛光产生的粉尘的区域;
除尘系统管道、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设备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释放源周围2m 的距离(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

(3)如果铝镁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4)铝镁制品机械加工车间通排风系统没有按照GB 50016的规定设置全面及局部通排风,存在铝镁粉尘飘散,应将整个厂房划为21 区。

4.爆炸危险区22 区的范围,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铝镁制品机械加工一般不可能产生粉尘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
间也是短暂的二级释放源。

(2)超出21 区3m 及二级释放源周围3m 的距离(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

(3)如果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4)在同一厂房内存在两处(含两处)以上的22 区,且区内的粉尘扩散未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等)的限制,应将整个厂房划为22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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