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要求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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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前言粉尘爆炸是工业生产中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

许多生产加工过程都会产生粉尘,如果不加以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就容易形成粉尘堆积,进而引发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进行有效地划分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方法和相关要求,帮助工业企业科学、合理地确定危险区域,提高安全性能和生产效率。

危险区域划分的重要性粉尘爆炸是一种类似于气体爆炸的一种燃烧现象,但其爆炸的危害性和范围却很大,不可小觑。

如果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工人对粉尘随意处理,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避免其爆炸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种划分可以有效地预防爆炸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划分后的危险区域可以使工人更有意识地进行保护和维护工作,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粉尘处理效率。

危险区域划分的方法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气体划分法、组合法和计算法。

以下将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气体划分法气体划分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划分方法,其基本原理是认为粉尘的扩散范围相当于气体的扩散范围。

因此,只需要根据物质粉尘的密度和爆炸下限,通过测量空间体积等参数,可以很方便地划分危险区域。

具体的划分步骤如下:1.确定危险区域的长度、宽度和高度等参数;2.测量空间内物质粉尘的密度和爆炸下限;3.根据物质粉尘参数计算出危险区域的距离等参数;4.根据计算结果划分出气体危险区域;气体划分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操作,但其缺点也较明显。

首先,它只考虑了粉尘密度和爆炸下限等参数,没有考虑物质的其他特性和环境因素等影响。

另外,粉尘扩散性有时较差,可能会造成误判,使划分结果略显偏差。

组合法组合法是一种基于物质特性和空间因素相结合的划分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即主导因素法和限制因素法。

主导因素法按照物质的敏感性和需求等特点进行划分,其优点在于划分结构较为合理,具备推广应用的优势。

镁铝粉尘防爆要求-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镁铝粉尘防爆要求-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1.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选型1.1.1 根据粉尘环境区域和粉尘类型选型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根据粉尘环境区域和粉尘类型选型见表6。

表1 防粉尘点燃电气设备的选择电气设备类型粉尘类型20区或21区22区A型导电粉尘DIP A20或DIP A21 DIP A21 (IP6X)非导电粉尘DIP A20或DIP A21 DIP A22或DIP A21 B型导电粉尘DIP B20或DIP B21 DIP B21非导电粉尘DIP B20或DIP B21 DIP B22或DIP B21 1.1.2 根据粉尘点燃温度选型防粉尘点燃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T A或T B)通常直接标温度值,或按表4标温度组别(T1~T6)或两者都标。

对于A型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不超过相关粉尘云最低点燃温度(以℃为单位)的三分之二,即Tmax ≤ 2/3 T cl;当存在粉尘层厚度至5mm时,其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相关粉尘层厚度为5mm的最低点燃温度减去75K,即Tmax ≤T5mm -75 K,取两者较小值。

对于B型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不超过相关粉尘云最低点燃温度(以℃为单位)的三分之二,即Tmax ≤ 2/3T cl;当存在粉尘层厚度至12.5mm时,其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相关粉尘层厚度为12.5mm 的最低点燃温度减去25K,即Tmax ≤T12.5mm -25 K,取两者较小值。

设备选型时,对于20区使用粉尘层厚度可能超过5mm的A型设备,或粉尘层厚度可能超过12.5mm 的B型设备,设备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必须进一步降低,并经实验室试验验证确定。

对于使用在危险场所的辐射设备和超声波设备,以及即使使用在安全场所,但其辐射或超声波可能进入危险场所的设备的选择应满足GB12476.2-2006标准规定的要求。

2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2.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电气线路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2.1.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2.1.1.1 布线类型2.1.1.1.1 用于20区、21区和22区场所中的布线类型:——电缆穿入螺纹的、无缝或有缝焊管中;或——电缆本身具有防机械损坏,并且防止可燃性粉尘侵入。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确定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确定

