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1•【文号】国办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3月21日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2017—2018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分工。
一、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公告废止;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公告转化,使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尽快完成文本修改;对拟整合或修订的强制性标准,分批提出修订项目计划,推进整合修订工作。
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强制性标准管理制度。
强制性标准要守住底线,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构建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
落实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意见,做好后续废止、修订、转化等相关工作,有效解决标准滞后老化问题。
进一步明晰各层级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将推荐性标准范围严格限定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留出发展空间。
【通用精品范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
2018年XX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第一部分:主体责任清单(一)担负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XX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和科室长、体校校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年初主要领导与科室、体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
(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推进全区体育事业发展和XX局党支部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谋划,同步落实,整体推进。
(四)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
将相关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廉洁从政宣传;利用正反典型对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制度创新,坚持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突出解决“四风”问题,定期开展落实“八项规定”和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的自查。
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
落实《秦淮区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奖惩定夺、推荐任用干部等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七)坚持向区委、区纪委和全体党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
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支持、配合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巡查巡访工作,对反馈的意见和整改事项按规定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惠府办[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的通知(惠府办〔2009〕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实行重大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惠市委办发〔2003〕14号)精神,为抓好我市2009年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重点项目管理水平,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惠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表》和《惠州市2009年重点前期预备项目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政府要求,各重点项目的主管领导、协调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所挂钩负责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认真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推进;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对已核准的项目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需要国家、省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加大工作跟进力度,主动衔接汇报工作,力争尽快获得批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管理,建立征地拆迁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和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解决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问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个一律”的要求,依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努力争创优质工程;认真执行《惠州市重大工程预防腐败暂行规则》,严把工程建设廉政关,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情况的财务监督,审计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惠州市重大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操作办法》,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重点项目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018年度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副本
2018 年度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一、履行领导责任二、推进责任落实1.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3.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亲自督促、主动落实。
4.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督促领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解决存在的问题。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1)制定 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
6月(2)做好迎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相关工作。
及时(1)召开支部会传达各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我站实际贯彻落实。
及时(2)召开支委会研究、布置、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及时(1)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
6月(2)与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6月每半年召开 1 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站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月、12 月(1)严格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制定。
6月(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2018 年全站责任制分工。
12 月(3)针对上级党委、纪委巡视(察)反馈意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牵头单位的问题整12 月改工作。
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1)按照全站《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实施办法》,确保站领导对今年所包的信访问题承6.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担“五包”责任。
12 月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认真执行我站《 2018 年度领导干部接访人民群众日程安排表》,及时联系领导到群众接待中心接访来访群众。
12 月7.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县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19〕56号)的部署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2019〕5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区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区财政部门直接按因素法或固定标准分配的财政资金等,不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范围,按区有关规定管理。
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除国家、省和市政策要求设立的专项资金外,每项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年。
确需继续实施的,在实施期满前一年开展研究论证和绩效评价,并重新按新设专项资金程序申请。
第四条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分“决策领域”“财政事1权”“政策任务”3层结构编制(模板见附件2)。
“决策领域”由财政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一设置;“财政事权”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由区财政部门会同区业务主管部门按部门职责梳理设置,每项“财政事权”资金一般不跨部门管理;“政策任务”不作固化,由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每年度需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设置。
原则上各项“财政事权”下设“政策任务”不超过10项,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政策任务”进行排序,预算编制不受以往年度基数限制。
在不增加“财政事权”总额度的前提下,对“政策任务”进行调整结构或新增额度的,区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纳入目录清单编报。
区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资金目录清单,需按“三重一大”要求经部门党组会议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审议,报送区财政部门复核后,再报请分管区领导审核;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后送区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区政府审批。
【房产方案】2018年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房产方案】2018年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年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潼南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妥善处置相关的不稳定因素;加大处置力度,尽快化解信访问题,集中力量搞好重点项目的清理和处置工作;认真分析信访原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提前防范、避免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善用法治思维化解信访问题,推进法治信访,力争全年稳妥处置好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全力维护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平稳局面。
二、工作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为专项治理牵头协调或协助单位。
主要分工如下:(一)因房地产企业资质、房屋施工质量、房屋施工安全、拖欠工程款、房屋设计、新建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引发的问题,由区城乡建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二)因规划调整、小区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搭建违章建筑物等引发的问题,由区规划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三)开发商违规销售、延期交房、物业管理、已交付使用房屋质量安全引发的问题,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四)开发商虚假宣传引发的问题,由区工商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五)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协调,区城乡建委等部门协助。
(六)群体性事件预警、房地产隐患项目舆情监控、集访现场控制,由区公安局牵头协调,区互联网管理中心、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等单位协助。
(七)开发企业资金短缺、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问题,视情况由区信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牵头协调。
三、工作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报告、月分析”制度,坚持全域摸排、制定对策、化解处置同步推进,坚持重点项目和其它项目同步处置。
同时,为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把握好工作时序和工作节奏,将全年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以下三个工作阶段:(一)集中摸排、制定对策阶段(2018年1月1日—3月25日)一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专项工作牵头协调部门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力量,重新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矛盾纠纷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拉网式摸排建立涵盖辖区内所有开发项目的《开发项目台账》及《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处置表》,掌握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度、纠纷隐患及信访问题;建立《个案处置方案》,筛选确定重点项目。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
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合作
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
局
14. 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各市(州)人民政府、财政厅
二、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五) (六) (七)
切实保障外商投 资企业公平待遇
进一步促进外商 投资
降低进出口环节 合规成本和推进 通关便利化
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
务局
31. 按照国家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调整规范我省行政许可事项。 省委编办
(十一)
压减行政许可等 事项
32.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
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
协调办
(十二)
加快制定政务服 务事项清单和推 进政务服务标准 化
10. 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 政策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
11.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 +失信问责”机制。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 发展改革委
12. 监测评价城市信用状况,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 问题专项治理。
省发展改革委
13. 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 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 治理“新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
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统一事项办理标准。
政务公开协调办、省直有
关部门(单位)
35. 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
15. 贯彻落实国家取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境外投资 者设置的准入限制。
16. 建立健全省级层面外资投诉处理机制。 17. 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7•【字号】惠府〔2019〕51号•【施行日期】2019.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FGS-2019-8惠府〔2019〕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十二届10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7日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8〕76号)的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市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市财政部门直接按因素法或固定标准分配的财政资金等,不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范围,按市有关规定管理。
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除国家、省政策要求设立的专项资金外,每项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年。
确需继续实施的,在实施期满前一年开展研究论证和绩效评价,并重新按新设专项资金程序申请。
第四条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分“决策领域”“财政事权”“政策任务”3层结构编制(模板见附件2)。
科协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18年12月
加强日常监管
7.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加强对分管的党员、干部的监管教育力度,每季度主动汇报,并撰写材料。与科室负责人廉政谈活动不少于2次。
2018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
8.对分管领域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分管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科协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副主席、纪检组长王忠文)2018年4月
工作项目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安排
完成时限
备注
落实分管职责
1.与分管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3月底前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2018年3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每季度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2018年12月
10.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与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谈话,要求其不准收受与自己行使权力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到企业和相关单位报销个人费用。
2018年12月
11.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重大事项按规定向党组织报告。
1.传达上级全会和各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2.每季度召集研究从严治党工作1次。
3.到对口帮扶乡镇、村(社区)指导并开展从严治党工作。
2018年12月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
每季度对分管部门按分管工作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从严治党工作。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4.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整治脱贫攻坚涉及资金管理、项目运行、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及脱贫攻坚领域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追责问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12月
5.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8年12月
2.进一步严格政法委机关和政法系统有关干部任用工作,不任人唯亲,不徇私舞弊。
2018年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月
3.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时按程序按要求规范述责述廉、按规定请销假。
2018年12月
4.加强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强化廉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日常教育监管,注重平时提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2018年12月
2.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部署要求,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相关专项改革。
2018年12月
3.对分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作风巡查,适时邀请作风监督员参与作风巡查,运用好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沟通机制,切实发现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2018年12月
3.加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权力制约与监督,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每季度
4.年底前,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并按照要求述责述廉,提交上传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按照规定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018年12月