2 危险区域范围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规范》指出通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 域的范围与该环境释放源级别相关;进一步细化 了“爆炸性粉尘环境在建筑物内部,宜以厂房为单 位确定范围”[4]的规定要求,如明确“20区范围主 要包括粉尘云连续生成的管道、生产和处理设备 的内部区域”等;增加了对建筑物外部场所的爆炸 性粉尘危险区域范围的具体要求,规定对于受气 候影响的建筑物外部场所可减小21区、22区范围; 参照IEC 60079-10-2《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0-2部 分:区域分类 可燃性粉尘环境》,提出了“21区的 范围应按照释放源周围1m的距离确定”, “22区的 范围应按超出21区3m及二级释放源周围3m的距 离确定”的要求;同时还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环境危
的距离确定;
结构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当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的限制时,实体结 可结合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实践经验和实
构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际的因素将整个厂房划为22区
一个位于内部不受实体结构限制的21区应被一
个22区包围;
可结合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实践经验和实际因
素将整个厂房划为21区
禁止在工作场所产生 未按释放源级别确定21区范围;
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并进行了简要说明。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 规 范》中爆炸性粉尘环 境危险区域范围与G B 12476.3-200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 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中的规 定略有不同。上述标准规定中的主要区别,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GB 50058-2014《爆炸危险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按照释放源等级进行爆 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确定;未明确禁止工 作场所形成20区;未考虑粉尘层;将22区的范围 按超出21区3m及二级释放源周围3m的距离确 定,大于GB 12476.3-200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 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 场所分类》、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 全规范》中的规定1m的距离。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作者:GB 17269—199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镁粉生产、贮运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铝镁粉加工厂(车间)的设计、施工、生产、维修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铝镁制品加工过程。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l2476.1—90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GB l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15605—199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铝镁粉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任何粒径小于420μm的铝镁或铝镁合金颗粒。

3.2 铝镁粉加工 the manufacture of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通过特定的工艺,将金属铝、金属镁及其合金加工成为细微颗粒的过程。

3.3 铝镁粉防爆 the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of dust explosion of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预防铝镁粉燃烧、爆炸发生和当燃烧或爆炸发生时使损失减小的技术。

4 管理4.1 厂长应清楚本厂所有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的情况,并采取能有效控制铝镁粉爆炸的防爆措施。

4.2 厂长应根据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结合本规程,制定本厂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厂级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不应少于一次。

4.3 气体、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应定期校验。

4.4 工厂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铝镁粉的爆炸性及爆炸条件,牢记事故开关、警报器、急救设施、防爆设施和避灾路线的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

粉尘爆炸事故后各生产场所安全要求

粉尘爆炸事故后各生产场所安全要求

粉尘爆炸事故后生产现场的安全要求以下是从事铝、镁材加工过程中,采用压铸、抛光、打磨工艺,产生铝镁粉尘,容易发生铝镁粉尘爆炸事故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和洁净车间,涂料干燥室和使用大量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一、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厂区不得设置在居民区。

2、相关许可证齐全。

二、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现场应有两个以上直接通向外部的紧急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3、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存放在独立的干燥堆放处。

4、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场所积聚的灰尘量。

5、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生产现场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7、电气电路:生产现场的电路应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8、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清理现场灰尘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9、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10、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1、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一、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列条件:1. 存在铝镁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2. 存在足以点燃铝镁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高温、静电放电或能蜀辐射,或者存在使到铝镁粉尘混合物遇水受潮产生白燃。

二、铝镁粉尘爆炸环境1.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由粉尘释放源而形成。

粉尘释放源应按铝镁粉尘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连续级释放源:铝镁粉尘云持续存在或预计长期或短期经常出现的部位。

(2) 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地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 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不经常地并且是短期地释放。

2. 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云、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三、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1. 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划分:(1) 20区: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3)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铝镁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2.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铝镁粉尘的粉尘量、粉尘云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确定。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1) 安装有良好铝镁粉尘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机组能联锁停车。

(2) 设有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向铝镁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铝镁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全装置,如单向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⑶区域内产生铝镁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进行操作,除尘排风系统完全吸除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确定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确定

度 和 持 续 时 间长 短 分 为 连 续 级 释 放 源 、 一 级 释 放 全 规 范 》 在具体 划分条件上 略有差异 , GB 5 0 0 5 8 —
粉 尘 爆 炸 的 严 重 性 和 危 害 程 度 巨大 , 粉 尘 二 措 施 , 既 不 经济 , 也不合 理。 因此 , 需 对 爆 炸 性 粉 尘 次 爆 炸 往 往 造 成 大 量 人 员 伤 亡 和 不 可 估 量 的 巨 环 境 危 险 区域 进 行 划 分 , 确 定其范 围, 以便 按 照 危 额 经 济损 失 , 如2 O 1 4 年8 月 2日 , 江 苏 省 昆 山 市 中 险 区域 类 型 采 用 不 同的 电气 防 爆 措 施 。 爆 炸 性 粉
爆炸性粉尘环境
危 险区域划分及 范围确定
王 晓 冬 靳 江 红 朱佐 刚
北 京 市 劳 动 保 护 科 学研 究 所
【 摘 要 】 就 GB 5 0 0 5 8 - 2 0 1 4《爆 炸 危 险环 境 电力装 置 设 计 规 范 》和 GB 1 2 4 7 6 . 3 — 2 0 0 7《可 燃 性 粉 尘 环 境 用 电气 设 备 第 3 部分: 存 在 或 可 能存 在 可 燃 性 粉 尘 的 场 所 分 类 》、 GB 2 5 2 8 5 . 1 — 2 0 1 0《爆 炸 性 环 境 爆 炸预 防 和 防护 第 1 部分 : 基 本 原 则 和 方 法 》、AQ 3 0 0 9 . 2 0 0 7《 危 险场 所 电气 防爆 安全 规 范 》等 现 行
新修订 的国家标准 G B 5 0 0 5 8 — 2 0 1 4 爆 炸危
可 燃 性 粉 尘 环 境 用 电气设 备 第 3 部分 : 存 在 或 可
故呈上 升趋 势 , 工 业 化 国家 几 乎 每 天 至 少 发 生 一 险 环 境 电力 装 置 设 计 规 范 》 和 GB 1 2 4 7 6 . 3 — 2 0 0 7 起 粉 尘 爆 炸 事 故 ] 。 为预 防 和 防 护 粉 尘 爆 炸 , 对 爆

2023年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

2023年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

2023年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各行各业中产生的粉尘日益增多,由此带来的粉尘爆炸危险也逐渐凸显。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2023年,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旨在对危险区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区划分1. 根据粉尘危险性评估结果,将企业内部划分为不同等级的危险区。

根据粉尘的易燃性、扩散性、爆炸性和危害性等指标,将危险区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2. 高危险区:指粉尘易燃性高、扩散性强、爆炸性大且危害性较高的区域,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进入高危险区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配备专业防护装备。

3. 中危险区:指粉尘易燃性较高、扩散性一般、爆炸性一般且危害性较中等的区域,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管理和控制。

进入中危险区的员工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并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

4. 低危险区:指粉尘易燃性较低、扩散性较弱、爆炸性较小且危害性较低的区域,要进行基本的管理和控制。

进入低危险区的员工需要接受一定的安全教育,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设施要求1. 对高危险区,必须配备专业的粉尘爆炸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爆炸防护墙、自动灭火系统、排风设备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 对中危险区,应对存在粉尘积累的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维护,设置可靠的防爆门、风扇等设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对低危险区,应建立健全的粉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四、培训和教育1. 针对不同危险等级的危险区,制定相应的员工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危险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2.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3. 定期进行演练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应对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监管和检查1. 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危险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定期进行粉尘危险性评估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危险区进行整改。

铝镁粉尘燃爆较大风险辨识和管控指南

铝镁粉尘燃爆较大风险辨识和管控指南
除尘系统的风机叶片应采用导电、运行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风机及叶片应安装紧固、运转正常,不产生碰撞、摩擦和异常杂音。
AQ4272-2016
第9.6.1条、
第9.6.2条
10
湿式除尘器
湿式除尘器水量、水压不足会导致铝镁金属粉尘受潮发热,造成粉尘爆炸。
湿式除尘应设置水量、水压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当水量、水压低于设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
动火作业
动火时引燃可燃物或可燃气体聚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采取可靠隔离措施。
DB32∕T 3403-2018
第5.3.5条
4
动火作业
动火时可燃气体聚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第4.2.2条
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设施若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除尘器与进、出风管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连接,应按照防静电措施要求进行导电跨接。
AQ4273-2016
第5.2.1条
动火作业
1
动火作业
未经许可作业或交叉作业发生事故。
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4篇)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4篇)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事故,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1. 确定粉尘爆炸危险区:根据工艺过程和粉尘特性,确定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并进行明确标示。