5.与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2018年5月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公布日期】2018.05.16•【文号】财办建〔2018〕101号•【施行日期】2018.05.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供应链和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降本,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年,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开展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聚焦链条、协同推进”原则,以城市为载体,聚焦民生消费行业领域,开展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
重点围绕供应链“四化”(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以“五统一”(统一标准体系、统一物流服务、统一采购管理、统一信息采集、统一系统平台)为主要手段,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引导辐射作用,供应链服务商的一体化管理作用,加快推动供应链各主体各环节设施设备衔接、数据交互顺畅、资源协同共享,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整合供应链、发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发展大市场、大物流、大流通,实现供应链提质增效降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现代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培育一批有影响的供应链重点企业,探索一批成熟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重要标准,提高我国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优化升级,促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主要目标:城市消费品社会零售总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行业平均库存周转率同比提高10%以上,供应链综合成本(采购、库存、物流、交易成本)同比降低20%以上,订单服务满意度(及时交付率、客户测评满意率等)达到80%以上,重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托盘、周转箱(筐)等物流单元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供应链重点用户系统数据对接畅通率达到80%以上,单元化物流占供应链物流比例同比提高10%以上,供应链管理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2018-2019-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工作专班-范文word版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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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精神,贯彻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我院院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盯紧“三责”,强化统一领导根据县委和上级院有关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我院认真落实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强化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党组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地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也做好执行者、推动者。
我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我院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推进。
与此同时,积极帮助纪检监察部门解决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困难,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积极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定期听取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018-2019-领导干部扶贫帮困责任分工表word版本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领导干部扶贫帮困责任分工表篇一: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一:20xx年沈阳市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1X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
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
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
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方案二:市司法局定点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一)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
(二)落实采购人政务诚信责任,明确采购人失信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履约验收的具体要求。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和编制采购文件等环节,采购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一)试点开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并逐步全面推广;
(二)及时公开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四川)”和省内媒体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三)制定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
(四)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用信息数据库;
(五)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
(六)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公开透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
2018年,持续实施
10
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落实,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应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2018年度安全培训 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应承担的安全主体责任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
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 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 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施工单位。 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七)交通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地质灾害严重或者工程建
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应当组织勘察、设计单位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八)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定
期组织演练;发生事故的,应当按规定启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按规定 启动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 条例》都要求参建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安 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 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工作。
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
法》(交安监发〔2018〕43号),自2018年5月1日起施 行。《管理办法》就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强制性标准为编制依据,以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 产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应急救援管理等作为重点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开工前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外业)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内业)的考核评价。《 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主体、建设环节,及各级交通主 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 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前身就是2010年起,2012年制 定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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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至深圳铁路惠州段
胡建斌
高志平
(徐局改发市展革毅)
开展征地拆迁,进行路基、桥涵、隧道工程建设。
22
广州至汕尾铁路惠州段
胡建斌
高志平
(局改展发市革徐毅)
开展征地拆迁,进行路基、桥涵、隧道工程建设。.
开20202020202020202020205
序号
247工程名称(项)
主管领导
协调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进行重件码头港池航道,围海造陆,取水明渠东防波堤,厂区临时护岸建设。
26
万荃湾港区5惠州港吨级石化码头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港务局(马成辉)
进行水工建筑物、港池疏浚、码头后方陆域、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建设。
27
广东惠州天然气电厂扩建热电联产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范志益)
开展征地,进行路基、路面、桥涵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
19
芦洲至泰美大桥二期引道工程(生态园进场路)
胡建斌
高志平
国陈府(区惠城政)强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征地,进行路基、路面、桥涵及其他附属建设。
20
龙门至水贝省道S353段建设工程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门龙县政府段致辉)
完成勘察设计,进行路基、路面及桥涵施工。
惠州市2018年重点建设工程责任分工
序号
工程名称(247项)
主管领导
协调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1
从莞高速公路惠州段
麦教猛
吴献民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路面工程、交安机电工程、房建工程施工。
2
TCL集团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麦教猛
吴献民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华星光电建设并试产。多媒体工程进行主体建筑施工、园区道路及绿化、二次装修、机电设备安装。
进行路基、桥涵、隧道工程建设。
9
惠东县高潭革命老区潮惠高连接线改扩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进行路基、路面、桥涵建设。
10
惠州大道东段延长线改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完成征地拆迁补偿,进行路基、桥涵建设。
11
惠州海湾大桥延长线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完成征地拆迁补偿,进行部分路基、桥涵、隧道建设。.