2. 防火防爆设施: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内设置防火防爆设施,包括防爆电器设备、防爆照明设备和防爆通风系统等,确保设备能够在危险环境下安全运行。

3. 防爆运输和存储:对于易爆的粉尘物质,要使用防爆包装和容器进行运输和存储,同时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粉尘爆炸风险。

4. 人员培训和防护:对从事粉尘危险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粉尘爆炸危险和防护措施,同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5. 粉尘爆炸危险源控制:加强对粉尘爆炸危险源的控制,包括控制粉尘扬尘、定期清理粉尘、防止静电积聚等,减少粉尘爆炸的可能性。

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粉尘爆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理措施,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并减少损失。

7.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粉尘危险区的防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记录相应的检查结果和维护情况。

8. 监测和报警系统: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设置监测设备,并与报警系统相连,及时发现和预警粉尘危险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上是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粉尘特性进行调整和完善。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2)粉尘爆炸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危险,对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企业应建立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粉尘爆炸危险区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条件,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粉尘产生和积聚的作业区域,包括生产车间、仓库、设备间、办公室等。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及风险控制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及风险控制
培训员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他们知道如何正确应对紧急情况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定期开展安全 教育培训,确 保员工熟悉粉 尘爆炸危险场 所的安全要求 和应急措施。
组织模拟演练 和实战演练, 提高员工应对 突发事件的能 力和自救互救
消除火源与点火源: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严格控制火源和点火源,如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等。
限制粉尘浓度:应采取措施限制粉尘浓度,避免达到爆炸下限。例如,加强通风、使用除尘器 等。
设备维护与检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粉尘 爆炸。
安全培训与教育: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避免因操作不 当导致粉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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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XX
目录
CONTENTS
粉尘种类和特性 场所的通风和排气系统
空气中的氧气含量 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粉尘种类和特性 空气中的粉尘浓度 粉尘的分散度和粒度 粉尘爆炸极限
工厂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 粉尘,通风不良,易形成粉尘云
制定安全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 确保员工遵守。
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及时发现和 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应急预案, 提高应对突发事 件的能力。
加强员工安全培 训和教育,提高 安全意识。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估:确保场所安全,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隐患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
汇报人:XX
提高员工对场所 危险性的认识, 增强安全意识
为应急救援提供 明确的场所划分 ,提高救援效率
粉尘浓度越高, 爆炸风险越大

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第一节一般规范第1.1条对用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粉尘、可燃性导电粉尘、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环境时,应进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设计。

第1.2条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应分为下列四种。

一、爆炸性粉尘:这种粉尘即使在空气中氧气很少的环境中也能着火,呈悬浮状态时能产生剧烈的爆炸,如镁、铝、铝青铜等粉尘。

二、可燃性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导电性粉尘,如石墨、炭黑、焦炭、煤、铁、锌、钛等粉尘。

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非导电性粉尘,如聚乙烯、苯酚树脂、小麦、玉米、砂糖、染料、可可、木质、米糠、硫磺等粉尘。

四、可燃纤维: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丝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

第l.3条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出现的粉尘应按引燃温度分组,并应符合规定。

注:确定粉尘温度组别时,应取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和粉尘层的引燃温度两者中的低值。

第1.4条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列条件:一、存在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二、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

第l.5条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应采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施:一、防止产生爆炸的基本措施,应是使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减小到最小程度。

二、防止爆炸危险,应按照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特征,采取相应的措施。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爆炸下限随粉尘的分散度、湿度、挥发性物质的含量、灰分的含量、火源的性质和温度等而变化。

三、在工程设计中应先取下列消除或减少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产生和积聚的措施:1.工艺设备宜将危险物料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2.宜采用露天或开敞式布置,或采用机械除尘或通风措施;宜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并将可能释放爆炸性粉尘的设备单独集中布置;4.提高自动化水平,可采用必要的安全联锁;5.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门应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6.应定期清除沉积的粉尘;7.应限制产生危险温度及火花,特别是由电气设备或线路产生的过热及火花。

铝镁粉尘防火防爆制度[1]

铝镁粉尘防火防爆制度[1]

铝镁粉尘防火防爆制度一、制度背景铝镁粉尘作为一种常见的工业原料,其在生产、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粉尘。