33
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一期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进行土石方挖运、海工工程、水电路等配套建设;开展核岛负挖及筏基施工、长周期设备采.
开20202020202020202020200
序号
工程名称(247项)
主管领导
协调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年主要工作目标2018
购及制造。
34
中广核惠州港口一期海上风电场工程
年主要工作目标2018
23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惠州)TOD综合开发
胡建斌
高志平
市国资委(左顺全)市国土资源局(黄伟涛)
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土规调整、用地报批等。
24
惠州机场航站区扩容扩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扩建航站楼1.1万平方M,3个停机坪及配套设施。
25
太平岭核电厂重件码头工程
开20202020202020202020201
序号
工程名称(247项)
主管领导
协调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年主要工作目标2018
12
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进厂公路建设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完成全部征地拆迁工作,进行路基土石方、隧道工程、桥涵洞工程施工。
13
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工程
;新建基站完成400个个存量改造基站的2000建设。
37
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
胡建斌
高志平
荣府(魏县惠东政君)
进行土地平整、园区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38
中科院强流重离子加HIAF速器()加速器置究动驱嬗变研装)工程CIADS(
31
惠城区近期燃气工程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甘少权)
进行江北多功能气化站、三栋高中压调压站工程、惠城区近期燃气工程高压管网工程、配套燃气工程建设。
32
仲恺高新区近期燃气工程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进行东江气化站二期、沥林LNG气化站、陈江(潼湖)天然气门站、仲恺S357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及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建设。
完成3台机组建设调试并投产。
28
惠州500千伏输变电及线路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州供电局(李铭钧)
进行变电站及线路基础建设。
29
惠州220千伏输变电及线路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州供电局(李铭钧)
进行变电站及线路基础建设。
30
电输变惠州110千伏及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供惠州电局(李铭钧)
进行变电站及线路基础建设。
6
S120连接潼湖农垦部队公路工程(联发大道)
胡建斌
高志平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道路基础及配套工程建设。
7
线惠城南旋工业S120区至原横沥收费站段改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瑞公路管理局(李市奇)府(陈国惠城区政强)
完成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及路面工程施工。
8
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16
韶惠高速惠龙段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立项核准、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全线动工。
17
韶关翁源至新丰高速惠州段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工程立项,进行路基、桥涵、隧道建设。
18
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惠城区政府(陈国强)国府县政(陈博罗煌)
胡建斌
高志平
龙门县政府(段致辉)
完成征地,进行路基、路面及桥涵施工。
14
省道S255线博罗龙桥东江大桥改扩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公路管理局(李瑞奇)市国资委(左顺全)博罗县政府(陈国煌)
完成桩基础工程施工。
15
惠河高速公路白石互通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勘察设计,进行征地、基础土建施工。
3
惠州TCL集团股份公司T商智云协同制造报务平台
麦教猛
吴献民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报批,进行土建施工。
4
S120潼湖至三和段道路改造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排水、道路、交通及配套设施。
5
G205与S357连接公路建设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道路基础及配套工程建设。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局(徐展市发改革毅)
完成各项专题评审、报批,进行土建施工。
35
惠州供电局营业生产综合楼及供电所技术用房
胡建斌
高志平
(李铭惠州供电局钧)
完成惠州博罗杨侨供电所生产综合楼等三项工程投产,推进其他工程的设计、征地等工作。
36
惠州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胡建斌
高志平
局经市济和信息化(吴欣)