由于铝镁粉尘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标准2.1 粉尘防火防爆设施管理• 2.1.1 在工作现场、生产车间和储存区域等区域内,应配置适当的粉尘防火防爆设施。

• 2.1.2 粉尘防火防爆设施的选择、设计、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2.1.3 粉尘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记录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并保留相关记录。

2.2 操作规程• 2.2.1 对于与铝镁粉尘有关的工作,应编制专门的操作规程。

• 2.2.2 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熟悉操作规程,确保按规程操作。

• 2.2.3 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爆眼镜、防尘口罩等。

• 2.2.4 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防止积累过多铝镁粉尘。

2.3 火灾风险控制• 2.3.1 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引发火灾的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 2.3.2 确保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并定期检验、维护和修复电气设备。

• 2.3.3 密闭储存铝镁粉尘,减少粉尘扬尘的可能性。

• 2.3.4 禁止在铝镁粉尘风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熔炉、电焊等火源工具。

2.4 爆炸风险控制• 2.4.1 进行爆炸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引发爆炸的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 2.4.2 储存区域内应设置专门的爆炸物品存放区域,并严格管理、监控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

• 2.4.3 定期对爆炸物品储存区域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储存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2.4.4 禁止在爆炸风险区域内使用明火、静电产生装置、高温设备等可能引发爆炸的工具和设备。

2.5 应急预案• 2.5.1 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级别的应急情况应采取的措施和责任分工。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范文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范文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范文一、危险区辨识和评估1.1 公司将全面辨识和评估工厂内可能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并将其划定为粉尘爆炸危险区。

1.2 工厂内的粉尘爆炸危险区划分应以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

1.3 危险区辨识和评估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详细记录辨识和评估结果,并将其归档备查。

二、进入危险区的管理2.1 任何人员在进入粉尘爆炸危险区之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获得相关工作许可。

2.2 进入危险区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目镜、防尘口罩、防静电服等。

2.3 进入危险区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程序进行作业,并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2.4 危险区作业人员必须与作业现场负责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危险区排风和除尘设备管理3.1 危险区必须安装有效的排风设备和除尘设备,确保粉尘的排出和清除。

3.2 排风设备和除尘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并记录相关的维护记录。

3.3 排风设备和除尘设备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必须进行更新或更换,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粉尘防爆设备的管理4.1 危险区必须安装适当的粉尘防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爆灯具、防爆电器等。

4.2 粉尘防爆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并记录相关的维护记录。

4.3 粉尘防爆设备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必须进行更新或更换,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粉尘清除和清理管理5.1 危险区必须进行定期的粉尘清除和清理工作,以防止粉尘积累引发爆炸事故。

5.2 粉尘清除和清理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5.3 粉尘清除和清理工作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措施的落实、作业区域的隔离等。

5.4 粉尘清除和清理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并记录相应的清理工作情况。

六、事故应急管理6.1 危险区必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要求综述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要求综述

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要求1、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列条件:(1)存在铝镁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2)存在足以点燃铝镁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高温、静电放电或能量辐射,或者存在使到铝镁粉尘混合物遇水受潮产生自燃。

2、铝镁粉尘爆炸环境铝镁粉尘爆炸环境由粉尘释放源而形成。

粉尘释放源应按铝镁粉尘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续级释放源:铝镁粉尘云持续存在或预计长期或短期经常出现的部位。

(2)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地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不经常地并且是短期地释放。

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云、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3、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划分:a)20 区: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b)21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c)22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铝镁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铝镁粉尘的粉尘量、粉尘云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1)安装有良好铝镁粉尘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机组能联锁停车。

(2)设有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向铝镁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铝镁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全装置,如单向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3)区域内产生铝镁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进行操作,除尘排风系统完全吸除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

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的排风机室,应与被排风区域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相同。

推荐-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推荐-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1.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应防止向周围扩散或飞扬,对其邻近厂房或场所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扩散或沉积情况确定。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

2.非开敞式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危险场所,以生产厂房为一个单位,不论共释放源的位置和厂房空间的大小,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

A10区范围以厂房为界。

在自然通风良好条件下,通向露天的门、窗外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以内的空间可以降低一级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为界,但通向露天的门、窗外
②R为油罐的半径。

③r为呼吸阀阀口的半径。

②有斜线的两个数字,分子为通风良好值,分母为通风不良值。

③括弧内数字是厂房内为11区时,厂房外11区的范围。

水平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见下图。

3.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厂房的区域范围划分
A10区的范围以厂房边线为界。

自然通风良好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米以内的空间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边线为界,但开敞面边界以外水平距离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4.集中设置在露天中的设备和装置,应视为一个整体,其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扩散到空间的粉尘含量来确定。

A11区范围以装置群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3米,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为界,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15米和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应划分11区。

B11区的范围以装置群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3米,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为界。

5.易燃纤维危险场所区域范围暂按粉尘危险场所区域范围的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1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意义可燃性粉尘在具备一定浓度(超过爆炸下限)和足够引燃能量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

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环境,这些区域的危险性有高低之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区域进行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将可燃性粉尘出现爆炸浓度的可能性,或任意点燃源出现的可能性,以及使二者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尽可能减小,将粉尘爆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验收评价守则》中明确规定,对于粉尘爆炸的危险环境,有无科学准确的区域划分是验收检验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同时,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对于节约项目投资也有着重要意义。

粉尘防爆设备的价格是普通产品的2—3倍,只有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才能合理地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浪费。

2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很早就制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GBJ58—83)、《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GB12476.1—2000)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 17440—1998)等都有详细说明。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美国电气规程(NEC)以及德、日等国对区域划分原则均有规定。

但随时间的推移和国情不同,划分原则不尽一致。

目前国内流行的是“二区”(爆炸危险区域和非爆炸危险区域)、“二级”(10区和11区),GB50085—92和GB17441)—1998均按此划分。

此划分方法正在被IEC1241—3和GB12476.1—2000“二区”(分级区域和非分级区域)、"3级”(20区、21区、22区)所代替,但两者均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见表1。

表1 几种流行的爆炸区域划分标准GB17440强调10区的“封闭环境”,这只是粉尘爆炸的相对条件或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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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及危险区的划分要求
1、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下列条件:
(1)存在铝镁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2)存在足以点燃铝镁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高温、静电放电或能量辐射,或者存在使到铝镁粉尘混合物遇水受潮产生自燃。

2、铝镁粉尘爆炸环境铝镁粉尘爆炸环境由粉尘释放源而形成。

粉尘释放源应按铝镁粉尘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级释放源:铝镁粉尘云持续存在或预计长期或短期经常出现的部位。

(2)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地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不经常地并且是短期地释放。

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云、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形成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3、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铝镁粉尘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划分:
a)20 区: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b)21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c)22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铝镁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铝镁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铝镁粉尘的粉尘量、粉尘云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1)安装有良好铝镁粉尘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机组能联锁停车。

(2)设有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向铝镁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铝镁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全装置,如单向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3)区域内产生铝镁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进行操作,除尘排风系统完全吸除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

为铝镁粉尘环境服务的排风机室,应与被排风区域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相同。

4、铝镁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应评估铝镁制品机械加工产生铝镁粉尘释放源形成级别所引起的铝镁粉尘爆炸环境,确定铝镁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爆炸危险区20 区的范围应包括:
(1)铝镁粉尘云连续生成的除尘排风系统的管道、除尘器的内部。

(2)持续进行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抛丸喷砂的作业部位。

(3)铝镁制品机械加工设备内部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

爆炸危险区21 区的范围与一级释放源相关联,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存在铝镁粉尘的粉尘云、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

(2)存在铝镁粉尘云的作业区:
a)非持续进行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的作业区域;
b)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的作业部位没有按照GB/T 16758的要求设置吸尘排风罩,除尘排风系统不能完全吸除磨削、打磨、抛光产生的粉尘的区域;
c)除尘系统管道、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d)铝镁制品机械加工设备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e)释放源周围2m 的距离(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

(3)如果铝镁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4)铝镁制品机械加工车间通排风系统没有按照GB 50016的规定设置全面及局部通排风,存在铝镁粉尘飘散,应将整个厂房划为21 区。

爆炸危险区22 区的范围,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铝镁制品机械加工一般不可能产生粉尘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二级释放源。

(2)超出21 区3m 及二级释放源周围3m 的距离(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

(3)如果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4)在同一厂房内存在两处(含两处)以上的22 区,且区内的粉尘扩散未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等)的限制,应将整个厂房划为22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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